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嘴巴上不想认输,此刻却也觉得自己赢不了了,她,实在是没他脸皮厚……
傍晚的风终于有了凉意,两个人提前两站地就下了公车,拉着手慢悠悠地沿着海边走,身穿情侣衫的少年,橙黄的夕阳从侧面打在脸上,很美好的画面。此刻花晓把手放在程逸手里面,觉得心情很好,已经完全忘了今天出来之前是多么不痛快来着,这时候她觉得他真好,好得她想要跟他说点心里话。
“程逸,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以后想做什么?”她望着夕阳下的海面,微微摇着他的手臂。
“嗯……我小时候想当科学家,你别笑!其实现在我也想做一点跟科学有关的东西,比如说IT业之类的吧,我喜欢弄电脑!你呢?你想做什么?等等,我猜一下,应该是跟文学有关的吧?你语文那么好,又喜欢看书!”
她本来想要做得深沉一点,却还是抑制不住嘴角上扬,点点头,努力控制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会太高兴,回答:“我想当小说家,写故事,你知道吗?我脑子里面随时都会冒出各种各样的故事,我想要把它们写出来,给很多人看,让大家跟着我一起喜一起悲,一起感动,虽然这个理想有点不现实,可想到这个我就特别兴奋。”
虽说她是已经克制自己了,可看在程逸眼睛里面,还是那么的神采飞扬,让他甚至有些心猿意马,努力拉回思绪,才回答:“好啊,那你就去写你最喜欢的东西,也不要想着现不现实,反正有我在,我来挣钱,你只要做你喜欢的事情就好!”
这本来是好话,可是花晓听了心里却有些不安,以后啊,他们真的会有那么以后的未来吗?她怎么觉得这才是真正的不现实呢?她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他们会有怎样的以后啊,听他如此憧憬,她就有些不舒服的压力。
他那样说,说的是真心话,可也是有试探的心思的,她并没直接表现出反感,情绪的变化他还是感受到了,只是装作没发现,继续牵着她的手往回走。
而走回去的路上,花晓已经反思完毕了,恋爱的时候会一厢情愿相信未来,是感情深的表现而已,若是他也和自己一样对未来不抱希望,两个人就真的没必要在一起了,想来想去,也只是因为自己并不如他用情深而已。所以到了她家楼下,她就有一些讨好意味地问:“上去吃点东西吗?我姐应该还没回来呢!”
他轻轻摇了摇头,似乎是情绪恹恹。
果然是不高兴了!她心里叹口气,拉着他接着说:“我今天很高兴,本来在那边有些不愉快,才提前跑出来的,但是跟你见面以后就很开心,是真的,你一直都让我很开心。”
程逸深深望着她笑得有些刻意的脸,叹了口气,下一瞬却果断把她揽进自己的怀抱,缓缓说:“晓晓,刚刚不是告诉你了吗?我的情绪不重要,你自己的心情才最重要!”
她被他抱着,在他怀抱里呆了呆,哪里有这样的人啊,人家好心顾及一次他的感受,他还不领情,就想被虐待是不是?本来都是不能说破的事情,他这样一说,多不给她面子啊!这么想着她心一横,猛推了他一把,蛮横道:“那你爱高兴不高兴,反正本姑娘挺高兴,你以后要是不想我顾及你的情绪,有本事就别把自己的情绪表现出来!好心当成驴肝肺!”
程逸突然被推了一下,没防备后退了一步,却忽然笑出来,轻叹一句:“Clever girl!”
