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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埃斯,这章写得我又爱林萧墨了,而且跟戚佳一样,好想看江承宇打篮球的样子。
☆、情不知何起
江承宇开着车漫无目的地游走在环城高架上,感受着b市惯有的拥堵。周围建筑物的灯陆续亮起来,把这个集古典与现代于一身的城市装点得灯火通明。
这个时尚大都市越来越有不夜城的风范,即使在这不适合夜生活的寒冷天气里,什刹海、五道口、三里屯……还是夜猫子们的圣地。不少人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逃离这个城市的喧闹,忘记白日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办公室生活,用一杯酒、一首好歌、一段热舞疑惑一场男欢女爱来藏匿所有的忙碌,放纵自己的大脑。可光影迷离下却是赤/裸裸的落寞,也只有孤寂的人才需要热闹地放纵。
闲逛了半天最后还是来到亮酒吧,这是他最常来的一个酒吧,号称全b市最高的酒吧,每次来都会让人觉得深处云端,玻璃幕墙下长安街上东西穿流的车灯,就像一条银色的河流,纽约的夜也不过如此。
酒保熟络地为他调了最爱的鸡尾酒,放下杯子,酒保随口一问:“今天又一个人?”
他点点头,苦笑着问自己,什么时候不是一个人?慢吞吞地咽下一口酒,清凉的薄荷味,酒性也不太烈,透明的玻璃杯里冰蓝色的液体发出灼灼的光亮,煞是好看,不过他更偏爱它的名字——爱你如昔。
爱你如昔,这世上又有多少人能一往情深,长情依旧。他不禁想到了戚佳,还记得跟她提起这座酒吧,说自己喜欢坐在吧台静静地听歌喝酒,俯瞰长安街,将万家灯火尽收眼底时,她笑而不语,良久才吐出一句:高出不胜寒。当时他极尽全力平复内心的悸动,偷偷地打量这个一眼看透他的女孩儿。
她不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孩子,但她身上有一种迷惑人的魅力,让人想亲近却不敢靠太近,很有亲和力却让距离明白地摆在那里,好似一个矛盾体,但正是这种复杂的情绪才让人忍不住想去了解,去相交。
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是从叶子那里,那天他从日本出差回来一如既往地带回一只泰迪熊,可是小姑娘一反常态地没把注意力放在玩具上,而是缠着他喋喋不休地讲自己的新家教,从那兴高采烈的神情中,他预见这个叫戚佳的新老师会跟她相处愉快。果然,从那以后,戚佳成了他们常谈的话题,就连amy也对她亲睐有加,所以当公司需要一个实习生时,amy推荐了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让她做了第一份报道,不过在看到她交上来的数据分析时,他不得不赞同amy的说法,她的确非常优秀。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非常越快,就像她给人的感觉,不张扬,不侵略,有点距离却让人想去突破,非常舒服。他大胆地邀约她吃
饭,可是在吃完时他看到了那个浑身戒备的男孩子,隔着遥远的距离还是能看到那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他笑笑,感慨年轻真好。
圣诞节后他们通话,虽然她什么都没说,可他就是知道电话那头的她情绪不对,那一刻他什么都没想,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扔下一大堆等着他加班的活站在p大楼下了,吃饭间他大概知道了她是失恋了。于是他告诉她仇晓的事,这是他第一次向别人讲述那段有些惨痛的历史,他用了一句很哲理的话来回答她的问题,可心底里竟然有个声音在说,这就是那个又遇到的人。
年会上,牟飞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好好把握,那刻他终于理清了这些日子来的浑沌的情绪,原来是心动,是想对她好,和她分享快乐与悲伤。就像今天,他拿下一个难缠的cass,就急着想和她庆祝。记起她曾说过没吃过泰国菜,所以四处打听到望京那边有一家很别致的泰国菜餐厅时,兴冲冲地打电话想请她一起吃饭,可是……
还是没把握好啊!好不容易又遇到一个让他心动的女孩,那种久违的感觉让他忘却年龄、社会的差距去想去搏一把,吃一回嫩草,可是……
算了!那个男孩更适合她!
