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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两斤多重,热腾腾的牛肉立马就被他捞了出来。
“先别吃,还有最后一道工序呢!”实在是看不得这货一副没见过肉的样子,看着牛肉也差不多了,张毅就帮忙将牛肉都捞了起来。
一来是先前就已经煮过,所以国里边都是熟肉,二来在卤锅里也有了段时间,虽然在张毅看来如果再闷两三个时辰会更好,不过既然程处默等不及了,那么他自然就不再坚持了。
对于张毅来说,反正这肉是程处默他们家吃,卤过的牛肉怎么着它也比水煮强吧?至于自己,他还是觉得等自己回家的时候带点儿生牛肉重新做比较好,当然如果程家以后还有病死、冻死之类的牛,他也不介意帮忙销赃灭罪。
这卤牛肉有一个讲究,想要肉质干燥、易保存,吃起来有嚼劲就需要在油锅里跑一遍。这道工序有个敲门,首先用油必须是植物油,然后油下锅以后必须是先用大火对其加热,直到冒浓烟之后然后改为小火。
这时候的油的温度就小了很多,下锅的牛肉就不会因为温度过高而变得焦糊。
胖厨子正闻着浓郁的香味跟着程处默一起流口水,‘啪!’的一声,一个不注意,程处默的巴掌就落在了脑门上。
只听到程处默骂道:“就直到吃,瞧瞧你口水都流成什么样儿了?肥成个熊样了也不动动脑子,把他这一手绝活给学过来,以后还怕没的吃?”
胖厨子只是摸了摸脑袋,就哈哈大笑起来,而且还朝着程处默竖起了根大拇指,笑道:“大公子果然高明,俺怎么没想到呢?”
看到胖厨子两只眼睛聚精会神的盯着手里的每一个动作,就连屁股痒了挠一下这货都不放过,张毅就觉得这家人有些不正常。
谁见过主子和下人这么说话的?要是这种厨子放在张家,老太太估计会让老钟把他吊在树上打。
不过想想也就是了,早就听说程家的下人都是军伍出身,就冲着厨子和程处默那股子不见外而且还胆敢对卤牛肉打主意的份上,张毅就估计这货肯定不简单。至少也应该是给程咬金做过好多年饭的火头军,否则的话国公府也轮不到这么个货色当主厨。
锅里的油随着几块木材退出火塘立刻就下降了不少温度,张毅立刻就将旁边筲箕里去过水的卤牛肉一块一块的放了进去,放的不多,仅仅只是铺满了油锅表面。随着肉块入了油锅,一道道刺耳的滋滋声就想了起来,并且伴随着滚滚的水汽。
“看好了,这油必须多放一点儿,温度也不要太热,这一道工序就是把肉里面的绝大多数水分,所以时间有点儿长。”张毅一边拿着锅铲翻动着肉块,一边给胖厨子解释道:“你看,如果火太大油的温度就高,还没等肉里的水分出来就炸糊了。可是如果要是火小了温度不够,炸的时间过于太长,这牛肉就失了那份牛肉本该有的味道。所以,这油温必须适中,多做几次就熟悉了!”
方法必须教出来,哪怕是为了以后让程处默少来家里蹭几次饭,张毅也觉得非常值得。不是舍不得一点儿吃食,而是跟这货一桌子吃饭跟和猪一起吃饭根本就没有任何区别。往往你才夹一筷子,剩下的菜就全到人家碗里了,这叫人怎么吃?
只过了几块肉,两兄弟就不打算待在厨房了,看着胖厨子很想试一试手的样子张毅就立刻将过牛肉的权力交还了过去,然后就在程处默的带领下来到了一间屋子准备品尝美味。
屋子很隐蔽,与其说是屋子还不如说是一个酒窖,一进门一大股子浓郁的酒香就扑了过来,让人为之精神一振!
“默子,这就是你家的酒窖?”张毅看着屋子里十来口贴着封条的大缸对程处默问道。
程处默没有立刻回张毅的话,他先是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牛肉,用力的咀嚼了几下一口吞掉,然后又咬了以后,才吐词不清的道:“这可不是酒窖,就那里面的玩意儿怎么配得上栗子你的手艺?”
说话间就见他顺手抱起一只酒缸,用刚才从厨房里拿过来的海碗,将里面的清水含了一口在嘴里,然后朝着上面的封条就一喷!
