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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我…我不是你想的那种人。”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颤抖,头低地更厉害了,让我几乎已经看不清我本来也没想多看的面孔,手指间也纠缠的更紧了。
“你倒说说我觉得你是哪种人?”我继续保持着笑容。
“我…我…”她的整个肩膀都开始跟着她的声音一起抖动起来,就好像受到了莫大的委屈一样,看在光明的份儿,我他妈还什么都没干呢!
“我希望你还没忘记自己的身份,卡妮娅…上尉!”我不耐烦的在她的军衔上加重了语气,酒劲儿似乎又顶了上来,让我快要失去耐心了。
“将军,求求你放过我吧!”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强忍许久的泪水在这一瞬间通通倾泻出来:“我已经结婚了,我不能再跟别的男人…我真的…不能了!”
“你丈夫是谁?公爵还是主教?!将军还是元帅?!还是他妈的王子,国王?!”我嚯地坐了起来。
“都不是,他是我家乡的泥瓦匠。”
“泥瓦匠?我没听错吧?”
“您没听错,将军,他就是个泥瓦匠。”
“哇哦,多么光荣的职业,宝贝儿,想知道一个将军跟泥瓦匠之间的区别吗?你听好了!”我走过去,抓着衣领把她拎了起来,盯着她哭红了的眼睛,把酒气喷到她的脸上,任由她徒劳的挣扎:“只要我说一句话,就能把你撤职,就能让他再也没活儿干,就能让你们全家都没饭吃!只要我再说一句话,就能把你们全都以异教徒的身份送上绞刑架!而你们呢?你们除了跪在地上求我别这么做之外,什么都干不了了!”
在我松开手的那一瞬间,她整个人已经瘫倒在地上,然后…从领扣儿起,她开始一点一点的解开自己的衣衫,那如泣如诉的抽泣声,却让我越发的心烦意乱。
“够了。”我厌倦的说,突然对她彻底失去了兴趣。
她大哭起来,脱衣服的速度更快了。
“够了!”我大喝道。
她这才停了下来,就这样跪在地上,双手耷拉下来,眼神一片木然,任由自己那大半截的身体露在外面。
“站起来,穿好了。”我把脸转向一边,不想再看她。
“刚才逗你的,别往心里去。”等她完全穿好了衣服,我才把头转了回来,说实话,她的身材并不算好,丢进**里只怕连五个银币都值不到。
她站在那儿,使劲压抑着抽泣的声音,还是不敢看我。
“你觉得自己傻么?”我忍不住问她:“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一个晚上而已,你自己不说,我也不可能去告诉别人,更不会再缠着你,我没必要,你懂么?可是就这一个晚上,你可能会赚到很多东西,钱,可能比你一个月的军饷多几倍,军衔,我高兴了甚至能直接给你调一级,你也知道我跟格林的关系。这么赚的买卖,你知道有多少女人上赶着想跟我做,我还看不上么?所以…我很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不说话。
“说说吧,就当陪我聊天儿了。总得想个办法帮我睡着,不是吗?”
“我…将军,我说过了,我不是那样的人。”她终于开口了,虽然声音小到如同自言自语:“我的军饷虽然不多,但是我可以攒。我的军衔虽然不高,但是…我一直都在努力。”
“努力?”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你应该跟我差不多大吧,最多小个一、两岁而已。不是我打击你,在你这个年纪,就凭你这种程度的光明之力,没多大前途。”
“可是…我心里踏实。”虽然依旧低着头,她的声音却突然间不再那么卑微:“既然嫁人了,就该对得起人家。”
“可你毕竟是个牧师啊,嫁个泥瓦匠,不觉得亏么?”
“不觉得…不觉得!”第一句的时候,她还略有犹豫,到第二句,她的语气却已经坚定起来,脸上甚至洋溢着些幸福:“他知道心疼我,人又老实,挺好的。”
“要是我想娶你呢?”
