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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性情?这是我经常琢磨的一个问题。我知道回忆在某种意义上是枯燥乏味的,最有生命力的还是回忆激活的无限感受和诸多想象。存储在记忆中的东西一经沉淀发酵,比现实更有魅力,也更吸引人。
我心底的故乡并不符合传统。我不以居住地为终点,对故乡的守望看起来像是对精神家园的凭吊。
第一辑第2节 新家和旧家
她在自己的新家刚刚呆了5天就想回到旧家去,旧家可是足足生活了24个年头的地方。但她从来也没想到自己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就背叛了过去渴望走进新家的急切心境,而且,一下班就给老公打电话说要回家住一夜,晚饭让他自己想办法。
拎着在菜市场买的大包火腿和小包腊肉,连蹦带跳地窜上5楼,用力地拍打着防盗门,过了足有两分钟,才听见母亲隔着两层门问:“谁呀?”“快开门呀,妈!”母亲开了里边的门,见到她居然没有太多的惊喜,而是弯下腰,隔着防盗门说:“不好好在自己家呆着,跑回来做什么?”
“回家过周末呀!我想您和老爸了。”门终于开了,她扑上去搂住母亲,泪水在眼睛里打转。
那时候,她看见父亲出现在自己过去住的房间门口,不由得“噗哧”笑了。父亲的头上顶着一个用报纸叠成的帽子,手里是一块湿漉漉的黑毛巾。她松开母亲叫了一声:“爸!”“回来了,”父亲说着话走进屋子。她跟了进去,哇塞!房间已经面目全非。“床呢?”
“卖给收家具的小贩了,女儿出嫁了,应该把房间重新调整一下。”
“我住哪儿?”
父亲看了她一眼,过了一会儿才说:“沙发打开凑合一宿吧。”
“不行。”
“那你上屋里睡,爸爸在外边凑合。”
“干嘛呀?”她一屁股靠在父亲的电脑桌上。
“慢着,电脑就怕晃荡。”爸爸的话音刚落。母亲的声音又在客厅响起:“走的时候把你自己的这些东西带走。”
她出去一看,只见靠门口的角落放着两个大纸箱子,走过去“嗵”地踢了一脚,吼道:“放在家里怎么了?”
“你有自己的家。”母亲在一边说。“嫁出的女儿泼出的水!”
晚上,她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不由得想到在父母呵护和关爱之下的撒娇岁月因自己为人妻而彻底结束,每个人肯定都要从成长的家里走出,去营造自己的小家,小家的和睦将决定将来是否幸福?
旧家只是过去,哪个女孩子能永远守在父母身边而不走进属于自己的新家?
有朋自远方来
这几年来,我交的朋友,外地人比北京人多。有时聚会,一桌7、8个人,就我一人操京腔。聚会的气氛往往很轻松,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聊天。但一旦有人提起自己在北京的遭遇,特别是和北京人发生矛盾,气氛就会改变。
段一明是搞文学评论的,话说得很冲:“你们北京人最孙子了,上小公共一听口音是北京人就2块钱,一听外地口音就漫天要价。”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这个北京人作为活靶子在场,刺激了诸位的神经,说起来口无遮拦。在一家电脑公司做企划的刘鸿敲着桌子嚷:“北京人太懒,老想发大财,可除了蹬三轮车的,你们剩下什么了?……”
众人议论最多的是吃和住。来自四川的小韩在两年内搬了11次家。“你们北京真没有什么正经吃的,最简单的包子和馄饨都做不好,我们重庆的红油抄手是啥子味道?”他天天在外边包子馄饨,吃伤了胃口。
那个时候,我就闷头喝酒,不和他们抬杠,人家当着自己的面议论北京人是没隔心,是信任。朋友们都是些有想法的人,非常可爱。他们远离家乡,有的还携妇将雏,在北京要租房子、找工作,种种的难处都要承受。或许,因为承载的太多,几层的夹击使得他们心理失衡,忍不住发几句牢骚。
交往多了,朋友的家乡一来人,准会拉着我去吃饭,这让我觉得过意不去。
