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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撒勒——在当时的记录中找不到叫这个名字的地方。这一混淆可能源自约瑟夫出身的部族名称——拿撒勒人。除此之外,现代阿拉伯语表示基督教徒的词汇为“拿撒拉尼”,基督教徒们通常被称作“拿撒拉”。
毫无疑问,真正的耶稣基督,与我们从保罗阵营宣传中得来的形象多有不同。他是一位革命家,其志向是将罗马人驱逐出他的国土。他把宗教与政治理念混为一体,藉以实现这最终目标。
施洗者约翰遭遇极刑后,耶稣开始招纳亲传弟子。这些人中无疑包括了抹大拉的玛利亚。她从此伴助耶稣度过了他的有生之年。福音书中说,是她在墓中为耶稣施行了涂油圣礼。第八章里将谈及她是否身为基督之妻的相关争论,但我们现在可凭的论据是:只有作为妻子来施行此礼,才可以被人接受。
保罗并不承认耶稣作为国王是要从罗马人手中拯救犹太人。对他而言,“弥赛亚”一词说明耶稣基督是上帝之子,降临人世是为在十字架上献身以拯救人类。耶稣未能如期完成“弥赛亚”的使命,因为他没有使自己的民族解脱欺压凌辱。但他的复活,却有力地改变了这个头衔的意义。他的追随者们相信,只有上帝才能创造“复活”之类的奇迹。这意味着,配称“弥赛亚”者应具备神性。
弥赛亚这整个议题,严重触怒了当权者。罗马当局早已废除犹太君主体制,所以任何人对犹太王只要稍加影射,就是肆无忌惮地违犯了罗马法律。
耶稣骑驴进入耶路撒冷,恰似从所罗门王开始、大卫王的后嗣到门前去接受加冕时的情形。这一习俗不仅显示王者的谦卑,还表明他这位君主前来不是进行统治,而是承接真宗救世者(如后日的墨洛温王)的传统。
同样是依照惯例,耶稣在犹太“逾越节”【犹太重要节日,纪念在摩西的带领下,被捉往埃及遭受奴役的犹太人穿越红海、回归故土的史迹。为儆示埃及法老放行,上帝将死亡洒向所有首胎婴儿和雏兽。摩西事先告知犹太人用羊羔血涂门,使瘟疫“逾越”自己的家室。】那天进入耶路撒冷。他遵奉这些习俗,意图昭然若揭。罗马当局的监城总督庞修斯·皮拉多,并不是《新约》中要我们相信的那位善良统治者。作为残酷无情地挥使权力铁棒之人,他应当乐于面对那潜乱待发的时局。
耶稣走进神殿去推翻借贷者的桌台时,攻击的对象并非犹太人。虽然神殿对犹太人而言是上帝的圣宅,但它的最高管理权却在罗马当局手中。它代表的是罗马当局和部分犹太人协力共荣的中心。由此而来,对它的攻击可被视为对罗马的攻击。这一事件惊动了罗马当局,他们认识到耶稣引发的事端正将发展到不可控制的地步。
另一个塞进我们脑中的错误看法,是犹大出卖了耶稣。犹大这样做无异于自我毁灭,因为他是以耶稣弟子的身份公开亮相。犹大被选任这个角色,只因为他的名字和犹太民族的紧密关联;藉以指控犹太人对基督之死负有罪责,是煽动反犹仇恨的策略手段。
《新约》告诉我们,耶稣最先受到犹太祭司们的审讯,罪名是他自称为上帝之子而亵渎神灵。然后他被罗马当局以破坏颠覆罪推上法庭,庞修斯·皮拉多在犹太民众的劝说之下将他判处极刑。依照《新约》的观点,是犹太人同谋陷害了耶稣。表面上看,这观点不但在历史、也在逻辑面前能得以蒙混过关。使用十字架刑惩处受害者的是罗马人,然而即便我们听信耶稣犯下了渎神罪之说,犹太人的判罚也应该是聚众投石击杀。十字架刑的目的之一,是让尸体悬挂腐烂以供秃鹫和野狗啄食撕噬,从而炫示罗马的法制。这自然又能说明,坟墓既无必要也难派用场。事实上,遭受十字架刑的死难者成千上万,但迄今找到的骨架仅有一具。照《新约》解释,耶稣之案受到了破例对待。
对保罗而言,耶稣有生之年至关紧要的事迹,是他的殉难和复活。因而耶稣的生平缺乏细节描述,就此可免遭时间的真伪考辨而维持保罗一派树立的传统。另一方面,耶稣之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失败的象征。然而,耶稣的追随者们相信他获得再生,因而并未与世长辞。在他们的心目中,耶稣将继续致力于他的解放事业,直到上帝的天国重返人间。把一个凡夫推崇为神灵,在犹太教中绝非易事。
随着保罗之说声威日长,耶路撒冷教会的雅各和其他成员被挤到一边。他们在公元2世纪退化成一个叫做“贫修派”(埃比奥尼派)的微小分支,并被划归为异教。
保罗派如今被认为是现代基督教各种派别的先导者。荒唐之处在于,这历时两千年的事件,例证了达尔文式和“非基督教义”的适者生存原则。《新约》并没有完整无缺地传到我们手中。有些福音书与基督教的“官方路线”不符,遭到了删除。原本相互冲突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已顺遂时代的潮流和政局变幻,经过了改释和重著。世上存有5000种文本的《新约》,却没有一种成文早于公元4世纪。但有人依然相信,基督教之斧的古老手柄和刃头虽经多次更换,我们看到的仍旧是原斧——尽管这是一目了然的谬论。
…25…
耶稣结过婚吗?
