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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1期-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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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第安人敬地母,从不糟蹋地产,拿了一 
草一木都要有个名目。拿了,也不能白拿,要献上谢物。” 
  中越从达娃的布袋里也抓了一小把烟丝,照着样子撒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地母你什么都知道,跟你撒谎也没用。有个远方来的汉人摘了花,就是一个好奇。至少现在没有便秘,将来再说将来。”达娃又是嘎嘎地笑,说陈医师你可真逗,你老婆可不得让你乐死。 
  尼尔采了满满一把蔷薇果,扔在达娃的背篓里,又一个人往前走去。一刻钟的工夫,回来了,手里抓着一把箕草。达娃将根茎上的泥土抖净了,把草铺在掌上让中越看。草极是细软,茎上微微地泛着红,在风里抖抖簌簌地支不起身子。 
  “这叫处女毛,治伤风感冒,也下石,肾结石的石。” 
  中越唰地跳出两步,甩了甩手,说这个名字不好,让人想起官场搞腐败。我宁愿得结石,这玩意儿哪消受得起。两人又是呵呵地笑。 
  三人又找了几样花草,就到了一片开阔之地。依旧有树,树也依旧粗大,只是突然都没有了叶子,光秃秃的再无遮挡。正午的阳光洪水似地奔泄下来,照着年代久远的树干,一棵又一棵遥遥相立,树身上焦黑的疤痕如巨蟒层层缠绕至树顶。地是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斑驳地裸露着一些草根,如暗淡的血管,在一片垂老的失去了劲道的胸脯上有气无力地延伸。中越猜想这片地是雷电山火烧焚过的。从满目苍翠到遍地焦土,竟然只有一步之隔,毫无层次过渡。一步之外是葱郁的生,一步之内是荒瘠的死,却都是一样的触目惊心。 
  抬头看天,瓦蓝的一片像是一个大井口,细若发丝的云飘过,是追也追不着的另外一个世界。井如此的深,中越觉得三生三世也爬不到井外的那个天地了,就忍不住两手拢了嘴,仰天大吼了起来。 
  暇……瞰……殴…… 
  吼声还没有到达井口,就被井壁吞食了,嚼碎了又吐出来,嘤嘤嗡嗡地就不是原来的那个调了。 
  中越吼完了,就有些赧然,讪讪地对达娃说,我老家在南方,人多地挤,和邻居挨得特别近。从小到大,吃饭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吃什么。上厕所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拉什么。说话得小声,怕隔壁听见你说什么。所以一到了地广人稀的北方,忍不住就想吼两声解气。 
  达娃说吼吧吼吧,你可劲吼吧,没人管你。尼尔是个聋子,不怕你吵。我们藏人最爱吼的,看谁吼得过谁。 
  中越果真又拢了嘴,憋足了劲,这一回却吼不动了,若漏了气的车胎,竟不成声。达娃捧腹大笑。中越说你笑什么,你吼一个我听听。算了,你也别吼了,干脆唱个歌吧。那个李什么,唱的那个青藏高原,那才他妈的叫歌。 
  达娃撇了撇嘴,说那是汉人的唱法,真正的藏人,可不是那个样子的。中越说好,好,那你就来个防伪版本的。达娃推辞了半天,说多少年不唱了,终于给缠不过,只好勉强唱了一个。 
  达娃的歌是用藏语唱的,中越听不懂,只觉得那曲调全不如寻常的藏歌那样激越高昂,反倒是低低款款的,如江南的小桥流水,偶尔流过几块石头,翻出一两个水花来——也是轻软的。用唱来形容达娃的歌实在有些夸张,其实至多也就是哼——一半用鼻子一半用喉咙的那种哼法。中越说怎么那么缠绵,是不是情歌呀,你给翻译翻译。达娃竟有些扭捏,脸儿红红的,说翻不出来。中越说翻个大意就好,用不着一字一句的。达娃想了半天,才勉强翻了几句: 
  水要再不舀,就流过去了。 
  花要再不摘,春就走了。 
  歌要再不唱,人就老了。 
  中越拍着巴掌,说就是就是,达娃你要是不想老,就赶紧唱——再来一个过瘾的,大大嗓门的,才旦卓玛那样的。 
  达娃把脸久久地捂在手掌里,突然间倏地站起来,开口就唱,把中越吓了一跳。歌是汉语的,曲调尖锐如刀,一下子挑开了耳膜,直直地捅在人的心上,挑啊挑的,心就是千疮百孔的了。 
  鹰在山顶上飞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块落脚的石头 
