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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话,一半是开玩笑,一半却是意在警告阮风。作为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神偷,阮风的脑子灵活得很,表面上装得越轻狂,内心里的算盘就会打得越精明。
“嘿嘿,不怕不怕,有地图呢!”阮风拍了拍挎包。
他把地图珍藏在包里,挎包带子缠在脖子上,每隔几分钟就要伸手拍一下,以证实那地图的存在。
丁峻与方晴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没有继续打击阮风的自信心。地图是可以无限复制的,在没有抵达地图尽头之前,谁都不敢肯定那地图到底是天上掉馅饼还是猎人挖的陷阱。说到寻宝,其具体过程并不像民间传说中那样有趣,往往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之后,两手空空而归,什么也找不到。
话又说回来,这个世界上有哪一种工作是每战必胜、永远不败的呢?
晚上十点钟,他们在一个小湖边停下,搭起帐篷宿营。
那个小湖呈不规则的椭圆形,东西最宽处约三十米,水质清澈,寒彻骨髓。
阮风生起火,烧水烹茶。篝火一起,火舌翻飞,夜半寒气便自动退到十步之外去。
方晴走向湖边,抱着胳膊出神。
丁峻知道,面对西面的未知之境,方晴心里定然是忐忑不安的,猜不到将来会遇到什么。她毕竟是个女孩子,一旦有了心事,情绪就压抑不安,变得少言寡语,情绪焦躁。
“嘿,累了?”丁峻走过去招呼她。
方晴回头,脸上的阴霾迅速散去,换上了一幅微笑的表情。
“别担心,我们这一次只是无集中目的的旅行探索,不管结果,只享受过程。放松点,好好欣赏这月下的湖水吧!”丁峻充满善意地微笑着。
方晴摇头:“我没有担心什么,刚才站在这里,忽然有所感悟。无数藏传佛教的僧人说过,西藏的任何一个湖、一滴水都是有灵性的,哪怕它位于大山深处、怪石环绕的绝境,其本质意义上,任何形式的水与水之间都是相通的。你们在古格王国的遗址那里见过雪晚,她是伴着水声一起出现的。我常常设想,藏地的每一片无人湖畔,都好像藏着她的倩影。”
这种感觉甚是奇特,也勾起了丁峻的无尽思绪。不过,雪晚肯定不在这里,此刻的她应该已经回到古格邀功请赏去了。
“我记得从前读书,偶尔读到那样的句子——”方晴微笑着说,“深渊与深渊相通,每个人都有一颗挣扎的心灵。”
很巧,丁峻也读过同样的话,并对那些简单句子背后深藏的哲理锲而不舍地刨根问底。在他看来,“深渊”代表的是每个人生命的最低谷,很多人被困于低谷,艰难跋涉,终生无法摆脱心灵的桎梏。因为纠结,所以“挣扎”,日日夜夜受煎熬之苦。同样“挣扎”的两个人一旦遇到,就会引发彼此的共鸣,同性则成为朋友,异性则成为恋人,如此而已。
“我总觉得,雪晚姑娘不快乐,就像童话故事中被魔王囚禁在古堡里的公主,等待勇敢善良的王子擎着宝剑去解救她。丁峻,你是那样的人吗?”方晴见丁峻一直保持沉默,遂开门见山,把话挑明。
丁峻无法回答,托林镇石家老宅下一战,他觉得跟雪晚很合得来,以后应该成为朋友,而不是互相算计、互相伤害的仇敌。
第六十一章 无名之湖
“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王子和公主,一切只是作家们编纂出来的故事而已。别想太多了,我只是随口说说。”稍后,方晴自我解嘲地一笑。
在丁峻看来,雪晚身上藏着太多不解之谜。托林寺一别后,他时时想起她。此次西进,其实就是一个解谜的过程,他希望打开包裹着雪晚的那团神秘迷雾,掀开古格遗族的面纱,让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唯有公开那些,围绕古格银眼、天国宝藏的连环杀戮才能终止。逝者已矣,来者可追,他必须站出来做些什么,才对得起这一生。这个世界,随时随地都需要有担当的人,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意想不到的冲突纷争。
“方晴,我们会找到她的,一定会。”丁峻回答。
“你有信心就好,看看阮风,他一想到宝藏就满心欢喜,止不住哼小曲——看起来做人还是简单一点好,至少心无牵挂,简单快乐。”方晴长叹。
果然,阮风在篝火架子边忙得不亦乐乎,嘴里哼着一首昔日香港影视歌巨星张国荣的歌,那歌名只有一个字——《我》。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得*裸……”翻来覆去,阮风唱得都是这几句,并且歌声中充满自恋的味道。
丁峻一笑:“随他去吧,其实他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好人。小偷是一种职业,自古有之,只要不做品格下贱、利欲熏心的事,就无伤大雅,可以成为朋友。不是吗?”
