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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小娇妻-第1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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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朱大夫这个女人着实难缠得紧,比蚂蟥都还要烦人,一旦沾惹上连甩都甩不掉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能不招惹还是尽量别去惹这种小人的好。

    唐主任冷着脸走了进来,似是感觉到屋子里的气氛不对,她朝朱大夫和沈娇两人瞅了眼,并没有说什么,走到里屋去换了衣服,出来便准备工作了。

    朱大夫轻哼了声,扭着身子也去了里屋换衣服,再一扭一扭地出来了,坐在位子上开始喝咖啡,也不是是有心还是无意,倒是没再用调羹喝了,而是似饮茶一样,小口小口地啜饮。

    今天上午的病人并不多,只有几个找唐主任复诊的,大家都非常空闲,朱大夫大概是让沈娇气着了,连毛衣都没织,跑到隔壁科室那里去吹牛了。

    中午医院能休息一个半小时,沈娇没打算回家,骑车来回就得四十来分钟,回家就只能吃口子饭,连休息都没得休息,还不如就在医院对付点得了。

    食堂的伙食还是蛮丰富的,沈娇打了份红烧大排,再打了份炒豆角,外加二两米饭,同甫生华孔福志二人坐在一起,才坐下来没多久,沈娇他们这一排便挤满了人,都是二三十岁的男医生,明显是奔着沈娇而来的。

    餐厅的桌椅是那种长条形的桌子,挤挤能坐上十几二十人,沈娇这么一朵美人花突然出现在男多女少的医院,不招人惦记才怪呢!

    为避免麻烦,沈娇十分大方地自我介绍了,重点介绍了韩齐修和俩宝贝儿子,一听美人已是他人之妻,而且还是娃他妈,男人心冷,女人心喜。

    后面沈娇也没怎么说话,只听别人说,慢慢地吃着饭,食堂大厨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大排极为酥烂,吃起来不须太费劲,味道非常不错,比自家烧的肯定要好吃。

    沈娇从包里再取出了一只饭盒,其实是她从宝碗里拿出来的,跑到窗口去打了十块大排,一角六一块的大排,十块就是一块六角,相当大的手笔了。

    食堂打饭阿姨惊讶地看着沈娇,打了这么多年菜,还是头一回见有人一次打这么多大排呢!

    “大师傅烧的大排味道蛮好,比我自已烧的好吃,我多打点回去晚上吃。”沈娇笑眯眯地解释,昨晚壮壮就说要吃大排了,正好今天让他吃个够。

    一位胖大叔闻言走了过来,见是位漂亮姑娘夸他的菜,笑意堆满了大胖脸,指着红烧带鱼说道:“带鱼味道也蛮好的,这两样都是我的拿手菜,不比酒楼差。”

    旁边打菜阿姨笑道:“这倒是真的,许师傅烧的带鱼和大排味道是真好,还有红烧肉也好吃。”

    沈娇看了眼旁边盆里金黄酥脆的带鱼,口水也流了下来,好长时间没吃带鱼了,打份回去是不错,便笑道:“那我呆会把盆腾出来再打啊,你们给我多留点儿,这带鱼看着就好吃。”

    许师傅对沈娇的感觉是蛮好的,又漂亮又识货,当下便拍着胸脯保证:“放心,保管给你留着。”

    他虽不是厨房的负责人,可这点权利还是有的嘛!

    沈娇道了谢,捧着一饭盒大排便回了座位,继续吃饭,甫生华问她去干啥了,沈娇指着饭盒笑道:“这里的大排挺好吃的,比我自已烧的要好吃,我多打些回去晚上吃,我儿子昨天还吵着要吃大排呢,正好省我的事了。”

    “咱们食堂的伙食确实是不错,恐怕是海市所有医院伙食最好的,我听说许师傅以前可是大酒楼的厨子,不知咋地来食堂烧大锅饭了。”有人说道。

    “谁知道呢!这样也好,起码咱们能吃到好吃的,自从来医院上班,我都胖好几斤了。”一个身形微丰的年轻女孩嘟着嘴抱怨。

    女孩长得并不是太美,圆嘟嘟的脸,看起来特别有福气,胜在皮肤白,倒也算是标致姑娘了,尤其还是姑娘金贵的医院,那就更是大美人一个了。

    其他年轻男子都说好话哄女孩,不外乎就是说她身形刚刚好,不胖不瘦,再瘦就会有损健康之类的话,把年轻女孩哄得眉开眼笑的。

    沈娇笑眯眯地听着,想到以前韩齐修总让她吃木瓜和榴莲长肉,可事实却是一点用都没有,吃得再多都不如生一回孩子,现在她可不再是小笼包了,已经成狗不理包子啦。

    要不是政策不充许,她是真想再生一个女儿呀,两个臭小子实在是皮的很,像小翠翠那样多贴心,而且再生一回,说不定她能长成大肉包呢!

