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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忆儿用力的抱了抱小绒球,低声道:“我来大姨妈了,所以不能那个!”
小绒球明白莫忆儿所说的大姨妈是什么意思,当即也垂下头。“我倒是忘了,可……为什么你要说来大姨妈就不能交配呢?部落里其他的女人也会在这个时候交配。”
莫忆儿闻言扶额,交配这个词她还是有些不能适应。“他们这么做是不对的,你以后和男人们说一声,女人在流血的时候不可以……咳,交配。我和你说啊……巴拉巴拉……”(莫忆儿讲了许多经期‘嘿咻嘿咻’的不妥之处,详情请自己百度!)听得小绒球一阵目瞪口呆,边听边问,最终是弄明白了为什么来大姨妈就不能交配。虽然还是那个委屈扒拉的眼神,可也就不缠着莫忆儿摸摸、亲亲了。
莫忆儿这才松了一口气,退开小绒球的怀抱,端起自己那杯没有喝完的酒。“真的是好香。”
“是很香,可是他们喝完就都睡去了。”小绒球很显然也对那酒有兴趣,但忍着不去喝,他可不想也倒下去,能陪着莫忆儿过夜可是等好几日才又的机会,就算是不能做什么,只抱着莫忆儿睡觉也是好的。
“这酒是太烈了,不知道可不可以稀释一下再喝。”莫忆儿首先想到的是兑水,当然,她不是什么懂酒的人,否则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可偏偏就是这么个想法,让她得到了度数较低的酒。在这个世界,用活着的空心树发酵酿酒,酿出来的酒再兑水完全是没半点问题的,喝着的时候虽然没有之前的酒醇香,却也是口感不错,完全附和莫忆儿这种不太会品酒的人来喝。
莫忆儿用烧开的水晾凉,一陶罐的水只兑上那么一茶杯的酒,就已经能喝出酒香了。莫忆儿想,族人们没喝过酒,喝得太纯难免会像幡戈一样直接栽倒,现在这个比例的水酒倒是不会有问题。不如明日晚饭的时候就让族人们来尝尝好了,如果喜欢,倒是可以让族人们冬日里每日喝上一些来祛寒。同时这酒也是杀菌的好东西,每日狩猎,难免会收到一点伤害,用酒擦洗伤口最好不过了。
莫忆儿兴奋的想到三更半夜,若不是小绒球提醒,她还不肯睡呢!
次日傍晚,莫忆儿就兑了几陶罐的酒,确保除却小孩子以外,每个人都能喝到一杯。
很多人对莫忆儿拿着的这种有香气的东西很敢兴趣。可幡戈、楚炑和丝末拉对酒却开始敬而远之了。酒是好喝,可直接喝完醉倒就太丢人了。何况莫忆儿半点问题都没有,他们还是大男人呢!平时的时候,他们都听从莫忆儿的,可有时候还会大男子主义发作一下。
莫忆儿亲自把水酒给老首领倒上,恭敬的说:“老首领,你尝尝,这个叫做酒,是最近才酿造好的,味道不错,少喝一些对身体好!”
“好!”老首领笑眯眯的,看着莫忆儿的眼中很是慈爱,甚至比对看丝末拉和丝特拉慈爱多了。然后端起酒杯,先是放在鼻端闻了闻,那气息虽然不比纯酒巷弄,却也吸引了他的味蕾,直接一杯一饮而尽。“莫忆儿,你刚刚这个叫什么来着?味道竟然如此的好,喝下去之后腹中一片火热啊!”老首领啧啧称奇,对这个酒很是满意。
“这个是酒!”莫忆儿又亲自给老首领倒了一杯。“老首领,您先吃点东西,酒可不能空着肚子喝,是能让人醉倒的!”
“醉倒?”
