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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我就后悔了。我应该让他在外面等我的,干嘛叫他走呢!感觉好像那天,他见到子然时,让我先回家。我还消极了很久,所以很不想对他做同样的事!
“别理他,粉红猪,我们先走就是了!”刺猬头见我让丰镜凌离开似乎很开心,笑着说道。
“有什么话不能在我面前说吗?!”丰镜凌盯着我,眼中尽是嘲讽。
“我······”心中突然一惊,他是什么意思?
“丰,你凭什么这么看她?”刺猬头意识到丰镜凌言语之中带着讥诮,对着丰镜凌怒道。
“我凭什么,你不用知道!”丰镜凌不屑道。
“你——”刺猬头气的语结。拳头握的紧紧的,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朝丰镜凌脸上飞过去。
我吓得一把拉住刺猬头说道:“木真帆,我有话说。”
刺猬头看了一眼我挽着他的双手,骄阳似火的脸上立马度了一层金光,明艳炙人。
我的话登时噎在嘴里,说不出口。可是我不能不说,不能不说!
“我,我······”话还没说完,背后就伸出一只手,不顾我的平衡非常用力的把我带离刺猬头。
我回头就见丰镜凌那张盛满怒气的脸,他的手像是禁固般用力的抓着我的肩膀,将我整个人圈在他的身旁。
我傻傻的看丰镜凌,嗯,他不会是吃醋了吧!很快,我就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他并不喜欢我,所以不可能。可是他这么介意我靠近刺猬头,如果不是吃醋,那又是为什么?
刺猬头发觉挽着他的那双手的触感不见时,就想伸手将我拉回。口中念道:“丰,你到底想干嘛!”
听着像是问话,实际上却是苛责。
丰镜凌挡住刺猬头伸出的手,不耐烦道:“我说了,你别碰她!”
“你这家伙!”刺猬头显然是生气了,只是更多的是疑惑,他看着我问道:“你们很熟,他欺负你了?”
很熟,欺负我,亏他想的出来,什么乱七八糟的!
算了,不要明着拒绝对他而言更好吧,我认真的看着刺猬头的眼睛,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仔细一看,才发现那双眼睛竟真的像是蕴含了炙热的火焰,耀眼灼人。可是能扑灭那股炙热焰火的话却从我的口中缓缓而出:“我们正在交往!”
我闭上眼睛不敢看刺猬头。原来拒绝一个人竟然这么难,可是我看小静不是每次都是那么的随意,云淡风轻的。难道是小静的追求者太多,她拒绝的也多,所以就没感觉了!
“你们在交往!?”刺猬头重复道,语气是惊讶加怀疑。
我很郑重的点了一下头作为回答。
刺猬头得到我的回答,转而看向丰镜凌,问道:“丰,你也喜欢粉红猪?”
在刺猬头的问题出口后,我也望向丰镜凌。我的心中竟透着一丝期待,因为刺猬头说了喜欢,他会回答是吗?
“我们是在交往!”丰镜凌说完,松开抓着我肩膀的手。
我的心像是被人提的高高的然后放开!我知道现实总是很顽强,容不得侥幸和逃避。我的期待过于迫切,失望也是必然。
“你没回答我的问题!”刺猬头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精明,居然一眼看穿丰镜凌是有意避重就轻,“可是我想要的答案已经有了!不管是什么原因,你连喜欢都说不出口,那我就不可能轻易放手!我会从你手上把她抢过来的,我们是队友,先告诉你一声。”
“木真帆,我说了——”
刺猬头打断我的话:“和颜子玲一样叫我饭饭吧!本来我不喜欢这个昵称,不过要是粉红猪这么叫我的话,应该不错!”
“我,对不起!”我说,听到刺猬头刚才的话,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本来以为他只会嘲笑我,拿我取乐,还一直粉红猪粉红猪的叫,生怕我的糗事没人知道。只是没想到他是这种心情。
“要是觉得对不起,就叫我饭饭,算是补偿!”刺猬头不死心的说。
可是他说的没错,我是觉得内疚,我知道又不是我让他喜欢我的,这不是我的责任,可我就是良心不安,在这种情况下,他说的话我没法拒绝,张口轻轻的叫了声:“饭饭!”
