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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文魁-第4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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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抢了郭嘉的话,更抢了郭嘉的风头,而至于郭奉孝这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是惊讶呢,是懊恼呢,是愤怒呢,还是从此跟是宏辅惺惺相惜,他就管不了啦。其实前一世,是勋也算是半个郭粉,问题实际接触了郭嘉以后,发现这家伙冷面冷心,真的不招人喜欢,况且貌似还跟自己有所心结,所以——我就抢你的话了,怎么着吧?你咬我啊?

    曹操没瞧见这俩的眼神互动,当即点头:“宏辅所言是也,当点精锐,轻辎重,吾亲往征之。”估计会有一场恶仗,所以“虎豹骑”是少不了的,另外让许禇、高览、夏侯廉再点选马步精兵七千,曹洪、于禁率步军一万押解辎重于后跟随。

    至于从征谋士,曹操瞧着郭嘉的面色不大好看,劝他还是暂且留下,将养身体吧。郭嘉说我不跟着去不放心啊,曹操微微一笑,伸手一指:“有宏辅相佐,无忧也。”

    耶?是勋心里不禁一跳,怎么就一定要叫上我呢?

    在原本的历史上,郭嘉是跟从曹操远征乌丸的,所以史书上说,他是“自柳城还”后病重而亡——很可能就是这一仗给活生生累病的。卢龙塞这条路可不好走啊,据说还曾经杀马为粮,凿地得水,所以是勋想起来多少有点肝儿颤,还在心理斗争呢——我是不跟着去啊还是不跟着去啊还是不跟着去啊?找个什么借口才能躲得过呢?

    可是他一时兴起,直接抄了郭嘉的发言,过后一想——啊呀,我跑不掉了。本人献计,为了提高行军速度而少带辎重物资的,完了自己不肯去,那成话吗?但还报着万一的希望,希望曹操说让郭嘉跟着,宏辅你且留下吧。

    没想到曹操因为郭嘉脸色不大好看——或许是因为被是勋给惊着了,或许是真病了(其实这人身子骨单薄,平常脸色也没好看到哪里去),就说你不用去了,有宏辅跟着我就成。是勋心说完蛋,看起来我是必要跟着走这一遭不可啦。罢了罢了,郭奉孝啊,就算我以德报怨,救你一命好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想着,又忍不住瞟了郭嘉一眼,郭嘉疑惑更甚——是宏辅瞧我做啥?他这眼神好生奇怪,我怎么就看不透呢?

    曹操率领大军从平谷一直往北去,翻过燕山山脉,进入高原丘陵地区——就理论上来说,是从第一阶梯迈上了第二阶梯。途中经过一片废墟,旧时土墙尚有遗存,田畴指着说:“此即白檀城也,旧属渔阳郡,约王莽时道绝,户口亦渐稀。”

    曹操说我还以为翻过山道路要好走一点呢,想不到还是如此的崎岖烦难……他们所经过的地方,确实还能勉强看出旧日道路的痕迹,但很多地方都被乱石阻断。也不知道是不是地震所造成的。被迫要绕路。甚至要派士兵强行凿开通道。

    是勋前世在地图上大致研究过曹操奇袭乌丸的这条线路,知道迂回曲折,北出汉境百余里外——可是对于其险狭难行,也就光有史书上那些模糊的字句的印象了,直到此间,才终于有了直观的感受。他估计这地方大概是在后世的承德市附近,承德他也去过,可是坐火车途经。真跟用两条腿踏过(很多地方马匹难行,只好下来牵着走),感受绝然不同啊!

    (其实白檀是在滦平以北,距离承德还有一段距离呢。)

    他前世因为喜欢历史,见天儿捧着《中国历史地图集》翻看,知道不仅这地方,再往北两三百里地,西汉时代亦属汉境,那边应该还有秦长城的遗迹,也不知道为什么。东汉的北境竟然后缩了那么多。当下即对曹操说道:“既有城址,亦汉地也。若能开其故道,复孝武皇帝时全盛之境,吾等当不愧祖先矣。”

    曹操笑道:“孝武皇帝时,东有朝鲜四郡,西控西域,即南方交趾之境,亦似较今为广,若图恢复,恐尽你我毕生,亦难全也。”是勋轻轻叹了口气:“子孙不孝……”

