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一种十分悲痛的呼唤声。
羊妈妈终于跑到满地岩石的山坡了。它又跳到山谷,沿着对面的山脊,隐身逃走。尽管史谷堤老头神速地追到山脊边缘,可是当他到达时,已经看不见羊妈妈的踪迹了。
史谷堤发现地面上的血迹,呵呵呵笑了起来。可是走了几步,血迹却不见了。他追踪无门,即使想尽办法,也捉不到那只中弹负伤的母羊。终于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低声地嘀咕着,又折回刚刚打死小羊的地方。
另一方面,羊妈妈跟它刚出生的小羊继续逃亡,指点路途的是羊妈妈,可是小羊反倒跑在前头。羊妈妈心里直觉到,只有到更高的地方才安全,现在它们的目标是甘达峰,但要非常小心,不要再碰到敌人。
羊妈妈的伤口开始像燃烧似的灼痛,但它仍极力忍住疼痛,继续前进。一路上,既看不见同伴,也看不见敌人。羊妈妈自知已经受了重伤,如果不尽快逃走,力气就要用尽了。终于,它来到一处安全的森林,但是它觉得必须爬到更高的地方才行。这时,羊妈妈的心中有一种声音鼓舞着它:你一定要这么做,一定要!
它好不容易跑到一个很高的台地,看见前面有一道很白、很长的东西。那是冬季降雪时,堆积在山谷间的雪片。
羊妈妈一心一意向那个地方跑去。腰部的伤痛使得它快要发狂了。腰际两边的毛皮,看起来好像附着黑色的污点,那正是子弹贯穿的痕迹,伤口疼得它发颤,它极想去除这种痛苦的感觉,于是快步奔跑,一到达雪堆处时,就横倒下来,把伤口压在雪地上。
像这样躺在雪地上两三个钟头,它的命就将没了,可是赢弱不堪的羊妈妈,已经不在乎了。
那生下来不久的小羊,这时候又在做什么呢?它只是默默无言地站立着,用充满惊异的眼神注视着妈妈。刚才所发生的变化让它感到莫名其妙,它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现在自己又冷又饿。
直到现在,它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妈妈无微不至地照顾,供它食物、给它暖身、为它指点路径。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妈妈还会亲切。慈祥地抚慰它、帮助它。可是,妈妈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冷漠,好像很痛苦的样子,甚至一动也不动呢?
不知有多少个问号盘据在小羊的心上,它更不知道从此以后该怎么办。可是我们却很明白,小羊就要孤苦伶什地到处流浪,然后,活活地饿死。不管它的身体多么强健,或是多么瘦弱,“死”对它来说,只是迟早的事情罢了。
这个必然的事实,连那只四处飘泊、偶然停歇在岩石上的乌鸦,也清楚得很。它冷酷无情等待着小羊躺下。说实在的,这只可怜无助的小羊,最好能像它妈妈一样,很快就被人打死,因为惟有如此,它才能免于不幸的磨难,才能早日获得安息。
11
现在的克拉格,已经是一只年轻力壮的公羊了。在这群大角羊中,它比任何一个伙伴的身材都来得高大,而且它又长着一对像阿拉伯弯刀那样的长角。粗角的发育也相当快,它的体重和克拉格一样,但身材并不如克拉格那样高大。它好像害了什么病,以致头上的角长得又短又粗,而且还有了许多难看的瘤。
秋天又来了,落矶大角羊群又热热闹闹聚在一起了。原来那只巨大的公羊这时又回到它们的群中,而且发生了一些令克拉格意想不到的事情。
克拉格知道自己已经是一只堂堂的公羊了,因为它在大角羊群里显得很特出,吸引了每一只母羊的注意。这个时候,那只角往上弯曲、脖子像公牛一样粗的巨大公羊想做的第一件事,毫无疑问的,就是要把眼中钉克拉格赶出羊群。
除了克拉格之外,粗角和其他三四只年纪相仿的公羊也一起被赶走。这当然是落矶大角羊世代相承的传统:一只年轻的公羊在长大成熟后,就要离开朝夕相处的羊群,靠自己的力量,在外面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练自己,以寻求生存之道。
从此以后的四年间,克拉格和同伴们到处流浪,过着独立的生活。由于克拉格继承了妈妈的智慧,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伙伴们的领袖。它率领这一群年轻的公羊,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找到新的牧草地带,过着新的生活。它们努力学习,希望将来做一个好父亲,而且有能力养活很大的家族。在大角羊的社会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正常的公羊要当一个好父亲,是它们终其一生最大的希望。
克拉格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独身生活。事实上,这不是因为它喜欢那样子。它虽然有意找一个伴侣,但总是遇到一些阻碍,使它焦急不安,甚至无计可施。所以,它只好跟着同伴,继续过着独身生活。
对克拉格来说,这样的生活也许较有好处。单身虽然有时候很痛苦,但另一方面,却使它发育得更顺利、更健康。
克拉格由于长时期的独立,所以浑身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活力。如果它成了家,也许可以过得很快乐,但难免要负起养家的重担,以致不能尽情发挥、享受充实的生活,说不定那样的它,很快就颓丧、衰老了呢!
