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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盎所部的蛮兵,和我军装备,战法基本上相当,人数不足我军一半,现在他们没有和敌军的主力汇合,暂时不会出击,而番禺城中的守军,更是没有出城一战的勇气,真正打起来,可以忽略不计,最多在大战时大营中放个一万人据守营寨就是。
真正需要对付的,就是隋军那支远道而来的讨伐军主力,他们的前军不过三千人,全军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一万,与冯盎那四万蛮兵会合后,一定会与我军速战,因为他们远道而来,粮草不济,在这里和我们耗不起。
到时候他们两军混编,战法不同,旗鼓不一,反而是我军的机会,我们这十几万人毕竟人数是他们的两倍有余,只要找机会击垮了隋军主力,冯盎的那些蛮兵一定会不战自溃的。”
高千里不屑地说道:“可是任军师刚才把敌军都吹成了天兵天将,又是甲兵犀利,又是弓强弩快,又是铁甲长槊,我们这些没有护甲的俚人士兵,又如何能与之对抗呢?只怕会和周师举那样,近都近不了人家的身吧。”
任瑰的眉毛挑了挑:“办法总是人能想出来的,隋军所倚仗者,主要是弓强箭快,我军没有护甲,很难接近他们的五十步内,往往冲锋部队因为伤亡惨重而无法持续攻击,尸体一多会挡住后续部队的冲击路线,估计周渠帅就是这样失败的,所以我们得另想办法才是。
当时攻打东衡州时,一开始周帅的部队也是挡不住城头的弩箭,损失惨重,但是后来我劝周帅做了一批攻城器械,又做了几千面木质圆盾,一下子就有效地防住了敌军城头的箭雨攻势,任某不才,这回也想复制一下东衡州的战术。
我军虽然没有中原的战车部队,也没有骑兵,但是拉辎重的大车还是有几百辆,趁这几天时间,我们砍伐这附近的树林,给这些大车加上挡板,再做一些半尺厚的大型木盾,让士兵顶在头上,前方推着大车前进,后方的士兵则顶着这个木盾,隋军就是弓箭再厉害,也不可能射穿我们这么厚的挡板和木盾。
只要靠这个能接近到隋军的二十步以内,就能进入短兵相接的阶段,只要能冲到长槊手面前,先用毒弩吹箭和投掷飞刀飞斧打乱他们的阵型,然后杀将进去,形成混战,让我军的人数优势得以发挥,击溃这万余隋军不成问题,就象上次伏击韦洸那样,只要敌军一乱,我军就可以大获全胜!
如果敌军的主力战败,冯盎的那些乌合之众一定是不堪一击,只会自行溃散,到时候冼英也只会臣服于各位峒主,隋朝现在正忙于应付江南的叛乱,依我看两三年内根本无力再抽调大军进入岭南,而我军只要攻陷番禺,在这里形成了割据,自然就可以称霸一方,不用看隋人脸色,到时候隋人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明早八点。
第二百五十一章 列阵决战(一更)
任瑰说到这里,语速越来越快,脸色也象喝醉了酒似的,变得红润起来,他挥舞着拳头,厉声道:“想想吧,要是这时候撤军,回去免不了要给隋人秋后算账,各个击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象我那叔父一样,给抓到大兴软禁起来,以后永远地离开自己的族人和峒子。是为自由而战,还是屈辱地去死,听凭各位选择!”
帐内的众人个个沉默不语,李光仕动了动嘴,想要说话,最后还是忍了下来。高千里叹了口气:“任军师,你说的这些我们都懂,但是现在要是撤军回峒,还有转环的余地,未必象你说的这样不堪,真要是打到底,那连这个转环的余地也没有了!”
王仲宣冷笑道:“你们以为现在还有转环的余地?你们以为没参与攻杀韦洸的那一战,隋狗们就会放过你们了?这些天攻打番禺城,你们哪个峒子不出过人,没攻过城?大家当初歃血而盟,而且现在手上都有隋人的血,这个干系谁也别想着脱掉。我王仲宣打死了韦洸,不指望能回头,你们其实也是一样!”
任瑰“嘿嘿”一笑:“王渠帅说得对,只有抱团能活,分散开必死无疑,拼一下,打赢这仗才有招安的希望,在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靠着投降更不可能得到。听我的安排和打法,隋军主力一定会在中央,到时候两翼拖着冯盎的走狗兵,中央集中全力突破隋军,一定可以赢下这仗!”
