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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妾翻身宝典-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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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活像一个霜打的蔫茄子,嘟哝道:“关键是不止两个祖宗。。。。。。”

    老夫人终于能插上话:“什么神勇将军泡泡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什么玩意?”

    百里九顾不得解释,急匆匆地向外就走:“江湖救急,老娘,来不及解释,我赶紧去了。”

    元宝赶紧跟在身后。老夫人气咻咻地追赶出来,百里九脚快,早就逃没了影。

    出了海棠湾,逃离危险区,百里九才放慢脚步,对着元宝翘指称赞道:“虽然你来得有些晚,差点陷爷于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但是看在你小子这样会演戏的份上,就暂且饶过你。”

    元宝脚下丝毫不敢停顿,苦着脸道:“爷,不是我演戏,而是咱神勇将军果真跟泡泡打起来了。林姨娘收了您的血狐,就放出泡泡来逗弄着追,将血狐吓得四处逃窜。

    血狐慌不择路就逃回了兽苑,惊动了咱神勇将军,上去就跟泡泡掐起来了。若不是一直忙着拦架,我早就去海棠湾把你救出来了。”

    “啥?!竟敢挑战神勇将军?果真初生牛犊不怕虎。”百里九嗤笑:“跟它主子一样不自量力。”

    “您赶紧去看看吧!”元宝焦急地催促:“要是再耽搁,您想吃肉都不用拔毛了。人家正两个欺负咱一个呢。”

    话音还未落,百里九已经一个起跃,带着呼哨,跃出了几丈远。

    临近兽苑,他马上就明白元宝那一句”两个欺负一个“是什么意思了。

    兽苑前的花园里,一鹰一犬正僵持对峙,那个不省心的女人则站在一旁加油助威,振臂跺脚,满脸兴奋,激昂澎湃。

    海东青在上空低低飞旋,明显对于地上蓄势待发的泡泡有所忌惮。

    海东青乃是空中霸主,獒犬也是陆地猛兽,原本泡泡还未成年,并不是海东青的对手。

    但是此时正是暗夜,光线昏暗,对于鹰这种夜伏昼出的飞禽来说,就是一大忌。

    海东青可以清清楚楚地看清几里地之外的猎物,哪怕只是一只奔逃中的兔子,但是视力在夜里会减弱。而且,对于静止不动的猎物,它更是感应迟钝。

    再加上,一旁激动地手舞足蹈的那个女人,并不是在胡乱呐喊助威,而是在拉偏架!她故意在搅乱海东青的感知灵敏度。

    不得不说,那个泡泡真的很有灵性。它面对着这样凶猛的对手,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缘故,格外冷静。始终保持着跃起的姿势,以静制动。每逢海东青向它发出雷霆攻击,它都能根据诺雅的指挥,灵活应对,逃过对手闪电一样的攻击,而且有的时候,还能找到海东青的破绽,顺势反击。

    泡泡在诺雅的帮助下,堪堪与海东青势均力敌,一时之间难分胜负。感情,这女人是在拿着神鹰练狗玩呢。

    海东青一向孤傲,在搏击中吃了大意轻敌的亏,有羽毛凌乱地落在地上,但是绝对没有元宝所描述的那样夸张。

    百里九一声响亮的呼哨,空中的海东青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地上的对手,向着百里九俯冲过去,阖拢翅膀,乖乖地停驻在他的肩头。

    “这是欺负我家神勇将军娘家没人吗?”百里九凉凉地道:“一人一犬,以二敌一倒也罢了,还专门挑选夜里比试,胜之不武。”

    诺雅走过去,梳理泡泡有些凌乱的金毛:“你怎么不说你家海东青还以大欺小呢?再说了,对敌比试原本就是以己之长,克敌之短,若都是谦谦君子的风度,还比试做什么,坦然认输或者握手言和好了。”

    “貌似你比我的神勇将军要大,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是你。“百里九不屑地撇嘴。

    泡泡看不惯百里九,对着他和海东青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表示不甘示弱。

    海东青有人撑腰,恢复一副高傲的姿态,半合拢了眼睛,扭过头去,看也不看诺雅和泡泡一眼,一副“主人,你看着办“的流氓姿态。

    “果然什么人玩什么鸟,还神勇将军,我家泡泡还叫金毛狮王呢。”

第四十五章 吹灯,作伴儿

    海东青嚣张,它的靠山更嚣张。

    诺雅横竖看不顺眼,又得罪不起,叫住泡泡,扭身就走。

    “你若是不服气,不如明天我们比试一场?”

