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西北偏北男人带刀-第2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杀人游戏的一条规律是:最不像坏人的那个最有可能是真正的坏人。 
  这个游戏他们常常在一起玩,随时随地,饭桌上、练歌房里、游泳池边,杀人随时都在进行。他们是一帮朋友,杀人游戏是偶然玩起来的,一下子上了瘾。每个人在杀人游戏里都在或多或少地暴露着自己的本性:有的狡猾,有的装蒜,有的无聊,有的好胜。每个人在表白自己的同时也会掩饰,制造各种假象,把人的心思往扑朔迷离的境地里导引。人心是座迷宫,迷宫里有个怪物,怪物无法解释。 
  被大家叫做妖精的那个女孩玩哭了。她屡屡被杀,死得干脆利落,平时的伶牙俐齿全都不管用了,为自己辩解的每一句话听上去都漏洞百出。虚幻的游戏似乎勾起了她许多实实在在的伤心事,她开始责怪那个“坏人”:“我对你这么好,你干吗每次先把我杀掉?”说着说着她激动起来,一点一点计算着自己平时体现出来的好意—— 一个 
  苹果、一顿饭、一张笑脸、一句好话、一份礼物——凭什么好心没有好报?“坏人”有些手足无措,他玩笑般地杀了妖精若干次,只是觉得杀最熟悉的人不容易被发现罢了。哪里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杀人游戏就这样被女孩的哭泣终止,大家意犹未尽,却也只能作罢。“坏人”为了赔罪,于是请大家去喝酒。喝着酒,说着圈子里的是是非非或是朋友间的情长意短,真实世界重又回来了。妖精渐渐恢复常态,笑着闹着,和每个人猜骰子喝酒。妖精到最后一脸笑意地醉了,脸色绯红,语笑嫣然,大家都说应该由“坏人”送她回家。那天晚上,妖精实在醉得不成样子,“坏人”一松手她就瘫成了一堆泥。“坏人”抱起她时,她却有意识地往那个怀抱里钻得更深了些…… 
  石 头 记 一场爱情就这样突如其来。两个甜蜜的人就此退出了杀人游戏。“坏人”偶尔会想起那个春风沉醉的晚上,一时间竟有些恍惚:是我杀了她还是她杀了我? 
  上帝在我里面 
  每天傍晚,他都会出现在街上,蓬头垢面,神色却严肃。大家都叫他疯子,当然是因为他的确是反常的。比如他的穿戴,冬天单衣,夏天棉袄。那衣服已经看不出本色,领口袖边肘部都被时间磨得油黑发亮。有时,他嘴里咿咿呀呀地喊着,指手画脚,就在街中间站着,没有人听得懂他的意思。当然,也没人愿意靠近他一点去探个究竟。他是肮脏的,他是反常的,所以他是寂寞的。 
  这条街是城里头一条有名的饮食街,食客甚多,讨吃喝要散钱的乞丐也不少。你看他样子像乞丐,却不像有些乞丐那样没有尊严。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但他表面的生活都被从街上走过的人看在眼里:他的家当就是一堆破布和一个装洗衣机的硬纸箱,随处安身。偶尔,他会把捡来的破纸箱包装盒什么的点成一小堆篝火,自己蹲在旁边,在火上烧烤一些看不出名堂的东西来吃。别人曾经给过他两个更新更牢固一点的洗衣机纸箱,他却不替换原来的破箱子,还是一把火烧了。他总在垃圾堆里翻捡着什么,经常看他拿着些被人扔掉的药片 
  保健品什么的一把一把吞咽,倒没见过他生病。看起来,人要想过他这种特立独行的日子,还得有他这么个不怕糟蹋的身体。有天早上,他进了牛肉面馆,伙计赶紧奓着手冲过来要把他赶出去,他却不知从什么地方掏出两块钱来,挡住了伙计一串恶言恶语。没人愿和他同桌吃饭,刚好,他就大模大样地占用了整整一张大桌子细嚼慢咽。人们心里都暗自嘀咕,见过疯子,没见过这么疯的疯子! 
