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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妹妹爱云,本来农村就新老大、旧老二,她这个做姐姐的穿的就够破烂了,哪还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轮到妹妹爱云穿!
爱云随妈妈,长得很漂亮,又正值十六岁的豆蔻年华,本就应该好好打扮。
所以她还特意买了几种颜色的扎辫子的缎带、小纱巾,以及各色颜色的橡皮筋。
她和妹妹扎头发都是用的头绳,扎不紧,头发老爱松。
朵朵在卖缎带和小纱巾的柜台还看见有各色透明的水晶塑料绳卖,据说也是用来扎头发的头绳,觉得很新奇,于是每个颜色都买了些,反正便宜,更关键的是老天送到身边这个帅得冒泡的肥羊不宰白不宰,不然会被五雷轰顶的好吧。
大哥二哥她给他们一人买了一双锃光瓦亮的黑皮鞋和两件衬衫。
至于两个嫂嫂,在原主的记忆里似乎一点都不喜欢她们俩个,不过现在的朵朵是新生的,所以恨意没原主那么强烈,因此给她们二人一人买了一件好看的衬衫。
在给妈妈和三哥买手表的时候,朵朵小心翼翼地察颜观色,她知道,在七十年代末能戴上手表的人寥寥无几,一块明晃晃的手表可是高档首饰。
她试探着先给妈妈买了一块,纳百川面无表情地付了钱。
朵朵大喜,又给三哥买了一块。
上海机械表,一块要五十多元钱!
家人的东西采购完了,朵朵看了看纳百川脚边为了装她购买的东西,都买了五个悬疑推理小说中常用到的装尸体的那种硕大的黄绿色的大帆布包,每个帆布包都营养过剩,鼓鼓囊囊的,朵朵决定再接再厉,把自己想要,而纳百川没给自己买的一网打尽。
纳百川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自己钱包里为数不多的大团结,把钱包合拢,看着朵朵。
朵朵给自己选了一双粉红色塑胶凉鞋,鞋面了上有只准备展翅而非的粉色蝴蝶,很配她那条粉红色的连衣裙。
前世这种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水晶鞋,纳百川是王子,可自己不是灰姑娘,这点自知之明朵朵还是有的。
她正拿着那双粉红色的塑胶凉鞋左看右看,纳百川站在她身边,用虽然很低,但是别人恰好可以听见的声音说:“你快点,万一被我前妻看到你,你们两个又要打起来,到时你是第三者的丑闻连这里的人都知道了。”
朵朵手里的那双粉色水晶凉鞋“叭哒”掉在了柜台上。
她发现刚才还很热情友善的售货员顿时用一种伤风败俗的目光斜睨着她,脸上除了羡慕妒忌恨的表情外,还写着五个大字“第三者去死!”
朵朵一手捂脸,从手指缝里狠狠的瞪了纳百川一眼,这个人为了阻止她买东西,居然这么无所不用其极,可见是个阴险的小人!
朵朵提起地上一个帆布包仓皇逃窜,纳百川却在背后叫她站住:“我还忘了给你买两样东西。”
朵朵心想,这整座大楼的货都已经扫完了,还有什么漏网之鱼会没有买,分明是想用计让自己在这多出一会儿丑,当姐姐我傻呀!
跑出武商,朵朵见纳百川还没有出来,便坐在武商大门侧的台阶等着他。
过了片刻,纳百川肩上扛了两个帆布包,手上提着两个,腋下还夹着一个鞋盒,英明神武地走了出来,向四周扫视了一遍,精准狠地锁定了目标,帅气实足地走到朵朵身边,先将四个大包放在地上,然后把手里的鞋盒递给朵朵,朵朵打开一看,里面是双有一根横带的小黑皮鞋,样子很秀气,小皮鞋旁边还体贴的放了一双纯棉袜,不是那种花花绿绿到暗无天日的俗气袜子,而是一双简简单单粉色的小棉袜,袜子口有两圈白道道,暗想,这家伙的审美力还不错。
纳百川叫她把袜子穿上,鞋换上:“你这双布鞋底子太薄了,受伤的脚走路会痛,这双皮鞋底子厚,再穿上袜子,走路就不会那么痛了。”
朵朵看了看脚上那双又破又小的妈妈做的鞋子,依言换了下来。
纳百川准备把那双鞋丢掉,朵朵道:“别扔,这鞋我回去干活的时候还能穿。”说着,把那双旧鞋放进了之前装皮鞋的鞋盒里。
她举止很从容,半点没有因为贫穷而不好意思,纳百川呆看了她一会儿。
朵朵又把外面的新衬衫脱下,再把自己的破衬衫也脱下,然后又把新衬衫穿上,大夏天的,裹三件衣服太热了!