《达·芬奇密码》提出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耶稣可否有过婚姻。实质上,他的婚姻奠立了墨洛温王朝整套学说的基础,因此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来表达,这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正如丹·布朗接受美国广播公司新闻节目“周一黄金时段”采访时所说,《圣经》中没有一处说过抹大拉的玛利亚是妓女。混淆发生的原因,是对她的叙述紧接在一个妓女的故事之后。对传言的接受始于公元591年,因教皇大格里高利【即教皇格里高利一世,590…604年
在位。他是罗马天主教所封的四大“经教博士”之一,还创制了公众礼拜仪式和格里高利赞美咏唱。】在他的复活节布道中声言,抹大拉的玛利亚和那娼妓是同一个女人。这番话在1969年受到梵蒂冈的纠正。格里高利一世还说过,伯大尼的玛利亚和抹大拉的玛利亚也是同一个女人。
《圣经》中没有提到基督有过婚姻。但倘若他“没结过婚”,几乎可以肯定书中必然明述这一事实。对父亲来说,确保儿子到了年龄就要结婚,与确保他出生后施行割礼同样重要。而且,法律规定大卫家族的王位继承人必行婚配。
耶稣理应体验过的、那些主导王朝大婚的章法,自与普通犹太人履行的规范截然不同。两性交欢可获允准的惟一理由是传宗接代。全部的婚姻/性爱惯例,都有严格规定。劳伦斯·加德诺在《圣杯血统》一书中对这个主题有过详细论述。订婚的时间长达三个月,“首次婚礼”要经过涂油仪式在九月份举行。这标志着婚姻的开端。然而要同床共枕,须等到同年的十二月份。这是为了保证将孩子生在翌年九月,即犹太赎罪节之月。【赎罪复欢;是后日基督教的理念,即耶稣降世、受苦、殉难,来替人类赎罪,重新求得上帝谅恕与欢心。】同床后如能受孕怀胎,就会在下一个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合法确立婚姻地位。若是没有怀孕,则要等到下一个十二月份才能再行房事。“二次婚礼”前,女方的身份被认作“阿尔玛”(almah)——意为年轻女人,词义中并未涵括性爱经历。该词还可译作“处女”——显然,在这里它并不是指“纯贞室女”。三月份举行“二次婚礼”之时,新娘照理已经怀胎三月。这三个月的延搁,是为了避免可能会发生的流产。它另外意味着,妻子如有不孕现象,丈夫可以解除婚约。除掉允许同房的十二月份,夫妇得分开来住。
假使婚姻不和导致分居,女方会被当作“寡妇”,地位在“阿尔玛”之下。她必须要为自己的丈夫流泪,就像《路加福音》7:38中所说,她“站在他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如果耶稣是在这段“寡妇”时期怀入娘胎(此事的确像是发生在玛利亚和约瑟夫的婚礼完结之前),那基督就真成了“寡妇之子”。当然,受到如此称谓的还有共济会中的希兰·阿比夫【共济会的传奇人物。应所罗门王之求,友邦泰尔国国王(也叫西兰),赠送了建造圣殿的黎巴嫩杉木和号称“纳夫塔利部寡妇之子的”希兰·阿比夫。这位神工巧匠指挥监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