  如果不出意外,他这个人就应该像一捧尘土一样被风吹走,不留半点痕迹。可他却通过一起事件把尘土固定下来,变成一疙瘩硬硬的土块。有所学校在那条热闹的街旁边,经常有些社会上的小混混聚集在学校门口,或者劫男生的钱,或者戏弄漂亮的女生。这种坏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警察或校方似乎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校门口于是成了一个让学生们心惊肉跳的地方。可巧有一天下午放学时疯子经过那里,见一个女生正被几个混混纠缠着,眼泪几欲夺眶,旁边的人都敢怒不敢言。谁都知道,被这帮小混蛋缠上可是件大麻烦。谁想疯子径自冲上前去,长手长脚地挥舞着,口里呜呜哇哇,很愤怒的样子,劈面就给了那打头的小混混一拳。这之后,谁也不知道那几个小混混手里的刀子是从哪里来的,反正疯子身上的破衣服没一会儿就变红了。你知道的,再怪再疯的人,身上也流着和我们一样的鲜血。 
  他就这么死于一起暴力事件。看起来,他的行为类似于见义勇为,但谁会在乎一个疯子的死呢?他没名字没家没亲人也没朋友,只给人们留下了大约不超过三天的谈资。有好事的闲人在他那类似于小屋的硬纸箱内壁发现了几个歪歪扭扭的粉笔字:上帝在我里面。那行字的旁边,是厂家提醒“请勿倒置”的向上箭头。 
  哎呀,有谁知道一个疯疯癫癫的人心里都在想些什么? 
  十年设一局 
  “铜奔马挖出了三个,一个藏在省博,一个卖到了欧洲,还有一个在×××手里,你要不要?”如此没有创意的故事,偏偏就有人相信。 
  话说这铜奔马可是件大大有名的物事,如今中国旅游的标志便是它:一匹飞奔中的马,昂首嘶鸣,扬尾御风,三足腾空,一足踏在一只正展翅翱翔、回首惊视状的飞鸟上。所谓“马踏飞燕”,就是这件青铜器。铜奔马出土自甘肃武威雷台的一座东汉将军墓里,一出世便名震天下。显然,谁要是得手了这样的东西,跟中了大奖也没什么区别。而据说一个人中大奖的几率,与他被雷劈的几率是一样的。被雷劈了,不死也得扒层皮吧? 
  老莫是铁路子弟,出身贫寒,小的时候拾过煤核,扒过车皮,打过群架。长大了,接了老爹的班,在跑广州的车上当了个列车员。他倒香烟、卖磁带、带走私表、贩服装,啥来钱干啥。一来二去的,手里竟也有了些资本,于是便开起了火锅店。他本来是混混出身,做生意也使出些混手段:见谁家火锅店生意好,便指使雇来的体工队摔跤手和那大厨谈判——“要么给你一笔钱马上离开,要么到我店里来干!”一时间,他的火锅店生意旺极,谁敢与之争锋?“男人有了钱便学坏”,红磨坊夜总会、百乐门歌舞厅到处都有他的身影。都好着那么几个小姐,自然便结识了几个古董圈的朋友。那些人之间都以“×爷”相称,言谈间传播些古玩行的故事。都是惊心动魄的大买卖,几位爷却都很不经意,讲得也自然。与老莫最相熟的是秦爷,啥事都不隔心,互相帮着摆平了几件事,竟像结成了生死交。 
  几年过去,火锅店生意渐差,老莫手里几百万放着,想做 
  房地产太少,想炒 
  股票嫌烦,由不得自己,便把眼光放在了古董上。把这主意和秦爷一说,遭到严重反对。说是这行水深着呢,别蚀了老本。老莫哪是个听劝的人?自己天天泡在隍庙里,好学善问,时间久了,居然也叫他翻捡出些宝贝来。秦爷慢慢也改了态度,指点他一二,再介绍若干新朋友给他。有位常来常往的白爷,肉厚身沉,面色如铁,对老莫爱答不理的,却是个藏宝极深的人。老莫上赶着帮了白爷几个大忙,却是热脸贴上个冷屁股,连开开眼的机会都没得上一个。 
  白爷老母亲患了癌症晚期过世,老莫跑前跑后,从联系 
  医院到找风水看墓地,肠子都快跑断了,终于打动了孝心极重的白爷。搞了两瓶酒,掏了阵心窝子,四顾无人,白爷低声说起了铜奔马的事。老莫心里喜得癫狂,脸面上却不露声色。秦和白两位爷都力主老莫先找个行家看看,生意太大了,谁也吃不准。老莫却早铁了心,提着几乎所有家底,买回了传说中的那匹铜奔马。此后,用老莫的话来说,他是“一觉醒来回到了旧社会——彻底成了贫下中农”。 
  朋友交了将近十年,秦白二位爷一直笃笃定定,气定神闲,老莫心甘情愿主动钻进了人家设的漫不经心的一个局。心中有苦,说出来却只怕羞死自己。 
  一个诗人叫老乡 
  小个子的人往往表现得气宇轩昂,举手投足之间,都自有一种非凡气质。像拿破仑,就说出了“前面是玫瑰,后面是枪炮”的著名话语。这个叫老乡的诗人,就敢在诗里声称,自己吐出的几个烟圈能轻易套住脱缰的烈性野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