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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生香-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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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恪盘腿坐在床上,抱着胳膊想了半天,又从抽屉里翻出存折算来算去,他们现在刚搬了新房子,他也才拿到一个月的薪水,积蓄自然是足够平日花费的,如果非要不顾一切买钻戒,凑一凑也可以凑出来,但顶多只能买一枚,想买一对估计是没戏。

    买便宜的吧,宗恪又不肯,在这件事上他是宁缺毋滥型的,吃喝穿戴都可以降级,唯独戒指,他认准一条道:要买就买最好的。

    “好吧,戒指就推后一步。”他没办法了,“那我们先去拍婚纱照!”

    俩人找了个休息日,跑去市内婚纱摄影一条街,一家一家的看,他们也不进去,只看橱窗里的照片,品评哪家的风格更好,更适合他们。

    最后,他们看中了一家婚纱馆,便进去询问详情,店员自然热情招待,又把提供的各色服务一一说给他们听。

    阮沅的要求很简单,她对拍外景没兴趣,现代都市里的公园哪能和华胤皇宫比?看惯了那样的“外景”,再去拍摄明显粗糙的景观,未免倒胃口。至于跑海南或者甚至国外去取景,他们俩的经济又负担不起,所以干脆把外景一概免除了。

    最终敲定的是很简单的室内摄影,一套拍下来大约两千七,这是最低档次的消费,阮沅却觉得比什么都满意。

    拍摄当天,坐在摄影棚里等待的时候,阮沅说,她觉得这也相当于婚礼了:俩人做准备,其他人在外头等着,然后他们登台,所有灯光都聚焦过来……只可惜,没有证婚人也没有观礼的客人。

    “可以让摄影师当客人。”宗恪马上说,“老天爷当证婚人。”

    阮沅笑起来。

    “不过你这么说,我还真有结婚的感觉。”宗恪突然说,“而且好像还是头一次。”

    他这么一说,阮沅心中不由百感交集:他到达她的道路,是多么漫长而曲折啊。

    “多冤枉,绕了那么多次弯路……”她低声说。

    “可不是。”

    他说着,握住阮沅戴着白手套的手,放在嘴边上。

    “所以我觉得,自己究竟也不是那么糟,还是有人爱的。”

    阮沅苦笑:“说什么哪。”

    “真的。”宗恪眨眨眼睛,“之前,我求人家爱我,人家不肯,也有嘴上说爱我,心里却又怕又不情愿的,要么就是惦记着别的什么……次数多了,我总是想,难道自己真就那么差?”

    阮沅胸口掠过一抹伤感。

    “傻瓜,怎么会呢。”她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宗恪的脸颊,“不是你不好,是你的运气不太好。”

    “嗯,现在我可以证实这一点了。”他微微一笑,又看着阮沅说,“对了,以前说的,还算数不?”

    “说的什么?”

    “一直陪着我,不会跑到我找不到的地方,也不会变得让我不认识。”

    阮沅笑,她想起来了,这是她在宗恪失明的时候说的。

    “当然算数,”她柔声说,“答应了的事,我就一定做到。”

    “那就好。”宗恪的眼睛闪闪亮,“我现在,可得意啦!”

    阮沅忍笑问:“得意什么啊你?”

    “我觉得这世上的一切,统统握在我手里头了。”

    他说这话时,握着的是阮沅戴着白手套的手。

    后来,拍摄之前,宗恪和摄影师说,他们并没有举行婚礼,也没能邀请来亲朋好友,所以打算把这次拍婚纱的过程,当成婚礼,如果方便的话,就请摄影师和助手们做观礼的客人。

    摄影师是个很年轻的小伙子,心也很细,听宗恪这么说之后,暗中吩咐助手去取来迷你音响,里面是临时下载的《婚礼进行曲》的mp3。

    拍摄完毕,摄影师对他们说:“祝你们新婚快乐。”

    没过多久,照片制作好了,阮沅他们并未要那种挂墙上的超大相框,却只要了几个普通的可以放在书桌上的相框。

    照片里的他们,站在朴素的深色背景前,阮沅穿白色婚纱,手捧花束,宗恪是黑色礼服,拿着白手套。俩人甚至都没有什么亲密举止,只是并肩站在一起,却都那么好看。

    两个人的神情端庄而安宁,连笑容都只是淡淡的。唯独他们的眼睛,明亮得像纤尘不染的宝石,内里透出深深的喜悦。

    因此,任谁都能看出,那是发自肺腑的幸福感。(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一百二十一章

