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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魔导师-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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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鬼鬼祟祟的模样引得红龙裂开了血盆大口,仿佛失笑一般,能在它的龙威之下行动自如,还敢‘偷窥’,这个生物还胆子真小,红龙还真的给挑起兴趣了。

    抬起四肢,红龙缓缓的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走去。

    那庞大如山的躯体,每移动一步,就引起大地轻轻的颤抖,感觉到震动逐渐向自己接近,格里斯再迟钝也明白,红龙是注意到他了。顿时,格里斯的灵魂之火猛烈的燃烧着,无数想法浮起他的心里。

    逃?想都不要想,在这种强大存在的眼皮底下,就算插着翅膀也逃不掉,看红龙无视湖边的那些生物,就知道它不是条嗜杀的龙,说不定乖乖呆着没事,一跑反而必死无疑。

    不过把安危寄托在红龙的心情显然不是格里斯的习惯,心念电转下,唯一可用的似乎只有老办法了。

    魔甲像潮水般缩回胸口,回复原形的格里斯躺到地上,头颅一歪,眼中的光芒迅熄灭。

    不过顿了一下,光芒又亮起来,格里斯伸出左手,把自己的右腿和右手的关节卸掉,整出一副凌乱的样子,然后才再次歪过头,眼中火焰熄灭时,格里斯仿佛听到一声‘咯咯’似的失笑声。

    菲尔雅·列娜菲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自从她的孩子死亡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笑出声来。

    身为一头巨龙,天生强大的实力,让她无视世上一切生物,即使是占据了世界主导地位的人类,也会顾忌到整个龙族的反应,而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一条巨龙,所以屠龙英雄永远是小说戏剧的产物。

    没有天敌,唯一能吸引列娜菲注意的就只有闪闪亮的宝物和她的孩子。传说中,巨龙一族都是财迷,最大的兴趣是收集财宝,每条龙都有一个宝藏,其实这是不对的。巨龙只喜欢闪闪亮的东西,因为相对它们的体形,越闪亮的东西越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

    拳头大的东西,相对巨龙而言就像尘埃般细小,如果不闪亮,谁会注意到它啊,人类也不会对一颗尘埃感兴趣吧,但如果那颗尘埃会光,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越闪亮的东西,巨龙越喜欢,至于玻璃还是钻石,在它们眼中的差别其实不大。

    而做为物种延续的关键,繁衍自然是每个生物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是铭刻在基因里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物种延续下去,而身为一头雌性巨龙,天生的母性更让她对孩子的热爱远雄性的巨龙,甚至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却是以悲剧收场,她产下的龙卵是个死卵,无法孵化。

    巨龙是一个生育率级低的种族,产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啊,普通蛋放这么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龙还要经过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里,幼龙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热,漫漫长五百年时间,有什么头痛热的话,随时就会挂了。

    所以能幸运的长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导致巨龙一族的数量一直不多。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天生巨大的优势,数量再多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人类生存的空间了。

    列娜菲的孩子并不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过去了,直到龙卵彻底失去生命的气息,也没孵出幼龙。

    一百年的漫长孵化期,幼龙在卵中的时候,意识就逐渐成形了,虽然没法交流,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却慢慢成长的意识,每天感受着自己孩子的成长,这是列娜菲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惜最困难的一关还是没有撑过去,孵化期就要结束了,卵里的孩子却仍然没能够成长到足以挣脱卵壳独立存活的程度。孵化期的长短是由卵内的养分决定的,没孵化之前的幼龙在龙蛋里就是靠那些物质存活的,养分耗尽还孵化不了,幼龙就必死无疑。

    感应到幼龙的生命气息逐渐消失,列娜菲的心都碎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了,至今又是两百年过去了。

    像巨龙这种强悍的生物,视线早就不是感知环境的唯一手段,格里斯以为躲在树后别人就看不见,可是列娜菲在现格里斯的那一刻,就通过感知把他扫得清清楚楚,自然‘看’到了格里斯脱掉盔甲,躺下装死,又爬起来拆掉手脚再装死的整个过程,看到这里,列娜菲实在是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

    茫然不知自己所作所为全被别人看得一清二楚的格里斯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身上骨骼凌乱,除了干净了点外,和那些常见的人类骸骨并没有差别,如果没看到他装死的那一幕,恐怕很多生物都不会对一堆骨头感兴趣,很有可能就给他蒙混过关了。

    列娜菲硕大头颅绕到树干后面,斗大的眼睛在地上那堆骨头上扫了一遍,血盆大嘴裂开一个弧度。然后,一个清脆但十分洪亮的声音从列娜菲的嘴里传出来:“咦,什么东西?怎么不见了?”

