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溅血江山-第2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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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那个俊秀的少年现在衣衫破烂,头发长时间不洗不剪凌乱的像一个鸟窝,一张脸黑又浮肿,牙齿也变的发黄。

    就是没事的时候右手也总是轻微的颤抖着,因为那条胳膊受过伤,现在只能拿起一瓶酒那么重的东西。

    每次看到林宇,白景浩的心里都像针刺般疼,他让林宇住在不夜皇城上面最好的房间,可是第二天就会发现林宇睡在洗手间,他带着林宇去饭店吃大餐,林宇总是用手抓把自己搞的一身油腻,他带着林宇去买衣服,当时焕然一新,第二天就会发现那些衣服都被林宇剪的破破烂烂……

    白景浩知道,只有见到酒的时候,林宇的神情才会变的开心。

    而白景浩也知道,当林宇独自躲在小屋里吸毒的时候,他常常歇斯底里的哭,这点,恐怕林宇自己都不知道。

    白飒刃说林宇废了,成了一个废物。

    不止白飒刃说,包括那个久不问江湖是非的莫问天一次在大街上看到林宇的时候,沉默了半晌之后黯然一叹,随后带着林宇去索菲特吃了一套大餐,事后让人带话给包青天说,看林宇现在这个样子,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

    “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峰哥不在,宇哥我会照顾他。”当时包青天对捎话的人说,“谢谢天哥的好意,只要我包青天还在郑州呆一天,宇哥疯也好傻也好,他都是我兄弟,以前是,以后也是。”

    有些话包青天没说,别看林宇现在一天到晚在街上随意四逛,饿了就去饭店吃饭,困了就去旅馆睡觉,天天身上除了一包烟一个打火机和一瓶酒之外再没有任何东西,包青天相信别说别人想伤他,就是出来十个人也未必能破了自己对林宇的保护防线。

    这些年,包青天每天都会问林宇的去向以及状况,这已经成了包青天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他却没有去见他,不是没有见过,他远远的看过林宇几次,每次看着在坐在路边一边看着人群一边喝酒的林宇,包青天都有一种带他回纪念日的冲动,可是他知道除非锁住林宇,不然看不住他。

    既然每次见心里都堵的难受,见一次心里都憋屈的想杀人,包青天就不敢再见了。

    让李兵把林宇带过来,看着林宇在自己面前坐下,不管林宇听懂听不懂,白景浩说今天陪我喝点酒你再走吧,林宇只是傻笑着说酒,我喝酒。

    白景浩就让李兵拿了几瓶威士忌过来,然后两人一句话没说,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起来。

    白景浩的酒量本来不差,可是再喝了一瓶威士忌之后他就醉了。

    主要是因为他心情糟糕,因为当他在林宇坐下来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卓峰落寞转身前对着一望无际的夜空说的一句话:

    “知道被什么人出卖最痛么?”

    听到这句话的只有白景浩和林宇。

    林宇知道不知道答案白景浩不知道,但是当白飒刃欺骗白景浩达到让卓峰一败涂地的目的时,白景浩就知道了答案。

    不是朋友,不是兄弟,当亲人背叛自己的时候最痛苦。

    所以白景浩醉了,他想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昏睡过去之前,他有些朦胧的看到林宇一边喝酒一边笑,当时白景浩脑海里还想了一下,一个人怎么可以笑的时候泪流满面呢。

    看着睡过去的白景浩,林宇摇摇晃晃的起身,推开了前来相扶的李兵,一手拿着一瓶威士忌,边喝边唱着一首很老的歌,脚下深深浅浅的向不夜皇城外面走去。

    李兵看着林宇的背影,心里百味夹杂。

    “今生今生做兄弟,没来世来世在想你”

    这是林宇唱的歌,模糊不清,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唱的什么,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在哪里停下脚步。

