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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7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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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看过去,也发现不妥。

    弃儿那孩子本是个给人压力很大的幼虎,但这会儿看来,却像只乖巧的猫,蜷缩在阿雾的怀里,脸上还挂着泪珠,神色却真正的天真无邪,纯白的像是一张白纸。

    红尘轻叹:“从此以后,她只会是一个八岁的孩子,真正八岁的孩子,再也无法长大。”

    高一行心里咯噔了一下。

    阿雾却笑了:“挺好的,我家这丫头,都有好几年没踏踏实实睡得这么好过,别看她还是个孩子,可从小就有失眠的毛病,现在多好啊。”

    红尘又叹气:“你已经是个死人了,该继续走自己的路。”

    “我知道。”

    阿雾想了想,把头上的一个珍珠簪子取下来,戴在弃儿的头上,走过去把孩子放在高一行的怀里。

    高一行手上一沉,举手无措。

    阿雾冷声道:“给她改一个名字,给她一个未来。”

    高一行还来不及说话,薛神针就认认真真地点头,拉着小绣道:“小绣,从此以后她就是你妹妹,你要好好照顾她,你活着一天,就要保证她快快乐乐地过一天,能做到吗?”

    小绣懵懵懂懂地点点头。

    阿雾神色温柔地摸了下自家孩子的脸蛋,笑道:“我早该走了。”

    人临死之前,是有预兆的,前阵子她觉得自己走到了人生尽头,后来一日又一日,总是不死,身子还渐渐好了,其实她嘴里不说,心中却并不松快,好像一直有一块儿巨剑悬在头顶上,现在剑落下来,她的感觉却挺好,就在剑落的一瞬间,身边阴气沉沉的东西跟着消失,身上轻飘飘的,似乎随时能挣脱这具皮囊。

    “……还是有点儿放心不下这孩子!”阿雾闭上眼,感到胸口一阵阵地闷痛,身体却更轻松,她知道,时辰到了,睁开眼又留恋地看了看自家的孩子,她还太小太小,终究还是怅然,若是早知有今日,就该好好保重身体,至少再多照顾她一段时间,留下更多一点儿回忆,也是好的。(未完待续。)

第四百三十四章 小心

    红尘推开车窗,刚刚进了京城,就觉得京城里的人明显少了些,到也正常,冬天嘛,天寒地冻的,家里好歹还能挡风遮雪,有个避寒的地方,哪里还愿意出门?

    哪怕是京城,老百姓的日子也难,好些人家一家人一共就一件厚衣裳,出门做活的男人先穿,女人和孩子窝在家里,能有一床棉被盖一盖,便算是普通的殷实人家了。

    小严去年刚得了个当铺,是人家拿来抵债的,她去看了一回,当铺里就有不少衣服鞋帽,好些人都是冬天把夏天的衣服典当出去,赎回冬装,天气转暖,就把冬日的衣裳当了好过活,日子越过越穷,没有本事的迟早饿死。

    冬日的风刮在身上,刺得肌肤火辣辣的疼,连红尘都有些受不住,没一会儿就缩头回来,林旭笑着给她递了一杯热茶,捧在手里热气氤氲,过了一会儿总算有点儿温暖。

    “不知道那两个孩子将来究竟会如何?”

    红尘叹道。

    大人也就罢了,但面对孩子,再冷酷的人也不免多出几分怜惜,高一行这一步走错,就是一生也无法弥补的恶果。

    红尘沉默良久,忽而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失笑,罢了,各人有各人的命,多想无益,那个叫弃儿的孩子,如今这般,已然是最好的结局,要是不出差错的话,想来这一生再无忧怖。

    一阵风吹过,车帘晃动,车门震荡。

    “走,请你吃饭。”

    林旭一下子回过神,笑了笑,朝着车外看了一眼,见天色不早了,便笑道。

    “好。”

    伸手帮红尘把手套帽子都戴好,又给她脖子上围了一条又长又软的围脖,再披上红狐斗篷,林旭就让马车在一家酒楼门前停下,自己先下去,反过身来牵着自家的小姑娘下车。

    酒楼看起来并不显眼,装修得不够新,里面到是桌明几净的,还有熏香。

    熏香应该是混合了点儿檀香,让人心情宁静,柜台上坐着的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美妇人,低着头再打算盘,风姿绰约,瞧着是个美人,至少在酒楼里喝酒的那些客人们,就连年纪很轻的,也忍不住偷偷摸摸地看上几眼。

