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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梦楼随笔_张中晓-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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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六)

    流言止于智者。智者,不使流言继续耳;愚者(没有一般理解力者)是流言的义务传播员,可畅行无阻力。有大人口中所出之流言,有小人口头所出之流言。两者均须小心对待。轻播大人口中之流言,则我为其利用矣,轻信小人口中之流言,则我成其尾巴也。

    (一二七)

    所感的对象(包括人对人自己)是人的感情产生的客观条件。有所感,这是主观的感情活动。但是,所感与对象之间,并不是恰当和恰如其分,因此,人们就说感情是盲目的,爱不该爱的人,怨人尤天,对好意的误会,等等,产生生活的误会。动机论者会归于感情,但实际上却不能,因为,许多产生有害结果的感情、违背生活的感情,往往在动机都是好的,或者,并不算邪恶。因此,并不构成道德上的犯罪,虽然,他在实际生活的行动中造成了罪过。这就是悲剧的生活基础。虽然,他即道德和历史的矛盾。历史的必然性和当事人主观道德的矛盾。

    (一二八)

    人之心中,仁义道德与男盗女娼都有,有德之人非无恶也,惟心中之善占上风,压住了恶耳。批判恶还是赞同恶,人的理性与良心,权衡人的种种冲动与意志。

    (一二九)

    怯懦之人,无力行恶,但也无能行善(为正义而斗争),他们的善男信女的仟悔和婆婆妈妈的善良不能是真正的道德。他们之不能行恶,并不是由于善(理性的原则),而是由于无力。当一旦他们认为自己有力(虚假的)的时候,可粗暴蛮横哩。

    (一三0)

    一个忿怒但又无理的人,只感到可恶但不知为什么恶、恶在哪里的人,还有什么横祸不会产生呢?他两眼充血,满脸凶光,毫无反顾地向他认为可恶的东西扑过去,不管对方是不是无辜者。他像野兽,完全失去理智。



 《文史杂抄》…(131…140)

    (一三一)

    在一文钱的存在中拼命,似乎突出地表明人们之缺乏远见,是一些说明观点之不正确的古怪实例。缺乏远见,就产生古怪的观点,产生不近人理的想法,产生违背常识的荒唐论调。

    (一三二)

    对统治表示庇护和反对的基本群众(他们不同于大多数默默生活的人民)在任何社会中都曾有过。法国的轻浮的公众曾在丹东临刑时牺牲。但可以是内心负责的群众,也可以是不负责任的无赖,招摇撞骗的流氓。

    (一三三)

    利用,确是一个对人非常重要的真理。它可以有许多美名,如互助、舍己救人、自我牺牲、公益心等等,但也有许多恶誉,如自私等。

    但利用对于人来说,可以是好也可以是坏的东西。从道德的因素来看,它是坏多,从事实(利害)的因素来看,它是好多,利用是人生关系的中心,并不夸大。它是人与人之间联结的组带。它可以装上互助的花环,也可以涂上势利的泥污,但是,无疑地,没有它,人的生活只能变坏。

    (一三四)

    锦上添花,雪中送扶。世上确有见危难而不施一文,见红光而一掷千金者,势利者自古有之,但大部分为不自觉之物欲也。

    世上自觉的好人固少,自觉之恶人亦不多,他们大都成为猛人红人了。绝大多数者是那些不知行善,自发而作恶者,他们不知何者善,而是只觉得己可行而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者即此也。非不使知也,实不能知也。

    (一三五)

    科学和实践活动

    认识和实践

    或者是由科学产生实践活动,或者是由实践活动产生科学,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必须保持。前者为唯理论,理智主义,实际论的体系,科学的独断主义;后者是实用主义、信仰主义或(类似柏格森的)积极直觉的体系——行动的独断主义。科学独断主义主张,要行动就必须有知识,认识产生行动。除了建立彻底的体系的大师,一般的人们则在他们的著作中同时采用两种观点,而自己不感到(认识到)矛盾。这两个提法在合理的统一的情况下,都能对人类作出贡献,它们都是真理的一部分。但在具体的成果中,它们都可能影响生活,都可能产生错误。对于这两个提法本身的任何争论,都是纯粹理论的问题,它们可以永无了结。

