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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寂寞越美丽-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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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男人看食 女人看衣第8节:婚姻不是鞋子

  常常有人将婚姻比喻为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其实这种比喻是很危险的。谁没有几双鞋?不舒服的鞋;不合适的鞋;已经破旧的鞋;或者没有任何理由就是不想要的鞋;主人要更换是合情合理的事情;轮不到鞋子发表意见;更没有旁人发言的资格;更何况;满街都是各式各样的鞋子在招摇。  如果婚姻是鞋子;就是一种纯物质的东西;我们都知道事物总是不停地发展变化的;物质总是要消耗磨损的;变是定数;不变是不可能的;而且;用过的东西;只会不停地折旧;无论如何翻新;谁都知道还是旧货;到了一定的年限;就得寿终正寝。一生只穿一双鞋的人是令人羡慕的人;若不是因为心爱;若不是将鞋保养得好;就是没有资本换新鞋的人;或者是不够长寿的人;等不及换新鞋已经赶着投胎去了。就算如此;一生只穿一双鞋子是不是也会起腻呢?  如果只把婚姻这种形式比喻为穿鞋的行为;不舒服的时候就怪鞋子;可是鞋子并没有谁强迫你买呀;你有选择的自由;若怪鞋子不合适;只能怪当初选购的时候不够细心;不够耐心;或者只被外表所迷惑;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图便宜;不讲究品质;胡乱穿着一双鞋;人有我有;不便光着脚丫见人;好象这不是文明人的举动。于是这个只能有一双合法的鞋的世界;就出现了穿鞋子的百态:穿着鞋子不停地磨合;等鞋子差不多适合脚了;人也差不多可以到阎王那里报到了;要么干脆不穿鞋;光着脚乱走;偶尔也会试试鞋子;穿在脚上也并不是不舒服;只是嫌拘束;就是不买;有人明明已经有了光可鉴人的鞋子;或者式样新奇的鞋子;依然不停地在鞋店穿梭;随时想换一双更新潮的鞋子;还有人呢;穿着合法的不起眼的鞋子见人;背人的时候不知有多少鞋子轮换;他并不想仍掉旧鞋子;发自内心地一生只穿一双鞋子的人是罕见的珍惜动物;他因为这双鞋子而一生感激上苍。最后一种人;因为太难得;期间一定有我们所不知道或者是常人难于做到的方法;才能让千万双鞋子过去;而我们却只要脚上这一双。这与《红楼梦》里的宝玉“任凭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是不同的;因为我们可以一生只爱一个人;那个人永远生活在我们的梦中;在我们的心灵深处不断地演变得无与伦比高大完美;而婚姻;只是面对着这样一个凡人;与他为各种各样的琐事烦心;为各种无法步调一致的想法争高低;为生儿育女;为房子为经济;为我们自己无法实现而希望通过婚姻变成现实的理想……俗世的凡尘;一点一滴地粉碎了我们的耐心、爱心;于是很多人将婚姻这双鞋子穿得邋邋遢遢;千疮百孔;却反过头来诉说鞋子是如何的不舒服不合适;将当初自己选鞋子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如果婚姻是鞋子;那么新鞋子永远比旧鞋子具有诱惑性;恩爱逾恒似乎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了。如果婚姻是鞋子;恐怕这个世界的大多数人都要逃婚的。


