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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她走向了火堆旁不停擦拭宝剑的黎昕:“嗨!小昕,别擦了,都被你擦得噌亮了。你去那边帐篷里睡,他们两个男人没出过远门,你帮着照应点。”
黎昕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看得她有些莫名其妙的时候,方缓缓地道:“好,你的交代,我一定照办。”说着,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走向那顶传来小世子天真开心笑声的帐篷。
晓雪的心忽地软了下来,想也没想又冲着他的背影加了一句:“让你照顾他们只是借口,是怕你不愿意跟他们挤一个帐篷,我不愿意看你独自坐在火堆旁,孤独又寒冷的样子。”
黎昕的步子停了两秒,又向着目标迈进,只是那步伐没有了刚刚的沉重,换上了轻松,连背影都似乎有了开心的情绪。
晓雪挠了挠后脑勺,看向那边另一顶帐篷,算了算人头,道:“刘苏贺谨、胭脂小夕,你们四人住帐篷里。翠松苍松,你们俩睡第一辆马车上;伴柳和魏乳爹,你们住第二辆。我住小世子的马车上,山里野兽多,大家都警醒着点。好了!早点睡,明天一早好得赶路。啊”说着,她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伸了个懒腰,又看了一眼那顶帐篷,才心有不甘地,走向那辆布置的很舒适的马车。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厮们就已经开始起床了,他们捡柴打水烧饭,等主子们起来后,热水早已端上来,洗漱完毕,清粥小菜点心均已准备妥当。晓雪边吃边感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
早上小世子又加餐了,晓雪用昨天剩的香菇,和早上刚刚打下的野鸽子,将野鸽子的肉和骨分离,剁成肉泥搓成圆子,放在香菇上蒸熟,即香菇肉丸,形状可爱,口感鲜而不腻,配粥喝,则是很高档的一款早点。小世子吃得是津津有味,边吃还边假装抱怨:“这样吃下去,到了京城,非便小猪不可。”话虽这么说,却吃得分外欢畅。黎昕瞥了他一眼,默不作声地喝着自己的粥,对晓雪递过来的香菇肉丸视而不见,脸上的表情,像别人欠他万儿八千银子似的。
早饭后,大家分工合作,收拾起行李来格外的迅速。接下来,又按照昨日的速度,优哉游哉地往前行进。黎昕见了,皱着眉头道:“你们这是赶路呢,还是在游山玩水呢?”
行至午后,小世子跟谷化风在摇篮般的防震马车中午睡,昨天晚上小世子在帐篷里兴奋了大半夜,到三更的时候才浅浅睡去,今天在马车上精神一直不怎么好,勉强撑到午时,便抓着风哥哥陪他小憩。
晓雪倒是一夜无梦到天明,此时的她坐在马背上,无聊地闭目养神,身子故意随着马匹行进的节奏晃着身子。
黎昕的马的颜色跟他的衣服一样,一溜的乌黑,林中漏下的金色利剑般的阳光,投注在他的身上,如此的丰神俊朗,看得晓雪直呼:黑马王子!
黎昕的马行在晓雪的旁边,他时刻注意着晓雪闭目摇晃的姿势,生怕她一个不小心迷糊着了摔下马去。
“小姐,前边有位女子蹲在一匹躺倒的瘦马旁边,不知是何情况,要不要停下看看?”胭脂虽然年纪不大,却是晓雪精挑细选的大丫头,准备培养成自己的心腹的。既然能得晓雪的青眼,自然有自己不俗之处。
晓雪正闲的发疯,一听此话,便如打了鸡血般,眼睛倏地睁得老大,身子也不晃了,两腿一夹马腹,一马当先就冲了过去。黎昕见状,也忙拍马跟过去,生怕没什么江湖经验的她吃亏。
胭脂所说的那名女子,大约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半旧的青衣儒生裙袄,头上的发饰也只是简简单单的一枚银簪,一副落魄书生的模样。她的身边,躺着一匹口吐白沫的瘦的一把骨头般的老马,皮毛斑驳脱落,一看就知道病得快不行了。
“这位大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晓雪的声音甜得腻死人,骗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也挂在脸上。
女子闻声抬起头来,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然是家境贫寒;自幼便少了滋养。不过那两道浓黑的眉毛下炯炯的眼睛,一看就知道是有理想有抱负,不屈于现状的。
那女子见晓雪下得马来,屈身相询,便站起身来,理了理有些皱的衣摆,躬身一礼道:“小生代步马匹不幸病倒,若小姐方便的话,还望捎小生一程。”
黎昕也从马背上翻身下来弯腰查看地上的马匹,听了女子的话语,挑了挑眉毛,道:“你这马匹看起来病弱已久,姑娘怎么会骑着这样的坐骑上路?”
