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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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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之后,所有奴隶都神情沮丧地回到各自的茅屋,那里,玉米糊糊正在等着他们“享用”呢。屋里的灯不允许亮到很晚;如果哪个黑奴敢在夜里和不属于他的女奴偷情,那么原本美好的夜晚他就有罪可受了。若是有谁胆敢逃走,他必须得先想好,监工里可是有专门为追捕奴隶训练的成员。他们会像围捕野兽那样把逃跑的黑奴围起来,把他逼到泥泞的地方,让他饱受痛苦之后再被杀掉。    
    夜晚,林肯沉重地返回住处,食不甘味,寝不安席。透过游艺俱乐部敞开的窗子,他沉重地看着几个男人如何为打牌而争得面红耳赤。这时,站在一边沉默的看门黑奴低声给他讲述到:昨天晚上,这几个强壮男人中的一个输掉了自己两个黑皮肤的亲生儿子。后来,林肯的表兄弟汉克斯说:“那时林肯的脸色难看极了,仿佛他的心都在流血。他没多说什么,一直沉默着,我知道,在这次旅行中,他形成了自己对奴隶制度的观点。他曾颇有感触地告诉我说‘我不想成为奴隶,但我更不想做奴隶主’!”


第二章在纽萨勒姆村(1)

    作为锅炉工,林肯又随一艘轮船沿着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当他在炎热的六月夜晚,从他的锅炉旁沿台阶上去,看到甲板上的人们喝酒、谈笑时,他那善于比较的脑袋又一次不得不进行深邃的思考,分析不同阶级的权力以及奴隶制度和其它制度的区别了。    
    出于对林肯工作的满意,奥弗特决定让他经营自己将在纽萨勒姆开设的一家商店,于是他就把林肯派到那里去了。林肯在父亲的家里作了短暂的停留之后,便永远地跨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去过。由于马和船只都不属于他,所以,在炎热的夏天里他就徒步穿过了广阔的草地,一步一步走向他崭新的家园。    
    到了那儿,起先他并未找到奥弗特,更没有看到什么商店。在这样一个陌生的小镇子上他能做些什么呢?他没有任何计划,更没有料到他将会在这个美丽的小镇度过六个年头。他先是在那里认识了一些人,而后就开始工作。一个书记员搬走了,林肯暂时接替了他的工作,在此之后,他又一步步介入了地方政治。不久后,奥弗特终于来了,但商店却连影子也没有。林肯必须得先从干木匠活开始,盖房子,做家具,造木筏等等,他早已干惯了这种活,所以很快便作完了。最后,他又扛来了一捆捆,一包包的各种商品,摆上货架,一切准备妥当了,两人才在门面上挂出了一块招牌,上面写着:“顿唐·奥弗特”。从此,这个店铺里的高大年轻人每天都忙忙碌碌地把商品销售给这里的居民了。    
    一段时间以后,这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了他,原因之一是,他的店主奥弗特常在众人面前夸赞他。可在林肯听来,奥弗特的口气和当年奴隶贩子夸混血女奴的口气大同小异:“他非常强壮,完全能够打败这里最棒的拳击手……”于是,马上就有人向他挑战,一场比赛便拉开了帷幕。在这个小地方,摔跤比赛,斗鸡和决斗算是最盛行,最激动人心的娱乐活动了,所以这场比赛吸引了好多人。林肯见到了这里最棒的拳击手,那是个极其强壮,结实又富有经验的老手,但林肯胸有成竹。比赛开始后不久,他便巧妙地把对手打倒了。这时,掌声和抱怨声同时响起。对手的朋友大声吆喝着,指责这个新手,这个他们称作“长腿”的家伙,没有按比赛规则出手。可被打倒的那个人却很谦虚地站起来,向获胜者伸出手去并强调说,一切都符合规则,此后,他们两个便成了好朋友,而且这友谊一直保持了很久。是的,有时命运会给人带来美好的瞬间,一个人的彬彬有礼和真诚待人,会引起别人的好感,也能使自己渡过难关。    
    在商店里工作的日子着实不错。整个店铺里收拾得窗明几净,货架上的货物:衣、帽、布料、油、盐、酱、醋、咖啡、糖都摆放整齐。箱子里和桶里装满了人们需要的日常用品,地上还摆放着盆盆罐罐和各种酒类。夜里,林肯和另一个帮手在店铺后面的小棚子里休息,有一张很像样的床。一百年前在整个西部有几个人能拥有和享受到一张像样的床呢?他们当时住的那个新开发的地区,只是零零星星的住着不到两百人,所以很多东西在那儿无法买到,这可就需要老板奥弗特和他的年轻伙计林肯动动脑筋了。    
