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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皇系统-第3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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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与掌军的太尉、掌监察的御史大夫合称三公。西汉末改为大司徒,东汉末复称丞相。三国、晋、南北朝时,或称丞相,或改司徒,或称大丞相、相国,废置不常,多由权臣担任。南宋孝宗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初亦设丞相,未久废。古代文章中往往用为宰相的通称。

    祠部

    三国魏始置,为尚书列曹之一。掌祭祀及死丧赠赐等事。南北朝多沿置。自唐代以下,成为礼部所属四司之一。明清改为祠祭司。一般亦用为礼部司官的通称。《宋书。百官志上》:“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祠部。”《新唐书。百官志一》:“'礼部'其属有四:一曰礼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大将军

    官名。起于战国,历代多沿用,而以汉代地位最尊。汉初以韩信为大将军,其后又称为大司马大将军,位最尊贵,霍光、王凤等皆曾任之。三国时魏、吴并增置上大将军,位在大将军之上;唐宋于十六卫皆置大将军;明初徐达为将军;清初年尧及诸王也曾授予大将军等号,督师出征,礼遇殊异,然并非常设,事毕则废。参阅《通典。职官十一》。

    大理寺

    官署名。汉景帝时改廷尉为大理,北齐时始设大理寺,为掌管刑狱的中央机构。隋唐以下多沿其制。明清时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在大九卿之列。卿以下设少卿、寺丞、评事等职,掌审谳平反刑狱及其政令。又,古代司法之官于棘树下审讯案情,大理寺多植棘,故亦称为“棘寺”。《新唐书。百官志三》:“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五品下。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刑部,覆于中书、门下。”《明史。职官志二》:“大理寺。。。。。。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刘海年、杨一凡《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唐朝以大理寺主管审判,刑部主管司法行政,御史台主管监察。”又“明清在中央以三法司为理刑机关:刑狱归刑部,纠察归都察院,而大理寺却成了专司驳议的慎刑机关。审判权归刑部掌握,这一点上与唐宋正好相反。”

    大司空

    官名。西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后复旧称,哀帝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三公。东汉旅馆司空。明清时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成帝绶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事如故。”《后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大司马

    官名。西汉武帝时罢太尉,置大司马,与大将军联称为大司马大将军,西汉一朝,常用为加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南朝曾沿置,事实上为兼握政务与军事重权的高官。明清时用为兵部尚书的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骠骑、车骑之上,以代太尉之职,故恒与太尉迭置,不并列。及魏有太尉,而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三司上。晋受魏禅,因其制。”清李暾有《拜张大司马墓》诗。按:大司马指张煌言,明末桂王曾授以兵部尚书。

    大司徒

    官名。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与大司、大司空并称三公。东汉称司徒。《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相国、丞相,皆秦官。。。。。。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后汉书。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

    大学士

    官名。唐代有宏文馆学士、集贤院学士,为掌文学著作之官,尝以宰相兼领、知馆、院事,称大学士。宋沿之,对学士中资望特高者,加‘大’字。及明洪武十三年(公元1382年)废丞相及中书省,十五年仿宋制设大学士,以为皇帝顾问。成祖即位后,以侍讲、侍读学士等翰林官参预机务,入内阁,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替皇帝起草诏令,批条奏章,商承政务,其本身官阶在尚书、侍郎下,但实权甚重。稍后,以尚书、侍郎入阁办事,兼大学士,加官至于一品,位望益尊,乃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清代设立军机处,大学士职权为军机大臣所代替,其称仅作为荣衔,授予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资望特高者,为正一品。大学士皆以殿阁名入衔,明有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无定员;清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文臣最高官位,汉人一般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明史。职官志一》:“'大学士'掌献替可否,奉陈规诲,点检题奏,票似批答,以平允庶政。。。。。。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其地'又名内阁。”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大学士'何人用何名,由皇帝个别临时指定。清代大学士与明代不同,官阶为正一品,在所有文职中居第一位,并享有最高的荣誉。一般以授大学士(或协办大学士)为拜相。在公私礼节上都以中堂为称呼。”

    待诏

    官名。汉代以才技征召士人,使随时听侯皇帝的诏令,谓之待诏,有待诏公待诏金马门等名目。唐初,凡文辞经学之士及医卜等有专长者,均待诏值日于翰林院,以备传唤。玄宗时遂以名官,称翰林待诏,掌批答四方表疏,文章应制等事。辽有翰林画待诏。明清时,翰林院中仍置有待诏,但地位低微,掌校对章疏文史。宋元时亦用以尊称手工艺人。《汉书。公孙弘传》:“时对者百余人。。。。。。拜为博士,待诏者有词学、经术、合炼、僧道、卜祝、术艺、收弈,各别院以禀之,日晚而退。其所重者词学。武德、贞观时,有温大雅、魏徵、李百药、岑文本、许敬宗、褚遂良。永徽后,有许敬宗、上官仪、皆召入禁中驱使,未有名目。。。。。。玄宗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待诏。”

    待制

    官名。起于唐代,本为轮番值日以备皇帝顾问之意。至宋代始成为官称。宋制,文臣于本官之外,加给殿阁学士、直学士、待制等兼官头衔,以为恩荣。辽金及明初,翰林院尚存此官,但地位远较宋时为低。《宋史。包拯传》:“除天章阁待制,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又“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火敛手。。。。。。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明史。职官志二》:“洪武二年。。。。。。增设待制,从五品”又“十四年定学士为正五品,革承旨、直学士、待制。”参阅《宋史。职官志二》。

    道员

    职官名。明初布政司、按察司因辖区大而事繁,布政司的左右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按察司的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此为道员称谓之始。至清乾隆间裁去世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职,专设分守道与分巡道,多兼兵备衔,管辖府、州,乃成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别称“道台”、“观察”。《官场现形记》第三四回:“八点钟一位客到,乃是这里有名的一位道台叫做’磕头道台’。”又第九回:“王观察信上言明,是奉了东抚之命,前往东洋考察学务。”东抚,指山东巡抚。

    典史

    官名。元代始设,明、清因之,每县设典史一员,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充县署之事务官。品秩为未入流。《元史。百官志七》:“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

    殿中侍御史

    官名。自魏晋以后均为监察官之一。唐代殿中侍御史属殿院,掌殿廷仪卫及京城的纠察。宋代沿置,掌纠弹百官朝会时失仪者。明清不置。《旧唐书。职官三》:“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中纠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新唐书。张行成传》:“召补殿中侍御史,纠劾严正。太宗以为能。”

    东厂

    官署名。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为夺取帝位,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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