刺猬头很高兴,他的眼中重新升起两团火苗,笑的一脸满足,就连右耳上那颗钻石耳钉也跟着一闪一闪的惑人眼目。
第二十七章 他家住对面
更新时间2010…5…19 9:40:19 字数:1769
暗红的夕阳拉长了道路一旁大树的斜影,也拉长了走在我前面丰镜凌的影子。
我和他就这样一前一后静默的走在夕阳的金棕下。
我不想妄图猜测丰镜凌现在的想法,因为就连自己的内心,我也不能肯定。
“别一味的否定,或许有一天后悔的会是你!”
在他以极具轻嘲的口吻嫌恶我的“朝三暮四”时,我气愤的脱口而出。
愣神之后,我们就这样相对无语,一前一后走在回家的路上。
到底是他分不清自己的感觉,还是我不够坚定。他是真的认为我是那种女生,还是他不愿承认,即使只是勉强的交往,却也会因为别的男生的介入而生气。可以是男人强烈的zhan有欲在作祟,又抑或是他开始有一点点在乎我。
总之这一切的想法全都止在了我刚刚说出口的那句话里。
刺猬头走后,我满心期待的问丰镜凌是不是很介意刺猬头的事。
他说,他不在乎我是否要和刺猬头继续,只是关系不能不清不楚,如果我要和刺猬头交往,那就得先和他分手,而如果不想和他交往,那我们继续维持这种关系。
这个世上应该没有哪个男友会给女友这样的权利,而我的男友却给了!
呵呵,我是不是很可笑呢!一厢情愿的以为离得近就理所当然靠的近些,可是现在才发觉,不管关系如何,碰触不到的地方仍旧那般遥不可及。而我也只是获得了站在门外观赏的资格,想要前进一步都不可能!
一直沉浸在消极的情绪里,就这样到家了。
我站在那不动,双手抓着刚才丰镜凌看着的那本书。这是他坐下时旁边位子上落下的,他说,可能是卓斯的。
丰镜凌没有停下,他径直的朝对面走去。在那栋别墅的铁门前停下,手伸进挎包,似乎是在找什么。
咦~~
我一下冲过马路——完全忘了刚才我还在那“诗情画意”的伤心着——抓住丰镜凌的手,问道:“这里是你家?”
出乎意料的,丰镜凌没有甩开我的手,看了我一眼,微不可闻的嗯了一声。刀削的下巴轻轻一点。
态度可以说是不错的,难道是我的话提醒了他,让他对我有所改观。
“我要进去,你先走吧!”丰镜凌冷声道。
“哦~”我朝门缝向里望了一眼,淡淡的光辉洒在绿色的草坪上,草坪上有一架白色的秋千椅。
本来以为可以进去参观一下的,没想到他还真是不给面子。不过没关系,呵呵,我现在即是他的女朋友,又住在他家对面,以后要是有什么行动的话只要来他家门前蹲点就可以了。
“旺旺~~~”突然一只很大的拉布拉多犬兴奋的冲出来,对着丰镜凌猛摇尾巴。
丰镜凌很开心的摸着它的下巴,而那只拉布拉多犬也很享受这种抚mo般,微眯着眼继续摇着尾巴!
我吓得花容失色,赶忙放开丰镜凌,后退到台阶下。(这种时候还不忘自夸,看来有进步啊~~~~~~~)
对于狗狗,我是觉得它们既可爱又可怕,远看很可爱,近距离的话……唉,反正我怕狗,但我承认只看照片的话,我是很喜欢。
“我先回去了!”说完,我就立马跑回对面,进门前,回头看了一眼,丰镜凌还站在那里,手上继续抚mo着狗狗的下巴,脸却朝我这边望了过来。
看到那双星辰般的眼睛正在看着我,我很自然的咧嘴笑了:“明天见!”
隔着宽宽的马路,我挥手向丰镜凌告别,然后关上门。
果然,肖威还没回来。
自从我来到这个家,没有一次他比我早回来过。
看着冰箱里那些冷冻的剩菜,我突然很灰心。
明知道自己做的菜难吃,我还是做了;明知道他不会吃,我还是留了一份。
自从上次超市回来,我就开始自己做饭,一来我不想再吃泡面,二是我希望有机会和肖威可以像真正的家人一样一起吃饭。
至于我做的饭,呵呵~说到这个我也很尴尬,不过基本上还是能吃的,而且不管怎样,我是天天都有在进步。而菜谱,在百度之后,我也从单一的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