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黑金大亨-第10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喀吧”一声清脆的响声打破沉寂,随即,两只两千瓦的聚光灯忽然打开!

    强力交叉的的白色光柱直射高盛。他也受不了强光对眼的刺激,不禁将眼睛立刻闭了起来。

    尽管比上了眼睛,但是脸上还是感觉到了快速聚集地温度,就像是站在一大堆篝火边上的感觉,好一会儿才能适应。他想起了警匪片上面。警察对待那些死不交待罪行的罪犯就是这样,不禁心里好笑。

    但是强光实在刺眼,高盛也只能慢慢地虚着眼看过去。

    光线中,空气中的灰尘完全暴露,一粒粒地清晰极了;透过光线,灯后面的三个警察就像坐在黑暗中似的。有些模糊、连还有点变形。

    这时警察甲忽然张嘴吼道:

    “说吧,姓名!”

    高盛依旧没有说话,伸手在眼睛上抹了两下,眼睛忽然爆睁开,在三个警察的眼睛里,就像看到到一只凶猛地老虎怒睁着双目,那眼睛外面似乎包裹着一种说不来的氤氲,这层氤氲反射开强光,让高盛的双眼晶莹剔透。

    这种审讯方式,在以前使用过不知道多少次,可他们这在以前,还从来没有一个人不用手掌挡住迎面射来的光线,坦然视之。但他们没有死心,警察甲显然是他们的头目,他重重地横了一声:

    “哼,饶你再顽固,我们也会把你地犯罪事实高的水落石出的!高盛,现年28岁,高盛石油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你的底细吗?”

    高盛依旧没有说话,他的眼睛在自己调动黑金异能后,居然可以逐渐适应强光了,而且在强光中,高盛也感觉到眼球外面那层薄薄地氤氲。就是这层透明的氤氲将射来的光线发射开的。这层氤氲是什么?高盛在脑海里面,紧急地思索着,忽然还有顿悟!

    这层顿悟,一下子让他悟出了一个很久没有悟出的东西——燃烧术。

    将黑金能量运出体外,在某一处聚集起来,让他们靠近一个高温的地方,这样不就很容易达到燃点了吗?这真是一个八杆子都打不到的“联”想!虽然离真正的燃烧术还差得很远,但也让高盛迈出了探索中至关重要的一步。

    他根本没有心情理那几个警察,也没有理会他们在说什么。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双眼看着手心。暗暗地将无色无味的黑金异能运出手心,然后用自己的意念去控制那些逸出来的能量!

    开始并不顺利,那些能量不听使唤,在身体周围瞎转,急得他脑门直流汗。两分钟后,他放松了心情,似有意、似无意地想着目的地——两个聚光灯灯芯。这样反而那些无色的黑金能量自动地朝那里聚集起来。可它遇到高温的灯管时,并没有像高盛预想的那样燃出火焰。这不禁让高盛有些灰心起来。

    这时三个警察还在不停地说着,因为他们看到高盛额头上在流汗,他们知道这是强光攻势发挥了作用。

    这一招他们也是从电视、电影中学来的,使了很多次,效果奇佳!后来他们还引申出一个含义:这是用法律之光,照进犯罪分子肮脏地心里,让他们肮脏的思想无所遁形。

    正在他们加强语言攻势、心理攻势的时候。突然。同时冒出一团火花,跟着就是“砰!”“砰!”两声!那两个高瓦数的聚光灯管同时爆炸,碎片飞起,哗哗地散落一地。房间里面顿时暗了下来。

    好在警察乙反应得快,瞬即伸手关掉了两个灯的电源开关,但是灯上的火却不会因为断电的原因而灭掉的,火苗沿着塑料外壳一直烧到后面地电线上。警察丙赶紧冲了出去,噔噔地提着一个灭火器扑了过去,倒置灭火器,幌了两下,喷头对准着火的地方,一股白色的雾气直扑烧着了电线。

    本以为一下子就能把火扑灭掉,可哪里知道。这火焰不管灭火器怎么喷,就是不灭!而这时另一边的那处着火焰却越烧越大,眼看就要顺着电线烧到地毯上了!物资里面充满着胶皮烧焦了地味道,很是难闻!

