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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
真弓停了一会,点头道:「那个人是美女吗?」
「当然罗。」
「是怎麽样的人?」
「系出名门的千金小姐。」
「哦,其想见一见。」
「见她干嘛?」
「用枪打死地。」
「喂,你是警察呢!」
「现在是个普通女人。」
「普通女人怎麽会有枪呢?」
「什麽方法都可以!」
真弓尖声道。「不能用枪的话,用切肉刀剁成块,或是用冰镐刺死都可以。」
「即使你这麽做了,她也死不了。」
「怎麽,难道她是超人的表妹还是什麽的?」
「我的情人是这个啦。」
淳一把手上的报纸拿给她看。标题是「发现幻梦巨匠.汤岛画伯的『某位小姐』」,将近占了版面的一半,画作也刊登出来了。
「你真是的!」
真弓胀红着脸,火冒叁丈地说。淳一在拖鞋的猛攻之下,一边在客厅四处逃窜,一边说道:「喂,冷静一下!你不懂得幽默吗?」
「什麽幽默!你是希望我心脏痹死掉吧!」
「你的心脏会为了胡诌的话停止跳动吗?」
「你是什麽意思啊!你喔……」
真弓对着淳一飞扑过去,两人便在地毯上扭打、翻滚起来。
「我知道了,知道了,对不起啦。」
「你直是……」
真弓话没说完,就被淳一用双唇塞住了嘴。「……哎……那样子……」
真弓在接吻空档还忿忿不平地说着,但是在淳一怀里终究是柔顺了起来。
此时行事审慎的作者只好转过身来背对他们这两位诚如读者所知,是一对夫妻。为夫者今野淳一,叁十四岁,身材中等,体格健壮,是有点严肃的男子,以小偷为业。为妻者真弓,二十七岁。说是美女,不如说是给人可爱印象的女性,虽然有点粗心大意,却是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刑警。
这封夫妻还没有小孩子,感情仍然很融洽。从他们整年都在互相对骂着:「你给我去死!」「我要杀了你!」就可以知道。或者看到现在正从地毯起身,整理紊乱的衣服和头发的真弓那副愉快的表情,谁都会点头同意才对。
「这是谁的画?」忘了刚才说要把人家剁成块的事,真弓拿起报纸说道。
「你是说作者?模特儿?还是持有人?」
「作者我知道,就是这个汤岛的白梅画伯吧。」
「他叫做汤岛龙王。」
「怎麽像是中国餐馆的名字。」
「你少乱搅和。」
淳一坐上沙发,点着香烟说:「他这个天才是有名的任性,完成的作品只要稍微有点不满意,就会把它毁掉。据说他生前大约画了一百幅的油画,其中有八成是他自己烧掉的。」
「哎!好奇怪!」
「正因为如此,剩下的二十幅画才会价值连城。狂热的收藏家五千万圆都肯出呢!」
「五千万!折合我几年的薪水啊?嗯,月薪实际是十五万圆……」
「别算了,连活下去都嫌烦了。尤其自从四、五年前汤岛龙王死了以後,他的画迷就想着也许还有没烧掉的画,而拚命到处搜寻。」
「所以找到了这幅画?」
「对,模特儿是谁还不知道。但不管是谁,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最棒的是这幅画。」
这幅画的风格并不特别,是一幅极为寻常的肖像画。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十七、八岁女孩双手轻叠在身前,眼睛直视着观看者。她的脸稍长、五官端正,是个美少女。自然束起的头发长长垂下(其实是隐藏着,看不出长短,却让观看者觉得一定是长的)。唇边泛着略带羞怯的笑容,清澈的眼睛充分显露腆的神情。彷佛是将「纯洁」一词入画的杰作。不,其实「纯洁」的确入了画。
「这幅画,要在哪里展览?」
「据说是明天开始在K百货公司举办特别的展示会。」
「那你不妨每天去看她。这不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你这话也太老套了。」
