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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三部曲-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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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佛不是人,佛渡世人。生老病死、怨憎相会、恩爱离别、所求不得、五蕴炽盛等等,人生实苦啊。     
    涂鸦又笑:观得了经文,观不了智慧。佛渡世人,一个“渡”字也让人贪、也让人嗔、也让人痴。成佛的欲望只会让你这种小王八蛋们癫迷不醒。     
    我说:你有智慧,来世变猪狗。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7节:小酒楼(1)

    我叫庄枪。那天我与李哲打了一架。原因很简单,我为捍卫狗肉不是在包厢里吃的,而应该在风雪之夜,三二个狗友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一边猛侃的这条真理,而李哲却想向我证明真理也得与时俱进,狗肉不仅可在包厢里吃,怀里最好还能坐上一个漂亮姑娘。我们金刚怒目了好一会儿,然后拳打脚踢,当然我们的拳头与脚都是从各自眼睛里伸出去的,隔着空气,李哲耍完一套翻天掌,我也操练完一遍撩阴腿。我没猱身扑上,倒不是顾忌他怀里的姑娘因城门失火池鱼遭殃被我们俩捧得鼻青眼肿,而是我担心万一这姑娘高呼起非礼,李哲忽然面孔一板与我摆起官家的威风那,可就大大不妙。同时,我不无恶毒地猜测,李哲之所以没朝我扑来,则是因为他那两条大腿已经被姑娘白花花的屁股压麻了。     
    李哲怀里的姑娘看看我,又看看李哲,终于在昏暗的光线中看见我们瞬息万变的脸色,不禁吃吃笑道:这位大哥好有趣,眼睛还会跳舞哦。李哥,来,吃一颗葡萄,消消火气。     
    姑娘翘起小指头,手就像一朵兰花开。她俯下身,轻拈起一颗葡萄,动作轻柔得像佛拈花不语。我以为她要学习幼儿园里的阿姨亲自动手喂李哲小朋友吃葡萄,正拿不定主意是否得扭过头以免这龌龊的一幕污染自己的眼睛,姑娘嘤咛一声,笑了,唇红若血,齿白如贝,脸颊现出两个精致的小酒涡。她往嘴里扔入一个葡萄,用牙齿咬萄,冲我嫣然一笑,扭过身,也不见怎么动作,舌头就已吐入李哲嘴里。     
    我咽下口水,感觉到牙龈出血,忽觉坐如针毡,似乎有哪一根神经已被一把老虎钳硬生生拧断,走也不是,坐也不是,站着还不是。我干脆仰身躺下,架脚,闭眼,身子佝偻成一个婴儿的睡姿。我不忍心再目睹下去。我用左手紧按胸口,心脏跳得厉害,让人慌得很,恨不得嘶声长啸。还好,经实践检验,也经众多手相书检验——我的手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否则哪有这么大的劲道按捺住这颗已经狂野了的心脏?     
    我的右手却不知道放哪里为好了。它在空中徒劳地东奔西走,比一只无家可归的鸟还更惊惶失措。我很想把它放到双腿中间按着那个正在一点点崛起的东西,还没等下定决心,那东西已经像一根烧红的铁棍又烫又硬,我的大脑迅速陷入一阵阵晕眩的深渊里。哦,我不是有意这样,那时我真的还年轻。我太年轻了。很多时候,甚至并不需要几秒钟的时间,而仅仅是看见一个手势或听闻一句煽情的口号就能让血液沸腾让某种东西坚硬如铁。     
    少年志气蛮,挺腰不弯。浊酒几杯醉酡颜,唤取织女伴吾眠。我喃喃自语,一会天堂,一会地狱,一会在理智的鞭子下恨不得一头撞死,一会又在情欲的灸烤下只想先找到某个女人再一头撞死在她肚皮上。我打起摆子,浑身颤动,牙齿咯吱直响,像一只得了严重痢疾的小老鼠。我从桌子底下绝望地望着对面那两只紧紧交缠不断发出叭唧叭唧声音的长腿动物,忽然觉得红颜祸水这个成语绝对不是教科书上所批判的简单——那么多勤劳勇敢善良的人们没倒在枪林弹雨下却心甘情愿为姑娘们的粉拳玉腿击趴下——这里面的学问肯定不是吟几句冲冠一怒为红颜就能搪塞过去。     
    姑娘们的身体永远是权力与钞票的活动中心。这正如一位年轻的老师要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的学生,读书就是为了娶美女。这也就怪不得还没长大的未来美女们仍聚集在女生宿舍里像一群纯洁的羔羊时,管理女舍的黑衣老巫婆要在每天晚上八点正扯着脖子用鬼哭狼嗥的嗓门颤危危地提醒每一个人——楼上的姑娘送客了。     
    我这双劳动人民的手终于没有战胜野草般蓬勃生长的情欲,我听见自己的下半身不可抑止地抖动一下,又抖动了一下。这真他妈的得长歌当哭。我两眼发直,满脸沮丧,闷气涌入丹田,蓦然间便似有一个球形闪电般大,沿脊梁神经一路长驱直冲脑门,头顶百合穴嗡地一声响,攒竹、神庭、脑户、凤池、翳风等几个穴位隐隐生疼,我腾地坐直身,头发根根炸起,一声怒吼:李哲,你丫挺的还有人味吗?     
    李哲笑了:我还以为你是圣雄甘地。喂,怎么流鼻血了?小玉,去外面帮他拿一团纱布来。     
    漂亮的姑娘恋恋不舍地从李哲身上扭下来,冲着我抿嘴一乐,头一仰,黑色长发瀑布般泻下。她伸手理了理发鬓,小声说道:李哥,要不要我叫一个姐妹来?     
    李哲的手在姑娘屁股上扭了一把说:不必,我这哥们儿只吃素不吃荤。他还没修行到酒肉穿肠过佛在心中坐的境界。     
    姑娘笑了,媚眼也不向我抛了,径自出门。     
    我说:李哲。你狠。白日宣淫。     
    李哲仍笑:买酒浇忧愁,千金不可留。美人卧膝头,销魂乡中游。交欢语温柔,春意登小楼。身比黄花瘦,做鬼亦风流。     
    我说:还十年一觉扬州梦吧?中国的风雅就给你这种王八蛋给附庸没了。对了,你丫挺的为何说我只吃素?     
    李哲说:某位同志仿佛说过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哦。你不是刚泡了一个妞吗?我哪好意思拖你老人家下水?     
    我没冲他翻白眼,小心捏紧鼻子。李哲嘿嘿一笑,嘴里哼起小调啦哩个啦,长腿一迈,跳起华尔兹,滑过来,腰一折,右手摆出一个殷情无比的欢迎手势。我当然毫不客气把鼻血抹上去。     
    李哲叹口气:庄枪。啥事?没钱了?     
    我说:是啊。现在代表广大人民向你讨还血债来了。     
    我闷闷不乐瞅着他这张印满唇印的脸。李哲长得好看。李哲是一个小白脸,老天爷并没有因为他是城管队长而让他变成小黑脸。可见老天爷太不够公平。