    沈娇脸有点烧,低头继续吃饭,二两米饭还是多了点儿,下回要不就打一两半吧,省得浪费粮食。

    低头吃饭的沈娇并没注意到大家伙安静了不少,只剩下悉悉索索的吃饭声,甫生华朝浑不察觉的沈娇看了眼,有些同情起她了,前面刚惹上朱大夫那个阴险小人,现在又让狼给盯上了。

    他这个新同事以后的日子怕是难哦!

    “沈医生的饭盒很别致嘛,是塑料饭盒吧?”谭若思主动说话。

    沈娇猛地抬起头,这才注意到她对面的甫生华竟移去了旁边,换成了早上那个讨厌的谭若思,不禁皱紧了眉头,这个谭若思还真是阴魂不散。

    “是的。”沈娇没有多说,加快了进食速度。

    “这种材质的饭盒海市好像没得卖,沈医生应该是h城那边买的吧?”谭若思十分笃定,并有意无意地将他的饭盒移出来了些,同沈娇那只材质一样,只不沈娇是粉红色,他的是淡蓝色。

    “哎呀,谭医生你和沈医生的饭盒一样呢,真漂亮呀!”嫌弃自已胖的女孩大惊小怪地嚷了起来,羡慕地看着饭盒。

    这些漂亮饭盒可比她用的老土铝饭盒要洋气多了,她要是能有一只该有多好啊!

1114又是个穷显摆的

    不只是胖女孩这么以为,其他人也是同样的想法,年青人大都是喜欢赶时髦,这些年轻医生大都家境不差,有那个闲情逸致和条件追赶流行,只可惜他们空有钱也买不到合心意的好东西。

    内陆这边的商品太匮乏了,进口货少之又少,大都是国产货,比如说沈娇和谭若思用的饭盒,国产的便是这种经久耐用的铝饭盒,当然也有塑料饭盒,可样式土气,颜色不是大红就是大绿,哪有沈娇的轻巧好看。

    其他像服饰配饰电器等等,国产货也都比较土气,很多年青人根本就看不上眼,想方设法地托亲戚朋友从h城那边寄过来,谁身上要是穿了件h城买的时髦衣服,那可是能显摆好几天了,比如朱大夫,一件h城买的连衣裙就足足炫耀了一个夏天,见人就说是那边买的,花了多少港币,巴不得全海市人民都知道她在那边有亲戚呢!

    谭若思很是享受众人那种羡慕嫉妒的眼光,他就是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本就是最优秀的,是一群鸡中的鹤,受人追捧才是正常的打开方式!

    “确实是一样的,我这只是在h城顾氏百货买的,沈医生应该也是那儿吧?”谭若思轻笑着说。

    沈娇很不喜欢他这种仿佛事事都在他掌控中的感觉,令人很不舒服,真当自已是惟我独尊了吗?

    哼,她家韩哥哥都没这么瑟过呢!

    你谭若思算哪根葱啊!

    沈娇眼珠转了转,故意说:“不是呀,我的饭盒是在伦城一家商场买的。”

    其实她这饭盒还真是顾氏百货买的,因为喜欢这些粉嫩的颜色,她每样颜色都买了一只,之所以说是伦城买的,就是故意不想让谭若思得意,也有意告诉这个家伙她可不是什么眼皮子浅的普通女人,别用你那车子还有海外关系在她面前炫耀,有啥稀罕的!

    谭若思面色微变,头一回他感觉到自已预测好的事情出现了偏离,似是抓不住了,这个沈娇的家世看起来很不简单呢!

    一般的小恩小惠怕是打动不了她了,得想另外的招数才成!

    谭若思并没有放弃猎取沈娇的心思,沈娇的不按常理出牌,还有她的冷淡,激起了谭若思的猎艳心,前面的几个女人都太容易上手了,就得像沈娇这样的才够味呢!

    “沈医生有亲戚在y国吗?真巧,我也有亲戚在那边,说不定还认识哦!”谭若思锲而不舍。

    沈娇厌烦地箴眉,只恨自已的嘴能再大点儿,这样就能快点吃完饭,不再同这个讨厌的家伙周旋了。

    她淡淡地看了眼谭若思,却见他看着自已的眼神深情款款,还挂着自以为迷人的微笑,厌烦感更盛,就没见过这么自我感觉好的男人,有几个海外亲戚了不起吗?

    “我的亲戚是在香榭丽区,你亲戚是在哪个区?”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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