    格里斯一动不动。

    “咦,地上有堆骨头?”列娜菲装做刚现的样子。

    格里斯还是一动不动。

    “不知道这堆骨头会不会动呢?它挡住我的路了,如果不会动就被我踩碎了。”这明显是逗人玩的了。

    格里斯动了,他用最快的度接上手脚的骨头,连爬带滚的滚到一边,让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路。

    “咯咯咯……”列娜菲出一串很很清脆的笑声,震得四周的树木都颤抖了起来。

    “有趣的小家伙。”边笑着,列娜菲边给格里斯下了定义。然后问到:“你会说话吗?”

    “不会。”两个火焰化成的人类文字燃烧在空气中。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群居生物,所以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也是最复杂最严谨最实用的,高贵如龙族,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也抛弃了晦涩难明的龙语,改而使用人类的语言和文字,毕竟吃喝拉撒这些还能用龙语,但像‘今天天气哈哈哈’这类复杂点的交流,龙语的词汇量就明显不足了。

    所以列娜菲能看得懂格里斯的字,不过这也让她惊讶了一下:“会写字?好聪明的小骷髅嘛。”死亡世界中蝼蚁般卑微的白骨骷髅竟然会写字,带给她的震惊不亚于看到一只蚂蚁在唱歌。

    有智慧又懂写字的不死骷髅,想到格里斯的种族,列娜菲猛的一震,双眼明显泛起了激动的神彩。

    “小家伙,你站好。”列娜菲不容置疑的吩咐到,完全不给格里斯拒绝的余地。

第三十五。不死龙蛋

    格里斯不明所以的望着列娜菲,乖乖的站好,虽然格里斯从来不会后悔,可是这一刻,他深刻的觉得‘森林很危险,还是学院好’。并且心中也吸取了教训,以后再去什么地方,一定要把那里的情况都了解清楚再去。

    列娜菲把前爪伸向格里斯,可是看着格里斯那纤细的骨头,她最终还是抓不下去,她很担心自已能不能控制得了力度,一不小心把格里斯抓散架了。

    难道让这只小骷髅骑到自己身上?这个念头刚冒起,列娜菲便狠狠的甩了甩头,只有最强壮的雄龙才有资格骑到自己身上。

    怎么把这个小骷髅带回巢穴呢?列娜菲头痛了。

    “刚才你不是穿着一件什么东西的吗?”列娜菲的目光落到了格里斯胸前的魔甲上。

    穿上了魔甲,列娜菲才放心的把他捉在爪子上,当然,伸缩自如的魔甲也让列娜菲惊奇了一下,不过乌黑的魔甲不符合巨龙的审美观,看了一眼就不放在心上了。

    巨大的肉翼遮天蔽日,猛烈扇动,掀起了凌厉的气流,把列娜菲庞大的躯体托向天空的同时,也把周围匍伏在地的各式生物吹起了滚地葫芦。几个呼扇,列娜菲已经盘旋着冲上高空,往太阳所在的方向飞去。

    被列娜菲抓在手里,即使是有魔甲保护,也感觉自己骨头咯吱咯吱作响的格里斯,心里不断的冒起同一个问题:列娜菲要拿他做什么呢?

    列娜菲的巢穴距离这里并不远,半个小时之后,格里斯便看到一条山脉横旦在地平线上,如同一堵城墙般镇守着大地。这条山脉远望森林中间的北风山脉,山脉遮挡了北方下来的冷空气,山脉的两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一边是四季如春,一边却是夏天生机勃勃,冬季肃杀千里。不知不觉的,格里斯竟然深入了远望森林的腹地。

    列娜菲的巢穴位于两座山峰之间的一个天然形成的山洞,外窄内宽,内部呈高低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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