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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丰厚得多,大概是同二郎山相连的缘故,蜡烛台的山襟象个男人一般深阔隧远。宿命般的吸引着李璇美停不下脚步,向上攀登,寻求谜底似的一探究竟。
(未完待续,明日继续。。。)
☆、第七十九集
天上的云很低,飘得飞快,林愈上愈密,山越进越深,连影子都照不出来。
一个人的山上,李璇美同灵魂一起攀爬。
是人就多少会有依赖的小情绪,然,其实人的精神潜力,在特定环境下,会大到令自己都大吃一惊。
眼下,一个人走在踩出来弯弯曲曲不规则的山道小径上,女人就没觉得有什么,反倒添了几许清静幽思。
即便尹玉书陪她,两个人除话家常,介绍、客套之外,稍深的也聊不成。
只是,无论如何,一个人行走和两个人陪伴还是有所不同的。似极了生活,如果我们有一颗善感博思的心灵,却没有心灵伴侣,那么你是否有能力,是否有勇气一个人走这全程。
自顾自往里走,越走越远,上到顶峰女人抱膝而坐,吹了吹山风,将思绪如风筝放飞得很高。
天越来越低,从前不吃早餐,而在尹玉书家的日子总是把肚子填得很饱,所以不觉得饿,却全然不知时间已是下午。
爬得累,就歇,直到开始滴星落雨,濛濛星星的雨丝愈发让女人迷恋眼前一切:似千掌抚弄万物之琴,眼前世界瞬间被施了魔法般的明丽生动更加。
雨很快下大,急密起来,开始只是打湿头发,后来衣服湿透。雨水顺着头发顶流,迷失双眼,已经看不清来时路。跌跌撞撞用掉比来时更加一倍的时间之后,李璇美难以接受又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越向下走不是越开阔,林子却是越来越密,天色也愈来愈暗,终于从山顶下来,下到最底部,粉碎掉女人最后的一丝侥幸心理,无路可下,明明就是山脚,却根本不是来时的路,况且也出不去。
看四周,由上来时一座山,变成几座,象如来佛五指山一样,李璇美来到几座深山腹地,被困在这里。她很怕,第一想打给沈彦,最起码要哭诉一下,却又不相干被尹玉书春兰嫂那晚浴室的一幕无端绊住。
这就是女人吧,感性总是不合时宜落在理性上方,哪怕生死攸关《色戒》当中的王佳芝,仍然会去揣测赠予鸽子蛋粉钻的易先生是爱她的。
此时心灵熟过了,女人肉体依然青涩着的李璇美想到的不是求救求助,摆脱困境,而是向沈彦哭诉就好。她以为自己终于明瞭哪怕没有相爱,没有交换保管彼此的心灵,如沈彦江薇还是会做尹玉书春兰嫂夫妻那样的事吧?男女的另一种维系方式,不见得比心灵牢靠,却肉体最贴近。
想到这里,忿忿地决定不联系沈彦,这也是她放弃了唯一能打通电话的机会。女人,即便李璇美这样的女人,有时也会感情用事,拎不清。
*
天完全黑透掉,知道已经没有可能依靠自己走出去。又冷又饿,哆哆嗦嗦,李璇美从包里掏出手机,包早和人、衣服同样浇得透彻,沉到海底一般湿了个底儿掉。
想打给尹玉书,手机带着水渍似的花屏;别说这里早就没有信号,就连开机都没可能。筋疲力尽,她只有不停在山里踉踉跄跄,浑身淌着水,下意识瞎跑乱寻。
尹玉书早上在院门内柿子树下提到那头在灯台架走失的猪,李璇美当时觉得很夸张,此时却胆颤心惊在心里揣测,不知道会不会有猪那样的运气跑出去,亦或者会不会被什么人拣出去。
没有流泪,因为没人能看得到。也许流了,只是被雨水冲走混淆。女人后来发现,一个人在命运中冲撞,其实很少流泪。因为只剩一人担当,想不起来哭。
眼泪常常不是因恐惧而流,眼泪是委屈和辛酸的产物。
*
那晚的李璇美,身上透湿冰冷,自我感觉面色却是潮红着的,仿若有一股血气直冲天灵盖支撑着马上随时就会坍塌的体力。
找不到正确的方向,所有的奔走都是无用功。可不能停下来,好象只有不停左突右奔才有希望。
女人甚至在心底瞎闹叭嘞地定义自己不是怕死,只是不想死得这样默默,这么难看,就这样做了山林里的鬼,先是饲料后成肥料地葬身埋骨于此。
至少也要有一个人见证过她此刻的努力与无助才是,总要有人来转述一下她今天最后一刻的遭遇和心灵历程吧?如果捎带着还能抚慰她一下,那该多好!
