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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大探长-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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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而确定了绑匪的身份,宁云帆21岁,医科大学的在校生。

    只是警方前去调查的时候,发现宁云帆失踪了,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

    学校里面的老师和同学,都说不知道宁云帆去什么地方了。

    警方理所当然的认为宁云帆是畏罪潜逃,开始搜查抓捕,只是一直都没有找到这个人。

    到今天为止,十八年,也没有找到宁云帆。

    邹诚将手里的资料放下,对康剑说道:“这个案子不是已经找到凶手了吗?”

    “侦破环节已经完成了,抓捕环节不是应该交给警局完成,怎么现在又找了这么多侦探过来?”

    只是看资料的话,邹诚不知道康剑想要做什么,这个案子凶手已经找到了。

    不就是宁云帆吗?

    “邓苗苗的母亲是一个可怜的母亲,这个案子发生之后,对她来说是一个沉痛的打击。”

    “她和邓苗苗的父亲,这么多年都是通过各种途径,想要让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前一段时间,他们的事情在微博上流传开来,引起了很多人的关住。”

    听到康剑这样说,邹诚说道:“那么应该发动现在的网络和媒体,来找寻失踪了十八年的宁云帆才对。”

    “是的,大家已经开始自发的寻找了,这原本也是这一次在网络上曝光的目的。”

    “出问题了吗?”邹诚敏感的意识到不对了。

    果然康剑下一句话说道:“一个退休了的警员,在上面曝光了一个当年侦破的细节。”

    “什么细节?”

    “不管是在威胁信上发现的指纹,还是在咖啡店中发现的指纹,都只有拇指指纹。”

第九章 巨大关注(求推荐)

    只有拇指指纹?

    不对,邹诚一拍桌子说道:“不可能。”

    “怎么可能只有拇指指纹,不管是喝咖啡,还是威胁信,都不是只靠拇指独立可以完成的。”

    邹诚将自己的观点说了出来,康剑看着邹诚说道:“对,网络上因为这件事情,讨论了很长时间。”

    “所以这个十八年前的案子,要从新开始侦破了吗?”邹诚问道。

    “不仅仅因为这个。”

    “还有什么?”

    “这个案子的诉讼时效,只有三天了。”

    康剑的一句话,让邹诚想起来,蓝水星是有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期限就是十八年。

    这和地球是不同的,地球上只有民事诉讼是有诉讼时效的,刑事诉讼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

    可是蓝水星不一样,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同样是十八年。

    “也就是说,三天之内找不到凶手,凶手就会逍遥法外吗?”邹诚握紧拳头问道。

    康剑摇头,从凳子上站起来,将一份报纸扔给邹诚。

    “现在社会上有两种声音,一种是要求保留十八年的诉讼时效,一种是要求废除十八年的诉讼时效,无限期延长。”

    “应该废除,无限期延长。”邹诚认为,罪犯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罪犯,不是逃过了诉讼时效,你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康剑坐在邹诚对面,说道:“两派人各有各的观点,你看来是第二种。”

    “要求废除的人认为,罪犯不能逍遥法外,哪怕在十八年之后,一定要给受到伤害的家庭一个交代。”

    邹诚点头,没有打断康剑,因为还有另一种声音。

    “要求保留的人则认为,年代久远破案难度加大,线索不完整,证人记忆混淆。”

    “十八年都不能侦破,那么十八年之后再去调查,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社会资源,错过新发生的案件,造成更多的未侦破案件。”

    看到康剑说完了,邹诚摇头说道:“第二种声音,早晚会消失的。”

    “是的,现在更多的人支持第一种。”康剑同样认为邹诚的想法,他一样认为,犯罪分子,永远不可能逍遥法外。

    邹诚认为这样的想法很对,而且这个是必然的趋势。

    难怪刚才邹诚问康剑,三天之后这个案子的凶手是不是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康剑告诉邹诚不是,因为这个立法一定会通过,那些认为自己躲过诉讼时效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人,是痴心妄想。

