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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7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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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说着,青鸾脸上的笑容更胜,“有时候我都觉得,这些世界都是我的孩子,它们中甚至有的是靠了我才能存在,还有的是因为我才诞生,怎能不爱?”

    “奈何万物有生有灭,不可能长长久久,终于天地异变,小千世界的灵气都被抽走,濒临消亡,连天庭都动荡,天帝决定另辟一界,远离灾劫,至于那些小千世界们,又有谁在乎?”

    “我一开始也不想在乎,但总是忍不了,后来我就明白了,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普通的青鸾鸟,活得长久也好,短暂也罢,只要快活,没什么不同,既然我不乐意,那我自然要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于是我便化身入了此界。”

    红尘静静地听着,到不急于从梦中醒来。

    青鸾的笑容很温柔:“可惜我的能力实在不够,虽然也勉强保住了它们,到底还是让它们都变得残缺,不过,我也想了法子,好歹保留了些元气,相信随着时间流逝,千万年之后,它们终究能恢复如初,但我所作所为,有违天道,终归是要付出代价,也无法长存世间,只好留下自身元灵所化的一个信物,就是你身上融入的玉佩,我把它托付给我座下侍剑童子,他当时也是个凡人,到不沾那些因果。”

    红尘:“……”这些她多少知道一点儿,有很多到是不太清楚。

    “我的元神溃散,但有贵人相助,也算轮回转世,只是元神散得厉害了些,每隔一些年,就会出现一个‘我’,若有机缘,便能得到玉佩,可这许多许多年,没有人真正成为‘我’,也没有人真正能帮我完成心愿,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说,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

    “别生气,我知道没有人愿意做别人,唔,虽然我想说你是我,但是我们都知道,轮回是最玄妙的,我已然消散,再也不复存在,不能说你是我的部分元神所化,你就是我,要是那么说,世上的我也未免太多了些,我的元神可远远不止化作了一个你,我当年浪得厉害,它大约无处不在,就连你那块儿玉珏,里面也留有元神神念,不过也无所谓了,我现在仅剩下这么点儿完整的意识,而且也要消散了去,能在消散之前看到这样一个你,我很高兴。”

    青鸾轻声笑起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就很满意,哦,你今天能见到我,肯定是得了天珠,不知道现在关于天珠都有些什么传言?它其实就是个捣蛋鬼,是我家神君从天帝那儿偷来给我玩的,定气运的东西,能让人的运气变得超乎想象的好,要不是它,估计我的神念也残留不下来,不过,这小东西当年也淘气,经常恶作剧吓唬人,不知道它有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仿佛有些发愁,青鸾按了按眉心,声音放得低了些,“这孩子放在哪儿都麻烦,等我消失,就会送它去轮回。”

    此时天外仿佛有一抹霞光,天就要亮了。

    青鸾轻笑一声,脸上的表情轻松了好些:“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他,我想,你连天珠都能遇见,说不定也遇见了他,我的神君,他是天帝的幼子,出身却最高贵,天生便自带太阳真火,是天帝心目中的继承人,作为神君,却鲜少有架子,和我这等出身来历不算好的仙人也能玩得开,半点儿不把我当侍女看待,我和他玩玩闹闹,朝夕相处,却半点儿也不知他的心思,直到他为了追寻我的踪迹,舍弃天帝之子的地位,寻了我而来,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们之间也会有爱情,可惜,太晚了,我注定要消散于世间……他说,他知道我怕孤独怕寂寞,所以会随我轮回,倾尽一切找到我,让我永远有人相伴。”

    她一挥手,半空中出现一个人影,那张脸有点儿眼熟。

    红尘猛地坐起身,伸手挡住阳光,半晌才吐出口气:“梦醒了。”

    良久,身上一暖,被被子裹住,红尘侧头就看到了林旭,却忽然不高兴起来,扭头趴在床上。

    林旭哭笑不得,万分无奈地拢了拢妻子的头发,也趴下看着她:“怎么了?做梦了?”

    “梦见你追寻一个仙女千世万世。”

    “那那个仙女也只能是你!”