    这一下警察甲乙都坐不住了,也顾不上高盛了,都跑出去找灭火的东西。而高盛却坐在那里微笑地看着他们忙碌。

    那些燃烧的火焰其实就是稀释后的黑金能量燃烧造成的。

    刚才在高盛灰心的时候,忽然想起燃烧的原理。其实质就是氧气和可燃烧物质的化学反应。自己用黑金能把那灯芯包裹的过紧。里面没有氧气,这肯定是烧不着的。

    高盛这一点想通了,派出所可怜地聚光光灯就倒霉了!

    高盛一见火烧着了,别提心中多么高兴了!一时间玩心大起,跟着控制着稀释后的黑金能量顺着火苗向电线上运动。他要看看这种火苗会不会被灭火器灭掉。

    这时四五个干警提着各种工具和水冲了进来,几分钟后,火焰终于被扑灭了,但是审讯室里面已经是一片狼藉!

    想起这场火,那三个干警心里都发怵!而就在这时一个中年警察跑了过来,看他的警衔就知道是他们的领导。他一进屋。就对那三个警察说道:

    “叫你们不要随便使用这么大负荷的电器,你们就是不听,怎么样?现在着火了吧?你们三个,这个月的奖金没了,写一份事情经过,下班前送到我的办公室里。”

    说完这话,他一回头,看到沉静地坐在被审讯椅上地高盛,问道:“这是什么人?”

    第131章

    高盛坐在椅子上,完全忘记了他现在还是个嫌疑犯,他正在回味刚才的杰作。

    心道:这只是一个聚光灯,如果把它推广到有明火的地方,比如炉子上(废话,人家本来就有火)、内燃机里,只是不知道这个黑金能量是不是能穿透金属外壁的阻隔,要是能穿透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机器地燃烧效率,让他快,他就快;让他慢,他就慢。岂不是很神奇的一件事情?而且似乎只要刚开始掺入氧气燃烧就可以实现。后面的时候,一般的干粉灭火器根本扑不灭这种火焰,刚才那一点点黑金能量就让它燃烧了很长的时间,要不是自己收手,警察的这栋楼都保不住。这也让高盛感觉到黑金能地厉害。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现在还不能达到自点燃的境界,要依靠外部高温温度条件,才能成功。不过有这么大的进步,已经很是不错了。

    屋里现在因为灭火时不择手段,到处都是干粉残渍和横流的水。水把高盛的皮鞋边缘都给淹没了,可高盛居然没有动。但是周围的声音并没有逃过他的耳朵,在那个领导发问的时候,他听到那个警察甲回答道:

    “报告李所长,这是个强*奸未遂犯!”

    “我反对!”高盛立刻做出反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院没有定罪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可能或疑似罪行强加到他人身上。所以这个警号o8213的警员犯有诽谤罪;刚才在做笔录本和笔打我的脸部,根据刑法xxx条。他犯有恶意侵犯他人身体罪。幸亏我躲闪及时,犯罪行为才被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条例第#x条:犯罪人有目的性地侵犯他人身体,只要作案动机和作案行为发生并有延续了,虽然没有引起重大后果,一样属于犯罪……”

    高盛这时那过目不忘地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

    他还是前天在处理工地孙雷受贿事件的时候,在网上随意浏览了两个小时相关法律文本时,读到的这些内容。不曾想两天后就用上了。

    一席话把那个警察甲说得面红耳赤,怒火填膺!但是却一句话也反驳不出来!

    高盛边说着。还指着地上水中的硬壳笔记本和那只笔说道:“这就是物证!根据科学的计算,这种笔记本120,外部压制成三毫米厚的外壳,其横向作用压强为3。2乘以10的六次方。长与款之比的平方倍,大约为79万帕斯卡。按照这个力度,加上这位警员刚才地出手速4。6米/秒,我们可以计算出如果打在我的眼镜上,将产生150克米/秒的冲量,而人的眼球承受力度是多少呢?瞬间作用力只需要10千克,显然,如果击中,我地整只右眼就会彻底地瞎要是打在太阳穴上的话,这个冲量足以致人以死亡。按照这个后果来控告你的犯罪行为的话。可以上升为过失杀人未遂罪!”

    “妈b,

    那个警察甲再也忍不住了,说又说不过,举拳头就要冲过来。但是马上就被那个李所长一把抓住,并对他身后的警员说道:

    “把他送到警闭室,让他冷静一下!”

    高盛微笑地看着警员甲那张猪肝色的脸膛,忽然觉得这个警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