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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襟而坐,不再搭话。
我看了看表,说:“我现在还不想回去,先陪我买支钢笔吧,我那支已经旧了。”一辉面有难色,说:“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哪有卖的。”的哥目视前方说:“这街边的商店就有。”我宽容地笑了,一辉无奈地笑了。的哥忽做失语状,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把你们当普通人。我知道哪有,百盛大厦有,全是千儿八百的笔。”
我说:“那就麻烦你带我去一趟,陪我买一支笔,误工费和酬劳我会另给你的。”
的哥一本正经地说:“那哪能啊,不能让华侨刚回国就接触势力的一面,我免费服务。”
“多谢。”
(十五)过把瘾就死2
车停在百盛大厦的门口,的哥抢先从车里跑出来给我开车门,他一手搭在车门上,另一只手见机行事地伸到我头顶上,惟恐我碰了我尊贵的头。
我有那么笨吗?
百盛的三楼是文具专层,所有柜台里几乎都摆着大小不一,各种颜色的钢笔。的哥看都不看它们一眼,直接把我领到精品柜台前。
那些钢笔都静静躺在丝绒盒子里,享受着一盏10瓦的日光灯的照射,显得形态各异又自命不凡,这时导购小姐过来了,问我们:“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的哥抢着说:“这位先生想买一支笔,把你们这最贵的钢笔都拿来!”
我笑着阻止了他,说:“并不一定最贵就是最好,我喜欢就可以。”
导购小姐被这架势唬住了,嘴里说着“请先生随意挑选”脚下开溜又找来一个大个子的小姐,看来导购经验更为丰富,她彬彬有礼地说:“请问先生想要一支什么样的钢笔?”我拣起一个丝绒盒子来,导购小姐急忙把笔拿出双手交我。的哥说:“要试试吗?”我说:“不必了,这样贵重的东西不开票是不可以试的。”导购小姐急忙说:“可以可以,我去拿墨水。”
真舒服的感觉——那支笔,笔尖与纸毫不着力似有似无,写出的字却清楚纤细。我说:“我很满意。”导购小姐忙说:“可以开票了吗?”我说:“当然可以了——多少钱?”
“一千八。”
我故做吃惊地说:“一千八?这个价格我不能接受。”
导购小姐的脸色变了,没好气地说:“想便宜找经理说去。”
我笑着说:“你误会了,一千八太便宜了。”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我解释说:“我们这种人用的东西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公司。代表着公司的威信,我想我还不能用一千八的笔去签一个上亿的合同——很遗憾。”
到这里,我和一辉已经暗中互使眼色——撤!
“把你们经理叫出来!”的哥说。
“经理千万别在!”我心里说。
“好的,请稍等。”导购小姐说。
……
“先生贵姓?”经理在休息室门口出来时就冲我伸出了双手,样子像久逃绝望的罪犯在欢迎警察抓他。
“中文姓张。”
“欢迎张先生呀!哈哈哈——您想买支笔对吗?”
“是的。”
“对价格不满意?”
“太便宜会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形象。”
“了解了解,可惜我们手头上最贵的笔也就两千五。”
“那不行,请问经理先生有没有珍藏品,价钱不是问题。”
“千万别有!”我在心里说。
“很抱歉呀,暂时没有,不过我会替张先生物色的。”
“多谢,但这次很遗憾不能对您说‘合作愉快’了,告辞。”
“没关系,下次下次!张先生慢走。”
我们打发了的哥——多给了十块钱。
“那个经理很笨。”我对一辉说。
“怎么?”
“如果我是他,我就会说:‘如果张先生没有意见,我们可以在开票时写成一万八,当然也不介意您照数实付——假如您的良心过不去的话。”我说。
(十六) 回家
寒假必须回去,因为寒假里有一个中国人最重大的节日——春节。那天的团圆饭如果少一个人的话,将给家人带来缺憾和不快。
“我就不送你了——怪难受的……”一辉说后半句时已经哽咽了。
“别别别,又不是见不着了。”我抚摸着一辉的刺猬短发说,“过完年我第一时间来你处报到。”
“路上小心点——有麻烦问他哪块混的,南大街到北大街那块的报冰河名字,林荫路到钢铁学院那块报紫龙名字,太华路到夹水道报星矢……”
我打断她说:“遇上色狼报一辉名字!”