    林旭也很自然地把目光落了过去,还找了个特别舒服的位置坐下,看得不亦乐乎,等店小二跑过来问要点儿什么,这才笑眯眯专门点了几个招牌菜,眨了眨眼道:“放心,我保证只看看。”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好吧……她也只是看一看。

    挨着柜台最近的窗户旁边,坐着一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到是寻常,不是大周人特别喜欢的那种粉面书生,但红尘却觉得他的五官长得很是地方,眉毛鼻子眼睛,无论哪里都很让舒服,身材也好,高高大大,肌肉匀称,尤其是那两条大长腿,因为是短打的打扮,尤其突出,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应该是一个很健康,很有力量的男人。

    很快店里的招牌菜就上了桌,别的都还只是不错,但一盘黄甘,光盘子就占了半个桌子大小,一闻那鲜味,红尘便口水横流,再也顾不上什么美男子不美男子,开始享用。

    两个人一口气就吃掉大半条,动作这才变得慢条斯理,等一条鱼吃得差不多,也都饱足得很。

    “此地这种鱼可不多见,这家酒楼很有本事。”红尘拿出帕子擦了擦嘴,笑道,“鱼鳔更是好东西,大补真元,强身健体,林师兄多吃些,补补身子。”

    林旭凑近一点儿,一本正经地道:“等我们成亲,阿尘就知道我的身体需不需要进补了。”

    红尘:“……”

    默默转过头,红尘又把视线落在窗边那男子身上,而且看得很认真,很仔细。

    那男人都让她的视线惊动,转过头来看了一眼,眼睛很大很漂亮,有一点儿柔软的感觉,衬得整个人都减了几分锐气,多了几分温暖。

    “咳咳。”

    林旭咳嗽了两声,“美人,别人远观欣赏一下就得了,我也不比人家差,而且可以随便看,不要钱。”

    红尘又笑。

    两个人逗了几句咳嗽,慢吞吞地又把桌上的饭菜挑了挑吃了,发现鱼都很新鲜,味道也好,别的菜就比较一般,也不是不好,但对比一下,差别明显。

    看在鱼的份上,也凑合了,吃完饭,两个人就出门上车,刚一出门,就看见那个男人也走了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食盆,双方正好顺路,红尘就忍不住又盯着人家瞧了几眼,看对方转进一条巷子,把盆子搁在地上,打了个呼哨,便有一群猫从四面八方飞奔而来,喵喵叫着对着盆子一通乱拱。

    男人笑出声,小声哄道:“都有,不要急,慢慢吃。”声音有点儿尖,但还是很好听。

    “猫还好,街面上的狗可不多见了。”

    林旭落下车帘,把红尘往里面推一推,让她不要被冷风吹到。

    红尘拢了拢头发,苦笑:“那也没办法。”人们都饿着肚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啊猫的,大周人吃猫的不多,都说猫有灵性,吃了会让自己倒霉,可是吃狗肉的却不要太多了,狗肉为香肉,炖一炖香飘三里,且是大补之物。

    就是自家家养的狗,放出去了一不小心,说不得就进了别人的肚皮,但这种事,连红尘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去指责什么,在人连人都能吃得下去的时候,怎么可能强令旁人不许吃狗肉?

    现在是冬日,人过得难,动物们过得也难,街面上偶尔就有猫被冻死,冻死了也有人捡回家,剥了皮炖一锅汤,味道如何先不管,能吃两口肉就是好的,猫的皮毛还能御寒。

    至于狗,想找到一只拿来吃恐怕不容易,一堆人争抢,哪里能剩下?

    “哎。”

    红尘呢喃,“回头叮嘱两声,别把平安放出去玩了。”

    平安已经长大,可还是小时候的性子,活泼好动,经常溜出去玩耍,现在时候不好,少出去为妙,虽说它个子小,但养得油光水滑的,还那么肥,饿肚子的老百姓们见了,肯定得动心思。

    林旭显然和红尘想得一样,不知道琢磨什么,忽然向后看了一眼,笑道:“那人看起来并非热心之人,没想到是我看走了眼。”

    “谁知道呢。”红尘神神秘秘地摸了摸林旭的头,林大公子的眼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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