第二部分 事件札记第7节:小酒楼(2)

    我说:李哲,你泡妞咋就泡不腻啊?一滴精,十滴血,瞧着你这孩子旦夕征戈,我着实心痛啊。万一有一个三长二短……     
    李哲笑得更迷人了:你这叫皇帝不急太监急。妞是要泡的。否则怎么用强壮雄健的体魄向世界人民证明中国人已经不再是东亚病夫?     
    李哲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没数,甩过来:知道你他妈的不到山穷水尽不会来找我。是不是又被老头们的眼泪坑蒙拐骗了?哎。哥们儿,做好事也得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嘛。白痴。真是白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体可是干革命的本钱。若人都死翘翘了,谁还愿意接过白痴的火炬?     
    李哲的眼神像是嘲笑又像是惋惜,他从推门进来的小玉手里接过纱布,抛过来,打了一个响指,说是先有事,呼啸一声,扬长而去。     
    我在包厢里发了一会呆,看着那钵狗肉边缘慢慢浮起暗红色的油渍,心里不禁突突几下。灯光蒙蒙胧胧,桌子上的狗肉千真万确。鲁智深嚼着狗肉砸了五台山,我若把这钵狗肉咽肚里去会有多么凶猛?噫,花和尚是有慧根的。不是人人都有慧根的,人比人是会气死人的。李哲刚出学校那两年谁见了都心酸。可如今人家的长宽高都放得下两个庄枪了。我百无聊赖地冲这钵狗肉吐了一口唾沫,李哲说得没错,我是山穷水尽了,更郁闷的是我那时刚认识一个女孩——噢,不是现在会使无影腿的这个,她那时还在大学里与某位幸福的帅哥风花雪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我把钞票揣入口袋,也没数,估摸有千把块,然后皱起眉头。我拿不准自己买一枝玫瑰代表自己一心一意的好,还是买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代表我将与那个女孩子天长地久的好。我想了一会儿,便站起身,从裤兜里飞快地掏出小刀,运刀如风,在真皮沙发靠手上一口气划出两个大字“王八”,接着面不红耳不热,慢斯条理开了门,大摇大摆向前走去。我确信,周星驰在《国产零零柒》里用菜刀砍断金枪时摆出的姿势一定没有我刚才这几下动作生猛海鲜。     
    我微微笑。李哲比我过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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