国庆节,我约几个朋友到家里吃饭,酒菜是香椿豆、腌罗卜皮、拍黄瓜、素什锦、炒麻豆腐,然后,把天福号酱肘花、六必居甜面酱(拌上香油和白糖上锅蒸透)、绿豆芽、咯吱盒、细葱丝、菠菜粉丝、鸡蛋韭菜和自己动手温水和面烙的荷叶饼端上桌。那顿饭,哥儿几个吃好了。刘鸿说:“还不开家京味餐馆?我帮你找钱去!”我说:“干不了!情感型的人做不了买卖,今天吃的咯吱盒就不正宗,过去是纯绿豆面的,又薄又透,放在嘴里甭嚼,酥得用舌头一裹就碎,难怪你们挑理,北京人忒不争气,不少好东西失传了。”
有时候,只要顺路,我会将朋友请回家。夏天烙糊塌子,绿豆汤;冬天打卤面。我也不知为什么吃饭时自己总要借机侃上一通?我会告诉朋友:“现在的老豆腐走味了,过去要搁芝麻酱、酱豆腐、韭菜花、辣椒油、卤虾油,而现在放榨菜末、香菜,串行了。”我还说:“远离家乡,馄饨都变得有滋味,因为那里有化不开的乡愁。我只要想到胡同和四合院就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我觉得既然这座城市赋予了自己包容与散淡的性情,与人相处就免不了流露出一些,很自然。
男人逛街
有时候,我会到街上走一走,总觉得到街上看一看可以换换心情。
一个春日,我在街上看见一个身材秀美的女孩子穿着一件黄、绿交织的格子衬衫,下边则是一条做工讲究的背带裤。她在拥挤不堪的人流中显示出来的优雅,自有一种天然的从容与笃定,令我不由得怦然心动,暗地里以为那是时尚给自己的第一次冲击。
还有一次,我在过街桥上见到一女子。她穿了一件白色风衣,脖颈上漫不经心地挽着一条鹅黄色的长丝巾在风中肆意翻飞,与一头乌黑的长发俏皮地纠缠,为都市秋日傍晚的低迷抹上了一层油画般鲜艳夺目的一笔……后来,每当我想到“十里长街”,过街桥上的女子就会跃然眼前,成了自己记忆中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
如今的街上,女人构筑了一道美轮美奂的时尚风景,时装的舞台简直搭在了她们的日常生活里。无论是草长莺飞的春天,还是落叶凋零的深秋,微风吹过,长发飘逸,或红或白或黑的各色长裙上下飘舞,“乱花迷人眼,”满街一片生动活泼。夏日里,女孩子橙红的上衣亮丽花俏,腰身宽松散漫,走起路来显露腰肢的动势好比风摆杨柳。一头秀发在身体的移动中轻轻拂动,那洒脱、清爽、自由的身姿令人心动不已。就是到了冬天,一袭羊绒大衣,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也能在冷清的街头敲出一股生气。
我经常独自一人慢慢行走。在满街的喧哗与嘈杂里,感受着时尚与新潮与自己擦肩而过,我会惊诧女人为什么要千方百计将自己打扮得如此鲜活?与此同时,也会深深感受到生活中涌动着盎然生机和炽热活力。那会儿,我觉得自己的思绪也像女孩子的长发般自由飘舞。因为,无论朴素与典雅,还是沉稳与活泼,都如不同的风味,呛人地弥漫在街头上空,熏得自己情思飞扬……
在我们不断抱怨的琐碎与平庸中,总有一些人以卓尔不群的胆识理解白水般的日子,无所顾忌地通过服饰展示其对生活与色彩的认识。服饰精美的女子们一路穿街过巷,不仅仅俏丽的身姿常常令人为之一震,似乎还可以感受到她们的自信与豪情。或许,正是热爱生命的女子给原本清寂的生活带来了浪漫激情和欢乐时光,点染了都市中或生猛或温柔或奢华或清新的斑斓色调。
我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常上街头走一走,看一看,到美丽的人群中间熏一熏,体会一下人性的美好和个性的张扬以及生活的千姿百态。走在景色迷人的街上,我会找到让自己轻松与振奋的感觉。
地安门奇遇
总是标榜自己新潮前卫的女儿偏偏喜好北京的传统小吃,什么“驴打滚”、“艾窝窝”,吃起来没够。
那天,从北海公园出来就缠着我去地安门,那里的小吃店不少。谁知,兴趣盎然吃完蜜三刀和面茶,她的眼镜却坏了。眼镜几乎成了我们爷儿俩心中永远的痛,除了繁重学业使得度数不可遏制地越变越深,就是三天两头地坏,不是腿儿掉了,就是托儿松了,气得我心说现在的眼镜和纸糊的一样糟!
女儿的两只眼睛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