淳一取笑她。「当然会去看她,不过每天去太麻烦了。」
「那怎麽办呢?」
「请她过来。」
真弓目不转睛地看着淳一说:「受不了你!偷那种东西干什麽呢?你又没有处置美术品的管道。」
「谁说要卖啦?我怎麽可能会出让!我要把她挂起来,每天独自欣赏。」
「也带到床上去吗?啊,好可笑!」
「喂,这是艺术鉴赏呢。你没有吃醋的道理啊!何况这幅画的所有权还有待争议。」
「为什麽?」
「这幅画被丢在伊豆某个小车站的长椅子上。」
「怎麽会。」
「不知道。碰巧发现的站员对尽有兴趣,心想也许是某位名家的画,便送去县内美术馆,这才知道是汤岛龙王的画作。」
「那为什麽会有所有权的争议呢?」
「因为那个站员说是他发现的就是他的,而龙王的亲属则坚持是他们的,不愿退让。再加上某个画商说有购买这幅画的契约,所以就变成一场叁方的争夺战。」
「那麽是谁把画作丢在车站呢?」
「大概就是真正的持有人吧,但不得而知。」
「其是不可思议呀!」
真弓定睛看着这幅刊在报上的画作。「谁是持有人,真想问问画中的女性。」
********
淳一看着手表的夜光指针。凌晨一点。好,开始行动。
由於长时间窝在狭窄的空调管空隙里睡觉,身体好像到处吱嘎响着。他起初先试着伸缩手脚,不断反覆直到感觉完全回来了,才缓缓趴下,开始在管子里移动。
虽然是在天花板上,淳一却能清楚知道自己的所在,正往哪个方向前进。
昨天,他利用白天在楼层走了叁次,看了二次画展。当然是间隔着时间,充分运用从早上十点开店到傍晚六点关店的期间,慎重地把楼层的宽度、配置和方向灌进大脑里。
然後在今天趁着店员轮流吃午饭的时候,以工作服的姿态出现。
「我是来检查空调管的。」
说着,就立刻潜到天花板上。百货公司的店员虽说都穿着同样的制服,其中却有一半是厂商派来的,所以对设备的整修并不熟悉。这就是淳一的着眼点。不出所料,都没有人察觉,使淳一得以一且待到关店之後。於是到刚刚之前他都动也不动地等着。
淳一轻轻拉开上通天花板的开口盖。柔软的身躯一弯,下一秒钟他已经静静地下到地板上了。依照事前的算计,来到展示会场的标示牌内侧。「我的第六感还是很灵嘛,」他得意地笑了笑,用布巾擦拭胶底的鞋底,因为沾上了天花板的灰尘。甚至仔细擦净地板上的尘垢,然後再悄悄钻进标示牌底下而潜入会场里面。
虽是展示会场,却只占百货公司一层楼面的一半,面积不算宽大,而且主要只挂着那幅「某位小姐」,其他则排挂着汤岛龙王一生冗长的解说牌、照片、素描等等。尽管如此,也许是东京闲人太多了,白天时仍挤满了人。
淳一悄悄地步行到画的那一边。虽然狭窄的会场因标示牌的设置而有如迷宫般地弯弯曲曲,但他脑海里绘有清楚的地图。在常夜灯昏微的灯光下,淳一来到看得到画的地方。画作前置有一把椅子,一个警卫很无聊似地坐在那里。
其他在会场入口可能还有一、二名。但是,以五千万圆来说,这样的警备未免太疏陋了。虽然仍装有警报器,但那却是相当旧的型式,可以简单拆卸下来。
「动手吧……」
就在淳一把手伸进工作服的口袋,正要取出一个里面装有浸满麻醉药氯仿的布巾塑胶袋时。
「喂!是谁!」
刺耳的声音传来。淳一猛然僵住,才发觉声音是从会场那边传来的。
「站篆等等!」
淳一咋舌。一定是哪个笨拙同业溜进来了。万一被牵连上可吃不完兜着走,便决定趁早撤离。下面的警备员一定会马上接到通报,没时间蘑菇了。
这时叭嗒叭嗒的脚步声逐渐靠近。画作前面警卫也站起身来,却无法离开岗位。
「往你那边去了!捉住他!」
话一说完,标示牌下方的通道就冲出来一个白色人影。严阵以待的警卫便喝道:「站住!」
人影要闪避他便改变方向,却直接往淳一躲藏的地方跑来。喂!不行哪!
往那边去!祷告无效,那个人影仍冲了过来,方向没转好,撞上了标示牌。这种东西多半制作粗糙,马上就嘎吱嘎吱地瘫落在地。淳一迅即翻滚避开,免於被压在下面,但是追来的警卫却在眼前跳出来了。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