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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麦-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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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朋友们却劝拿不定主意的君主,俾斯麦今年不过三十六岁,向来未曾为国家出过什么力,现在一切例案都已推翻,居然当了大使。因为他原是君主麾下的一名侠士,还因为他是君主的几位最重要的侠士的一个朋友。    
    俾斯麦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置办家具。这些都是他自己一手操办,因为他的夫人尚欠阅历,又不在他身边。现在为了使自己过得舒服一些,身边就需添置一些东西,这与他少年和晚年时一样。他的大使的薪俸从二万一千元起,他手头上从未拿过这么多钱,所以他一开始就置办了好多东西,但仍是很节俭的。他写信给哥哥说道:“一年前,或是六个月前,谁能想到我会花五千金币(每个合二先令)租一间房子。我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以预备君主生日的请客!……我已经花了一万至一万两千元购置家具,如今尚未置办齐全。花钱最多的是金银、铜、玻璃、瓷等器皿。地毯与木器却花钱不很多。因为这里吃饭是每一个盘用一个叉,请三十位客至少要用一百副餐具。……我要开一个三百人跳舞的舞会。……仆人们忙着准备东西,无用的花费实在太大……更不必说那十二个仆人的工钱,这些仆人一半男仆,一半女仆,我宁愿管理三十个乡下仆人。”    
    在这个讲究钻营的社会里,我们可以猜测没有任何人开始做一件大事会像俾斯麦这样从容。他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却也会细致地讨论用多少副餐具,或告诉他哥哥说他的老马夫穿起新式衣服来,好像一位伯爵——他对他哥哥说起这些琐事,从另一方面表示俾斯麦的祖先们是成长于不甚宽裕的家庭。遥远的波美拉尼亚女孩子们会称他是个“世界伟人”,然而他却不过是二等乡绅,只是在忽然间受命当国家代表。俾斯麦自始至终都摆脱不了他那乡绅的本色,如少年时大手大脚地花钱,后来才开始知道节俭,一心想增加田产,努力清还田产所担负的债务,然后添置新产,添置森林与村庄,为子孙谋利。有时他觉得这样做很让人讨厌,但是从基本上说,这样做却养成了他以后的性格。由于经营着这许多产业,使得他成为一个小心翼翼的经济家,并且使他由家长制作风演变成国父的作风。    
    他的阶级骄傲,也是忽然间变作进入上流社会的贵族公子的派头,因为这样的骄傲大于一位图恩伯爵的骄傲,这个伯爵认为请法兰克福的商人吃饭就是失了身份,俾斯麦报告给他的长官,外交总长曼陀菲尔,说道:“我同那些卖给我家具的商人的太太们跳舞,这些人极有礼貌,几乎使我暂时忘记他们丈夫是那么狡猾的商人。坐在我对面的那位女士,就是卖给我雪茄烟的商人的太太,坐在我身边的女士,正在同一位先生跳舞,那位先生是前天卖给我太太窗帷的商人。”俾斯麦的第一件事,就是向不同阶级宣战,国内政策也是如此,这种行为很符合他的个性。


第2卷大使生活(2)

