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惊喜是最大的……呵呵,僧皇果然没有说错,老头子现在确定你就是僧皇口中那个最大的变数了……”
轻赞声中,笑三笑矮小、肥胖的身躯自浓雾中显现出来。
只见他脸上满是老年斑,皮肤松弛,弯腰驼背,须发皆白,虚弱的好似一阵风便能将其吹倒,若非那一双眼睛仍旧锋锐、澄澈,怕没有任何人相信,此人便是十二惊惶之首的笑三笑。
无名、不虚立即拱手寒暄:“晚辈无名(不虚),见过笑三笑前辈!”
笑三笑微微轻笑一声,随意摆了摆手,算是还礼,目光仍旧锁定在叶锋身上。
叶锋倒有些不好意思了,玩笑的打趣道:“前辈,晚辈脸上可没有东瀛,千秋大劫源头在那儿,你就算要看,也应该盯着那儿吧?”伸手朝东瀛的方位一指。
笑三笑呵呵一笑。
随后,风云两人也从船舱中走了出去,皆是激动万般,毕竟不是谁都这么好运,能见到传说的。就算是不哭死神,面上情绪也是变了变。
实际上,步惊云来自神之一族,叶锋未成这个世界变数之前,风云才是这个世界的天选之子,笑三笑与这两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干系,两人或许也并不是第一次见到笑三笑,说是第一次,大抵唯有这次才是本尊,以前笑三笑皆是以马甲现身,并且还没能成功阻止千秋大劫。
风云二人自动站在一旁,甚至无名、不虚亦是,只有叶锋、笑三笑坐着吃酒。这世上唯一能引起笑三笑注意的,只是千秋大劫。毫无疑问,他此次现身,也是为这一点而来。
叶锋大致将千秋大劫的本质说了一下,所谓千秋大劫,实际上不过是两个字……战争!
他们先前的种种,仍旧属于江湖范畴,但是现在有人在东瀛暗中操控着一切,将中华、东瀛两个国家推向不可调和的对立面,一旦爆发战争,那就不是江湖事,而是囊括中华、东瀛两个国家所有百姓的毁灭性大事。
听叶锋说罢,笑三笑静默良久,方才轻轻叹了一口气:“战争,果然跟老头子预料的不差,能被称为千秋大劫的,恐怕也只能是战争了。叶小弟,你找出幕后推手了么?”
叶锋喝了一杯酒,笑了笑道:“前辈也说了,本人就是僧皇口中那个最大的变数。此行过后,千秋大劫便将消弭。既然如此,又何必多次一问呢?安心等待这场大戏的落幕岂不快哉?”
笑三笑两个眼球往中间稍微挤了挤,再度沉默半响,面上浮现极其萧瑟、萧索的神色,轻叹道:“其实这一切的罪孽都是因老夫而起,是吧?”
“别自作多情了……”叶锋忽地嗤笑一声,冷淡的道。
笑三笑一愣。
叶锋面上带着三分嘲弄的道:“天下共有四大瑞兽,首推青龙,其次凤凰,再次龙龟,最后则是火麒麟。你只是喝了龙龟之血,徐福却吞了凤凰,杀了青龙,而我更是将火麒麟消化得毛都不剩,并且现在七枚龙元也都在我手上,你觉得这一切仅仅只是因你而起?你只不过是开始,而我才是结束。”
顿了下,叶锋神色变暖,轻声道:“这世上有许多人,男人女人,自出生以来,便希望能活下去,甚至是长生不老,生命非常可贵,但是,有的人是不该活着,只应该死的,而有的人却是应该活下去的,晚辈以为前辈是属于后者,所以放下肩上的担子,不妨去做一做你以前从未想过的事……至于其他的,做错了事就该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一定需要前辈亲自出手,只要他们得到自己该得到的代价,谁来都一样,前辈以为呢?”