独身的公羊们一年比一年成熟。经常愁眉苦脸的粗角,虽然谈不上是一个潇洒的“美公羊”,不过它的身材相当高大,是一只结实强健的公羊。它还是跟以前一样地怨恨克拉格,并曾经一两次以暴力跟克拉格相斗,企图把它推下山崖。结果,它总是受到痛打、怒骂,几经挫折之后,它也只好对这位同奶兄弟克拉格敬而远之了。
克拉格现在长得愈发英挺,异性一看到它,都为它迷恋得神魂颠倒。尤其当它往巨石状的山崖上跳时,只把蹄子向岩角轻轻地一触,就能像鸟一样轻快地飘上去,那姿态说有多美,就有多美。任凭什么样的敌人企图追捕它,它都能很轻松地逃了开去。它身体表面的形态,也会随着肌肉的颤动而有变化,甚至连从背脊上射过来的阳光,也跟着闪闪发亮。
像这样的克拉格,与其说是大角羊,不如说是神羊来得恰当。它那矫捷的身手,仿佛随时都可以跳越山崖似的。它此时的重量已高达一百三十公斤,而且它的头上也顶着五岁年轮的角了。
说到它的角,真是太好看了。跟克拉格在一起的公羊,虽然也都具有一对代表它们各自天性的角,但是不论形态或粗细,都没有克拉格的来得均匀,来得姣好。
克拉格的角像是在天空画一个四分之三大的圆似的,而且尖端往上翘。留在角上的五个年轮,好像一本无形的日记,只要仔细瞧一瞧,就可以了解克拉格这五年来的生活状况。
第一年的年轮是从角的前端开始,那个时候的克拉格还是一只小羊,它长着像羊妈妈一般长长的角;这时候的角对它来说,是跟同伴打架时最有利的武器。到了第二年,角长得更粗、更长。接下去的两年间,虽然长得很粗,可是却不太长。
如果你再仔细瞧瞧最后一年的年轮,就可以知道,那年的牧草一定很丰富,克拉格的身体很健康,发育得非常好。因此,这一年间所发育成长的部分,比其他任何一年的年轮要来得长、粗而且光滑。
在它那结实的角的根部凹陷进去的地方,有一只漂亮迷人的眼睛像刻意被角保护着似的。那眼睛看起来是如此的高贵,仿佛深藏着智慧。
当克拉格还是一只小羊的时候,它的眼睛是略带黑的茶褐色;到了一岁时,就变为略带黄色的茶褐色了;正当年轻力壮的现在,又变成一对光辉夺目的金黄色大眼睛,而且很像漂亮、高贵的琥珀色,闪耀着晶莹的光芒,更像是漂浮在深邃得摸不到底的清澈湖上的两颗夜明珠。透过它的视角,克拉格可以更真切地观赏到多彩多姿的世界。
对一切具有生命的东西来讲,最大的喜悦就是感到生命的跃动。能够用一种朝气蓬勃。毫不懈怠的活力来创造生命、开拓生命,多么令它兴奋啊!年轻的克拉格在自己的生活中,体会到这种无价的欢愉。现在它正在阳光底下,和它的同伴们半开玩笑地互相打斗。它是那么恣意、那么轻快地活动着,浑身洋溢着活力。在这种无忧无虑的嬉戏当中,它得到了最大的欢欣。
克拉格也喜欢跑到断崖边,从断崖的一边轻轻地弹起脚蹄,跃到另一端去。如此反复嬉戏着,好像永远都不会厌倦似的。
有时候,当它遭到美洲狮的侵袭时,就会在岩石上跳过来又跳过去,轻松地跟美洲狮玩着捉迷藏的游戏,还不时用嘲笑的眼光看着那愚蠢的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