高千里的眼中突然透出了一丝坚定。他咬了咬牙。说道:“那就再信你一回。这次可是赌上我们这些渠帅和头领们全峒的身家性命了!都交给你任军师啦!”
这话一出,在场的众多渠帅和首领们纷纷点头称是,任瑰脸上一丝得意的表情一闪而过:“那大家抓紧时间先去伐木,做盾牌和挡板吧!”
五天以后,番禺城北十里处,两支大军摆开了漫长的阵线,隔了三里的距离相对,北边的中央是三千黑衣黑甲的隋军。而两翼则是四万蛮军,没有旗帜,阵形散乱,以各自的村峒为单位,东一堆西一堆,几百人一伙儿地集中在一起,形成两个黑压压的大团,除了各自的中军有两面隋字大旗外,没有任何旗帜。
而反观中央的三千隋军,则是旗帜林立。正面散开的两里左右宽的阵线,五十人一队。战队与驻队相互交错,五十人的一队都有两面旗子,与两边喧闹不已的蛮兵盟军相比,这支军队沉默不语,前排的士兵们带着恶鬼面当,举着强弓劲弩,但面当后的双眼中都闪着凛冽的杀气和对战斗的渴望。
而在隋军的对面,十万蛮军也列下了大阵,其实算不得什么阵,基本上就是三大团,跟隋军两翼的蛮兵一样,完全没有旗号和组织,几百人一群地围成一个团体,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只是两边的蛮兵们都显得有些无精打采,心事重重,只有中央的蛮兵们,倒是看着纪律性强了许多,能列出些还算整齐的行列。
任瑰和王仲宣各骑了一匹矮脚马,岭南这里根本没有牧场,战马是完全无法饲养的,这种矮脚的西南马高度只有标准战马的三分之二高,跟驴子差不多的体形,可是在这岭南之地,居然也成了大将的座骑。
王仲宣笑着用马鞭指向与自己正对面的隋军方阵:“哈哈,任军师,你看看这所谓的隋军主力,稀稀拉拉的也就三千人,看来我们之前都过于小心了,要是早知道就他们这点人,连盾牌也不用做了,直接冲过去一通砍杀就完事了,哈哈。”
任瑰的脸上也轻松了不少,但嘴上仍说着:“王帅,还是不可轻敌啊,你看他们手中的弓弩,可都是些硬扎的家伙,当初周帅的部队应该也是小瞧了对手,正面冲锋,才会败在他们的强弓硬弩的手上。”
王仲宣笑得更得意了,露在皮甲外面的双臂上肌肉都在抖动着:“任军师,你不是已经作了准备嘛,我看这些箭再强再快,也不可能射穿你的那些大盾和挡板吧。”
任瑰回头看了一眼隐藏在前军五千人后面的那几百部树着挡板的大车,又看了看前军手中人手一个的宽大木盾,会心一笑:“当然,这点没有问题!”
任瑰突然想到了些什么,眉头微微一皱:“只 是王帅,您让那高千里和李光仕守大营,真的没有问题吗?”
王仲宣摆了摆手:“任军师,我知道你对这两个家伙放心不下,其实我也和你一样,尤其是李光仕,已经降了隋军一次了,还带着周帅所部的首级回来,分明就是想扰乱我军心,但是当时疑虑不定的各部首领们还是不少,你也看到了,我一时半会儿杀他不得,只能先记下这笔帐,等打赢了再算。
姓高的也是,最摇摆不定的就是这家伙了,今天我不能带这两个家伙上战场,让他们在大营里防守着番禺城的敌军,也不让他们知道我们这里的战况,应该是最稳妥的办法。”
任瑰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这战大胜后,王帅您的威望空前,到时候再想办法收拾这两个不听话的内贼。哎,对了,王帅,你看隋军中央面前挖的那两道浅浅的沟,是做什么的?”
王仲宣擦了擦眼睛,看了一眼隋军面前的那条长达二里,深约半尺的沟子,摇了摇头:“不明白。”
隋军阵中的王华强和裴世矩这会儿正立马于阵后,而站在他们身边的,则是头戴着羽毛皮盔,身穿一身犀皮甲的冯盎,他年约二十五六,又黑又瘦,长相不太象中原人,倒有些象在大兴集市上卖艺的南洋昆仑奴,眼睛微微地眯着,两条眉毛又黑又粗,唇上两道钩须,脸上的棱角线条倒是非常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