    “哼!”红尘更恼怒。

    林旭:“……”好吧,他不怎么会说情话,不过,媳妇平时大气,这会儿吃醋的小模样,很可爱。

    红尘趴了半天,也笑,罢了,轮回转世之后,哪里还能算是当初那个人。

    可不知怎么的,想到这一点儿,她又有些微微的酸涩。(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新生命

    红尘难得幼稚一次,趴在床上叽叽歪歪半天,他家相公也难得丢下正事不去做,一整天奉承娘子,虽然他奉承人的手段,在自家媳妇这儿略有退化,不过,红尘还是满高兴的。

    那枚所谓的天珠,在梦中那女子口中就和调皮的孩子一般,但红尘拿着它,却没听它说出一句话,不过,也很可爱就是了,喜欢腻在红尘身上,触手温润,有时候跳来跳去,还真有点儿跳脱。

    红尘最近无事,闲来就读读书,写写字,不去管外面的风风雨雨,诸多杂事。

    不过,偷懒也不好太久,很快就到了小严出嫁的日子。没办法,再要好好操办,也终究要嫁的。

    红尘给亲自算出来的吉日,心里一琢磨,到底没拖延太长时间,按照平常的规矩,女子出嫁要准备个一年半载,甚至更长,以示重视,红尘一开始也是这样想。

    但小严的年纪毕竟不小了,乔稚也一样,两个人既然认定彼此,定了终身,红尘就没故意拖延,利利索索把婚事给办完。

    至于那些准备工作,早就开始,郡主府的人全帮着上心,林旭成亲的时候林家的那边也做过一回,这一次算是熟练工种,鬼谷一众弟子帮忙,很快就妥妥当当,就是小严没自己做喜服,全是定制,她的手艺差了点儿,这方面做不好也做不快。

    嫁妆是红尘带着罗娘给弄的,压箱三万两白银,店铺四间,庄子三个,地三百亩,不算多,却是上好的水田,其余绫罗绸缎,珠宝首饰,还有一众早就准备妥当的家具用品,夹夹杂杂七十二抬。

    反正按照规矩,女子不用夫家一针一线,小严也算是做得到了。

    乔稚给的聘礼,也一并带走,不过乔稚有点儿粗心,而且跟在林旭身边,居然不怎么富裕,一共拿出一千八百两,连两千两都不到,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交给林旭帮忙置办的。

    之所以置办的聘礼不算难看,纯粹是林旭托关系想办法,要不然就那份聘礼,五千两也办不下来。

    罗娘一看就发了愁:“没见姑爷小气啊,小严嫁过去,这家财可不能不上手。”

    小严到不在意:“钱多钱少的,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还能让我自己饿着?”

    红尘却有些郑重:“得弄清楚他这些年攒的银子去哪儿了。”林旭向来大方,就是缺钱,也都是苦着自己,从没让手下人跟着吃亏,不说别人,曲名那小子一年能分的红利,加起来就有一千多两,而且他们吃喝用度都不费钱,全是林旭供养,这些年夹夹杂杂,如果弄不到几万两银子,想想都不可能。

    这个大周朝,穷人一辈子见不到多少银钱,有能耐的,却是金山银海,用之不尽,乔稚怎么看,也不能算是个没能耐的。

    如果林旭不特意说一声,那一千八百两是乔稚所有的家产,恐怕还没那么多事儿,大不了红尘这边以为那小子有点儿抠门,会过日子不是大缺点,他这么一说,这边到犯起嘀咕来。

    等到把乔稚身边的事儿一调查,弄清楚银钱去向,红尘登时就起了心思,很想说她家小严不嫁了。

    乔稚本身人品出挑,绝对挑不出错来,为人老实,长得那么好,但从不沾花惹草,洁身自好,也不爱花钱,一身衣服穿到不能穿才会换,对吃喝方面,也是能吃饱喝足就行,不怎么挑剔,有点儿沉默寡言,可这不是缺点,父母也是老实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只有林旭一个儿子,不是什么复杂人家,唯独一点儿,他家里养着他姑妈一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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