“噗!”
一道细细的水雾就从他那张大嘴里喷了出来,顷刻间封条就被喷洒出来的水雾喷了个正着。
“这可是我老爹的珍藏,剑南烧春!可金贵着呐!”程处默得意的看了看张毅,解释道:“别看这屋子里的酒不少,其实真正的好酒就那么几坛,你喝过之后保准以后见了其他的酒都不愿意碰!”
对于程处默的话张毅有些不信,剑南烧春他自然也听说过,在后世的时候那句有名的广告‘唐时宫廷酒,盛世剑南春’说的就是这东种酒。不过那时候的剑南春已经是60多度的高度酒,显然已经是经过了无数代人改良之后的成果。而现在的唐酒张毅可不信能够达到这么高的纯度。
等酒缸上面的封条变得湿润,程处默就小心翼翼的用手将封条轻轻的启了下来,然后放在一边。看的出来,这种事他绝对没有少干,那熟练的程度绝对是数年不停练习的结果。
酒缸被打开,果然一股子特别醇的酒香就扑鼻而来。
“栗子,你算是有福了,这缸酒可是当年陛下送给我爹的,一直舍不得喝才留到现在!”朝碗里满满的倒了一碗酒,程处默才道:“不过就是少了点儿,而且也不敢多喝,待会儿还得把封条给贴上去,要是被我爹发现了可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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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中堂宴客(求收藏、推荐)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酒非常好喝,至少张毅就觉得非常对自己的胃口,淡淡的酒味中夹杂着丝丝微甜,非常像米酒的味道。正如白居易这首诗中所描写的那样,酒水混浊,并且在里面还漂浮着不少杂质,果真就是一只只蚂蚁一般。
一碗酒,虽然是海碗装的,却也只是几口的量,特别是像程处默这种大嘴怪在张毅才喝了两小口碗就见了底。
“栗子,你怎么不喝?难不成不对口味?”程处默重新装了一碗,然后关切的看着张毅道:“就连葱子过来哥哥都舍不得给他喝,你要是不喝以后可别说哥哥没照顾好你!”
无耻,无耻之极啊!
张毅顿时就差点儿一口浓痰吐这货脸上,气道:“我说默子,你也好意思说?你那只眼睛见哥们不喜欢了?我刚把碗放到嘴边你就抢了过去,就你那张嘴一口气下去还有我什么事儿吗?
我算看出来了,你就是拉我下水,口口声声说为了我才开的缸,合着你是拿我当挡箭牌来着?”
一席话说完,程处默饶是脸皮够厚,也是被说的老脸通红。
还别说,他打的就是这个注意!
要知道酒可是程咬金的命根子啊,特别是这种属于精品的酒自然被老程当成命根子看待,并且看管极其严格,若不是平日里从程咬金话里听出对张毅的看重他也不敢偷偷的溜到这里来,还敢偷酒喝。想的就是万一被老爹发现碍于情面也不至于被处罚,可是现在心里的这点儿小心思被张毅当着面说了出来他自然就极为不好意思。
“栗子,话可不能这么说!”程处默红着脸,看了看张毅一脸怒气的看着自己,于是陪笑道:“今天是哥哥不对,说实话这剑南烧春哥哥早就垂涎已久,奈何一直碍于我老子的拳头所以一直迟迟不敢下手。”
说到这儿,看见张毅的脸色缓和了一些,才又呵呵笑道:“当然,哥哥为你接风也自然是诚心诚意的,否则的话也不可能将你带到这儿来啊!”
话才说完,海碗又举了起来,朝着张毅一晃,道:“来,干了!”说完一口气就将碗里的酒水喝进了肚子。
都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看着程处默不要脸不要皮的模样张毅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不过对于他口里一直引为自豪的美酒,张毅却是并不敢苟同。如果说就这种在他看来仅仅只能当成是米酒喝的饮料就能当成美酒的话,那么后世的茅台、五粮液那该算什么?
看着程处默又偷偷的朝碗里添满了酒水,张毅笑道:“就你这酒拿来解解乏小弟还觉得可以,可是要说是美酒。。。啧啧啧。。。。。!”
话没有继续说下去,不过从张毅的脸上程处默就可以看出那种浓浓的不屑意味,正指着张毅准备反驳两句的时候整个人就变得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