她把换下来的破衣服和旧鞋都塞地帆布包里,起身,跟着纳百川回汉口饭店。
纳百川一人肩扛手提四个大包,朵朵只提了一个大包,穿了棉袜、换过皮鞋的脚走路真的不怎么疼了。
verygood!
第13章 冤家路窄
朵朵看着前面大包小包的男子,觉得自己小碎步的跟在他后面,好像一起回娘家的小两口。
两个人刚走出武商没多远,不远处一家国营包子店飘出了诱人的包子香气,朵朵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原主快一年没吃肉了,一闻到肉香味,就馋的不要不要的。
自带雷达系统的的纳百川上校察觉到她站住没走了,于是停下脚步,回头问她:“怎么了?”
朵朵用手摸着瘪瘪的肚子,说:“这里在唱空城计。”然后小眼神直往饭店里面瞟。
“我以为你在小商店吃面包已经吃饱了。”纳百川川寡淡得看着她,“因为,还剩一个面包。”
“可现在又饿了嘛,不行吗?”
纳百川毫无征兆的笑了:“你其实还是有优点的。”
得到男神肯定的朵朵大喜,问道:“什么优点?”
“特别能吃。”纳百川笑答着,带头走进了包子店。
朵朵紧随其后:“能吃说明我身体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身体,怎么为社会主义添砖加瓦?”
那个年代,买什么都要排队,纳百川看到两个空位子,叫朵朵坐下,把四个帆布包包放在她的脚边,便去买包子了。
不一会儿,纳百川买了两笼热气腾腾的小汤包和一大碗豆腐脑,朵朵觉得这个不爱笑的帅家伙其实还是满体贴的,怕大热天的,她光吃小汤包会嗓子发渴,所以配了一碗豆腐脑。
朵朵拿了一个小汤包先问纳百川:“你要不要来一个。”在得到他不吃的肯定回答下,才大快朵颐。
纳百川暗暗微笑,这小丫头还是挺有教养的。
百无聊奈之中,他想起自己军装口袋里的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于是拿出来看,用来消磨时间。
“哟!这不是朵朵吗?”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纳百川看书的雅兴。
他蹙眉抬眸,看见一个穿着大花大朵的短袖衬衫和一条新蓝卡其布长裤,脚下穿了一双新军绿色球鞋,梳着两条油亮的大辫子,辫梢扎着大红蝴蝶结的大饼脸的胖姑娘站在他们桌子跟前,正嘲笑着看着朵朵。
朵朵正狼吞虎咽地吃着小汤包,话说七十年代的东西料可真足,小汤包皮薄肉多汁鲜,虽然很烫,但是实在好吃,再加上这个身体的原主好久没吃过肉了,所以肉吃在嘴里,那是空前的香啊!
被干扰到享用美食的朵朵很不满的抬起头来,看了那个姑娘一眼,通过原主的记忆,她认出这姑娘是大队二把手付副支书的宝贝女儿付红梅。
付支书做了好多年的二把手,哪怕一把手往上调了,也没轮到他接过前任的红旗,总有上级派来的空降人物坐在了他梦寐以求的位置上。
于是怀才不遇的付支书把这一切归根于自己姓的不好,天下那么多姓,姓什么不好,偏偏要姓付!
付红梅比朵朵大三岁,她爸因为小时读过几年私塾,看过一本《红岩》,又会唱跑掉的《红梅赞》,所以把自己膘肥体壮的宝贝女儿取名为红梅,既体现了熊熊的革命斗志,和崇高的觉悟,又不遗余力的表现了自己不同于普通的农民,是个文化人,可谓用心良苦,红梅也是很为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自豪的,只要在陌生人面前,她都会兴高采烈地介绍自己名字的来由,然后在别人的赞美声中陶醉。
付红梅因为蠢留级,留来留去的,最后和朵朵一个年级一个班,然后朵朵升高年级了,她还在原地踏步。
当年红军艰苦卓越的八年抗战才打败了小日本,付红梅小学毕业却花了整整十年,也是怪不容易的。
付红梅自从和朵朵一个班,就以欺负朵朵为己任,仗着自己身宽体胖,总是把朵朵拦在上放学的路上暴打,后来还是朵朵的三哥陶爱家把付红梅胖揍了一顿,她才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