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杩嘈K坏貌辉谧约旱募词毙枰退吹男枰涠ǔ鲆桓稣壑园旆āK且恢痹谄疵姑挥谢阶愎凰腔踊舻某潭取!�
从银行里出来,他就乘车去车站。车子开走了,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小心翼翼地寻找有没有他熟悉的脸。此时此刻,四周没有一张熟悉的脸,对此他感到十分欣慰。他到城里去比平时晚了一小时,这就使他避开了经常同他一起乘车在两地往来的那些人的好奇和探询。
火车载着他开走了。他来到镇上,路上没有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他像一粒沙子失落在一卡车黄沙里那样消失在数百万匆忙赶路的人群中。他头脑里没有别的计划,只想摆脱所有的跟踪者,以便想出一个方法来对付那些倒霉的事情。他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想法:过去的任何经历是无法轻而易举地和到处走动的人挂上钩的。因此,重要的是要不停地走动,行踪不定地走动,不按任何能预测到的规律走动。
他多少有些漫无目的地沿着拥挤的人行道沉重地走着,手提箱垂在他身旁,直到他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主线车站。这时候,也只有到这时候,他才知道是他头脑中某一独立的和未受妨碍的部分指引他来到那里的,而且是一开始就把他的路线决定好的。看来很奇怪,他想,一个乱糟糟的、忧心忡忡的脑袋中竟然会留有一小部分能作出冷静的思考。
他没有想到——因为他不习惯于作自我反省——基本上属于感情方面的问题能扰乱、但决不能淹没基本上属于分析型的头脑。
不管怎样,他听从了他内心发出的命令。他走进车站,来到售票处,然后睁大眼睛看看那个售票员。他开始明白现在他必须说出他的目的地了。谁也不能要求买一张到某一个安全的、不受法律管辖的地方去的票子。任何人都必须说出一个他挑选的地方,随便什么地方。确实,他的嘴已经张开,就要说出那个词了,但在最后时刻他把它咽了下去:这个词就是多萝西要他回答时他不加思索地说出来的那个词。
他头脑中醒着的那一部分,把这个词扣了下来,它争辩说:如果他们来寻找你,他们会追踪你到镇上,然后在火车站和公共汽车站搜索,看有谁记得起他们想知道的事情。他们会跟这个售票员谈话,他也会跟他们谈话。尽管他每天要同几百个人打交道,或许他的记忆力是非常好的,并且能找出某种模模糊糊的理由从而记得你曾去过那里——然后就会一五一十的都说出来。不要在他身上冒险。
不要在任何人身上冒险。蹲监狱的那些家伙都是傻瓜,他们甘愿去冒不必要的风险。
布兰森买了一张去一座大城市的票子,那座大城市座落在离他打算去的那个乡镇还有四分之一路程的地方。他把票子放在口袋里,拎起手提箱,转过身来,差点跟一个又高又瘦、留平头、目光锐利的人撞个满怀。
“啊,布兰森先生,”里尔登愉快地说,但并没有显出感到意外的神气,“自己休息几天吗?”
“是官方批准的,”布兰森说,竭尽全力地控制着自己。他又加了一句,“过一段时间,人总得休息一会儿。”
“当然要休息的啰!”里尔登赞许地说。他带着明显的兴趣瞧着对方的手提箱,他的神气仿佛是他不论盯着什么东西看都能一眼看到它的内部。
“祝你过得愉快。”
“我是想过得愉快些。”接着,他突然感到了愤慨。他问道:“那么你在这儿干什么呢?”
“跟你一样,”里尔登脸上似笑非笑地动了一下, “我也出门,我们不会碰巧同路吧,是吗?”
