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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犬之爪by广袖飘飘(受变成狗陪着攻he)-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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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他脾气越来越坏了,动不动就发火,以前在大学时明明是个大方又开朗的男孩子。我望着董一杰挺拔的背影暗自感叹。
  
  狗粮被我带走了,董一杰自然不可能翻得到,然而抱怨的声音却突然停住了。
  
  我好奇地探头一看,原来被他翻出来一堆外包装上贴着小纸条的瓶瓶罐罐。
  
  董一杰莫名其妙地拿起其中一罐,是螺旋藻粉,外面的小纸条写着:“多多食用可以抗疲劳,一杰,这个对身体好,你该多吃点!”
  
  沉默了一下,董一杰放下螺旋藻粉转而拿起另外一瓶,是深海鱼胶原蛋白粉,小纸条上写道:“现在抗衰老是早了点,可谁让你都忙得没时间运动了。一杰,这个适合你,记得要多吃!”
  
  又换了另一个玻璃瓶,这次是鱼肝油,上写“一杰,宵夜吃这个不好!拿它当早餐吧!”的小纸条在瓶盖上醒目地粘着。
  
  其余的都大同小异,董一杰将那堆瓶瓶罐罐一样一样地拿起来仔细地看,就那么怔怔地看着,两道浓眉微微蹙在一起。
  
  我就知道这大少爷一年到头也难得打开一次橱柜,时过境迁,现在看到这个场景却显得如此的突兀而又可笑。
  
  我抖抖一身的长毛,在地上百无聊赖地趴了下去。
  
  然而没过多久,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个装满饭菜的饭盘,董一杰在我面前蹲下:“快吃吧。”
  
  听到这陌生的温存语气,我不由站起来纳闷地审视了他一眼,董一杰却是一副心情颇佳的样子,锐利的眼睛里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真诡异。这人的情绪起落得太快,我已经饿得实在没力气想他为什么突然心情又转好了,低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可口的饭菜。
  
  当然可口,这分明是我昨天晚饭吃剩的。
  
  在我吃饭的时候,董一杰将那堆瓶瓶罐罐又小心地抱回橱柜里一一放好,然后站在饭厅中央略显为难地看着餐桌上狼藉的碗碟。
  
  终于吃饱了,我瞄瞄那个站在洗碗池旁笨手笨脚地擦碗的男人,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大摇大摆走回卧室去了。
  
  一夜无话。
  
  不用上班,不用买菜,不用为董一杰准备早餐,第二天我心安理得地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
  
  本以为又得饿上一整天,谁知下楼溜达的时候,在餐桌旁边的地板上,我发现摆上了清澈的食水以及几个蒸好了的速食包子。
  
  ……这确实是那个大少爷所能做的最好的东西了。我边啃着冷掉了的包子,边闷闷地想道。
  




第 12 章

  填饱肚子以后全身上下都有劲了,我却逐渐觉出闷来。作为一条最特殊的狗,我当然不屑于撕咬抱枕或者抠挖墙角这样无聊的事,可除此之外也确实找不到什么正事可干。以往的生活重心全都扑在了董一杰和毛毛虫身上,而现在我只能漫无目的地在诺大的屋子里跑上跑下,最多到后院里扑个蝴蝶数数蚂蚁,隔空欺负欺负隔壁家的小花猫咪咪。
  
  在我闷得发慌的时候,太阳依旧悬在空中不紧不慢地踱步。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知道时间少了会很痛苦,可原来多到奢侈的地步也同样是在受罪。
  
  不知以前毛毛虫是不是也像这样,在不断重复的每一个寂寥长日里唯一的惦念便是翘首等我回家陪它玩上那么三两个小时。
  
  一想起毛毛虫,心底便不可抑止地生出一片针扎似的疼来。
  
  记得从它还是一条刚开始长牙的小小狗开始,我们便从来没有分开过哪怕仅仅一天。它在我身边从软绵绵的小东西慢慢长成了威风凛凛的男子汉,为我带来数都数不尽的快乐和温暖,如孩子一样急切,像亲人一般体贴。这栋房子的每一处都曾留下它金毛涌动的身影,然而现在它却说不见就不见了。
  
  不,不能说它不见了,任何人都可以作证它明明还好端端地在这!——然而,只有我知道,它确确实实是不见了!
  
  想着想着我自己也脑筋打结了,到底我是谁?谁是我?简直是乱七八糟匪夷所思!
  
