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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元旦那天,我在丈夫才死了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和刘晓刚在S市一家教堂中举行了西式婚礼——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追求浪漫情调的虚荣心,因为我早从电视剧中喜欢上了这种宗教色彩的婚礼形式,我喜欢听婚礼进行曲,喜欢教堂那种气氛。然后我们在S市最豪华的帝王大酒店举行了宴会,包括我们在心里庆祝这次杀人阴谋的顺利得手。
但是那天我不知为什么,我的眼前老是看见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而且这双眼睛在喷着两团火,好像要烧死我——我知道那是我丈夫的眼睛,他是死不瞑目啊,他的在天灵魂在咒着我。后来每当刘晓刚像狗一样趴在我身上做那种事的时候,我又一次次地看到了这双燃烧着火的眼睛。有时候我害怕极了,所以我后来就经常做噩梦,每次都是被一些歹徒拿着流着血的刀一路追杀……
我在看这份万言遗书的时候,经常习惯性地去看看周虹留下的几张照片。她的确是一个挺漂亮的女人,尽管她一直生活在一种并不如意的艰难环境中,但她却始终显得非常年轻,看不出这是一个步人中年的女人。而且她的笑容显得非常妩媚并透着一股纯真的气息,她的左腮上还有一道浅显的酒窝,如果不是想到在她背后的残忍犯罪事实的话,我想这的确是一个让男人喜欢的温柔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她对物质幸福生活的迷乱追求并为此沦丧人性的话,她应该是一个好妻子和好母亲的。
是什么力量让她成为这样一个残忍的女人呢?是钱、情欲和追求荣华富贵的欲望驱使她混灭人性的善良而蜕变成一个杀人犯的吗?
我不由想起了西方有个家喻户晓的暴君叫尼禄,17岁时由其母扶助登上王位。到22岁江山一旦坐稳,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第一个被处死的是限制其荒淫的他的生母阿格丽平娜。继而毒死家财万贯的姑母,处决前妻,踢死新妇。与他有血亲关系的人,几乎都被杀掉。至于政敌、侍从更是在劫难逃。尼禄自认为是个天才诗人,当罗马城大火烧了整整九天后,他登上高高塔楼欣赏火景场面,吟诵起特洛伊毁灭的诗句。宫殿被毁,他重新建筑更加辉煌的“金屋”,显贵和行省的地方官们,也都纷纷效法尼禄大造豪华府邸别墅。尼禄嫌宫中荒淫不过瘾,还到街巷的妓院、酒馆和戏园寻欢作乐。他出国旅游长达15个月,不理政事。尼禄的肆意妄为,终于导致民怨沸腾,叛乱四起,被迫自杀。
但尼禄的暴行并不是一天养成的。尼禄的寡母为了儿子的前程,嫁给了自己的叔父当时的皇帝克劳狄。然后尼禄变成皇上的养子,并与公主结婚,成了合法的太子。可当这位皇帝表露出想让自己的亲生子继承皇位的愿望之后,阿格丽平娜就将丈夫毒死了。尼禄就是在母亲这番导演下抢班夺权登上宝座的。可他刚一上任就杀死了亲生母亲,其原因就是因为母亲劝他料理国事而不要过度荒淫让尼禄感到心烦!
