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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我又有点后悔,我的身份不应该这么说话,尤其是当着这起案件的侦办者耿强的面。
“我可什么都没听到噢……”耿强边说边走出了门。
第三章 猥琐梁敏仁的阴阳人生飞进一个不速之客(1)
晚上,我来到办公室,起草郑标一案的最后陈词,我把所有的材料细细过了一遍,希望找到理由争取翻盘。
到了半夜,突然有一个人破窗而入,飞身冲进室内,俯卧在地板上,屏声静气,一动不动。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际遇吓了一跳,忙掷下笔,移步至墙角,摆出格斗的架势,一边厉声问道:“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那人并不理会,继续俯卧着,像是伺机而动的样子。
我定了定神,略略打量着眼前的怪客。这人身材颀长而矫健,穿一件黑色披风,光着脚丫,脸朝下,看不清面目,头却是光的,在灯光下反映着光泽。这怪异的打扮,加上一动不动的怪姿,令我毛骨悚然。我双手朝后摸着墙,慢慢地移到门口,朝隔壁的房间喊道:“敏仁,敏仁,快来,快来!”隔壁没有任何反应,却隐隐传来了鼾声。鼾声越来越大,看情形丝毫没有被敲醒的可能。我骂了一声“猪”,就朝大门移去,想出去喊人、报警。这时我回头瞥了一眼,怪客还在趴着,还是一动不动。这使我有些好奇起来,心想来的到底是什么人?他在那儿趴着到底要干什么?
我将门敞开着,以便有什么意外情况好跑,人却折了回来,顺手在墙角操起一只哑铃,高高举着,迈着弓步朝怪客走去。怪客仍然不动,我一手举着哑铃,一手捏着拳,摆开后弓步,用前脚朝那怪客一踢一挑,怪客被我弄了个大翻身,仰面朝天。
原来是个木人。是个模特。是个男性模特。
我丢下哑铃,跑到窗前骂道:“是谁他妈的缺德,搞这种恶作剧!吓死老子你也跑不了刑事,是个间接故意杀人;吓坏老子,你就等着精神损害赔偿吧!”日咕叨咕骂了一气,回头将模特儿扶将起来,模特的披风里掉下一张旧报纸。我捡起来一瞧,是一张八月份的晚报。我随手翻了翻,就是一张晚报,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来到模特面前,掀开披风,呈现眼前的是具僵硬的线条笨拙的木模,颜色呈奶黄色。不过,模特的臀部有两块褐斑,这倒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起郑标臀部的两块胎记,难道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木模臀部的斑记,与郑标臀部的胎记,大小方位都差不多,只是前者的颜色稍深些。
半夜三更丢进一只模特,模特的臀部涂了两块与郑标臀部差不多的褐斑,这是什么意思?想要表达什么内容?是谁丢进了这只模特?
我百思不得其解,有意无意地来到隔壁门前,边敲门边喊道:“敏仁,醒醒,快醒醒,来看西洋景!”
里面的鼾声停了,传来梁敏仁慵懒的咕哝声:“干吗,半夜三更的闹什么?还给不给人睡觉?”嘴上这么说,梁敏仁还是起床了,将门打开。我拉着他就来到办公室。
梁敏仁一见有一具赤身裸体的男模戗在墙边,很是惊奇,望望我说:“什么东西不好玩,要玩这个?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兔子呢!”
“什么兔子,别胡说八道了。它是凌空飞进来的不速之客。你瞧,它的臀部也有两块胎记,会不会有什么玄机?”
梁敏仁上前细细打量模特,还伸手这儿摸摸,那儿触触。一不小心,模特被他碰倒了,咣当一声,在这寂静的夜里甚是吓人。
“瞧你笨手笨脚……”
话说一半我便愣住了,我发现,模特弯弯的手掌里,有两行字。弯腰细看,模特左掌上的字是:
长脚飞人送
右掌上的字是:
仔细看报纸
两行字写得别别扭扭,甚是稚嫩,像是小学生写的。可见这长脚飞人,虽有一副好身手,文化水平可不咋的。
我捡起报纸,仔细查看,在中缝处有几行字被人用笔勾了出来:
因线路检修,今晚十时至次日凌晨四时西郊片停电,希各应备。
我一查报纸的日期,是八月二十二日。
“天哪!”我失声叫道,“玄机!玄机就在这里!”
