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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氓丁逸-第18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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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班奉命退下。丁逸正想让“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继续帮他们演奏,忽然想起,自己跟二辩说过,只要他能把自己点的曲目演奏出来,自己就给他小费。但听这些嘭嘭戗戗的民乐,确实是不利于自己消化,如果坚持不听,又恐怕被人称为附庸风雅的假洋鬼子,两者都不是他所想要的结果,于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二辩唤了过来。

    只见二辩转过身去,回过头来,手持一对物件就走上前来。

    那对物件有些晃眼,仔细一看,竟是一对亮晃晃的铜锣。

    原来他使的乐器是铜锣。

    “我靠。”丁逸心里感叹了一句,心想二辩这个人就是会选乐器,选的乐器明显属于超重量级的。

    他为什么会选这种乐器呢?丁逸陷入了沉思。

    不外乎有以下几种可能:

    可能性一:别人正在听着音乐欣然吃饭时,二辩他“咣”的一声,铜锣使劲一敲,震耳欲聋然后再振聋发聩,把人震聋了以后再把他给震得又不聋了,就可对外宣称自己把聋子给治好了,说不定会获得一个当代神医的称号,赢得世人的尊重;可能性二:二辩他铜锣“咣”地一敲,使正在吃饭的人突然受到强烈的声音刺激,由此极有可能将手中的碗筷等餐具失手掉于地上,造成了餐具的损毁,饭店再要求消费者赔偿巨额损失,这二辩就可以在消费者的赔偿的款项里获得相当的提成,获得经济上的好处;可能性三:这个二辩其实是隐于闹市之中的当代大侠,仇家一直在追寻他的踪迹。而他手持的这一对明晃晃的铜锣,则是二辩他随身携带的武器,他随身携带着铜锣,作为他防身的武器,如果有仇家找他麻烦,他亮出铜锣,与对方血拚到底,铜锣对于他而言,可以让他心理上的安全需要得到满足。

    丁逸想了想,觉得这三种可能性都存在,到底哪一种可能性最大呢?

    他是一个懒人,因此也不愿深想下去,于是直接问道:“你为何选择铜锣作为你的乐器呢?这么有个性。”

    二辩回答道:“因为我祖籍香港铜锣湾,为了表示我不是个忘本的人,所以我随身携带着铜锣,并在学习演奏的时候,主修乐器就是铜锣。”

    原来自己的三个猜想全都猜错,这让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丁逸很是郁闷。但想或许除了二辩是铜锣湾人氏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导致他来演奏铜锣而不是其他乐器,这其他的原因中,很可能有一些原因与自己的猜想相类似。于是丁逸不屈不挠,继续问道:

    “除了你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什么原因,使你投身到铜锣演奏这一事业中去的呢?”

    二辩很是惊讶,道:“你是怎么知道除了我祖籍铜锣湾以外,还有其他原因导致我演奏铜锣的呢?天才啊,天才,料事如神。确实还有其他原因的。”

    丁逸心中不禁很是得意,瞄了薛宝钗一眼,看她也正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更是感觉良好,呵呵一笑,谦虚地说:“我只是随便猜一猜,猜中了也不能说我是天才,只是运气好而已。你说说看,这些其他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你演奏铜锣呢?”

    二辩崇敬地看着丁逸,道:“既然你已经猜了出来,我也不必隐瞒,其实我学习铜锣,主要是因为演奏铜锣很简单,只要‘咣’、‘咣’、‘咣’、‘咣’两片锣相互撞击就行了,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体能好,谁都会演奏。我不太懂乐理,最大的优点就是体能好,所以,我选择了铜锣,也可以说,同样的,铜锣也选择了我。缘分呐!”

