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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眼睛还没离开信纸,门铃响了。是露西尔,气鼓鼓的,手里拿着和我收到的一模一样的邀请信。
“进来,露西尔。我还剩了许多咖啡。”
我从未见过露西尔如此生气,就好像有人邀请她到梅因大街去参加裸体游行似的。
“哎,如果你不想去,你就写信告诉她们,说你不能参加好了。”我说,“她们只是看在上帝的份上在尽邻里之谊。你不去,她们照样也会结婚的。”
“我知道。只是……这事儿让我颇为尴尬,因为伯尼是正常婚姻协会的创建者。如果他知道我被邀请参加同性恋婚礼,他会很不高兴的。”
“那就别告诉他。如果你想去,你就说新邻居邀请你周日去她们家参观。你很清楚到时候我们肯定是会去的。”
露西尔的脸上泛起了笑容。伯尼讨厌乔夫就像乔夫讨厌伯尼一样。“这是个办法。”她说,“那你去吗?”
“为什么不?谁知道呢?或许我能了解一些情况。”
星期天那天去参加婚礼,我花了很长时间梳洗打扮。金觉得这事儿很滑稽,而乔夫则威胁说如果我不停止小题大做的话,他就不去了。“求你了,这不过是个同性恋婚礼。参加婚礼的肯定都是些梳着难看发型的徐娘半老的同性恋,没人会在意你好不好看。”
“我在意,”金说,“我认为这件上衣酷毙了。”
这件衣服是我从集市上一家印度人的小店买来的,买来后就没穿过。当时我刚买完衣服离开那个有着学院氛围的集市时,我就觉得这件衣服六十年代的气息太浓,太过于附庸风雅,而且对于一个四十来岁的郊区妇女来说,颜色也太鲜亮了。这是一件印满蓝绿色和金色的倒挂金钟花朵的紫色上衣,衣服上还缝着鹦鹉形状的铜扣。我一边摇头,一边解开鹦鹉铜扣。
乔夫一见大发雷霆:“艾薇,我向上帝发誓,如果你再换衣服,那就不去了。我本来就不想去,我还有许多作业要修改,我没有时间浪费在这里。”他瞥了金一眼,“胡说八道。要么去,要么待在家里。现在就决定。”
金碰碰我的胳膊,“妈,都怪你。走吧。”
我就这样动身了,衣衫在阳光下像霓虹灯一样闪烁。当我们走上人行道时,我感觉我就像是热带花展。正当我准备逃回家藏在床底下时,只听乔夫说:“太棒了,没有一辆车。如果只有我们几个的话,那我就回家了。”
“那没问题。”我说。
我看见离紫色山毛榉不远处,有一些穿的花花绿绿的人像蜜蜂一样专心致志地搬运椅凳、鲜花和彩带。当我们走近些时就看得更清楚了——乔夫说的关于婚礼宾客的话完全错了。虽然有些人的头发染得颇有些惊世骇俗,不过没有难看的发型。衣服的样式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有点像漂浮移动的五彩织物。我穿的衣服与这里的氛围正好合拍。
乔夫嘴里嘟嘟囔囔地说没有认识的人,这时露西尔出现了。她满面春色地穿着一件劳拉·阿什利牌花衣服。
“真好玩。”她说的话看来是真心实意的。“我从没见过这么有趣的人,而且非常友好!她们让我感觉就像是在家里一样。过来加入她们。”
露西尔拉着我们走向侧院。侧院呈坡形,顺坡向下是一片盛开的重瓣樱花,樱花树下还种着牡丹花。和樱花一样,牡丹也不该现在开花的,不过我对奥费莉娅花园的变幻莫测早已是见怪不怪了。一位身材修长、穿着浅绿色蕾丝衣服的人引起了露西尔的注意,她们俩一起走了。我们三人有些尴尬地站在人群边上,人群中不时地走出两三个客人,在我们周围转一下又走开了。
“亲爱的,感觉怎样?是不是好些了?”突然听见有人关切地询问,我吃了一惊。“对不起,你是埃尔薇拉吗?”