“什么玄机?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今晚你是不是吓傻啦?”
我不屑地说:“跟你说你也不懂,你还是回到床上做你的傻梦,打你的呆鼾吧。我得准备明天的出庭了。”
梁敏仁憨憨地笑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第三章 猥琐梁敏仁的阴阳人生飞进一个不速之客(2)
星期一上午,郑标一案接着开庭审理。
审判长做了开场白,说:“上周五,控方及受害人提出了重要的证据,本庭认为,这份证据应该是直接证据,具有很强的证明力,足以证明被告出事当晚就在现场,而且对被害人进行了性攻击。至此,本案的证据出示、质证及辩论已基本结束,下面由控辩双方进行击案陈词。”
审判长的意思很明显,这件案件已经水落石出,没有什么好辩的了,接下来的不过是双方作个小结性发言,被告作个最后陈述,就等着宣判了。
主控官刚准备发言,我却举手说道:“审判长、合议庭,我们也有一份重要证据要向法庭提出,请法庭允许我出示。”
审判长愣了一会儿,略带怒气地说:“你们怎么搞的?都不在庭前备案,要在庭上来个措手不及!这不符合程序!本庭不能助长这样搞突然袭击,因此不能同意现在出示什么证据!”
我站起身来说:“恳请审判长、合议庭批准我们出示这份至关重要的证据!请原谅我们临庭出证,我是昨天夜里才发现这份证据的。这份证据对我的当事人非常重要,因为它关系到罪与非罪的问题,关系到是不是冤假错案的问题。”说罢,我向审判席微微欠欠身子,像是鞠躬的样子。
审判长极不情愿地与两边助手商量了一下,冷冷地说:“给你五分钟时间,你必须简明扼要地把问题说清楚;如果发现你是在故意搅庭,我有权立即中止你的发言。”
“谢谢审判长和合议庭!我要提出的这份证据其实也很简单,”我边说边拿出一份报纸,“这是一张八月二十二日的本地晚报,上面登载着当天晚上十点至次日凌晨四点,本市西郊片停电的通告。”
法庭内鸦雀无声,包括法官、检察官,人们都在听着我的下文。
“八月二十二日,这是什么日子?”我故意大声设问。
“这是本案发案的日子!”我又大声地回答。
“让我们回忆一下受害人叙述的这样两个情节:第一,当晚事发前,也就是晚上十点四十分,受害人说她正在看电视,看的是《还珠格格》;第二,受害人说事后她拉亮了电灯,才得以看见被告臀部的两块胎记。而这段时间,包括蔬菜村在内的所有西郊都在停电,试问她怎么收看《还珠格格》?她怎么拉亮电灯得以看清被告臀部的两块胎记?”
说到这里,我又提高了嗓门,说:“以上事实充分说明,周美,所谓的受害人,她分明是在撒谎!”
略停片刻,我说:“她为什么要撒谎?下面我请求法庭传证人,也就是所谓的受害人周美出庭,让她解释一下为什么要说谎?”
审判长这时早把“五分钟限时令”忘到了脑后,他被我提出的新的情况深深地吸引住了,同意传周美出庭。
由于周美今天没来,法庭指派一名审判员前去传唤。休庭约十分钟后,周美被传唤到庭。在我的一连串的质疑面前,周美无词以对,最后说:“那天是不是停电我记不清了,反正我看到了他屁股上的两块胎记……对了,那晚月亮很好,我是透着月光看到的。”
“是吗?”我又举起了那份报纸说:“这上面有当天的天气预报,当天的天气是多云转阴!开庭之前,我打电话到气象台核实了一下,八月二十二日晚上的天气确实是多云转阴。在多云转阴的夜晚,月亮根本就露不出脸,哪来的‘月亮很好’?”
周美的脸顿时收紧了,她竖起眉毛说:“多云转阴怎么啦?我说看见了就是看见了,我的眼睛特毒,什么都能看见,怎么啦?有本事他的屁股不长胎记,我屁都不放一个!”
“既然证人这么说,”我不慌不忙地说,“我请求法庭当庭作一个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