第一部分:男人看食 女人看衣第9节:头发问题

  最近电视里老是清宫片,因此那些光着半边头、梳着长辫子的男人似乎成了我们生活中的常客。我搞不清楚为什么清朝的皇帝要搞一个这么别致的发式,在他们进入京都之前,就是“辫子军”。不知道正史上是怎么记载的,好像有一个野史的版本是说清朝的开国皇帝,为了怀念某一女人,在京城做了皇帝后,对女人网开一面,汉族女人可以保留原来的发式,但是男人一律得剃头,所谓“留发不留头”,表面上似乎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我总疑心这是一个借口。试想开国之初,收买民心才是上策,何必要在头发问题上大动干戈,即使要统一发式,也没必要搞成这样子难看的头发。  有一次看英国皇室逸事,书上说在维多利亚时代,女皇为了显示自己的年轻,老大年纪在脸上画毛细血管。我那时年轻,不知道女人年轻与否的奥妙在哪里,看了这本书仔细注意一下婴儿与成年人的皮肤,才知道婴儿粉嫩的皮肤果然是看得到毛细血管的,而年纪一大,就算涂上二两粉,如同赵树理所形容的“驴粪蛋上下了霜”,女人的脸上依然有股遏制不住的黄气,毛细血管断然是看不到的。  如此想起清朝的皇帝,我有个大胆的假设,大概皇上是一个秃顶男人,为了不让别人觉察他的秃,只好下令天下男人都陪他一起秃。尤其是,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秃顶是显性遗传,传男不传女,那么以后的皇上十有八九也都是秃顶男人,为了一劳永逸,永绝后患,清朝的皇上只好开动国家机器,以“留发不留头”的狠招来改变天下男人的发式。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君不见时至今日,秃顶男人总是留一缕可笑的长发,欲盖弥彰地耷拉在寸草不长的头顶上,可知秃顶实在是男人的致命伤。当然这是玩笑,历史学家们千万不要当真。  但是,据说“热闹的大街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又据说秃顶的男人有幽默感,法国有个著名的光头明星,中国的葛优,都是例证。中国的相书更有秃顶的男人有财富的说法,所谓“十个光头九个富”。仔细观察那些经常占据了报纸版面的华人富翁,秃顶的男人确实不少,他们的财富与他们的头发成反比例。但是即使再有钱,秃顶依然不能算一件美事,因此,能公然表示自己不在意头发的男人真是少之又少,这一点与人们无法不在意女人的外貌一样。更惨的是,在这个现代商业社会里,男人不可能像陈佩斯似的留一个光头在所有场合出入。那样的发式,只适合孔武有力的保镖。因此,那个卖头发“再生”药的商人发了大财,在这一点上,男人的钱其实比女人的钱好赚。  我喜欢有一头天然的卷发的男人,非常自然的起伏,浓密而黑的头发,无论男女,都是可以长分数的。那些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男人,那些头发过分长的男人,如果非要如此才能突出他们的艺术细胞,还不如秃头算了,至少那只是天灾,而不是人祸。头发的分寸,其实是做人的分寸。留平头的男人,有一种男子气概,因此高仓健从来都是平头出场,穿军装的男人如果留长发只会不伦不类。但是,平头要好看很不容易,首先是气质,其次是头型,再次是发质——只有密而又粗硬的头发理平头才有效果。据说有这种发质的人无论男女,都是性格倔强的人,用鲁迅的话来说,是强烈地显示出“和现实的不调和”,鲁迅自己就是这样的男人。而发型不合时宜的人,那种五颜六色的眩目,或者又长又凌乱的又不干净的头发,如果这人年轻,那么他是问题少年(尽管传媒已经改称他们做“新人类”),如果他已经太老,我只好说,他大概做梦都想做金庸笔下的丐帮帮主。


第一部分:男人看食 女人看衣第10节:蕾丝

  在所有的服饰中,再没有比蕾丝更加阴柔和女性化的了。    蕾丝是女人梦境中最柔软的部分。设想一下,如果女人的内衣少了蕾丝,那种繁复的空明的若隐若现的美感,该是多么乏味。    小女孩的衣服总是有很多的蕾丝花边做装饰,是女孩子自小给训练得美丽的柔性的梦。少女时代爱蕾丝的女人,对性格的塑造是有影响的,女性化从言行举止和穿衣打扮中透露出来。爱蕾丝的女人,是爱着这些蕾丝叠加到身上的柔媚和柔情的自己。而这样的经典版的女性形象,又正是男性所热爱的“女性味道”。恰如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似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柔弱是女性本质里的一种与生俱来的东西,成长的过程中如果予以强化,它会变得更加突出。在倡导男女平等的今日,弱者的姿态如果是女性的别名,总有一天,弱者会明白,强权即是真理。不受伤害的前提是,自己必须强大起来。    到了一定的年纪,如无必要,在衣服上点缀蕾丝的女人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女人,穿着干练的衣服,以干练和职业的姿态,和男人一起打天下,并且很多时候,风头比男人更足。    最喜欢看穿牛仔衣裤的女人,漫不经心地在路上闲逛。必要的时候,她们依然是柔媚的,但是我们见到她们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专业和干练的,如同她们的敬业精神,她们爱自己的工作,也爱五彩缤纷的生活,可以把工作和事业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她们强调自己的感受,特立独行,不再把自己定位成一朵只有观赏价值的花,也不再是需要缠绕某一棵树攀沿而上的藤,而是任何时候,都力求自己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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