    在商店里,林肯有充足的时间看书了,只是对他的大长腿来说,整个店房略显局促,于是他想了个办法:在柜台的一端放上一卷花布当枕头,让自己平躺在长长的柜台上看,这倒是满舒服的。他总觉得看书时若是读出声来,就可以同时通过视觉、听觉的双重功能达到加深记忆的双重功效,所以他总是大声朗读,当然,这样也就使得一下子撞进来看到这幅情景的顾客感到双倍的惊奇。不过久而久之,他们彼此都熟悉了,见到这个场面虽会哑然失笑,但不会有人大惊小怪或抱怨什么,而林肯也会立刻进入工作状态,翻身跳下柜台,绕到柜台后面,拿出顾客想要的东西;如果顾客得花上一段时间认真地挑选商品,那么当他选好想买的东西时,准会发现这位店伙计先生又已经坐到小板凳上专心致志地大声念起书来了。    
    显然,没有人会责怪这个强壮聪明的店伙计,他有时会当着顾客的面一个人把整整一桶威士忌酒搬到桌子上,让顾客目瞪口呆,有时也会躺在柜台上把一杯水搁在放平了的靴子底上,用牙齿把它叼起来,却洒不出一滴水,而且他似乎总显得心情愉快,所以若是他不来上个诸如此类的小把戏,顾客就不会轻意离开。此外,他还热心地替每一个需要他帮忙的人写信,因此吸引了这里的每一个人。哪个店主能找到比他更好的店伙计呢?他不吃零食,烟酒不沾,虽然算得上本地最强壮的青年,却从不滋事吵架,有时他宁愿坐在地上跟孩子们玩耍。孩子们可以围着他转,可以跟他打闹,开他的玩笑,他从不发火。最主要的是他为人诚实可靠,人们完全可以信赖他,因此,不久后他的名子就自然而然地被传开了,大伙都亲热地称他“真诚的亚伯拉罕”。    
    当然,有时他也会情绪低落,但这不会影响任何其他人,他从不会把自己的情绪强加给别人,无论何时何地待人总是友善温和。反过来,大家对他也一直很友好。如果有人笑他的话,那么他们只是善意地笑他奇特的举止言谈,不会有什么恶意,比如说他会捧着一本书在马路上走走停停,并大声朗诵,或者对大家宣称:“只有等到我彻底转变了对现在北方、南方、东部和西部的看法时,我才会感觉比较舒服。”    
    一次,一位顾客告诉林肯,他家里有一本英语语法书,还附有练习;林肯马上就赶了一里多路借回了那本书,并且生平第一次正经八百地学习了自己母语的语法。    
    另一个人送给他一本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神父还给了他一本历史书;此外,他有空也到本地的学校里去,在那他也能学习到很多知识。他还时常在别人那里打破砂锅问到底;会从进口包装盒子的图案上学点地理。他觉得从任何人那里都能学到些东西,即使是最愚蠢的人也懂得点有用的事情,而自己所应该具备的只是如何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由于他读了很多书,所以,每逢村里集会,人们就会请他上去讲话。他也毫不推辞,三步两步蹦上讲台,滔滔不绝地谈论起诸如道路的修建和当地的铁路建设等等问题。作为船夫,他曾游历到很远的地方,曾历经坎坷。他主张建立一个州银行,因为那样,货币可能会比较稳定。不久后,就有一位朋友向他建议说,他应该到州议会去毛遂自荐,在那个小圈子里,眼下实在没有几个能人。于是他有些犹豫不决地,也不抱任何幻想地尝试了一次,却因成绩不佳而被淘汰。    
    那个劝林肯从政的人叫若特雷治;他是这里的第一个移民,是他建立了纽萨勒姆村。他拥有一座让奥弗特先生赞不绝口的磨坊,还经营着一家客栈。年轻的店伙计林肯中午常到那去坐坐,有时候晚上也去。这其中的奥妙可能在于若特雷治有个女儿。她肤如凝脂,身材美丽修长,红色的头发总泛着光泽,她总是坐在那里刺绣。只可惜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已名花有主了;可或许就是这种遗憾,这种心驰神往、有危无险,吸引着这个在女孩面前总是惶恐不安的青年:深深地根植于内心的憧憬和希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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