    “这个案子,是现在距离诉讼时效最近的一个案子,所以被大家广泛关注。”

    “如果这个案子,可以在三天之内侦破,那么立法通过的机会,就大了。”

    康剑的话邹诚心里明白,那些不同意的人,就是认为这是无用功,是浪费资源。

    可是如果这个案子,现在能侦破的话,就给了大家一个事实证明,哪怕是在十八年后,一样可以抓到犯罪凶手。

    原本这个立法通过可能要一年,三年,甚至是五年。

    但是如果这个案子侦破的话,立法的通过,可能就要用月来计算了。

    邹诚终于明白为什么康剑如此在乎这一次的案子了,这不单单是一个案子,还是一次立法的战斗。

    “很多侦探都认为要废除诉讼时效,所以免费参与案件侦破,今天你见到的只是一部分。”

    康剑知道邹诚心里会好奇这一点,所以在这里解释了一下。

    原来如此,这就说得通了,看来大家都将这一次的案件,当成了通过立法的砝码。

    这一次的案件,社会各界都在关注,影响巨大。

    如果谁能侦破这一次的案件,谁就会成为立法通过的英雄,成为这一个关键先生。

    谁?

    我不行吗?

    邹诚突然想到了自己,为什么不是自己呢,如果有一个人要做这一个英雄,邹诚为何不能自己来。

    关键先生?

    自己如果成为这个关键先生,自己就可以推动立法的通过,造福社会。

    同时自己会获得很多关注,意味着更多的声望,两全其美。

    邹诚对康剑说道:“这个案子,我接了。”

    康剑瞪了邹诚一眼说道:“你接?你凭什么,这一次的案子不属于任何一个人。”

    “只要是想要参与这一次案件的侦探,都可以在就近的警局参与,案件的资料都已经是各个警局一份了。”

    康剑的话没有打击邹诚的积极性,反而是让邹诚觉得刚好,声势越大,关注的人越多。

    社会关注越多,自己最后侦破成功的话,自己就会获得更多的声望。

    当年没有抓到凶手,是因为当年的很多技术不完善,而且十八年前,还没有侦探资格的专业考试。

    当时是有侦探的,可是不是严格考试而来的,专业性自然差了很多。

    至于只有拇指指纹,不是警局故意隐瞒,而是一些案件侦破的细节,是不能公之于众的。

    这一次被一位退休的警员公布出来,是因为这位警员不甘心。

    这位警员恐怕心里惦记了半辈子这件事情,现在想要让它被人们重新记起来,才会在网上公布。

    而且刚好赶上诉讼时效立法这件事情,这个案子成为了关键,现在很多侦探都是在调查。

    康剑拿起遥控器,将办公室里面的电视打开。

    “李探长,听说你也参与了这一次案件的侦破,有什么细节可以透露吗?”

    “我会尽力。”

    “王探长,你从国外赶回来,就是为了这个案子,时差都没有倒过来,辛苦了。”

    “不辛苦,为了立法通过,都是应该的。”

    “黄探长……”

    “张探长……”

    看了五分钟,康剑就将电视机给关掉了,看着坐在沙发上的邹诚。

    邹诚愣住了,康剑以为邹诚是被这浩大的声势吓到了。

    “怎么了,怕了?”康将问道。

    怕?

    邹诚不是怕,是兴奋,邹诚知道这件事情有人关注,但是没有想到关注度这么巨大。

    这么多家媒体和报社都在争相报道,邹诚今天早上去微博上面搜索自己的消息的时候,都没有看到这些。

    不过也对,这些记者现在还在采访,弄第一手资料,早上当然不会有太多消息了。

    看到这么巨大的关注度,邹诚真的不是怕,他是兴奋。

    关注越大,影响力就越大,声望就越多。

    邹诚立马从沙发上站起来说道:“资料在什么地方,给我看,我要看完整版的。”

    康剑被邹诚的反应吓了一跳,邹诚看到康剑不动,对康剑喊道:“给我啊,时间不多了。”

    “你真的能行?”康剑以为邹诚是想要为立法通过表现一下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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