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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5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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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乔氏本来也打算让红尘跟着家里养的嬷嬷学学针线之类,外面女学不是说想去就能去,女红针凿中馈之术,该通的总要通,只是红尘初来,总要适应一二才好,今天却心里乱糟糟,早忘了这些事儿。

    “小姐,您有没有发现,乔氏今儿心不在焉,好像有什么心事。”

    罗娘皱眉,忽然一顿足,“她不会也和那个白痴大老爷一样,想把小姐你打包送给幽王世子吧。”

    幽王世子给红尘献殷勤的事儿,在卢家可不是什么秘密。

    这阵子红尘和卢家上下所有人交际,通常会遇见两种情况——第一,人家羡慕嫉妒恨。

    例如二房的二太太就怪话连连,每次见她,都要说一说她的好相貌,话里话外,她就是个红颜祸水。

    第二,同情怜悯。

    例如三房的太太,一看见她简直眼泪都要为她而落了,在三太太眼里,幽王府那就是龙潭虎穴,进去便出不来的,危险之极。

    幸好乔氏看着到最正常,一点儿都没表现出她有可能被嫁去幽王府的意思,虽然替她寻人家更积极了些,但那是大家主母的正常表现。

    今天却有点儿变化,红尘摇了摇头,也不多想,笑道:“不用猜了,肯定是大老爷说了什么,你们都留点儿神就是。”

    她也是此时,忽然不知道自己摇身一变,变作林秋娘的事儿,是不是真的靠谱。

    林秋娘要想的尊重,她真的能顺顺利利地得到吗?

    卢家是正常的大周贵族中的一员,不算什么大家族,但各种规则仍然一模一样,如果不出现特殊情况,这样的家族,会需要一个受人尊重的庶女吗?

    “难题啊……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红尘伤感了片刻,就慢吞吞地走进厨房给自己煮粥喝,早晨起的太早,早饭吃的太少,别的千金小姐还好,她每日的活动量不小,吃不大够。

    和罗娘还有小严又一块儿痛痛快快地吃了一碗粥,配上精致小菜和馕饼。

    吃饱喝足,红尘才去练字,练了会儿字,瑶姐儿,美芳几个就逃脱了功课,一块儿坐一起聊天。

    虽然家里乱糟糟的,小道消息频传,不过,家里几个女孩子交往还是不错。

    卢家的女孩儿,包括庶女在内,虽说没有嫡母教导,但因为都上学读书,到个个性子不差,放在外头,比那些正经的大家闺秀,嫡出的千金,不光不差哪里,恐怕还要好上许多。

    卢家养女儿,从不是给口饭吃,将来随便嫁出去联姻就算完的,老太太当初就没少吃不识字,不读书的亏,有了条件,不光自己读书,以后娶儿媳妇也要娶书香门第的,教导孙女,也个个都很费心,下了大工夫。

    认真娇养,总要有成果,卢家的女孩儿,这几个庶女,都挺有见识,谁也没觉得红尘和幽王世子扯上关系,是需要羡慕的事儿,到都很忧虑。

    不过事涉王府的世子,她们连私底下说话都很注意,从不乱提起。

    “俊哥儿怕是真不成了。”说了几句闲话,美芳忽然道,轻声叹息。

    瑶姐儿眼中恨意浓重:“那是恶有恶报,活该!”

    自从在山上出了事儿,乔家和卢家算是彻底闹翻了天,乔氏根本不肯搭理自家嫂子,别说红尘,就是家里的阿猫阿狗,也不肯许给乔俊的。

    事实上,乔家那边也顾不上这些——乔俊已经疯了。

    因为最近乔家风雨飘摇,太太管不了事,大房,二房纷争不小,底下的下人们也浮躁,不像原来一样严谨,各种闲话频传,卢家到底和乔家联着姻亲,两边的下人来往也多,消息自然灵通。

    乔俊的手彻底废了,伤口愈合不了,上什么药都不管用,如今拿棉布缠着,已经没办法活动,更不要说写字。

    不只是如此,他还整日不见人,躲在屋子里,吃饭吃一大堆,可一点儿都不见长肉,身子一日比一日枯瘦,连乔家的下人都不敢进屋去看他。

    家里还请了神婆,神汉,给他吃符水,做了很多事儿,奈何完全不管用。

    “我听说舅太太还来求咱们太太,说要秋姐儿去看俊哥儿,这是什么道理,太太怎么可能答应!”