    老板后来找来的那个厨子叫孙连喜,比宗恪小两、三岁的样子,老家是农村的,早年来城里学了厨师,后来就一直留在城里打工。除了这个搭档,宗恪还收了个小工做徒弟,那孩子是老板的外甥,也是农村进城打工的,才十七岁,个头小小的,又黑又瘦却挺结实,因为姓石,老实木讷,所以饭馆里的人都叫他石头。

    孙连喜管宗恪叫大哥,石头管宗恪叫师父。

    孙连喜这个人,按照宗恪的说法,不懒,人也不坏,就是爱沾点小便宜。之前他每天把干货原料弄出点来,自己私下偷着往外卖,这事儿很快让老板察觉了,是宗恪想办法替他瞒下来,才没让老板抓着把柄。宗恪没怎么数落他,只说兄弟你这事儿做得不地道啊。就因为宗恪在老板面前维护了他的颜面,孙连喜对宗恪感激不尽,往后也再不敢做这种事了。

    阮沅知道后,心里多少有点看不起这人:厨房里每日用的干货还能有多少啊?这人怎么连这点东西都想贪呢?而且要是他心再黑一点,干脆把事儿栽赃给宗恪,那不是连累得宗恪也要受冤枉?

    宗恪却说不会。

    “我会看的。”他很肯定地说,“孙连喜那个人,一看就知道胆子小,小偷小摸还行,闹大了他不敢。”

    天渐渐凉快了,宗恪每天的工作也正常顺畅起来,阮沅偶尔下了早班,就来饭馆找宗恪。那天她过来的时间还早,没什么客人,一进馆子,却看见宗恪和孙连喜坐在门口一张桌前,俩人在聊天。

    一见她来,孙连喜赶紧打招呼:“嫂子来了!”说完又忙着找一次性的杯子,给阮沅倒上茶水。饭馆里没好茶叶,几块钱的大叶茶,冲出的水红彤彤的,阮沅不在乎,每次来就喝这个。

    阮沅道了谢,也不客气,拉了张凳子坐下来,好奇问:“哥俩说什么呢?”

    “在说他老婆的事儿。”宗恪说,“他正犯愁呢。”

    原来孙连喜最近琢磨着,要不要把老婆孩子从农村带过来,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

    “孩子多大了?”阮沅问。

    “初中刚毕业。”孙连喜说。

    “爱念书不?”

    孙连喜苦笑:“爱念什么书啊?一敞开课本,哈喇子都淌下来了。”

    宗恪和阮沅都笑起来。

    “既然不爱念书,那就干脆出来打工呗。”阮沅说,“老婆孩子都过来,一家也好团圆。”

    孙连喜却说,自己的婆娘没出来过,农村总归是有吃有喝,要是进城来找不到事做怎么办?城里消费又高,老婆孩子两张嘴,不知道得花多少钱。

    “那你婆娘她懒么?”宗恪问。

    孙连喜摇摇头:“不懒,干农活可勤快了!”

    “那她笨么?”

    “也不笨,手艺活做得好着呢。”

    宗恪咳了一声,放下手里的茶杯:“又不懒,又不笨,怎么会找不到事做?和你说吧,昨天我下楼的时候,正巧对门请的保洁员也从屋里出来,要我帮忙,帮她写个条给主人,我一问,原来人家不认识字。你看,连不认识字的都活得好好的,她在那屋子里做保洁,一个礼拜三次,因为做得特别好,一个月能拿七百,而且还不止这一家你那婆娘又不懒又不笨,还读了初中,往后进城来,能不比这样的强么?再说,你们比城市贫民强多了,怎么说还有个退路呢,老家还有房子呢,什么时候累了不愿干了,就再回去呗!”

    他这么说,孙连喜大大的心动了。

    宗恪就说:“两口子,还是在一块儿好,彼此有事还有个说话的,你遇着麻烦能找她商量,她遇着麻烦能找你商量,现在隔着这么老远,你犯愁也没人说,她犯愁也没人说,时间长了,感情能好么?”

    孙连喜叹道:“那是肯定的,大哥,我这不是担心她进城来适应不了么?”

    “那你问问她,看她乐意不乐意。”宗恪说,“人要是乐意了,什么都好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两口子在一起,还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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