    (一三六)

    《颜氏家训》,学问有利钝,文章有巧拙;钝学累功,不妨精熟;拙文研思,终归嗤鄙。无梦楼案:文章才气,不可学也。利尚可磨而致,巧则难以人工。

    (一三七)

    《管子》:圣君任公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八蜀志·却正传》:小屈大伸,存公忽私。《晋书·刘颂传》,尽公者,政之本也;树私者,乱之源也。(晋书·潘尼传》:忧虑之接,必生于自私,而兴于有欲。自私者,不能成其私,有欲者,不能济其欲,理之至也。

    案:古代伦理观念,儒、老各有解释和解决方式方法。《老子》,少私寡欲。《管子》,悦在施有,众在废私。注,将欲济众,在于废私。又曰,居身论道行理,则群臣服教,百吏严断,莫敢开私焉。又曰,如天如地,何私何亲。法家之公,在于以一种固定的原则消灭一切私,包括个人幸福和人格正义。儒家的公,则以一种抽象的伦理消灭一切人生感情。《列》:公公私私,天地之德。则认为公私皆有合理性,并行不悖,乃宇宙观基础。《苟子》:志忍私,然后能公。注,谓矫其性。《韩非》言曲以便私。不明察,不能烛私。私

    是一种不道德的东西。(法言》:事得其序之谓训,胜己之私之谓克。意与苟同。《国语》:夫正国者,不可以昵于权,行权不可以隐于私。昵于权则民不通,行权隐于私则政不行。王符《潜夫论》明王审法度而布教令,不行私而欺法,不显教以尊命。一言概之,法家以私为治国之大敌,儒家以私为修身之大敌。《论语》:退而省其私。(蜀志·李严传》注,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水镜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以其无私也。水镜无私,犹以免谤。

    据《韩非》,古者苍颉之作书也,自环者为之私,背私为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苍颉固已知之矣。《礼》,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苟》,朋党比周以环主,图私为务。私乃小团之利益;《鬼谷子》,说人主者必与之言奇,说人臣者必与之言私。绝

    妙。私乃人之所好,亦是人之弱点。稽康《释私论》,有宰嚭耽私,卒享其祸之语。

    《后汉书·马援传》论,夫利不在身,以谋则智;需不私己,以之断义必厉。以其不涉己之利害也。

    (一三八)

    《易》,以断天下之疑。《书》,蓄疑败谋。《礼》,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公羊传》注,春秋谨于别尊卑,理嫌疑。《谷梁》,著以传著,疑以传疑。《说文》疑,惑也。《汉书·师丹传》;帝所折中定疑。《鬼谷子》,决情定疑,万事之机。《管》,贤者死忠以舍疑。注,舍,拯救也。使人相信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苟》知莫大乎弃疑,行莫大于无过。与《素书》危莫危于任疑相似。《素书》又曰,自疑不信人,自信不疑人。此重点在己。《左传》,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易》疏,对人以此卜筮,洗荡万物之心,万物有疑则卜之,是荡其私心也。《韩非》,赏罚不当则民疑。《中说》,好疑尚诈。此讥魏武乎?《人物志》,柔顺之人,缓心宽断,是故可与循常,难于权疑。《潜夫论》,马不试则良驾疑。断疑在于实践。《汲家周书》,伐国有六时,间其疏,薄其疑,推其危,扶其弱,乘其衰,暴其约。六可得甩之机会也。并弱攻昧,取乱侮亡,无所不用其极,阴谋诡计多端耳。

    (一三九)

    《三国志》,周输曰,刘备枭雄之姿,而有关张熊虎之将。必非久屈为人用者。《魏志》太祖谓刘备日,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人物志》,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拔群者为雄。《中说》李密问英雄,子曰,自知者英,自胜者雄。《人物志》雄者得雄,不能得英;英者得英,不能得雄。故一人之身兼有英雄,乃能役使英与雄,故能成大业也。无梦楼案:唯全才乃能役使偏才。

    聪秀出众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可以为英,张良是也;可以为雄,韩信是也。

    (一四0)

    《东坡志林》:僧谓酒为般若汤,鱼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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