  到现在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牵挂的人,也没有人牵挂我,如果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消失掉,估计也没有谁会为我奢侈地奉上一星半点伤心。
  
  除了毛毛虫。
  
  所以我才加倍地想念它,不知道它现在究竟在哪里,不知道它遇到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甚至不知道它是不是还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某一个角落。
  
  ……这真令人丧气。
  
  晚上董一杰仍然是带着方定一起回来的。他们到家的时候,我正在浴室里无所事事地把爪子探到浴缸里去清洗,然后鞠点水出来擦擦嘴边的毛。自己洗不了澡,但洗洗爪子洗洗脸还是可以勉强做到的。
  
  因此董一杰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趴在浴缸壁上把爪子探进去这样一幅画面。
  
  他在门口呆了呆,估计是从来没见过像这样玩水的狗。我若无其事地把爪子缩回来,然后跑到他面前故作天真地抬头望着他。
  
  董一杰轻咳了一声,道:“跟我下楼,给你买了排骨饭。”
  
  怎么对毛毛虫的态度突如其来地变好了?真叫人疑惑。乖乖跟在董一杰身后走出卧室,我望着前面的厚实脊背百思不得其解。
  
  走进饭厅,董一杰果然给我倒了满满一盘香喷喷的排骨饭,我边吃边偷眼看去,只见方定正在厨房里站在灶前手忙脚乱,董一杰杵在他旁边越帮越忙。
  
  不一会儿,空气中就有阵阵焦味飘来,简直惨不忍睹。
  
  吐吐舌头,我好整以暇地细细咀嚼着我的排骨饭,吃完就自顾自跑到客厅的落地玻璃门旁的厚地毯上趴着,不知那两人最后是怎么解决掉晚饭的,总之他们吃完之后也从饭厅转移到客厅里腻歪来了。
  
  在宽大的皮沙发上,董一杰跟方定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坐在一起,乍一看似乎很亲密,实际不然。
  
  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董一杰就那么规规矩矩地坐着,连半点油都没揩,向来冷得可以结霜花的脸上甚至还不时露出几分羞涩的神情,看得我下巴差点掉下来了,当真是纯情得可以。
  
  对心爱的人自然不能乱来,能乱的对象大概只有像我这样无关紧要的人吧?我对着天花板翻了个白眼。
  
  坐在董一杰身旁,方定倒是显得大方又自然,修长的身体深埋在沙发里。但就这么干坐着也实在不像一回事,只没想到首先动起来的却是方定,他突然伸出手去,轻轻盖在了董一杰放在自己膝盖处的手背上。董一杰不由神情一暖,也反手握住了他。两人头碰着头手牵着手,喁喁私语,就像是一对最普通不过的情侣一样。
  
  这种音量放以前我肯定是听不到的,只怪毛毛虫的身体太好用,现在我躺得也不算近了,声音仍旧顽固地直往耳朵里钻。断断续续地我也大概听明白了,原来方定已经进了董一杰的公司,似乎还是个握有实权的职务,两人在那聊公事来着。
  
  聊公事也不用靠那么近吧?!我跟了董一杰七年,记忆里都从来没有这样亲密过!看得我真是什么脾气都没有了。
  
  想想看,现在待在这客厅里的三个生物,一个是变成了狗的男人,一个是这个男人的男人,还有一个是那个男人的男人的男人,这是怎样的一种诡异的组合!
  
  再也呆不下去了,我爬起来旁若无人地伸伸腿,弯弯腰,然后迈着小碎步头也不回地跑上楼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在大人们眼里,毛毛虫是怎么样的?
在袖子我心目中,毛毛虫是像最右边那只狗狗一样,有着好看的笑脸,身上的毛纤长、干净,而又整齐*^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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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第二天是个天气晴好的周末,董一杰却十分少见地留在家里没有出去,我下楼的时候他正懒懒地歪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翻阅着当天的报纸,身上还披着件松松垮垮系着腰带衣襟半开的睡袍,浓郁的家居气息顿时扑面而来,看得我莫名的有些不自在。
  
  正准备偷偷摸摸地顺着墙根溜下去,董一杰眼皮一抬就发现了站在二楼楼梯口的我,他将手中的报纸折起来往茶几上一搁,坐正来冲我招手道:“你,过来。”
  
  老实说,虽然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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