她原本想要怒目而视时间长一点,被他的表情弄得也绷不住,真的笑了出来。
两个人就这样开心地笑着挥手告别,说好明天见。花晓很有些奇怪,程逸的思路好像是有异于常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把她心底的阴霾沉重全部都扫光了,跟他在一起,是真的快乐轻松。她在他面前如同一朵肆无忌惮开放的花,让她觉得舒服,可那是喜欢吗?她觉得不是,她还没有喜欢他,她对温良,是很小心很在意,紧张注意着他的每一点情绪变化,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让他看到……貌似现在变成最坏的了!想到温良她好不容易平复下来的心又乱了,尽管早就知道这是无可能的事情,可她一想到要和温良进行敌对,还是感觉很痛苦。
两个人又在那家洗衣店干了一个月,这一个月过得还算平静,花晓又去过温良那边几次,都没过夜,温良自从知道了她男朋友是程逸之后,好像也默许了这件事。而程逸这一个月的进展,在于他某天晚上再次鼓起勇气翻开言情小说的某页,非常有缘分地看到了描写细腻天雷勾地火的吻戏,再翻一翻,竟然找到了比较隐晦的床戏描写,如此他终于发现了言情小说的可读性,并深以为女孩子读这些东西是有些好处的。
拿了第二个月的工资,两个人就正式跟老板娘告别了,再有一个星期就开学,他们的高中生活即将开始。这个月的工资,程逸拿去买了一枚白金的线戒,只说:“你也不能让一个易拉罐拉环就骗到手啊!以后不在一个学校,我哪里放心?圈住你让别人不敢想,要一直戴着啊!”说着就套上了她左手的中指。
若是放在过去,花晓肯定是不会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但是这段时间以来她似乎也养成习惯,对他的好意不再推拒。把左手放在阳光下翻来覆去看了看,这线戒什么花纹都没有,细细一条光溜溜地闪着冷光,简洁优雅很合她的审美。抬头看看他,她拉着他的衣领,他低低笑着,从善如流低头奉上自己的额头,而她就在那伤疤上轻轻亲了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又是有爱的一章哦~~~我爱程公子,我爱程公子!!!O(∩_∩)O
今天有了新封面哦,还是很符合我的设想的,义务给图铺打个广告!
10
10、高中 。。。
高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第一课,毫无疑问是军训。
家里的老房子打算出租,花晓在开学前就申请了住校,其实她家和学校的距离并不符合住校的条件,但是她态度很坚持,温良也就帮她疏通了一下,温局长的面子,校领导也是巴不得要给的。不过她一去住校,就有一种自己可能不能融入集体的预感,一个宿舍八个女生,报到后的晚上就趴在各自床上聊了半夜,叽叽喳喳倒还可以忍受,花晓算不上喜欢热闹的人,也不反感。第二天早晨穿着肥大的迷彩服,女孩子一议论起晒黑怎么办和教官帅不帅之类的问题,她就有些不耐烦,最不喜欢的就是小女生的这些做作的表现,她之前也是男生朋友比较多,大概就是这个缘故。
穿好衣服一个人出去透气,然后去食堂,好像很多女生都很贪伴,可她从来都觉得一个人就挺好,人多了也麻烦。刚在食堂落座,竟然就有同样穿着迷彩服的男生凑过来搭讪,毫不客气坐下来就问:“同学,你是哪班的?我是……”
她男性朋友确实不少,因而对区分朋友和登徒子有着敏感的嗅觉,没什么表情一边吃饭一边回答:“花晓,五班的。”说着放下筷子,很自然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洗脸时摘下的戒指,戴在中指上,看都没看对面的人一眼。
对面男生马上就明白过来了,讪讪笑一笑,赶紧吃完东西走了。呵呵,她在心里暗笑,这样一见不对头就跑掉的男生,又凭什么想要追求到女生呢?刚开学就开始四处捕捉目标,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话说回来,长得似乎还能看,她的审美好像是被程逸养刁,看见长得好看的男的都没什么感觉了……今天倒还多亏了他的戒指,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呢?花晓发现,这样静静想起他,也是很惬意的事情呢!
程逸这边的情况,比她好一些,由于个自够高,就算是没型没样的迷彩服加身,还是掩不住是个帅哥的本质,一出现在学校就被无数女生偷瞄,五中考进一中的学生又多,他还没开过口,程逸的名号就已经在这一届新生中打响了。而他的目光呢,自然不会再在女生身上停留,军训开始前同学们还是要先进班级教室的,他一进去就和一个男生看对了眼,两个人坐了同桌,互相自我介绍,他爱交朋友,可也并不是那种见面熟的类型,只是第一眼就能看中一个人,觉得气场相投着实不易。这个男生就是陆若言,这时候谁也想不到他们不仅一直是好朋友,后来还可以成为工作上的最佳拍档。
他们这个班是重点高中里的重点班,也是历届重点班里最让人疯狂的一个班,不仅有程逸和陆若言这样级别的帅哥,更有姚美意那样一双大眼透着妖媚的大美女,程逸和姚美意身为并列中考状元,又长得这么赏心悦目,自然一上来就被封为了班草班花。班草班花的话题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