    一行自白檀转而向东,迤逦三百里,乃抵前汉右北平郡治平冈城。可是这个时候,后方的辎重车辆已经跟不上来了——前军虽然必须开山凿路,终究都是精锐,马匹也多;而后面全是步卒,还有大车,很多地方前军虽已开路,后军还得加凿,要不然车辆过不去啊。所携粮食,竟然将要吃尽,只好真跟史书上说的那样,杀马为食。

    一大锅没放多少盐,更没有八角茴香的连皮马肉,是勋闻着都有点儿反胃,更别说吃了。虽说曹操照顾这些文士,剩下的一点点粟米全都拨给他们,但是勋眼瞧着连曹操都跟士兵一起啃马肉,自己也不好太搞特殊化啊。这倒并非想要谄媚曹操,问题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身边所有人都在吃马肉,光你一个嚼干粮,无形中就会产生一种被排斥在团体之外的恶寒感,显得份外孤独……

    是勋心说我也是苦出生啊,还在穷坳那会儿,兔子、松鼠、甲虫,什么不吃啊,更哪儿掏摸盐和香料去?那时候见点儿肉腥就跟过节似的,怎么如今把脾胃养得这么刁呢?真所谓“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啊。尤其你瞧,人家王仲宣不也皱着眉头在啃马骨头么?!

    本来曹操没打算带王粲,那小子只有文字之能,对军事一窍不通,这种行动带他干嘛?还是王粲主动要求跟随的,他说:“主公出塞千里,以定乌丸,此骠姚(霍去病)之功也,臣欲从之,以诗赋之,可显主公之绩而垂之万世。”曹操本来想说,赋诗记事,有是宏辅在就够了嘛,可是瞧着王仲宣一对小眼睛扑闪扑闪的,就显得那么殷切,也不忍拒绝——算了,带上他吧。

    是勋心说亏得带上了王粲,这要是让我应景写诗,我可真写不出来啊!

    你别说,王粲身形矮小,却颇灵动,体力不佳,倒能吃苦,虽然整天皱着个眉头,还经常唉声叹气的,但他终究一路咬着牙关跟下来了,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能够跟军士一起吃马肉。是勋瞧瞧王粲,不禁暗中叹息:我可以比不上曹操,可以比不上那些大头兵,但总不能连王粲都不如吧?

    于是捏着鼻子从锅里舀一大勺肉汤,拌着炒熟的粟米吃——说起来这炒干粮也是他“发明”的,知识还是来自于前世看过的几部抗美援朝的老影片。

    曹操光穿了一件身甲,把披膊都暂时卸掉了,光着头也没戴盔也没戴帽子,挽着衣袖,左手按剑,右手抄着一根还带着肉丝的大腿骨,边啃边走过来,抬起骨头来一指:“宏辅、仲宣,此肉可还入得口否?”

    王粲皱着眉头:“甚腥,惜乎无酒。”是勋叹了口气:“军中有此肉,已是节庆;我等有此肉,但觉难咽。”没必要跟曹操打马虎眼,实话实说最好。

    曹操闻言,“哈哈”大笑道:“宏辅最好美食,焉能忍此,然而……”说着凑近一些:“吾观宏辅非安守案牍者也,亦欲跃马横槊,立骠姚之业,则此物不可不食矣。”你要是有在军事上建功立业的打算,那就得习惯吃马肉。

    是勋心说马肉也没啥不好,问题是……咱能别做得这么粗放吗?(未完待续。。)

第九章、为国杀贼

    曹操一边啃着马骨头,一边在是勋和王粲面前岔开腿坐下来,想想不妥,又顺势改成了跪坐——他跟兵将们相聚而食的时候,往往是前一种坐法,然而面对是、王这二位文士,就不能那么邋遢和没规矩啦,再说,也有失他大汉丞相的身份啊。

    跟大头兵在一起,多粗俗也不会有**份,因为对方根本就不懂礼仪,但在士大夫面前,举措稍有不慎,就可能召来……怨言倒未必会有,谏言定然是跑不掉的。当然啦,是勋并不在乎这些,而且瞧王仲宣也并不是一个很“讲礼”的人——终究王粲是文学家,文学家往往心思细腻,行为却未必拘谨。

    这年月流行的坐法就是传统的跪坐,垂腿而坐则自是勋而逐渐风行起来——终究屁股着座总比胫骨着座来得舒服啊。然而膝盖耸起,足部和臀部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所谓“箕坐”,仍然属于很不礼貌的行为。无他,那时候裤多无裆(甚至可能着裙而无裤),那么着坐必然露jj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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