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得轻巧。你也是有了夏臣谨才说得出这番话来。”
被她这么一说,我真觉得自己的轻松豁达都是因为背后有座大山可靠。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依赖上他了。如果我还是从前那个对感情没有安全感的我,我会觉得这种依赖很危险,因为它会让自己渐渐失去自我保护的能力,而现在想想,我觉得把自己交托给他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米米啊,不要说丧气话。你要相信缘分总会出其不意地到来的。”我莞尔。
“太虚无缥缈了。我的良人,你到底在哪里啊?!”
“李若缺!”我看到李若缺从透明的落地窗外走过,跑出去和他打招呼,请他进来一起吃饭。来的正好,顺便可以和他说去我家做客的事情。
米米看到他进来,慌忙地别过头去。我猛然想起她还哭红着眼,自己真是太大意了,把这情况都给忘了。
李若缺已经坐下。我也不好意思再请他离开,只好硬着头皮落座,心里琢磨着怎么化解尴尬。
看米米沉默着,我就只好先和李若缺搭话:“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是不是租的房子在这附近啊?”
“不是,我是去之前跟你提到过的那家杂志社。”
“噢,那这顿饭你可是请定了,好歹工作有着落了啊。”
“谁说的,没成。”
“怎么会呢,他们不是要挖你么?”
“上头人事变动,他们内部现在也是乱成一粥了。”
“那怎么办?”
“没有办法。就算我没有和他们现在的负责人谈崩,我也不想趟这浑水。”
“也是,你应该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的。”
他笑得和煦,“希望吧。你有好的工作也记得要介绍给我。”
我微笑着点头,“那是肯定的。”
转念一想谨不是说过他那里缺图书编辑么?只不过在这关口上我是不能把李若缺介绍进去的了,不然恐怕也得乱成一锅粥。这样想想,不禁有些心虚,刚说出口的话,心里竟然就默默地悔了。
“没想到啊没想到,你这个大才子居然也找不到工作了。”许久没开口的米米一说话就惊死了我。
我顾念她刚刚失恋,没瞪她,只是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再说下去。
李若缺倒是不介意,笑容依旧,“这一份没谈成,下一份或许更好。”
“你说话怎么跟她一个口气?”米米的眼神扫过我。
“是么?可能我和弦上辈子是一家人吧。”
我差点没喷出三升血来,上辈子我是不知道,这辈子还真被您言中了……
“人家现在可是春风得意,哪能跟你这个倒霉鬼一家啊。你也太爱沾运气了!”米米举起水杯作豪迈状,“来,咱俩以水代酒干一杯!同是天涯沦落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虽然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事,不过我不介意跟你干杯。”李若缺举起桌子上另一只水杯碰上米米的杯子。
“咳,那个……那杯水是我的……”我说。
我的话让李若缺发窘,他慢慢地把杯子放下,看了米米一眼道:“干杯已经干过了,就不用喝了……”
我强忍着笑,“水有什么好喝的,我们点菜,点菜!”
说着侧过身招侍应生,却刚好看到林筱雅和谨的母亲在另一桌吃饭。
“怎么呆住了?哎?那两个不是……”米米也看到了。
“怎么了?”李若缺还一头雾水。
“没什么。”我拿过侍应生提供的菜单,“先点菜吧。”
“你不过去打个招呼?”米米问。
“人家在吃饭,我就别去打扰了。”
“我看……不是吃饭那么简单。那女的都已经表明立场要放手了,现在还找夏臣谨他妈出来吃饭,没准是想要从旁入手。”
“哪有那么多的阴谋可以使的,再说她不像那种人。”
米米冷哼一声,“亲爱的,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别到时候被人踢下陷阱了还不知道。活生生的例子就在你面前呢!”
“你现在看整个世界都是黑色的,别说了,先吃饱了才是正事。”
“你可别不当回事儿。任他夏臣谨再爱你,父母终究是父母,老婆可以换父母不能换啊。要是那个女人摆平了他老爹老娘,还怕他们儿子不乖乖投降?”
我思量一下,“那你说怎么办?”