“是呢?昨日丝末拉他就……”莫忆儿刚想说佐娃丝末拉醉倒的事情,就被丝末拉打断。
“爷爷,来吃烤肉,这野鸡很是鲜嫩!”丝末拉把一直野鸡腿塞进老首领的手中,还瞪了莫忆儿一眼。
莫忆儿挑挑眉毛,倒是没再说什么。
老首领看到他们之间的眉来眼去,不由哈哈一笑,又喝了一杯才吃那个鲜嫩的鸡腿。
族人们很喜欢这个酒,但莫忆儿有命令,不许多喝,所以他们都只是尝了个鲜,肚子里暖暖的。可是还是有那么几个酒量不好的,就是喝了兑酒的水,也在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就如嫣嫣,她的酒量就极差,算是整个部落之中最差的。刚开始,她因为这酒味道好,就空着肚子连喝了三杯,吃了点东西之后又喝了两杯。谁知道那烤肉还没吃完,人就栽倒在一旁睡了过去。
她身边坐着鱼珠,见此顿时大惊,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情,忙去找幡戈。到了现在,所有的人都知道幡戈是懂草药的,算是部落之中的巫医了。
幡戈走了过去,看了眼面色赤红,发出均匀呼吸的嫣嫣,便对鱼珠说:“鱼珠,你放心,嫣嫣没事!她只是醉了过去,告诉她以后那个酒少喝一点。”
“什么?她是喝刚刚那个酒才睡过去的?可我怎么没事儿?”鱼珠是个豪爽的女人,喝酒也是一口干,不过她没有贪杯,只是在吃了烤肉之后喝了两杯,当水解渴了。
“莫忆儿说,这酒每个人喝了的感觉都不同。有人酒量不好,喝一口也能醉倒。有的人则是喝上几个陶罐也是没有事情的。看你就是个能喝的!”幡戈说着,看了几眼鱼珠。之间她面色正常,眼中也没有什么异样的神色,莫忆儿说过,这样的人就是能喝的。而莫忆儿也和他说过,他是四个男人之中酒量最不好的,最先醉倒的一个。这让他有些郁闷,可也没有办法,酒量这个事儿算是天生的吧?
第95章想做媒婆
从此,酒就算是正是进入了族人们的饮食之中,隔三差五,莫忆儿便会和自己的男人拿着陶罐去空心树取几陶罐,回来之后兑上水。她已经让梨骆做了个长柄的木头勺子,用来取酒,用着很是方便。不过,还是有用着不顺心的。那便是陶罐,陶罐虽说和泥巴不了交换了不少回来,淌崖部落的族人们迁移过来也带了一些,但总是不够用,而且没有盖子,很是不方便。
烧陶器这种事情很复杂,莫忆儿完全没有经验,总不能把陶器当作转头来烧吧!那可是费时又费力,还不一定成功,现在首要的还是把房子建好。
不过,自从喝了这酒,莫忆儿的肚子当晚就没疼过,还真是个祛寒的好东西。不仅莫忆儿喜欢,部落里有很多人都喜欢。
淌崖部落族人要住的房子在迅速建造着,莫忆儿见女人们已经对狩猎工作上手,加上陷阱里面带回来的猎物,足够所有人吃,还能剩下一些。另外,部落里养殖的小动物也在快速长大,莫忆儿觉得,最早养的那几只野兔子很快就会下小崽子了。提起野兔子,她就不由得想起以前在坎内部落领地的时候,养的那两只,如果没有这么多的变故,也许那两只兔子早已经变成了二十只了。
直到现在,莫忆儿偶尔做梦还会梦到那片土地,她想,自己终究对那里有感情!
“莫忆儿,在想什么呢?你看这房子建的怎么样?”梨骆见莫忆儿过来站在房子前面发呆,不由问她。他在房子里面加了许多自己的想法,之前和莫忆儿商量过,莫忆儿考虑过后都答应了。不过真正建造起来的,莫忆儿还没仔细的看到过。
莫忆儿听见梨骆的声音,回了神,看着面前已经完成七七八八的房子,露出了满意的笑意。“很不错,这样建造的简单实用!”莫忆儿不由夸赞梨骆,当时她在羊皮上画出了淌崖部落这座大房子的图纸,有许多复杂的地方都被梨骆给修改了。变得更加简介,建造起来会很省时省力,能让淌崖部落的族人更早的住进去。
梨骆被莫忆儿夸奖了很高兴,略带羞涩的挠挠头。“我还怕你会不满意。”
“怎么会不满意,你做事情我放心,按着你想得,放手做吧!”莫忆儿拍了拍比自己高出许多的梨骆的肩膀,对于这种人才就需要鼓励。
梨骆的脑袋很聪明,可谓是心灵手巧,这样的人是部落中的栋梁。想必日后他的后代也能成为部落中不可缺少的人。提起这个,莫忆儿就想起了丝特拉,不知道这两个人会不会喜欢对方,可现在这种情况看来,什么时候能见面还不一定呢!
莫忆儿在房子周围看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不满意的地方,然后找来丝末拉。
丝末拉脖子上挂着一条蚕线巾,是用来擦汗用的,这会儿天气已经很凉,可男人们干起活来还是热得满头大汗。“莫忆儿,找我有事儿?”
“很忙吗?”莫忆儿给他倒了杯水,见他满头的大汗有些心疼。他是几个男人中最为‘秀气’的一个,似乎不是干重活的样子,还是看他织蚕线巾比较养眼,像是个家庭好妇男,虽然他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