拿起酒杯一饮而尽,熟悉的味道不在,竟然还有些苦,一如他现在的心情。他咧着嘴,默默把玩着手机,盯着屏幕上笑颜如花的女孩发呆,这是年会那晚吃饭时他以留下化妆照为由拍下的照片,她拿着筷子笑得那样甜,眉毛眼睛都弯起来,就像一弯月亮,不过那么美好的笑容以后都专属另一个男孩了。想到这里,心一阵发紧,他捏紧手机,原来早已不仅仅是心动,突然就懂了那句话,情不知何起,一往情深。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抱歉,出差在外,忙死
这章只写江承宇,因为你们大爱,我也大爱。不过没有虐,我也是他的亲妈。
另外,很皮埃斯一句,亲们相信一见钟情吗?偶貌似遇到了一个让我一见倾心的男人,咱办,最近纠结中……
☆、插播一段自己的番外
微博上说萧敬腾到哪里雨到那里,我不知道真假,反倒是我自己到哪里,暴雨紧随而至。
史上最苦逼的出差族即将诞生了,不知道领导脑袋是不是被门挤了,放着办公室一大堆人不用,硬要我像个空中飞人一样从这里飞到那里,你妹,这段时间逛得最多的地方是机场候机厅,待得最多的地方是酒店,写这篇文的时候正因为流量原因(同行广州的同事高呼,给东航一个超长大流量的卫生棉吧!),飞机不能按时起飞,被迫滞留银川河东机场。
因为一直跟着的都是那么几个人,知道你们都很好心地理解我的难处,不会死崔我的文(被偏爱的人有所恃无恐啊!),我也把亲们当做倾诉的对象一样,无聊地待在这里,看傲娇的美女同事你侬我侬地跟男友煲电话粥(丫已经讲了快两小时了),努力无视因充电线过短,一个衣着光鲜的美女撅着屁股,半是撒娇、半是傲气地说着俺听不懂的粤语。(超鄙视,洒洒水啊!)
但是不得不承认,恋爱中的女人是最美的,最美的,那种藏也藏不住的快乐,抑制不住的欢喜真的好漂亮,我不羡慕,只嫉妒恨,加抓狂,不禁想起了那个男的,烦恼大家听我唠叨几句呗。
一直来我都不信一见钟情,直到遇见他。广州的一个客户,只是瞟了一眼,我就沦陷了。他不是林萧墨和江承宇那样的帅哥,但却很优雅(当然不排除是装x)。写字楼里见多了穿西装、打领带的人,心底里十分厌恶那种打扮,可那么正式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特别好看,明明很棘手的事情,可他做起来不急不躁,可又雷厉风行,很随意的靠在椅子上,手指轻敲着桌子(偶发现他的手好长、好白,口水……),话不多,却句句击中要害。一向不钟爱帅哥,可是在谈判桌上我就花痴了,一边咽着口水,一边偷偷瞄人家,幸好偷偷带了速录笔,要不出差最重要的任务就完了。(丢脸啊……)
因为工作关系,有了单独跟他谈方案的机会。近距离接触,心啊像小姑娘一样狂跳(好没用!),不过还是装得很专业的说完了方案,甚至有点思路敏捷地回答了他的几个提问,然后我实在忍不住他身上传来的淡淡的香水味(以前明明觉得很娘的!),向他伸出了咸猪手,厚着脸皮邀约人家共进午餐,更没脸没皮的是,人家说午餐有小会,我还补了一句,那就晚餐吧。(天神,谁给我的勇气。)
看到他淡定又礼貌微笑的表情,顿时觉得把我火化算了。我敢肯定平静外表下他肯定已经被我雷翻了。
晚餐略过吧。反正就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顿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吃饭,不
过俺在几句特别简单的聊天中大概猜到他应该没婚,至于有无女友,无从探知。我总不能再厚着脸皮问人家,“你没女友吧!”
后来,反正很公事,谈判、改方案、汇报,议价,只是越接触小心脏越不受控制地喜欢他,莫名其妙地喜欢,我终于明白啥叫一见钟情了,情不知何起,一往情深,当初给江承宇的话,对自己也一语成谶。发呆时候我都在想我这算不算暗恋。
离开广州时,他们请我们吃饭,一大堆人的那种饭,吃饭饭k歌,饭局上推不过大家的连番热情,多喝了几杯,k歌时候一想到自己好不容易喜欢一个人就这么错开了,内心一阵落寞,一mm在温柔地唱《你是我的幸福吗》,思绪又突然跳跃到《梦里花落知多少里》的顾小北和女主,然后我就莫名地哭了,想家,想我又爱又恨的北京,想p大302的姐妹们,想我的狗窝,想对我又怒又爱护的boss,想爸爸烧的水煮鱼……
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