“大大方方地过去打招呼。你别不好意思,这是早晚都要做的事,丑媳妇儿还得见公婆呢。”
“太突然了吧……我还没做好准备……”我低头打量自己,“这身衣服也不是新买的。”
“……老人家看衣服就看一个整洁大方,你管它是不是新买的呢!”
我犹豫不决。方才一直没能插入我们话题的李若缺此时开口:“我大概明白了,那个年纪大的女人是夏臣谨的母亲,而那个年轻的是喜欢夏臣谨的人,是么?”
“呀,行啊你!”米米夸奖,“一会儿工夫就理解透彻了,不愧是作家。”
“过奖。”李若缺回以一笑,继而对我说:“我觉得她说得没错。你还是过去打个招呼比较好。”
“那好吧……”我起身慢慢地走过去。
走到她们的餐桌旁,还没等我开口,这俩人都已经发现了我。
“是你啊。”林筱雅淡淡地说。
我相当尴尬,僵硬地站在原地不知该接什么话,难道要说“嗨,就是我,好久不见呀!”万一她反问一句“我们很熟吗?”那我不是……
我回头去看米米和李若缺,他们俩都已经吃上了,完全不顾我的死活了。
最后还是谨的母亲打破了僵局,“我记得你,既然碰到了就一起坐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微笑着的,于是我的心安定了一些,最起码她应该没有讨厌我到及至。
我坐定后细细地看她,才发觉她真的很美。鹅蛋脸,五官精致,皮肤虽有些松弛但白皙依旧,眉宇间更是透着一抹从容淡定。
她也看我一会儿,缓缓道:“我记得上一次见你,还是在谨的婚礼上,对么?”
我被她问得无地自容。
“伯母,我还有事,先走了,你们慢聊。”林筱雅说。
谨的母亲点点头,“到了加拿大记得要经常给我和你伯父打电话。我们还是把你当作女儿一样的。”
“你要出国?”我脱口而出,过后才发觉自己有些失礼。
林筱雅轻笑,“是啊,你满意了?”
……为什么这两个女人说的话都让我接不下去呢?
“开玩笑的,别介意。”她起身,“伯母,我到那里以后恐怕不能常跟你们联系了。我怕谨说我玩心机,霸占着你们不让你们有机会和这位正牌儿媳妇交流。”
“我说过了,我和你伯父把你当作女儿,一家人相处哪谈得上心机。”
“我知道了,那到时候联系,拜拜。”林筱雅走过来轻拍我肩膀,“伯母很好说话的,你们多聊一会儿吧。”
我目送她远去,心里猜测她出国应该是因为我和谨的关系吧。其实她是个好女人,只是遇错了人罢了。
“筱雅那孩子,说走就走。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她要出国的事。”谨的母亲喝一口咖啡,眼神里透着不舍。她说把林筱雅当女儿看待,这话不假。
我迟疑着开口,“她……为什么要出国?”
“你说呢?”
我又一次陷入沉默。
她轻笑,仿佛在回忆某段遥远的记忆,“我记得在他们都还很小的时候,筱雅就喜欢每天缠着谨。小男孩七、八岁的时候都爱跟同龄的男孩子玩在一起,身后跟个小尾巴当然会不高兴。谨那个时候可是用尽了办法想甩掉筱雅,但筱雅还就是有办法跟住他。”
我看着她淡淡的笑容,自己也不觉地沉浸到她的回忆里去。那里有我爱的男人,稚气的脸庞,没准还常年挂着两条鼻涕,喜欢和同龄人玩“警察与土匪”的游戏。我依照着他长大后的脸在心里描绘他小时候的样子,应该会是个可爱的小孩,不然怎么会惹来小女生的爱慕和追随呢?
谨的母亲继续说着:“我和谨的父亲跟筱雅的父母是好朋友,四个家长也都希望这两个孩子长大后能在一起。筱雅喜欢谨,这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而谨,虽然他一直没开口否认过,但我早就看出他对筱雅并没有男女之情。我是个女人,这些东西还是看得清楚的。只不过谨对情爱之事的态度一向都很随便,我想既然如此,让筱雅过门就是最好的打算了,毕竟他们两个知根知底也有感情基础。”
如果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