“啊?!”她吓了一跳,像一只惊慌的兔子:“将军,您…您又在逗我了。”
“比如。”
“将军,有些话我不知道您爱不爱听,可是…咱们都清楚,像您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看上我,最多拿来…解个闷儿而已。可是我丈夫不一样,他没法儿去赚大钱,也没能力当大官,也许跟着他,我一辈子都享受不到您拥有的那种生活…”她喘了口气,来平复自己颤抖着的声音:“但是他一辈子都会在乎我,也不会嫌弃我,更不会抛弃我。所以我心甘情愿的嫁给他,再苦,再累,我也会陪着他!”
我回味儿着她的话,并挥手让她离开。
随着一声如释重负的喘息,她赶紧向门口走去。
“等等。”我想起了什么,又把她叫住。
她站住了,背对着我的肩膀又开始发起抖来。
“这是你的房间。”我站起身来:“该走的人是我。”
人…真是奇怪啊,我靠在自己的床头这样想着。在这个世界上,有喜欢持强凌弱的人,有喜欢锄强扶弱的人,有喜欢沽名钓誉的人,也有喜欢隐姓埋名的人,还有各种…嗜好奇特的人。但是我想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个共性——喜欢做梦,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梦想,每个人都会这样那样的梦,包括那些弱智和疯子,这原本就是人的本性。
那些持强凌弱的人,总想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让所有人都任其欺凌;那些锄强扶弱的人,总想剔除世界上所有的压迫,然后让那些弱者们感恩戴德;那些沽名钓誉的人,总想飞黄腾达,名震天下,受千人敬仰,得万人膜拜;那些隐姓埋名之人,总想找一处世外桃源,揽美酒佳人,看花前月下。
可是,他们总会选择性的忽略一些问题,凭什么?!你只是一个浪迹于街头的地痞,一个行走于乡野的布道者,一个在镇政府窝了大半辈子的书记员,一个根本没几个人认识的文人而已,就想让梦想成真?你有什么资格?!
何况你应该看到,我天真的朋友,我可悲的失败者,在这个世界上,就算有人干得勤勤恳恳,却依然在吃苦;就算有人活得踏踏实实,却依然在受累;就算有人付出了所有,却依然得不到一丁点儿回报…就像也许永远都得不到晋升的卡妮娅和她那永远都拿不上台面的丈夫。而我想说的是,这类人根本不值得同情!这样的生活,我相信不是他们想选的,只是因为他们的个人能力、家庭背景和自身条件等种种限制使他们只配过这种日子。也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的人作为陪衬,才越发的突显出另一些人是如此的出类拔萃,卓尔不群。
比如说星辰。
比如说怀特。
比如说…我。
在我们这类人脚下,卡妮娅们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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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关于理想
我们正在马不停蹄的赶往宿命高地的路上,然后直奔同铸会的主城,整个教会的灵魂之所——荣耀城!就如同它的名字,那是个神圣的、光芒万丈的、四千万教众最崇敬的地方!而根据怀特的承诺,数日后我和格林将在那里参与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格林将在真理大教堂正式成为光铸牧师,而我当然是加冕灌铸法师!虽然怀特本身没这项权利,但是就凭我们浴血希利苏斯的这些年,再加上怀特的力荐,圣堂们应该没有任何理由否决…不过上述的这些,都不是让我如此兴奋的原因。
据说这次将为灌铸法师们加冕的人…是星辰之泪。
那个画儿中的人,终于要出现在我面前了!
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你猜这么着?
我的脑子好像在一瞬间停转了。
我该怎么站?
立正站好,还是尽量从容?
立正的话,身子要挺成什么样儿?
从容的话,怎么才能做到足够潇洒,又不显得吊儿郎当?
我的手该放在哪儿?
是放在胸前,还是贴着裤脚?
放胸前的话,是用左手还是右手?
贴裤脚的话,大拇指是跟四指并拢,还是缩在手掌里面?
我要给她一个什么样的表情?
我应该一脸郑重,还是保持微笑?
郑重的话,会不会看上去太严肃?
微笑的话,要笑到什么程度才不会显得太轻浮?
我应该穿什么衣服?
是庄重的,还是独特的?
庄重的话,是不是就只能穿军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