女子哂然一笑,态度磊落洒脱,没有一丝的犹疑和掩饰:“不瞒小姐公子,小生囊肿羞涩,买不得健康的好马,这匹瘦马还是马行老板看在小生赶考书生的份上,半卖半送于小生的。一路上小生,还时时下马牵着行走,不敢骑乘,结果支撑了五六日,终于还是倒下了。”女子的眼中有可惜,有忧虑,却没有丝毫的怨天尤人。
晓雪看着她的眼睛,灿然一笑,发出善意的邀请道:“姐姐上京赶考,与我们恰好同路,不如一起上路如何?”
晓雪灿烂的笑容,即便同为女子的青衣书生,也看得一愣。女子再看看晓雪旁边高大威猛气势十足的黎昕,心中不由得产生:两人真配的心思来。是呀,一个高大如女子的男人,一个漂亮如男子的女孩,可不是绝配来的?
“嗨!想什么呢?”晓雪用手在她的眼前用力地晃了晃,打断了她的思维。女子心中感到很不好意思,人家这么好心地帮助自己,自己却在对人家的外貌品头论足,实在不是君子所为。于是,她非常郑重地对着晓雪一礼道:“谢谢小姐,给你们添麻烦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一百三十二章 身世
女子身边放着一个不大的旧缎料包袱,一把斑驳的黄色油纸伞,行李少得可怜。此去京城,千里迢迢,如果不是遇见晓雪这样的热心肠,真不知道这女子如何到达?不会是乞讨前去吧!
谷化风心中无限感慨,想当初他和晓雪也是落难过的,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苦楚,不等晓雪发话,便将自己的坐骑贡献出来,自己跟小世子作伴去了。
女子礼节周到,举止文雅地谢过,便没有再客气地翻身上马。晓雪见她的礼节和谈吐,不像是穷苦人家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孩子,便貌似随意地问了句:“请问姐姐尊姓大名,哪里人氏?”
那女子微微欠身道:“在下孙虚淼(嘘,别吵饰演),因出生时五行缺水,故取名淼字。崇州闵籁镇人氏。”
“姐姐的言谈举止,不似穷苦人家出来的,怎么会如此的潦倒呢?”此处距离京城,依她们的行进速度,估计两个月是不能少的,凭空多出一个随行的人,当然要打听清楚她的底细了,免得招一虎狼之辈在旁窥伺。
“不瞒姑娘,我们孙家在闵籁镇虽说不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倒也算得上殷实充裕。至于我为何如此模样,唉!一言难尽哪!”
“不着急,前面路途远着呢,姐姐可以慢慢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当故事听来,也都能打发打发时间。
原来,孙虚淼的爹爹因生产时难产,落下病根,缠绵病榻三年之久,终于熬不过去,撒手人寰了。孙虚淼的娘,跟她爹爹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很好,成亲至夫郎去世,竟没再纳任何夫侍。夫郎去世,对她的打击很大,她把所有的过错,都怪罪在女儿身上,所以孙虚淼自出生起,就没享受过一天的母爱。爹爹又整日缠绵病榻,怕过了病气给她,也是成年累月见不得爹爹一面。她成了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娃子。
爹爹在那会还好,下人们不会欺主做出苛刻她的举动来。可是自打她爹爹病逝后,她的娘亲又整日沉迷于杯中之物,借酒浇愁,喝醉了,见了她不是打就是骂。所以,在她小小的心灵里,娘亲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
最惨的还不是如此。她奶奶见女儿老是萎靡不振,也不是个办法,就做主给她寻了户门当户对的夫侍做填房。这填房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初进门时,见妻主对前房总是念念不忘,对他一点心思都没有,便想了个法子,从前房的贴身下人中打听出前房的兴趣爱好,穿着打扮,行为举止。自己处处模仿,硬生生地将自己打造成已故前房的复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