红尘俗世,追名逐利者多不胜数,而阮风对于宝藏的觊觎也属人之常情。大家既然结伴西进,那就是在同一条船上,应该同生死、共患难才对。
方晴立刻反驳:“丁峻,我觉得你才是真正有趣的人。据我所知,阮风从来没有什么朋友,他有做小偷的癖好,原先交往过的朋友为避免名声上的污损,都对他敬而远之。我提醒你,千万别看轻他,他就像地雷阵里的一颗哑弹,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要爆炸开来,伤人伤己,无可避免。”
“喂,吃饭了两位金童玉女——”阮风远远地大声叫,招呼他们过去。
“好,咱们提高警惕就是。”丁峻虚心地接纳了方晴的意见。
他们向回走,方晴突然自言自语地加了一句:“怪了,我总觉得这个湖有点怪怪的,心里总是有点不舒服……”
两人同时回头,向无名湖上望,却只见细波粼粼,风逐轻浪,没有任何异样之处。
“你到底想说什么?”丁峻问。
方晴迟疑着回答:“在此处宿营是阮风决定的,他似乎不是第一次来这里。除了那张纸质地图,他心里应该有另外一张活地图,指引着前进的方向。我的意思是,咱们别被人卖了还帮对方数钱,成了不折不扣的枪头人物。”
丁峻仔细回忆,停车之前,阮风有一个迂回绕路的简短过程,车子划了个半圆,偏离大路,折到湖边来。更进一步说,车子正常行驶的话,从大路上看不到这湖,并且车子是在时速七十公里的状态下高速行驶,一眨眼就错过这里。怪的是,阮风很容易地就开到这里来,熟悉得就像是进入自己家的后院。
“不怕他搞鬼。”方晴拍了拍左右裤袋,那里藏着两把快枪。
“别冲动。”丁峻赶紧阻拦,“就我们三个人,找到古格遗族前,先别起内讧。除非……除非阮风首先发难。”
他不愿看到大家自相残杀的一幕,当然,对比方晴与阮风的实力,前者占有绝对优势。
“湖上看不出什么,不知道湖底会不会有问题?”方晴再次疑虑重重地开口。
“别担心,或许大家连日忙碌,神经过度紧张,都产生了负面的心理问题。先吃饭,然后睡一觉放松放松就好了!”丁峻走过去搀着方晴,慢慢地走向阮风。
三人用过简单的晚餐,稍微聊了几句,便各自回帐篷,倒头睡下。
丁峻有个预感,只要一闭上眼,雪晚就会入他梦来,因为托林寺一行,给他留下最深印象的,只有雪晚。
外面的篝火越来越弱,火光映进帐篷,在四壁上涂抹出诡异变幻的魅惑阴影。外面的水声传来,细碎而柔弱,自然而然地变成了最好的催眠曲。
丁峻盯着帐篷顶,只过了几分钟,上下眼皮便开始打架。
“你来了,真好,我本以为你会从托林寺转身,远离高原,回到繁花似锦、夜夜笙歌的城市中去。跟我来吧,跟我来吧……”有人在帐外深情地呼唤他。
丁峻一激灵跳起来,向着帐篷上映着的暗影喝问:“你是谁?”
那影子晃了晃,悄然离去。
丁峻不敢耽搁,立刻追出去。
外面,天色已经蒙蒙亮,湖上的波浪泛着白色的细碎浪花,如同一块凹凸有致的超级地毯一样。
有个女孩子静静地站在湖边,双脚浸在水中,背对湖心,正对丁峻。她穿着白色的曳地长裙,头上的黑发全都洒脱地披散下来,长长地垂至腰间,更显得腰肢纤细,不盈一握。
那不是别人,正是几日来令丁峻不能释怀的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