她笑了,狠狠给我来了一下,说:“滚吧!”
于是我坐了二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终于又踏上了家乡的土地。说真的,回家的幸福感觉和初闻乡音那一刻的激动足以让我完全忘了一辉,不过——那只是很短的一瞬。
“呀!你回来了——”这是妈见我后的第一句话。
“瞧瞧,头发又长得像梅超风了——”这是妈见我第二句话。从小到大,我头发一长妈就拿我和梅超风比较。
梅超风是无辜的!
“哎哟,这袜子几天没洗了?”第三句。
“书包里装的都什么呀——这么大了还看漫画!”第四句。
“饿了吧,我早给你包好包子了,锅里热着呢——才吃这么点?别老熬夜!”第五句。
“去,别收拾了,睡觉去,把床头的内裤换上——”第六句。
……
现在你该知道我是在什么家庭氛围下长大的孩子了吧。在父母眼里,你永远是孩子。
晚饭后妈给我削了一个苹果。我望着它发呆。
那也是晚饭后,一辉不知拿了谁的书躺在床上看,她忽然叫我:“喂,你过来。”我凑过去一辉就问我:“你喜欢吃什么水果?”我毫不犹豫地说:“苹果。”一辉用手指在书上掐划着,嘴里念念有词:“苹果……苹果……”
“你干什么呐?”我问她。
她不理我,忽然欢呼一声说找到了,接着她就念给我听:“喜欢吃苹果的男人都是完美主义者,容易粗心大意却不允许一个错误重复两次,口才便给,思维敏捷,唯一不足就是懒惰……”我认真地听着,她抬头问我:“说得对吗,这书?”我立刻摇头,说:“全是放屁!”
“说说看!”她饶有兴趣地坐了起来。
我说:“首先,我不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因为我从不计较苹果上有一个疤,其次我不粗心大意,为了怕自己‘不小心’忘关煤气,我睡觉都是开着窗户的,认识你而不把你很快甩掉,错误岂止是一犯再犯,口才便给思维敏捷就更谈不上——怎么吵架连你也吵不赢呢?至于懒惰——”
我摊了摊双手,说:“很容易看出来,是谁一吃完饭就闲得翻乱七八糟的书,而另一个可怜鬼却在厨房洗碗。”
“砰”书砸到我头上了……
一个苹果又让我想起了一辉!
我想她——想入骨髓。
我是不是很没出息?
每天晚上的天气预报时我都在全神贯注地听她所在城市的天气,在一起时她无论穿多单薄出门我都懒得理她,可现在一听到要降温我就恨不得立刻打电话命令她加衣服。
嘿?我是火炉子吗!
而她没有了我又该怎么办?每天往来于网吧与家的路上只能孤身一人,那么大一间屋子她一个人会不会寂寞,会不会害怕?
哦对了,害怕是不会的吧——那个女土匪?
(十七)回家2
“喂,是卖狗饭的的一辉吗?”
“是你吗?我想死你了都,亲一个——吧唧!”
“正经点,我有东西落在你那了。”
“什么东西?我找找看。”
“我的心——我的心是不是被你偷了?”
“……你还是那么幽默……别说了,人家都快哭了……呜呜呜——”
“你将成为第一个偷东西而不被失主追究的小偷……”
“……”
“……”
“我爱你!”
“我也爱你!”
怎么样,够经典吧?我常常在想:“以上的对话要是真的该多好。”
其实是这样:
“喂,一辉吗?”
“靠——这么久才打电话给我!我以为你死了——你再不和我联系我他妈非再找一个男朋友——靠!”
“别别别——别喊,耳朵!”
“你还顾得上你的耳朵!你回来试试看,你放心——我会给你留下一对耳朵的,我要把它们装在瓶子里每天看一分钟,你死后的三天内我会想你的!”
“……你还是那么冲动,不!是热情。”
“回来的时候别忘了穿防弹衣!还有,在那边不许给我戴‘绿帽子’,好了,老娘要去网吧了!嘟……”
神啊,救救我吧。
过年了,天还没黑,我已经开始放鞭炮了,但是已经没了小时候那股热情,我之所以点燃它们,是为了给家人耳朵里填加一些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