我在和刘晓刚结婚以后,就和女儿一块搬到了他那套豪华的别野中。我的女儿当时已经14岁了,她长得和我极为相似,白嫩的皮肤,一对饱满的乳房就像一对小兔似的耸立在胸脯上,一张粉红色的美丽脸蛋,颀长而苗条的身材——我的女儿真的长大了。我经常在夜里去她房间去给她整理被她蹬掉的被子,我希望我会创造一切条件让她考上大学,因为我后半生的希望就寄托在她的身上了,我希望她能快乐和幸福。
可就在有一天晚上我到房间去看她的时候,我却突然发现刘晓刚跟在我后边,他用了贪婪和色迷迷的眼神死盯着沉睡中的我女儿的腿和她的脸。当时我被吓得浑身一激棱,我说不清为什么我在心里感到了一种危险正在逼近我的女儿。虽然我当时把他给拉出了房间,但我却一直在心里想着他那种不怀好意的笑容。应该说我在这方面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应该考虑到一个有着极强性欲的男人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的威胁,因为我了解刘晓刚,他是一个绝对没有丝毫人性的男人,我知道我对他只是一个泄欲的工具,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妻子。因为他即使在迷恋我的身体的时候,也仍然经常在外边寻欢作乐,为自己用钱买到妓女的性消费。正是因为我意识到他身上的兽行因素,我才为女儿和我住在一起而突然感到了一种日益增长的忧虑。但我却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事实上我当时有条件采取回避的措施,我可以让她住在姥姥家或奶奶家,因为我毕竟可以在经济上补助他们。但我却又认为刘晓刚再是个畜牲,也不至于来打我女儿的主意啊,何况,我在心里还迷恋着刘的物质条件,认为能让女儿享受到豪华宽畅的住宅和丰富的衣食条件,就是我为女儿所能提供的“幸福”。真的,我在这里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如果我能早点采取回避措施的话,也不会酿成后来的灾难。
就在我们刚结婚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刘晓刚给我一张机票,让我和公司另一个业务员到深圳去推销公司刚研制的新产品,来回一趟至少需要六七天的时间。其实我应该拒绝这次出差的,或是把女儿送到我母亲那里再离开,因为我已经察觉到刘晓刚对我女儿越来越图谋不轨了。但是我却什么都没做,我只是嘱咐了一下女儿,让她在房间里关好门,一定注意安全,要她学会保护自己。
然后我就飞到了深圳,但在第二天,我的右眼皮便开始跳个不停,我突然想起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许多起后父强奸继女的案例故事,而这一条件正好能够吻合刘晓刚对我女儿的奸情。我当时就被这个念头给吓坏了,我在深圳只呆了三天,便说什么也不住了,把工作上的事给那个业务员交待了一番,便先飞回了S市,然后打车赶回家中。进门以我就去敲女儿的房门,敲了半天女儿才下来开门,只见她披头散发、一脸木纳地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支彩色蜡笔。而墙上则涂着乱七八糟的画面,整个房间就像刚被人给抢劫了一番似的。女儿说了一句,妈,你怎么才回来呀,说完便哭了起来。我还从来没听见她这样的一种哭法,这不是人的正常哭声,那简直就是野兽的哀号……我眼前一黑,上前抱住她说,怎么了珊珊,发生了什么事。女儿却一头扑进我的怀里哭着说,他不是人,他把我那个了……我当时像疯子一样脱下了女儿的裤子,我吓得呆住了,女儿的大腿和屁股上到处都是青紫的伤痕。我问是刘晓刚干的吗?女儿点点头说,除了他还有谁呢?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呢?你为什么不把我送到姥姥家呢……
我当时就昏倒在地上,后来我醒了过来,泪水便一个劲地流了出来。我真是后悔极了,我为什么在明明察觉到这个畜牲对女儿不怀好意的时候,却还不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呢?而如果我当时能及时到公安局去报案的话,那么刘晓刚肯定会以强奸少女罪被判处重刑的。但我却并没想到要走那条路,因为我当时被一股像烈焰般的仇恨夺走了理性,就像我当初萌发出想杀丈夫的心思一样。这股仇恨与愤怒使我产生了一个新的罪恶念头:我要亲手杀死刘晓刚这个畜牲!我要为当初他对我的强暴和对女儿的强暴行为报仇!
第二天,我把自己打扮得非常漂亮,就去原单位找到了保卫处的一个名叫刘彪的青年男人,他长得五大三粗,而且早在许多年前就一直对我心怀不轨,我想雇佣他去干掉刘晓刚那个畜牲。我请刘彪到一家豪华饭店中饱吃了一顿,然后摸出一万块钱说明了来意,告诉他说,如果他做成了,我事后再给他一万,而且我还答应把我的身子让他享受一夜。这个臭男人在听了以后竞淫笑着说,大姐,除非你答应今晚就先让我享受一下你的身子,你要是答应了,我明天准保就把那个狗日的给收拾了。所以我只能答应了他的要求,就在饭店包了一间房子,让他把我整整给踊躏了一夜。然后他就拿上钱走了。
第二天,我借口领女儿外出散心而去了两个公园尽情游玩了一上午,下午又带女儿去了游乐场玩了半天。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胡思乱想。不知道刘彪是否已经杀了他,我真希望一进门就能看到刘晓刚那个畜牲的尸体横在地上,然后我就打电话给警察报警,而且我还要装模作样地哭上几声,然后他的这份家产就是我的了,他的存款和不动产足够我和女儿过上一生衣食不愁的幸福生活了。
但晚上我一进门,却发现刘晓刚一根头发都没少地呆在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