脑电波相当紊乱,瞎盼望也没盼望到点子上。居然不是盼望着能出去,而只是盼望着能遇到个抚慰她的人就好。
女人啊女人,居然到这般天色还只是幻想着横空出来一个人听她絮叨就好。
*
脚下山地虚虚实实,有上面布满花草好看的,却一踩就塌一大片,反而粗石沙砾的却支撑着她的脚步。
我们都是老天爷最宠爱的孩子,李璇美当然更是。所以那个早上曾应承尹玉书只在山脚下望望,而今却在纵深腹地四处流窜着的家伙,居然还真给她发现到不远不近处有一盏飘摇着的灯火。
山坡竹亭子下面藏着顶帐篷,灯火是帐篷外悬着的露营灯。帐篷拉链没有拉上,大敞着口,象是弥勒专程来普渡女人。
一个男人正撅着屁股背对着李璇美,安置过夜的家当。
哟,看不出来,还是个挺有情调的人。危机意识稍淡,李璇美心底深处的小坏水开始往外冒。
譬如说,她在帐篷里恬然入睡,听风声雨响,做着美梦,老天爷居然还在外面安排男人站岗放哨保卫她。
女人丝毫没有意识到,风雨夜林中的这顶帐篷严格归属来说同她并无必然联系。她就是觉得在柳河县此时此刻,能被自己不幸遭遇到的男人一定是个有情调、不够数、不细致的人。这种人,她有信心只要稍假词色,定然能令其乖乖在帐篷外无上荣焉的放哨。
一厢情愿,受之有愧,女人充分想象着这个人费了多大劲儿才把帐篷扛进山里,在她落难的必经之处支好。而后双手顶奉着献于她,象为埃及艳后献肝献肺所做的那样。
男人拾掇完里面,将身子理直,转向外圈,不是不吃惊地发现浑身净湿,还在往下滴嗒着水,狐仙出现的年轻女子正毫不见外,深情抚摸着帐篷的纹理,摆明一幅今晚安置就靠它了的神情。
*
四目相触,两人同时第一刻惊然,第二眼认出了对方:“是你!”
看起来,都很高兴居然能这样重逢。幸福有时也可以同爱情感情无关,陌生偶遇的缘分也常给人以幸福的感觉。
见李璇美咧嘴笑,男人也直爽道:“咱们见过!”
虽料猜,男人应该会记得。然,直说之下,李璇美还是有些小得意地报上自家姓名,至少认为人家很想知道。。。
(未完待续,明日继续。。。)
☆、第八十集
有别人这样总结过:男人五十岁以上都是老狐狸。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三四十岁的男人就已然是老狐狸了。
眼下男人就是这样不动声色打量着一上来就在气场上凌人的年轻女人。他端视李璇美,李璇美更加的回视他。
不同于沈彦蓝调贵气,也不是景朝阳的灰调奢靡。比景朝阳高,但和沈彦的身高有一比。如果把所有外在都摊开物理比兑,除了身高和有些自来卷的发质,眼前的男人除了肤质白皙之外,气质介于官商之间,并不算是沈彦那样的气质官男。
然,所有一切组合起来,万万千时光中,千千万人偶然中的偶然再次见到他时:当他不似沈彦那般计较李璇美总是凌驾于他人精神之上的小宇宙女皇特性;又不如同景朝阳全盘接受她一切优劣时,眼前这男人大气,甚至带着些顽劣地向女人做了仅两字的介绍:凌志。
应该是他的名字,毫不废话,名字是两个字,也就从嘴里吐出两个字。那天与篝火晚会上,李璇美印象中,他可是个满场飞,大开大阖,欢声笑语不断的风云人物,不该是这样惜字简洁的人。
不过,既然自报姓名,无论如何都属友好的体现。哪怕算是怎样,眼前境况不容挑剔,两个人也都不俗,只要好好配合,不故意砸场子,或许会有个经得起时光考量,多年后仍记忆犹新的美好夜晚哩。
*
凌志是有所预谋计划地过来露营,不同于女人落荒到此。听得李璇美是从蜡烛台上的山,男人大吃一惊:两人此刻落脚之地和蜡烛台虽还属一个山系,却早已不是同一座山。
看不出来,这个年轻女人连跑带滚还有爬的居然流窜了五个小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