    美芳难得也提高了点儿声音,“咱们家的女儿,也不能由着乔家欺负。”

    前阵子乔俊一直想求娶一个卢家的女孩儿,她们那位大老爷又是个不着调的,可让家里的女孩儿们都提心吊胆了好长日子,如今想起还要愤愤不平。

    “行了,不相干的人,管他做什么!”

    瑶姐儿不耐烦地打断,她越来越不乐意听有关那个所谓表哥的事儿,

    闲聊一会儿,瑶姐儿她们也累了,都回房间休息,红尘主仆三人到还精神,想了想,干脆出门逛街。

    瑶姐儿她们要读书,每日都能出门,女学那边也时不时地带着学生们四下游玩,红尘几个除了上山之外,到还没怎么逛过街呢。

    说是三人,可丫鬟仆妇小厮都带齐全了,铁牛负责驾车,还是驾的卢家的马车。

    街上热热闹闹,有着江南小城特有的风情,红尘喜欢听茶楼腊八叔说书,不像在京城茶馆听的那么死板,每一个故事都不同,还会根据底下客人们的反应随时改变结局,颇为有趣,而且腊八叔会拟声,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一会儿老人,一会儿小孩儿,连风声雷声雨声都能模拟出来,还模拟的颇有几分神韵,即便是不完全一样,也能让人身临其境。

    “咦,小姐你看!”

    叫了一壶茶水,正听得起劲儿,小严指了指楼下,红尘侧头看了一眼,也有些奇怪。

    居然是李笙!

    李笙正被一个穿了一身杏黄色衣裙,看起来有二十七八岁的少妇搀扶着走在街上。

    这么长时间没有李笙的消息,李家对衙门围追堵截了许久,如今都快要放弃,只当李笙已经死了,没想到他居然又冒出来。

    是了,好像是听说李家的人不在衙门闹了,说他们家少爷被高人所救,如今平平安安回了家。

    红尘挑了挑眉:“命真大!”

    她一眼就看出来,李笙身上的气很弱,若是正常的男人的气息浑厚,有一百,他只有三十,和五岁的孩子差不多,普通人到看不出什么,不过正常人和他走得近了,总会不知不觉感觉到一丝冷意,觉得别扭,自然而然要疏远他。

    而且气这么弱,很容易就会百病缠身,诛邪附体,以后这家伙要是侥幸不死,那可有热闹瞧。

    扶着李笙的女人神色温柔,小心翼翼地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似乎很亲昵的模样,不过李笙到身体僵硬紧绷,似乎有些害怕,又很努力地做出和她关系极好的表象。

    “咦,真是牛鬼蛇神聚在了一块儿!”

    小严也把注意力从那边说书的腊八叔身上,转移到下面,下面又跑过来一个意外人物。

    那位据说都快死了好几次的乔俊竟好像和李笙混在一起去,要不是很熟悉的人,恐怕真的很难认出这家伙就是乔俊,小严她们也是眼力好。

    这人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胡子拉碴,满脸憔悴,手上缠着绷带,僵直着身子站在阴影里头,目光疯狂里透露出绝望。

    小严记得很清楚,当年她见过类似的人,而且见过很多。

    那些人有的生活在贫民窟里,每天最大的奢望,就是能吃一顿饱饭,能再多活一日,有的生活在绝望的地狱,每日竭尽全力地活着,因为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命在。

    红尘略一皱眉。

    小严也皱眉。

    那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不经意扫过这边的茶楼,一眼看到坐在二楼的她,登时就停住脚步,倒退了两步,目中露出浓烈的惊讶和愤怒来。

    红尘一看她,那女人就低了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扶着李笙,叫声乔俊,匆匆而去。

    “小姐?”

    “……不认识。”

    红尘一笑,“听完书,我们去书肆转转。”

    江南文风昌盛,这地方的书,也比京城的更多了几分灵动,少了几分一本正经,什么样的话本子都有,有趣的很。

    就在不远处,那个女人拽着李笙的胳膊渐渐收紧,越来越紧,李笙都能感觉到疼痛,却不敢大声抗议,只轻轻动了动手臂,低声问:“蓉娘,怎么了?”

    那女人深吸了口气,声音里透出一股焦虑:“是她,是那个女人,那个灾星。”

    “谁?”

    李笙满头雾水。

    要他看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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