    惟有他的哥哥明了这一切,但是却不明白俾斯麦的别的事情,他的哥哥“就是一个老实地主的俾斯麦”。他兄弟二人虽有言在先,两人的钱财要分得清清楚楚,也没有什么证据证明做外交家的俾斯麦托他哥哥经营什么事情,他们却彼此不断地互相传递经济方面的情况。他现在属于本地的政事局,却向局里诉说申豪森现在的主人要求填补款子、河堤等等。“我现在从申豪森收到欠租,我有许多还债的计划,我似乎变成了一个极为贪财的资本家。”当他们夫妇不断地被一些王公贵族们宴请时,他却在心里算计,“赴宴时须随身带着行李与仆人,坐马车需要花钱,喝酒也需要花钱,这样算来,我们所花的钱,也足够我们在家请几位客的。”接着他又算计,以自己所处的地位需要请多少次客。“请这许多次客,要花许多钱,我得小心打算,从前对于钱财却没有像现在这般小心。我们现在花费很节省,赔补去年冬天的费用,到七月初一,我的财政状况又可以好起来。”有这样一笔一千元的款子,从前是可以记公账的,现在却要他自己掏腰包,他当然很不高兴。其后他对于社会上的诸多应酬,他也不再肯花钱。不仅在他早几年的信中,连后来六年的信,都提到这种宴会。“说到这些宴会,最令人讨厌的就是那些切碎了的肉!倘若我一个人将剩肉都吃了,会弄坏脾胃的,倘若我宴请的老少们都帮我吃掉,我喝了太多的酒,也会伤害我的脾胃的。”    
    基本上讲,他觉得外交官的生活是单调无味的。他写信给他的岳母:“我从早上吃茶点时起到中午,这段时间接见大使、听属员们报告公事……随后再到议会,闭会最早也要在一点钟,迟则在四点钟。闭会后等到五点钟,有时我要出去骑马,有时要阅览公文。……我们吃大餐时多数时候有一两位随员相陪,餐后(往往我还未吃完,就有人请我出去)是一天中最舒适的时光。我躺在大虎皮交椅上吸烟,乔安娜同儿女们围着我,我翻着二十张报纸。到了晚上九点或九点半左右就有人来报告,说马车准备好了。我满肚子的不快,关于社会上所说的快乐,我有一种很痛恨的感觉,我们必须装扮好自己,以便在欧洲的上等社会中演戏。乔安娜在宴会上同老年妇女们闲聊,我同她们的女儿们跳舞,要不就同她们的父亲们谈一些严肃的话题,将近半夜时,甚至更晚,我们才回家。回家后我躺在床上看书,直看到我睡着。等到乔安娜喊我起来,问我究竟是起床还是再睡。”    
    “使馆里有一种随意的舒适感,其实就是乱,因为太多的礼节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我的一个老朋友美国人莫特利来法兰克福探望我,说道,‘有好几处大房子,人们在里边可以随随便便’,这就是其中之一。……私宅都在后面,向着花园。人们在这里都是很亲密的,老的少的,祖父母们领着孩子们,旁边还跟着一条小狗。他们在这里吃、喝、吸烟、弹钢琴。在这个大宅子里面,啤酒、饮料、香槟等应有尽有。人人都收藏着极好的哈瓦那雪茄,想吸就吸。”当俾斯麦能够穿他的那件带花的睡衣,并穿到很晚,有时穿到中午,他为此会非常高兴。当他要出门的时候,却不得不脱下这件花衣,打扮整齐。“与其买十件浆过的内衣,不如买五件更好一些的。你只花两元钱是买不着好内衣的。”    
    这样的生活,使他觉得活得很年轻,在他的朋友柏克给他画的一幅油画中,俾斯麦就显得很年轻。现在他剃了胡子,却失去了许多苍老的感觉。在他未当大使之前,他确实显得有些苍老,后来渐渐地恢复了年轻。他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做外交家考虑的,他虽然对夫人说,他之所以剃去了胡子,是为了听从她的要求,实际上,他是听了涅塞洛德的一句示意的话,才决定将胡子剃去的。因为他正要觐见沙皇,有人猜测尼古拉不喜欢胡子。他不习惯那种坐着不动的生活,这样他会觉得难过。他说了不满意的话:“那些永无休止的宴会,使我讨厌到疯狂,这对我简直就是一种糟蹋。因为人们要吃许多杂七乱八的东西,以便敷衍到终席。我的肝可要毁了——这些不良后果就先别提了。”但是当他的医生告诉他要他早上五点钟起床,披上一块湿布时,他就说:“假使能够找着一个死的更自然的办法,我宁愿死得更自然一些。”    
    他身体很重,只能靠骑马、打猎才能把体重减轻些。倘若有公事使他不能出猎,他常常会发怒。“到底还是打猎才是最好的消遣方式。在森林的深处,那里既无人,又无电线,只有在这种地方,我才会感觉格外的舒服。我想过乡下日子,想出了思乡病。……我已日渐衰老,我想享受这闲适的生活。”他求他哥哥给他一匹马,“要能载得动我,还要好看一些的。我不管马的脾气有多大,只要它有这样的体力。”我们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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