    就这样走走停停来来回回了三年。

    没有觉醒,只有沉沦。

第二百五十二节 三年烽烟 中

    ——七尺男儿,脚踏地头顶天,无胆拔刀问江湖?最穷不过要饭,最惨不过身死罢了。

    楚天年纪不大,二十三岁,长的还算白净,因为是楚霸天的亲弟弟的关系,在陆家嘴徐家汇这边的夜场一直都是唯我独尊的样子,就像上一次东华大学的一个校花过生日,正好被无聊的楚天碰上,然后就来个霸王硬上弓,按道理来讲,楚天的生活应该跟寂寞空虚完全不搭边,凭他的背景,环绕在他身边想躺在他身子底下被捣蒜的女人不少,而楚天似乎也这么认为,女人对她来说还真不如一件衣服值钱,就是肆意妄为的校花事件,根本就没有惊起一点浪花,楚霸天摆平事情之后虽然说了楚天两句,可是见他满不在乎的样子,也就听之任之对他不闻不问,这也难怪,楚霸天现在就这么一个带着血缘关系的亲人,两年前楚霸天就对楚天说过出了事我抗,有此可见楚天在楚霸天心里的位置,而楚天的傲慢、自大可以说都是楚霸天惯出来的。

    谁有能保佑谁一世,靠天靠地不如靠己,不然总有一天会连自己死的都不知道。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的很难看。

    看着抵在自己咽喉的匕首,楚天脸色涨的通红,因为霍惊驾说不让他再喊叫,楚天果然老老实实的闭嘴。

    血顺着他的胳膊、他的手背不停的往下滴,楚天的身体开始颤栗、发抖,眼睛争的很大,有些惊恐的看着霍惊驾。

    楚天知道知道楚霸天在楼上,他今天来这里只不过是想找楚霸天拿钱花,每个月楚霸天都会给他一笔不菲的生活费,说生活费有些不恰当,车钱、酒钱、泡妞钱一个月加在一起不下六位数,尽管如此,可是对女人一向大方或者说对自己从不吝啬的楚天每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过穷日子,可以说花钱如流水,而今天好不容易到了领钱的日子,就带着一帮子哥们来到游龙,拿了钱准备去未来资产大厦的Enoterra红酒吧去吃鹅冻肝,然后还有其他节目,不想一进游龙,楚天双目四看了一下就发现了与环境格格不入的蒋小媛。

    蒋小媛身上流露的是小家碧玉的味道,只一眼,楚天就知道这个女人是个雏。

    跟着楚天来的几个公子哥其中有一个是东华大学的学生,看到蒋小媛就对楚天说老大,这个妞还是比较有名的,谈的一手好古筝,可惜的是睁眼瞎。

    哦了一声,楚天当时还想了一下眼睛瞎了怎么考上的大学,对于楚天这样的公子哥,虽然大字不识几个,他相信只要自己愿意,开个公司招一批大学生给自己打工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他也不是瞧不起学生,只是觉得现在这社会,毕业证代表不了什么,重要的是钱,是关系。

    看着带着墨镜低头喝饮料的蒋小媛,楚天也说不上色迷心窍,只是起了捉弄这个丫头的念头,以前他只听说过盲人摸象盲人按摩还没见过盲人弹琴,在楚天的印象里,古筝应该是类似于琴的东西。

    可是没想到蒋小媛却对自己置之不理。

    王钟和二牛见到楚天上去搭讪蒋小媛刚开始都是有些不可思议,在王钟看来,蒋小媛清纯是清纯了些,可是那胸脯撑死也就是36C,对于没有D罩杯的女人,在王钟看来都不是女人,更别提蒋小媛那看上去除了有点圆没有任何弹性的屁股了,没有肉感啊,这是有一次王钟私下对蒋小媛的评价。

    还有蒋小媛的脸蛋,素颜,就是眉毛估计都没有休过,一看就是有点土,他想不到楚天怎么会换口味。

    不是没想过上前,可是他得罪不起楚天,这是关系他饭碗的问题。

    直到他看到楚天的手放到蒋小媛肩头的时候,知道再也不能看下去,上次对那个校花可是楚天在包间里当着几个人的面霸王硬上弓,天知道楚天会不会对蒋小媛做出什么不雅的举动,疯子临走前让自己照看着蒋小媛,万一这边出了事,自己怎么给疯子交代?

    连王钟都没有意识到在他的潜意识里已经把疯子当成了一个人物,一个自己不能得罪的人物。

    越是捉摸不透的人越能给别人带来安全感。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就是疯子看到情景,看着上前劝说的王钟和二牛,本来心里已经有了一些不快的楚天这个时候顿时老虎发威,先是给了王钟一巴掌,然后一拳打在王钟的下巴上,本来王钟的功夫不错,属于北谭腿的后人,只是他不敢还手,结结实实挨了楚天几下之后,他就变的聪明起来,然后装作疼痛爬在地上,期待疯子快点出现。

    可是二牛属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人物,这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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