    “啊?!”没想到二辩竟然这么说,这个原因让丁逸大跌眼镜,但他也不能做出太过于惊讶的表情出来,否则让薛宝钗和二辩看了,明白他刚才并没有猜中,原先的崇敬之情说不定立即就转化为鄙视之心,这可万万使不得。于是丁逸点了点头,道:“果然和我的想法差不多。不过,你要是不懂乐理,在敲击铜锣时,如果敲不到节拍上,那不是会影响到乐曲的演奏吗?”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二辩道:“我在多年的辩论经验中,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在辩论的时候,谁的嗓门大,谁就显得理直气壮。敲铜锣也是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不太懂乐理,敲不到节拍上,但是由于我力量大,所以我敲出来的声音就响,其他的乐器声音盖不住我敲的铜锣的声音。这样,别人也就只好跟着我的节奏来演奏了。我敲得快,别人也奏得快,我敲得慢,别人也奏得慢。随着我敲锣的声音,别的乐器也是闻鸡起舞夫唱妇随,这样往往会演奏出不一般的效果出来。随意而为率性而奏,很有印象派大师的风范,很受群众欢迎。还有,因为其他乐人都自然地随着我的节拍来演奏,所以我们‘大老爷们儿十二乐坊’,是不用再另外花钱请指挥的。这样又节省了不少的经费,综上所述,我敲锣的时候不敲到节拍上,对我们乐队来说,只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我真的很想问候你娘亲啊。”听了他的解释,丁逸在心中很礼貌地说了这么一句话,但为了他的个人形象考虑,这句话当然只能在丁逸的心里说一下,没有在嘴上说出来。

    但他不甘失败,心想再问一下,说不定下面他说的其他的理由会和自己原先的猜想差不多,那自己就不至于大败特败,多少能给自己一些心理安慰,于是又问道:“还有其他理由使你走上了演奏铜锣的学艺道路吗?”

    “有。”

    “但请说来。”

    “还有最后一个理由,就是我是个聋子,铜锣声音敲得再吵,我也听不到,心静自然凉。别人吵得头痛欲裂并我鸟事。看着别人痛苦的表情,我从中得到了极度的快感,没想到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是一件多么令人感到愉快的事啊。”二辩洋洋得意,侃侃而谈。

    丁逸忽然有了一种想吐血的冲动。

    但他仔细一想,忽然想到了二辩话语中的破绽,心想多亏自己聪明,否则就给这二辩骗了过去,笑道:“你胡说八道。你怎么会是个聋子?我讲的话你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听力根本未见有异常嘛,怎么会是个聋子?”

第一百六十四章 狗/娘养的

    二辩道:“客官有所不知了,我虽然听不到别人的讲话,但我有个特异功能,就是我会读唇。你刚才说的所有的话,我虽然都没听到,但我只要看着你的唇形,就知道你刚才说了些什么,所以才能正确回答你啊。没有骗你,我真的是个聋子哎。耶!”

    丁逸哑口无言,看他这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乐于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的可耻态度,丁逸的内心深处,沉睡已久已经打了几百年鼾睡得嘴角吐泡泡的暴起伤人的**,似乎又被唤醒了。

    但他适时地想起了自己三年前的牢狱之灾,想起了冲动的惩罚,不得不压抑住自己冲动的想法。

    薛宝钗对二辩的这个回答也是出乎意料,没想到这么一个能言善辩的二辩,居然是个聋子,这事说给谁听谁都难以相信,可看这二辩说得言之凿凿,仔细想来,丁逸说话的时候,他似乎的确一直在盯着丁逸的嘴巴在看,他的这种举动和他刚才讲的他会读唇的说法不谋而合,想来他是一个聋子,并且会读唇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可能性。

    却见丁逸对二辩说了几个字,却没有发出声音,薛宝钗一愣之下,知道丁逸是想考考这个二辩,看他是否真的有读唇的本领,因此特意不发出声音,只做出些口形动作来。

    薛宝钗刚才一眼看去,只见丁逸的嘴唇动了几下,但见他满面笑容,说的可能不是坏话,不过因为他没发出声音来,薛宝钗没有读唇的本事,也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但见刚才还满脸堆欢的那二辩忽然收敛了笑容,面露愤怒之色,欲言又止,忍了一会,还是没有忍住,怒道:“你怎能骂人呢?虽然你是消费者,是传说中的上帝,但是我是无神论者,根本不信上帝,所以,就算你是上帝我也不鸟你,你休想无缘无故地骂我。我正式要求你道歉。”

    丁逸笑了起来,道:“你果然会读唇,但你却理解错了。我并没有骂你,你是不是看我说了‘王八蛋’这三个字,以为我在骂你,其实我只是点了一道菜,叫‘王八蛋’,就是想问一下你,你们这个二十八星级的酒店,有没有这道农家菜,如果有的话,叫服务员给我们上一道,好久没吃这道‘王八蛋’了,很想吃。”

    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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