笑三笑蓦地呆住,颇受震撼地瞪了瞪眼睛,陷入到沉思之中。
足足静默半响,他忽然仰天哈哈轻笑三声,朗声道:“在我小时候,家里很穷,连一串糖葫芦也买不起,哦,那时还不叫糖葫芦,叫什么现在已经忘了。所以那时对我来说,最幸福的事就是买一串糖葫芦来吃,待长大一些,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卖糖葫芦的,我忽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到听见别人的笑,尤其是小孩子的笑。三笑之名,也因此而来。对我来说,天下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后来却不幸卷入种种因果,道义所在,责任所在,不得不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再没有时间去做这些无聊的事。那时限制我实现儿时理想的,反倒是自己的能力。不过现在,我觉得自己应该有时间了。”
哈哈轻笑声中,笑三笑转过头来,凝望叶锋,双眸泛着难以言喻,不可描述的神光——那是他从未有过的情绪,微笑问道:“叶小弟,你觉得呢?”
叶锋欣然道:“我觉得你应该立刻马上去做冰糖葫芦。”
“不错,不错。”轻笑赞同声中,笑三笑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浓雾也渐渐消失,茫茫大海,蔚蓝天际重新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
气氛安宁、和谐。
无名、不虚在惊诧刹那的错愕过后,面上也浮现丝丝笑意。
微笑,这个时候,只要微笑就好了。
自今以后,世上再也无人瞧见过笑三笑。(未完待续。)
第14章 各自的幸福(上)
神州大地上,起起伏伏的山岳之间,种满了枫树,叶子已经黄了。风景怡人,空气清新。在这山岳之间,零零散散分布着几个小小的村落。
安宁,静谧。
一个村落前,几个孩童正在嬉闹,远处田地里正在劳作的,是他们的父母。再稍大一些,十一二岁的孩子,三三两两的,骑着自家的青牛,正在远处放牛。
悠扬的牧笛声响了起来,远远传了出去,起初只是一支牧笛,渐渐的,第二个牧笛声响了起来,应和着,越来越多,一派与世无争的田园风光气息。
当然,如果这附近没有盘踞着一伙黑风寨的匪徒,那这田园风光气息就更浓厚了。很可惜,事实总是不能如人愿的,只能凑活着活。
黑风寨凶狠无比,大当家宁十三尤其喜欢吃人,其麾下还有七大当家,个个都是狠人,方圆百里都是这黑风寨的地盘,每年他们都要进贡保平安。
如果单单只是进贡就能平安度过一年,那倒也罢了。
女人!
这黑风寨的凶人,每年还要祸害一个庄子的女人,有时甚至只隔了半年的时间。这世上许多人都是普通人,得过且过,凑活着过,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们就是这样。
这些勤劳朴实的人,在黑风寨那些凶人眼中,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每过半年,或是一年的时间,等这群羔羊长得差不多了,就来收割,夺取属于自己的胜利果实。
这既是他们要自己的回报,同时也为了增加这群羔羊的恐惧,这道理他们也不是没有人懂,也不是没有人反抗。
去年隔壁村的赵四郎就英雄了一回,至少最初是英雄的,但结果……结果,黑风寨的狠人们当着赵四郎的面,活活将赵四郎家的女人全部都凌辱致死,他的母亲、妻子,甚至他那只有十岁的女儿,一个都没有放过。做完这些事后,黑风寨的人便将整个杏花村的人全都屠了。
哦,也不是全部,他们留下了赵四郎一个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短短数日,方圆数十里都知道了这件事,再也没人敢收留赵四郎,不说收留,连跟他多说一句话都惊惧要死。赵四郎后来当然死了,投河自尽,死后无人埋其骨,暴露在山川之上,好不凄凉。
出了这件事以后,黑风寨凶名更甚,再也无人敢有什么心思。
今年又轮到他们这个村子了,还有大半年的时间,猫子洞的各家各户回到家,已经开始商量什么时候逃走,他们已经再也忍受不了了。
什么时候逃走好呢?粮食再过一个月就要收了,当然是收了粮食以后!连夜逃走。乡下人,不比城里,这点儿粮食可精贵着哩,舍不得浪费。
这个想法在猫子洞每家每户当家的心里酝酿,没有一个人说,但所有人都知道,这是……这是心照不宣,对,就是这个词。
正在嬉闹的小孩们,现在还只是七八岁的年纪,这原本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年纪,没多少记性,很快就忘了黑风寨,更不要说,最近两天还有免费的冰糖葫芦吃。
不仅仅是冰糖葫芦,还有其他枣子蜜饯的零食吃咧,大善人是一个胡子头发全都花白的老爷爷,个子很矮,还是个驼背,但在这群孩子眼中,这位老爷爷就是男神般的存在。
昨天已经来了一次,说是不要钱,他们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