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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亲历的三次国共谈判-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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蚰眩鲂哪焙汀保敖袢账剑┗筛晡癫撬姑裼隈畔⒐⒋诵模腥绨姿薄#�2)关于战犯问题,“宗仁凛于战祸之惨酷,苍生之憔悴,更鉴于人类历史演成之错误,因以虑及和谈困难之焦点,原秉己饥己溺之怀,更作进一步之表示:凡所谓历史错误足以妨碍和平为所谓战犯也者,虽有汤之刑,宗仁一身欣然受之而不辞”。一句话,希望取消八项和谈条件中的第一条。(3)针对八项条件的二至八条说:“至立国大计,愿遵先总理之不朽遗嘱,与贵党携手,并与各民主人士共负努力建设新中国之使命。况复世界风云,日益诡谲,国共合作,尤为迫切。为彼此同守此义,其他问题自可迎刃而解。”一句话,如果国共合作,遵守孙中山遗教,一切问题都可不提。    
    毛泽东的复电,主要内容也是三项:(1)强调八项条件,“双方既然同意八项条件为谈判基础,则根据原则以求实现,自不难获得正确之解决。战犯问题,亦是如此。”这是原则性。(2)是灵活性,“总以是否有利于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是否有利于以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为标准,在此标准下,我们准备采取宽大的政策”。(3)建议“早日成立和平协定”。    
    从上述电文看,内容针锋相对,距离甚远,但并未关闭谈判大门。    
    第二件是国民党反动派继续为和平设置障碍。何应钦转来国民党中常会三次会议的要求:“(1)双方军队立即停战,各守原防,静候整编;(2)国民党的外交政策符合独立自主、促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的原则,不能改变。(3)中共应停止暴力行为,尊重人民的自由权利,生命财产。(4)政府之组织及其构成,应以能实行上述要求为条件。”从上述电文看,可以看出反动派昏聩无知,垂死挣扎,李宗仁、何应钦亦无力决定和谈条件。    
    第三件是张治中到北平后,综合各方情况,认为李宗仁虽别有用心,但确有求和之意,而蒋介石在溪口幕后操纵,则即使和平达成协议,李亦无法采取行动。蒋留在国内,终属和平的最大障碍,因此反复琢磨之后,给蒋去信,详细分析蒋介石出国的利弊,劝他下大决心,早日成行,勿作和谈的障碍。信由屈武带南京托由吴忠信转呈,蒋介石未予置理。    
    从4月1日至12日,从双方代表商谈中,从各方面的接触中,从无休无止的秧歌队伍中,从报刊传来的国内形势中,我们受到熏陶和启发,思想感情逐渐由触动而走到质的变化。解放区和国统区的鲜明对照,说明了人心的向背,指出了时代的趋向,对新事物和人,由陌生、好奇而感到可爱可亲,是代表团成员的一致变化。    
    


第四部分七、北平和谈:和谈正式会议

    到同月12日,双方商谈已基本结束,中共方面提出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送给张治中,并言明即日晚召开双方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张立即召集全体代表、顾问、秘书开会研究。大家的思想感情虽然已有初度变化,但到底未经彻底改造,所以当大家看到听到这个草案后,其第一概念是:完了,和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不但从具体条件看,和南京方面所希望的“划江而治”、“平等的和平”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而且从全文的措辞和语气看,充满了“降书”、“罪状”的斥责,南京政府怎么可能接受。    
    不过,事已至此,国民党方面的全体代表不得不逐条逐款加以研究,提出一些修正意见,准备送给中共代表团。一种强烈的紧迫感沉重地压在大家的心头,时间似箭般飞逝,我们怀着沉重、失望和苦闷的复杂心情在晚上九时前到达会场。    
    这是一栋高大、宽敞、华贵而又幽静的封建遗物——中南海勤政殿。大厅中间横放着一长排条桌,两端是双方首席代表的座位,两旁则分坐双方代表。长桌两端的后侧还各有三张小条桌,是双方列席和记录人员的座位,布置简朴,但气氛异常严肃。    
