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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漫漫忙抓住他:“唔,明天就要走了,再陪陪我呗。”她很谄媚地用脸去碰了碰他的胸口:“我保证不闹了。”
她没话找话地问:“你在兹兀国到底做什么?为什么要待那么久?”
她其实并不真的想打探他的**,只是想拖他一刻是一刻。
百里千寻的话却很让人吃惊:“你上次看到我去青楼,那个跟我长得很像的人,是……你说的那种,一起生下来的哥哥。”
“哦?双胞胎?”陆漫漫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我就说嘛,那么像,怎么可能不是?”
“他是兹兀国太子。”百里千寻漠然而冰冷,并不像说到亲人的态度。
“那你去兹兀国做什么?”陆漫漫不明白有什么事非得他亲自去办。
“去当太子。”
“什么?”陆漫漫精神集中了:“你哥哥是太子,你当什么太子?”
“兹兀国皇后说,太子病重,所以让我无论如何要在太子登基前扮成太子,出席各种场合。”百里千寻没有叫母亲,也没有叫哥哥,像说别人的事,事不关已。
“太子病重?那还去什么青楼?哼!我看得的是花柳病吧!”陆漫漫一肚子火,去青楼的家伙耽误她谈恋爱。
百里千寻在黑暗中伸手捏她的鼻子:“你怎么什么都敢说?”
啼笑皆非。
“可不是么?你不觉得奇怪?”陆漫漫嘟囔道:“我看你那个妈没安什么好心。”
孩子生下来,这做娘的就把孩子扔出去了,现在叫回去扮太子,一定跟什么阴谋有关。
“我正是觉得奇怪,所以并没有透露在纷台有人见过吉克太子,我想看看皇后到底要干什么。”百里千寻若有所思。
“你对你母亲的印象不好,她是个很凶的女人吗?”陆漫漫很奇怪他一口一个皇后,却不直接叫母亲,听起来很疏离。
“不,恰恰相反,她是个温柔的女人,总是带着笑意,让人觉得……”
“发冷?”
“你怎么知道?”百里千寻忽然搂住她,心里莫名欢畅。
他的感觉,不需要说出来,她都懂。
有时并不喜欢莫测高深,被人懂,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陆漫漫忧伤地皱眉:“笑里藏刀才会让人发冷,千寻,你何必去扮什么太子呢?你又不欠他们的,留下来,陪着我和吉星呗,你不在,呜……我……和吉星……多难过……”
百里千寻被她那种带着浅浅忧伤的语调,勾得霎时就想放弃明日的行程,只是,他不能,有的事,还需要他去弄个明白。
他岔开话题道:“我看你比谁都希望我出远门,我在家时,你还要从后门偷偷溜出去,这下好了,我一走,你自由了。”
陆漫漫被说得不好意思了,想想人家真是好容易回来一趟,她已经连着偷跑了好几天,不由得握了握他的手:“谁叫你霸道的,我也是没办法。你要是早让我开茶馆,我也不至于把脚崴了,手也弄伤了……”
“听起来,你还很多怨言了,小女人。”百里千寻一手撑在脑后躺着,一手搂着陆漫漫:“你和吉星乖乖的,在家等我,别惹事生非,我办完事就回家,知道了?”
“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拦是拦不住的,去吧,但记着,我们在家等你,你要早点回来。”陆漫漫唉声叹气的,总算有了别离的样子。
只是真的离愁别绪了,百里千寻又觉得还是之前欢欢快快的好。
他轻一紧手臂,脸就挨到了陆漫漫的耳际:“咬人的女鬼,怎么不来了?”
魅惑得肆意张狂,听得陆漫漫心里一酥。在这件事上,她尤其听话,立时就咬了过去。
贴上他温热柔软的嘴唇,她不动了,享受着他呼吸的热气,喷薄在她脸上,那么近那么近。
他也在享受她如兰芬芳的气息。
交织、纠缠,如两团火焰,慢慢燃烧。
她低低的耳语:“我是一个游魂……你要不要爱我?”她说完,香舌轻tian过他的唇瓣,带起一阵阵颤栗。
百里千寻的手在她身上轻柔游走:“小狐狸精,只要是你,我都爱……”那一声爱,拖得长长的,在暗夜里,酥魅入骨。
她的唇没有离开他的唇,却仍旧在问:“是喜欢?还是爱情的爱?”