    百里九突然心血来潮,出声提议,他觉得这只獒犬太嚣张,它的主人更嚣张,他有必要让她们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做人要低调。

    诺雅脚下一顿:“我家泡泡从不好勇斗狠,没兴趣。”

    “若是一起出去打猎呢?你带着泡泡,我带着神勇将军。”百里九突然觉得,这也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林诺雅有些心动,而且是十分的心动。她不得不承认,泡泡原先的凶残褪去大半,越来越馋嘴懒惰,而且惯会撒娇耍赖。若是能够带着它出去转一圈,让他重新见识一下那些弱肉强食的血凛凛场景,会不会重新唤醒它的天性?

    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但是,这样的好事,怎么会少得了秦、安两人的掺和,只怕到时候自己就变成了她们两人的猎物,众矢之的。

    诺雅神色的变化都看在百里九的眼里,他继续抛出诱惑:“明天我找个借口出府,你从后院角门处偷溜出去,城西汇丰楼前等我,骑马去西郊,我知道那里有一片原始草原猎场,猎物颇丰,意下如何?”

    林诺雅极没有出息地被诱惑了,甚至超越了她对面前这个男人的抵御心理,乖乖弃械投降。

    “好,成交!”

    百里九笑得媚态横生,透着狡诈,果真像极了那只躲在假山里避难的血狐。

    诺雅受不了,转身就走,百里九跟在身后亦步亦趋。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诺雅毫不客气地质问。

    “貌似这里是我家,凭什么说是我跟着你?”

    “那你走前面。”林诺雅被他跟在身后,如芒在背。

    “女人就是事儿多。”百里九毫不客气地绕到她前面,意气风发地向前走,墨发随意散落在宽展的肩上,随着他的脚步,如波荡漾。大红袍裾也层层叠叠地绽开,在他软缎靴面上划出优雅的弧度,风度翩翩。

    诺雅不由看得呆了,只觉他就连背影 ,都赏心悦目,果真是勾魂摄魄的妖孽。

    逐渐她才觉得不对劲,好心提醒:“九爷,你好像走错路了。”

    百里九头也不回:“我在这府里住了二十多年,比你熟悉。”

    诺雅闭了嘴,过不了一会儿,终于又忍不住开口抗议:“那是我的屋子!”

    百里九已经大摇大摆地打开门,走进去,轻车熟路:“也是我的屋子。”

    “这里是一念堂。”

    “我自然知道,我比你识字。”

    “我个人感觉,一念堂比较像是佛堂,戒嗔戒色戒荤,九爷乃是性情中人,不太适合您久呆。”林诺雅站在自己房间门口,把着门框,满怀戒心,磨牙切齿道。

    百里九煞有其事地点头:“夫人真聪明,一念堂原本就是佛堂。”

    “啊?”诺雅有些吃惊,没想到果真被自己胡乱言中了:“既然是佛堂怎么可以改成宅院,岂不亵渎佛祖?”

    百里九自顾倒了茶水,一饮而尽:“前些年,我老娘嫌我不省心,处处惹是生非,特意找个传说中的得道高僧给我相面。

    老和尚给我批了一句话‘一念花开,满堂繁荣似锦铅华;一念花落,一世逍遥如素淡泊。’还胡说什么,我老娘累与不累,全在她一念之间。而我,能否浪子回头,功成名就,也只在这一念之间。”

    “一念花开,一念花落?不就是门首两侧镌刻的小字?”

    百里九点点头:“老和尚说的话故弄玄虚,老娘偏生相信,所以特意建了这座一念堂,将老和尚顺口胡诌的话当做警世恒言镌刻起来。

    原来她是经常来这里诵经念佛,可惜许多年过去,俗世太多,心里浮躁,也没有参透这句话玄妙,照旧累心。我呢?祸越闯越大,别人也就习以为常了。

    后来,老娘才醒悟过来被骗,这一念堂也就荒废了。”

    诺雅暗里撇嘴,难不成这将军府已经被百里九败光了?至于寒酸成这样么?竟然将荒宅修葺了迎娶新人。无怪乎他大半夜的无家可归,死乞白赖地跑到这里不走。

    百里九环顾屋子一周,继续道:“我提出迎娶你进门那两日,老娘跑去老和尚那里卜卦求签,又被蛊惑,骗了二百两香火钱不说,还一回来就折腾,把一念堂粉葺一新,提出给你做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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