    会议没有固定的程序,在双方首席代表同意会议可以开始后,首先由中共首席代表周恩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并作了详细的说明,主要是:    
    首先,明确战争的责任在南京政府。南京政府自执政以来,背叛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与三大政策,肆行反共;尤其自1946年以来,撕毁两党一切协定、协议,发动全面内战,使全国遭受空前灾难,已完全丧失人民信任。国民党部队已为人民解放军所彻底击败,愿以毛主席所提八项条件为基础进行谈判,因此在双方同意的《国内和平协定》中,首先要明确战争的责任。    
    第二,关于战犯问题。主要战犯必须严惩,但不限任何人,只要能“认清是非,幡然悔悟,出于真心实意,确有事实表现,因而有利于人民解放事业之推进,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者,将取消战犯罪名,给以宽大待遇”。    
    第三,国民党召开的伪国大是违背政协决议的,因而是非法的,它所产生的伪宪法也是非法的,它所规定的伪法统理应废除。    
    第四,国民党现在所保有的陆海空军、各军兵种、军事机关、军事学校、工厂、后勤机构,一律加以改编,其拒不服从者,即加以讨伐。为完成此艰巨任务,特组设整编委员会。    
    第五,改革土地制度。全国农村封建土地所有制均应进行改革,解放军到达地区,先减租减息,再行分配土地,解放军未到达地区,南京各级政府应保护各地农民组织及活动,不得加以妨碍。    
    第六,凡国民党政府对外签订的一切条约、协定以及文件档案,一律移交联合政府审查,其中凡对国家不利,尤其出卖国家权利的,分别予以废除、修改或重订。    
    第七,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在联合政府成立前,南京政府应准备交代;解放军一开进,即实行军管,除反动分子之外,对广大公教人员和官兵绝不使流离失所,对进步分子、有用人才,还给予出力机会,对生产机构悉予保存。    
    周恩来最后说,我们对以张文白先生为首的代表团寄予极大希望,希望同意和签订这个协定草案,使和平得以实现,问题得以解决,一定为全国人民所永远赞许。    
    然后,南京政府首席代表张治中发言,大意是:    
    1关于草案的前文,我们认为国民党违背了孙中山先生遗教和政策,是战败了。我们愿意以诚意承认错误,以勇气接受失败,不过对过分刺激的语气希望减缓些。    
    2关于战犯问题,中共方面是大大让步了。不过我们希望改为:“凡今后拥护和平者,可以给予宽大待遇,背叛和平者,才应追究。”我们代表团诚意谋和,不想为此使会议陷于僵持。    
    3关于废除宪法与法统问题,我们无不同意见,只希望作文字上的修改。    
    4关于军队整编,原则同意,但具体方法步骤上希望修改:第一,双方军队各自在各自防区内改编,在联合政府未成立前,不受单方面的指挥。第二,具体的改编办法,应另文详细规定,不必定入协定之内。第三,分两阶段进行,其负责机构,前阶段可名为监督或监察委员会,第二阶段才名为整编委员会。    
    5关于没收官僚资本,改革土地制度,废除卖国条约,我们原则上完全同意,这是早应这样做的,现在由你们提出,我们十分惭愧!    
    6关于召开政协会议,成立联合政府,我们没有原则上的异议,但条文中规定南京和各级政府在联合政府成立前,一切须服从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这样,后者将被看成是太上政府,希望考虑。    
    7关于永远根除内战,保证永久和平,建立民主、统一、富强的国家一节,条文中,尤其毛泽东主席和我的谈话中反复强调,我认为非常正确。我今天固然代表政府和中共商谈和平,但本人向来是中共的朋友,在中共代表团诸先生面前,不想说什么恭维的话,但我愿意提醒各位:国民党政权当然是完了,今后责任落在你们肩上,我谨以至诚至敬之心,希望中共能领导国家,达到独立、自由、民主的目标,建立国家臻于富强康乐之境。    
    会议延至二十三时十五分休会,双方同意会外继续协商。    
    4月14日晚上,中共代表团送来《国内和平协定》的修正稿,作为定稿,不书“草案”字样。晚上九时,双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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