他的手没进她的墨发青丝,他的吻,深深浅浅,轻轻重重,辗转蜿蜒,像是要吸空她嘴里的空气,每一处,都有他的舌头刮过的痕迹。
他轻一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只要是你,我都爱,爱情的爱。”
他说话不再绕弯子,也不需要她的答复。只是想告诉她,他的心意。
他在黑夜里凝视着她的脸,像是能看得很清楚,其实仍然只是一个轮廓。
他的手顺着她的轮廓,细细抚摸。
她的肌肤,细腻清凉,有着少女才有的紧致和弹性。
她在他身下,手绕上他的脖子,那么自然,像夏日的藤蔓。
很热,夏天的天气,总是那么热。
她的鼻尖上都是点点晶莹的汗珠,来不及擦拭,便勾下了百里千寻的头。
他竟然说,只要是她,他都爱,爱情的爱呢。
从心里升腾起来的欢欣,每一根神经都想跳舞。陆漫漫不再纠结他到底爱的是连曼曼还是陆漫漫,此刻,只是她,与他纠缠得难舍难分。
她隔着衣物,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健壮,肌肉那么分明,那么……她的手解着他的衣钮,天啊,那么多粒……
百里千寻阻止着她作恶的手:“漫漫……”
话被她的嘴唇堵住了,这个时候,说那么多废话干嘛?她的手在他胸膛肆意游荡,带着诱人的喘息。
百里千寻猛地将陆漫漫推开,哑声道:“趁我还有最后一丝理智的时候,你最好停手。”
陆漫漫咯咯轻笑:“理智是什么鬼东西?打死它。”
“……”百里千寻被击败了。
第二十八章、今朝有酒今朝醉
空气,很热。
光线那么暗,几乎是没有光线。看不到,似乎胆子会更大些。
连呼吸都显得春色无边。她的,他的,气息一呼出,便交织在空气里,混合得暧昧情*色。
仿佛一切都水到渠成,这时候来讲礼仪,道德,抑或是贞洁,名誉,都像是一个笑话。
更何况,陆漫漫是现代人。
她并不是一个非得迂腐要一张婚书才肯上床的人,虽然她在现代社会里,还没有成功地把自己交出去。不是她必须要等结婚那一夜,而是没遇到适合的对象。
对,适合的对象,这很重要。
她对百里千寻很有感觉,这毋庸置疑。
虽然还矫情地分不清,这是不是爱情的爱,但她的身体,对他很有感觉。
那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热情,在前世也不曾有过。那么渴望,仿佛沉睡了一千年,直到如今,才被唤醒。
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一切问题,都不需要现在去问。
她只想尊重身体的意志,与他欢悦。
此刻,陆漫漫正是这样想的,有感觉,别lang费,穿越千年,哪怕一瞬间绽放,那也值得。
这个念头,一旦发了芽,便扼制不住地快速生长……快乐,才是生命的本质,可遇而不可求……
甚至,还带了些舍身成仁,英勇就义的革命精神。
她是一缕幽魂,谁说得清什么时候原主会将她赶出这个躯壳?谁说得清什么时候她又死了,继续在别的地方飘荡?
她如一缕轻烟,或许说不在就不在了,其实,谁不是说不在,就不在了呢?
那时,她还能找得着百里千寻么?就如她想回去跟父母再说两句话都办不到,更何况是偶然相遇的百里千寻?
她将脸紧紧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
她特别爱听他的心跳,像厚重的鼓声,有力而沉稳。这是生命的像征,她喜欢一切鲜活的东西。
她无师自通地挑逗他的神经,像一只狐狸精,高高兴兴地打着如意算盘。
百里千寻有些狼狈,不羁如他,此时却手足无措。这是他想要娶来做妻子的女人,一切都应该按照礼法,大红花轿风光迎进门,然后再行周公之礼。
她不是外边那些可以随意采撷的女子,于他而言,太珍贵,所以不能贪图眼前的欢愉。
他捉住了她作恶的手,声音有些无奈:“漫漫,乖乖的,听话……”他像哄一个小孩子,怕她生气,怕她任性,语气轻了不行,重了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