乔夫紧紧地攥住我的胳膊。“你带我们到这儿来可真不是个好主意,艾薇。这里的人都很古怪。你看见那个穿裙子的人了吗?我想我们应该带金回家。”
一个高个子、黑皮肤男人出现了,小平头,左耳上还戴着一颗钻石。他把乔夫的手从我胳膊上拽开,热情地握着,“戈登博士吗?奥费莉娅让我来找你。你看,我读过《无政府主义》,我非常欣赏这本书。”
乔夫的脸居然“腾”地一下红了。通常在讨论这个艰深的题目前,乔夫都要先讲他写的一本关于无政府主义历史的书,这本书拥有相当于社会精英的读者群,包括聘用审查委员会的三名委员,其中两名委员是专门审查学术期刊的,以及他的夫人。“谢谢。”他说。
乔夫的“粉丝”咧开嘴笑了,分明很高兴。“我们可以在客厅里聊聊,”他说,“眼下我得给你们找个地儿坐下。婚典仪式看样子就要开始了。”
婚典仪式进行得非常愉快。
我不太清楚之前我有什么样的预期,但当我看到一位拉比和婚礼华盖时,我确实感到有点意外。奥费莉娅身穿深红色婚服,像一朵巨大的玫瑰花,而蕾切尔身穿米黄色亚麻婚服,就像一朵百合。她们的头上戴着雅致的用橡树叶和常春藤编成的花环。和普通婚礼一样,这里也有祈祷、诺言和泪水。当拉比宣布她们礼成时,她们相互亲吻,同时全场响起庆祝的号角声。
金捅捅我的腰,问:“妈,是谁在吹号?”
“我不知道。也许是录音。”
“我觉得不是,”金说,“我认为是树。这可是有史以来最酷的事儿了。”
我们起身。椅子消失了,人们都在跳舞。一位神情愉悦、留着胡须的男人走过来抓住金的手,把金推向跳舞的行列。乔夫见状忙拽住金的手,把她拉回来。
“爸!”金大声抱怨道,“我想跳舞!”
“我还有一大摞作业要在明天上课前改完,”乔夫说,“而且如果我说的不错,你也有一些家庭作业推迟到晚上做。所以我们必须回家了。”
“我们还不能走,”我反对道,“我们还没有向新人表示祝贺。”
乔夫的脸一下子绷紧了。“那你去祝贺她们吧。我和金就在这儿等你。”
金一脸的桀骜不逊,我向她使了个眼色。现在可不是吵架的时候,地点也不对。金和乔夫一样,她可不在乎家丑外扬,但是我可不想让我们三人在这儿出丑。
“戈登博士,你在这儿啊。”那个无政府主义信徒突然出现在我们中间。“我正在到处找你。走,喝一杯去,我要和你说说你有多棒。”
乔夫谦虚地笑了笑。“你太客气了,”他说,“你看过彼得森在《评论》上发表的文章吗?”
“都是废话。”那男人轻蔑地说。乔夫拍拍他的背,一分钟后,他们已经在去老宅的半道上了,他们一路走一路笑着,就好像熟络了好多年似的。老天爷,幸亏男人有自大的情结。
“可以跳舞吗?”金问。
“去吧,”我说,“我要去取点香槟,再去亲吻新人。”
可是我到处也找不到新人。一位年轻女孩告诉我香槟在厨房,于是我生平第一次走进400号。我穿过土坯房,走进一间橡木板装修的大厅。我看见我的左手边有一座楼梯通向一扇艺术玻璃窗户,楼梯的扶手是用精雕细刻的橡木做成。正对面是一个半圆形壁炉,壁炉的一侧有一条雕花长椅,另一侧有一扇门,可能通往厨房。在我和门之间有一群形形色色的穿着艳丽的陌生人,他们在谈笑着。
我慢慢地绕过他们,经过两扇挂着帘子的门和一座艾丽丝和红后的铜像。在嗡嗡的谈话声中,有一些奇怪的只言片语飘进我的耳朵。
“我的珍珠?谢谢你,亲爱的,不过它们是激发出来的。”
“然后突然一下又不见了!还有一只特棒的青蛙,也是一下子就不见了!”
“而且她说,塔卢拉对牧师讲,我喜欢你穿的女装,亲爱的,但是你的钱包着火了!你说有趣不?你的钱包着火了!”
还好厨房里没什么人,只有一个穿着无尾礼服的壮实男人,和一个穿着粉红色丝绸裤装的漂亮女人,她正在照料一大堆香槟酒瓶和一只装满天蓝色宾治酒的雕花玻璃碗。我好奇地拿起一小杯宾治酒闻了闻。这个女人透过假睫毛的边缘看着我微笑。
“纯正的女巫酿制啤酒。”她说话的声音很像劳伦?巴卡尔,有一种我一直以来都很羡慕的诱惑力。“不过你能怎么办?这是我家的独门秘制酒。”
穿无尾礼服的男人大声笑了起来。“别理西尔弗,戈登夫人,他就是喜欢开玩笑。不过奥费莉娅酿的宾治酒确实绝妙无比。”
“除非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