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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爱我 瞬间倾城-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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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该走的都已经走了,方若雅拉拽着梁悦根本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晃动,几个人当中酒量最差的就是她,每次喝多了都会倒在床上昏迷不醒,唯独这次她异常的清醒,她瞪大眼睛惊叫道:“梁悦,你看你身后。”
  梁悦也是一惊,赶忙回头,黑暗的街道对面站立着熟悉的他。
  中间是两条车道,和五年的距离。
  她曾想过无数次重逢后解释的话语,甚至连那些情景也排练过几次。她知道,受伤的他不会原谅自己,她知道,他们俩这一生再也没有可能走到一起,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无数次在白日夜里想他念他,无法放弃。
  韩离的车子就停在不远处,惊异的看着伫立在街道两边的男女。
  方若雅看见他,赶忙向对面推了一把梁悦,不管是否起到撮合的作用,自己已经跑上韩离的车子,刚刚坐稳就一头栽倒在副驾驶座上迷糊过去。无奈的韩离只有在此时才能露出苦笑,每次求救,她一定会打给自己,醒来后又是冷言冷语转身离去。两个人分手已经三年了,他却不能做到真的不理她,因为,看见她糟践自己心很疼。
  轻轻俯身亲吻她光洁的额头,熟悉的芳香依然如故,他叹口气起身,按声喇叭示意梁悦。看她木然的表情就知道,她根本逃不过这场情劫。谁说的来着,不管男人女人,遇见爱情都是智商为负一百八的傻瓜。哪怕,是锱铢必争的律师。
  响亮的喇叭声回荡在巷子里,震醒了两个人麻痹的神智。梁悦回过神,用最快速度颤抖着手努力在手袋里寻找车钥匙,手袋太大,钥匙又躲了起来,越是慌乱,越找不到,着急的她一个用力,手袋脱手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洒了满地,她晃悠悠蹲下气恼自己真不中用,慌乱手脚捡着四散的东西。
  视线所及,黑色西装的主人已经蹲下,也无声帮她捡东西,用了多少年的钢笔是第一次应聘成功他送的礼物,还有最幼稚的蓝色文件夹也是他买给她的,多少过去的东西顷刻之间全部都在他的眼前呈现,她茫然无措的站起,尴尬望着他用修长的手指没有迟疑的把这些东西全部捡起,拍拍灰尘后,他直视她苍白的脸,低低的问了一句:“五年不见,你还好吗?”
  
  
                  铭记难忘的爱
  五年。只不过就是一个文件夹的距离。
  多少年后,他们再次相见,他的手指和自己的手指隔着文件夹再次碰触。
  扫过手指的温度很低,仿佛在说明他的心境,也让她的心不住的颤抖。昔日恋人再见面原来也不过如此现实,没有久别重逢后的热泪盈眶,也没有满腔伤感肆意宣泄,更没有谁负了谁的互相埋怨。
  一切平静的犹如寻常朋友多年后的相见,没有半分激动。
  想来唯一的好处就是她终于可以在如此近的距离看看思念中的他。他的肩膀依然如记忆般宽阔,他的眉眼依然如记忆般浓重,唯独嘴角处已经没有当初对她宠爱的笑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无波,了无生趣。
  她忽而笑了一下,也保持平静面容回答:“一切还不错,至少我还活着。”
  他曾经用一张A4纸写了四个硕大的黑字,用签字笔一划划勾勒出复杂的祝你幸福。绝望中的触目惊心她永远记的,就像记得自己究竟做过哪些错事一样刻骨铭心。
  回忆中的梁跃突然觉得鼻子发堵,连忙低头翻自己的手袋,来遮掩自己粗重的呼吸,总也找不到,嘴里无奈小声嘀咕着:“钥匙呢?我记得在这里的。”
  他轻轻走到她的身边,右臂横过她的肩膀,摘掉手袋的带子,拎过来放在腿上,修长的手指把包的背面口袋拉锁用力拽开,伸到里面摸索片刻,黑柄的车钥匙带出一大串啰嗦的物件就被拉了出来。
  他看着她,又看看手中的钥匙,微笑说:“找到了,你一向喜欢放在这里的。”
  躲避他若有所思的视线,她红着脸庞讪讪的笑着:“是啊,总是不长记性,怎么都想不起来。”
  这是当年他对自己的硬性规定,梁跃当然记得。