“我说不上,”布兰森尖锐地反驳说,“因为我不知道你打算去哪里。”
“啊,那有什么关系呢?”里尔登说,不上他的钩。他向车站上的钟看了一眼,“侧身向售票处的窗口走去,“得抓紧时间了。有机会再见。”
“或许会的。”布兰森说,对与他再见一事并不显得高兴。
他向火车走去,心里感到宽慰,但又因为没有摆脱掉里尔登而感到不愉快。他的心情比观看烟火表演的猫更胆战心惊。在这里遇见那个家伙似乎不大可能是巧合。他穿过栅栏的时候向四周迅速而警惕地看了一眼。没有看到里尔登的踪影。
过了10分钟,火车才驶出。在这10分钟内,他紧张地期待着那个讨厌的同伴的出现。如果里尔登正在盯他的梢,并持有证明他有权提问的文件,那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要到一张与刚才那位来客购买的同样的车票,然后登上这列火车。布兰森最不愿意发生的就是见到那个窥探者的脸出现在对面的座位上,然后小心谨慎地应付他几个小时的谈话,并挡住那些无休无止的犀利的言语和尖锐的问题。他忧心忡忡地不断望着窗外,火车终于开出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里尔登赶上了这列车。
一路上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事件,火车到达了终点站。布兰森在市里随意地走来走去,不时地往身后偷偷地张望,但是没有找到任何跟踪者。他吃了一顿饭,又闲荡了一会儿,然后回到车站。根据他的判断,没有人在后面盯他的梢,也没有人在入口处荡来荡去地等待着他的再次出现。
他来到售票处,说道:“我要到伯利斯顿去。”
“火车不去那个地方。”售票员回答说,“最靠近的车站是汉伯雷,离那里有24英里。有公共汽车可以把你带到那里。”
“好吧,就要到汉伯雷的票子。下一班车什么时候开?”
“你真走运,两分钟后就开。你最好抓紧些。”
布兰森抓起票子,飞快地上了车,他还没有在位置上坐定,火车就开动了。这一件事使他相当满意,由于走得快,他肯定已把跟踪的人甩开了,如果他确实是在被人追踪的话。
他正被往事苦恼着,这件往事被无可奈何地拖到了眼前,并使眼前变得同样可怕:不停地、不可动摇地、永无止境地感到被监视、被怀疑、被盯梢。头脑里摆脱不了被一些眼睛包围着的想法。这些眼睛瞪着他,看出了事实的真相,并指责他。
我为什么杀了阿琳?他考虑到这个问题时,感到胃里有些恶心。由于某种难以捉摸的理由,头脑里一旦不那么全神贯注地只想到当前的危险时,一些细节问题就记得比较清楚了。
现在他能记起来她姓什么了,阿琳·拉法奇。
不错,那是她的姓名。有一次她跟他解释过,她的姓是艾琳的另一种写法,这后一种写法可归属于法国的世系。她的身段非常美好,对这一点她是不遗余力地尽可能使之突出的,而她的长处也就尽在于此了。在其他方面,她是黑头发,黑眼睛,十足地工于心计和十足地冷酷无情。如果有那么一种人的话,那么她就是一个打扮成年轻人的老巫婆。
她当时几乎像是施催眠术似地控制着他。那时他快20岁了,准是比他在这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时候都要傻上十倍。她曾宣布过:打算一等他变得可被利用的时候,就要尽其所能地利用她对他的控制。
她的意思是说:她在等待时机,直到他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并开始挣大钱。与此同时,他却情愿作她的爱情奴隶,等候和渴望最终能享受她。每过一段时间,她就坚持要他奴颜婢膝地听从她的指挥。
每过一个时期,她就要再次获得保证:她对他的控制仍是有效的和牢固的。而他则心甘情愿地向她提供保证,并在同一时候既需要她又憎恨她。
就这样,在20年前事情终于爆发了。她要他到伯利斯顿去,就去那么一天,她打算把诱饵挂在那条可怜的鱼儿正巧够不到的地方,然后幸灾乐祸地注视着他,任意侮辱他,她使自己确信他完全属于她,全身心地属于她。那是她犯的错误——就在那时候叫他去。什么东西啪的一下折断了,他的坏脾气取代了他的好心肠,而他的憎恨也逐渐膨胀到了极限。他原来可以抛弃她,但是他的怒火已燃烧得十分猛烈,不会满足于那么简单的懈决方法。因此,他来到伯利斯顿,打碎了她的脑壳。然后把她埋在一棵树下。
他当时准是疯了。
当时所做的一切现在都历历在目,就仿佛那是在几天以前、而不是在20年前印入脑中的。他能看到她在他一记猛击下倒下去时的灰白的脸,她那变了形的身体静静地躺着,一动也不动,鲜血从她黑头发的边上慢慢流出来,形成一条细流。他依旧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