  云在天上飘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片下雨的地。 
  人在马背上走呀, 
  是因为找不到一条回家的路。 
  苦哟,苦…… 
  中越看见尼尔愣愣地站着,一动不动地盯着达娃的嘴唇,手里的野花丢了一地。泥塑一样的脸上,双眸如千年雪山的融水,乌黑清亮地倒映着日月星辰。中越知道,有一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 
  那个东西是灵魂。 
  那晚送走达娃母子,中越竟毫无睡意。月色穿过竹帘的缝隙,爬在他的眼皮上,留下一条条白色的纹。他闭上眼睛,就看见了小时候家门前的那条青石板路。路蛇一样地蜿蜒,一直爬到江边。在没有见过多少世面的南方小城里,江的概念其实也就是一条略微大一些的河。河水是浊黄的,机帆船驶过,翻滚的水面上泛上一些菜叶泥沙和动物尸体。夏日的正午,他和哥哥穿着木屐,几乎赤身裸体地跑到河边,爬上任何一条栖在岸边的船,再从船头咚的一声跳进水里。水砸开一个小洞,立刻吞没了他们泥鳅一样黝黑的身体。事隔数十年,他清晰地记起子青石板路的花纹颜色走向,和木屐敲打在石头上发出的脆响。 
  他知道,是达娃歌里的那匹马,在牵着他一步一步地回乡。 
  黎明时分,他被屋顶上一阵窸窣的声响惊醒,才知道自己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他拿着特大号手电筒冲着天窗照去,依稀看见一个黑影一晃而过。獾熊。他知道他的屋顶上有一个獾熊窝。明天去镇里的家居用品店买一把梯子,一定要在入冬之前把那个贼窝端了。他想。 
   
  小越: 
  尼尔对音乐有着过人的领悟。听力正常的人是要依赖音乐的形式和包装来进入核心内容的,可是尼尔跳过了那些花花草草的东西,直接进入了音乐的骨髓——节奏。我想尼尔是可以成为一个杰出的鼓手的。印第安人的那种兽皮大鼓,是完全靠节奏掌握鼓点的。只是可惜,印第安人的职业基本是代代相传的。假如尼尔长大后仍然留在部落里生活,而不是像许多年轻人那样离开小镇到大城市去,他最有可能成为一个草药医师,和他的父辈一样。当然前提是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 
  老裘伊其实并不老,满打满算,也才三十八岁。可是老裘伊的名号,却已经有了十数年的历史。 
  老裘伊之所以被称为老裘伊,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长相。老裘伊二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谢顶,到了三十五岁左右,头发基本上谢光了,只剩下稀稀一圈的黄毛。 
  二是因为资历。这里说的资历是指进进出出拘留所的那种资历。老裘伊总共进去过三次。第一次是因为斗殴,第二次是因为砸车玻璃,第三次是因为偷杂货店的报纸。每一次都是关了几天就放出来监外执行,可是一来二去的,就积攒了厚厚的案底。用一句时髦的中国话来形容,老裘伊是个上过山的人。 
  实际上他还犯过许多其他案子,只是侥幸没有被抓住过而已。老裘伊犯的都是些小案子,大多是偷鸡摸狗之类的,几乎上不了台盘,极偶尔才有一两起略微惊心动魄些的。而且每一次犯案,都有一个公约数——都是在酒后。 
  在十数年前,当老裘伊还没有被叫作老裘伊的时候,他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规规矩矩彬 
彬有礼甚至有些害羞的年轻人。那时候他:正跟随着他爹认真地发掘着世上一切草药的功能效果,时刻准备着接过他爹的药包,成为镇里的草药师。他的生活轨迹本来完全可以按着他爹他爷爷和他爷爷的爹他爷爷的爷爷那样,按部就班地走下去的。可是他偏偏一脚踩偏了,跌进了深不见底的酒窖子里,所有后来的故事,就都从这一脚开始改写了——那是后话。 
  老裘伊不是纯正的印第安人,老裘伊的身世很杂。老裘伊的祖上有过爱尔兰血统,法国血统,英国血统和荷兰血统。几乎所有征服过北美新大陆的欧洲探险家,都和他们的祖先有过那么一手。所以老裘伊有浅棕色的头发(在他还有头发的时候),线条分明的五官,微微泛蓝的眼珠和高挺的鼻梁。所以当那个叫雪儿达娃的年轻藏族女人在青海塔尔寺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定了他是白人。至于他比白人略深一些的肤色,她则理解为是高原紫外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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