  被赞为唐僧的他,总是不厌其烦的让她在每天出门时必须先确定自己包包里的钥匙,钱包,月票以及傻乎乎的自己,忘记一次,她就必须亲他一次。
  条件反射培养出良好的习惯是硬道理。
  所以,没有他的这五年,她莫名多了严重的强迫症。每次出门,她都会无数次下意识按按钥匙和钱包所在的地方,虽然总被方若雅嘲笑是更年期提前的预兆,但多年来养成习惯的毛病怎么也改不掉。也正是因为这个习惯,她再也没有被关在房门外,也再没有因为钱包不在而饿肚子。
  梁悦发现他的目光没有什么变化,连丝波澜都没有。
  他也许早已忘记自己定下的那些左右她生活的规矩,所以她也没必要把自己弄成被抛弃的哀怨模样,哭泣也罢,心痛也罢,有生之年再见面,他和她都不过如此,强求不来其他了。
  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此已经和他无缘,冰冷刺痛的感觉一下子爬上心头,晕乎乎的梁跃突然很想笑,于是低了身子蹲在车子旁,扶着轮胎垂首发笑。
  皱眉的钟磊无声的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梁悦,她比五年前瘦了许多。那时候她最懊恼的大象腿如今也瘦成了芦柴棒,华贵缠绕而上的金色鞋带几乎勒断了她纤细的脚踝。他无意识的伸出手,拽起她的胳膊,低声说:“醉了就别开车,我送你回家。”
  被动抬起呆滞双眼,一时间竟有些恍惚。她微微笑着,为了他又表现出从前对自己的体贴和关切。
  是啊,她认识他九年,总共喝醉过两次。
  那个时候他刚刚结束繁琐的总办工作,幸运的进入投资银行,能离开原来那些没有前途的繁琐工作,继而调入到公司人人羡慕的股权融资部,对于不过二十四岁的他来说,已经太过难得。
  所以他兴奋好久,准备用自己三个月的工资请部门一些同事吃饭,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分管自己的老总和总助。
  同样满心雀跃的还有已经挤进严规的梁悦。早些迈入社会的她当然知道这顿饭是进入投行最难得的公关机会,所以就算是拼尽了全力也要打理周全,给他的上司留下最好的印象。
  那天,一桌子的男人,笑谈间都是她听不甚懂的经济理论,唯独在举杯喝酒时,她定要表示出自己无比的热情来调节餐桌气氛,他在桌子下因为心疼狠狠按住她的手,却没有阻拦她一次次站起与老总兴奋的撞杯。
  两个人的酒令换了一个又一个,谁都不肯放弃。两边的同事们也都因为他们的热闹纷纷加油助威。她嫣然的从左到右,五十多度的白酒一杯接一杯的喝,来者不拒。
  他趁大家不注意时悄悄替她的杯子里换了白开水,可是她含笑又用白开水把他的酒杯偷偷换下。他刚刚体检,说是有些肝脏虚弱,她怎么会让他用身体去冒险?
  最后的结果总算是和“酒精考验”的老总握手言和,酒足饭饱的他们走出酒店时,她的手脚早已冰凉,强压制粗重的呼吸,任由半高的鞋跟在脚下左右打晃。但是梁跃用最灿烂的笑容坚持着,期望可以做到最完美的女主人该有的风范。
  那天,他的胳膊也像今天这样用力,稳当当的搀扶住她的腰,直到所有的人都开车离去。当车子都消失不见后,她绷紧的身子一下瘫软在他的怀里。
  她很想随他的步子走到公共汽车站回家,可两只脚已经不听使唤。
  昏黄的路灯,热闹的马路旁,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模糊的双眼根本看不清旁边的路基,几乎一头磕下去。虽然耳边就是他急切的声音,但无论如何也无法用力支撑起瘫软的身子。
  那次她真的喝醉了,却是醉的那样幸福。她在为自己的男人做最好的后盾,甘心成为贤良的背后女人。所以,她没感觉到痛苦。
  终于来了车,她踉跄的背拖上公交,又迷迷糊糊的被他抱下车,到家后他手忙脚乱的为她换上睡衣,又弄来温热的毛巾给她擦脸,见没有反应后他贴在她的脸颊旁叹气,说:“傻丫头。”
  他疼惜的气息传入她无意识的耳中,透过五年的时光留在心底。
  好像,他一直在抱着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蜷在车旁的她突然胃里一阵发呕,翻江倒海的酸意涌上嗓子,连眼泪也趁机会滑落,簌簌两行。
  傻丫头是说给那时的梁悦,而不是给现在的她。
  在她说分手的那刻起,早已划断了所有的联系。
  念头刚起,心中唏嘘不已。其实一切都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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