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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阻拦,反正不关我的事儿,我就坐在池塘边的大柳树下百无聊赖地看着她,是她自己做贼心虚,看见我“哇”一声就吓得哭起来。
我干什么了我?
所以说,女孩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烦!
我第一次真正记住她是在什么时候?有一回她妈妈要到外地演出,她就像个小尾巴一样不依不饶地扯着妈妈的衣角不让走,哎呦喂小丫头当时哭得那叫一个伤心啊,嘴巴张得简直都能塞下颗鸡蛋!
有什么好哭的?
我都已经三个月没见着我妈妈了也没见嚎成那样!
着急要赶火车的钱阿姨被她磨得没办法了,看见我简直就如见救星,火烧眉毛似地冲着我喊:“宸宸宸宸,快来帮阿姨一把,帮我把妹妹给弄回家去!”
我可是好心要过去助人为乐的啊!
她怎么能那么不识抬举呢?
我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的时候她哭啊闹啊翻滚呀折腾得我浑身直冒汗。
我做错什么了我?
她居然还把我的小白脸都给抓破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给她剪指甲她竟然还知道要哭哭哭哭哭?!
我都做错什么了啊我?
我漂亮的无辜的小白脸啊!
顾修宸番外 给你们(2)
小丫头已经长大了啊。
我在发布会上叫住她的时候她竟然都学会跟我客气了,穿着粉淑女粉窈窕的长裙子,恰到好处地站在对面对着我微笑。
她小时候的那股子泼辣劲儿呢?
当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样儿啊?
没过几天我就接到了来自于菲菲的求救电话。她和她的朋友在KTV里和别人打群架,结果砸了人家的场子,被人给“请”到警察局里喝茶去了。
真是有意思啊!这个丫头前几天还一派端庄娴淑的样子,今天就和人打架打到局子里去了,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女孩儿能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放下电话时稍稍地想了想,几乎都能想到于又一那既纠结又暴躁的表情了。
她的电话其实是打给顾修捷的。我自己拍拍衣服站起来,一边往脖子上系围巾一边漫不经心地跟他说:“刚好我还有点事儿需要出去一趟,要不我帮你过去看看吧!”
这个家伙刚刚才从南美洲流浪完回来,闻言当然没有异议。
我的律师和助理亲自开车到警局里把于菲菲给弄出来,而我则坐在巷子拐角的车里等她,其实这本来就是件很简单的事儿,可我自己把它给折腾得相当郑重其事,有点儿惺惺作态的意思——我总得让她留意并且感激我是不是?
小丫头还是像上次那样端着一副粉淑女的架子,说话的时候又斯文又和气,不过她钻进我车里的时候我还是看清楚了她那时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牛仔裤和羽绒服,围巾是乳白色的,上头沾了一点儿泥,头发看上去又蓬松又凌乱,像是有人曾经刻意地揉过它,粉红色的棉外套上头还有星星点点的泥巴印子。
我心里突然就有些生气,我们这些人就是有这种比较爱护短的毛病,我好好一个斯斯文文的女孩子,为什么要为了这么一个小白脸儿跑去和别人打群架?那个叫袁睿的臭小子,他以为他是谁?!
我笑着跟那一对姓袁的兄妹说:“菲菲现在还只是个小丫头。”
我把她当作我的一个小妹妹,小妹妹和陌生人不一样,那一晚我的私心里变得非常刻薄,我可以温和亲切地给那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倒酒,却不准我的“小妹妹”沾上一点点酒气——这就是“妹妹”和陌生人差别!
那个叫袁睿的男孩子看上去其实并不惹人讨厌,菲菲给我介绍他的时候用了两个字——“才子”。其实他和她如果只是单纯的朋友的话我想我也不会针对他,不过这也只是如果而已,因为那个姓袁的男孩子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一件事儿:
他不该觊觎他根本就要不起的东西,比如菲菲,比如一个富家女单纯的爱情。
菲菲怎么会看上他呢?他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根本束手无策!不久后的一个清晨我就接到了来自他的求救电话,他的声音非常紧张,几乎都有些想哭,那一刻我的心里真是又担心又高兴:
“你看看,我就知道你不行。”
菲菲发烧了,很严重,我在她们学校接到她的时候她几乎都快不省人事了,可是就算这样她那时最先看到的竟然还是那个让人生气的小白脸儿,我的心里很来火,很愤怒,像个恨铁不成钢的家长一样,非常不能接受自己的小孩儿居然找了个这么个不成器的男朋友,这个看起来酸巴巴的男孩子终于成功地把我给惹毛了!
我毫不犹豫地把菲菲给接回了自己家。这个小丫头的病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打了两瓶点滴,到下午基本上就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于又一夫妇从D市赶过来,非常紧张,小时候我一直都觉得菲菲她妈妈比她爸爸更疼她,其实也不尽然,于菲菲是于又一唯一的女儿,这个鼎鼎大名的铁血将军从对越战争的战场上下来时已经三十多了,结婚晚,孩子生得更晚,宝贝这个女儿甚至胜过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光看于菲菲就知道了,小丫头敢当着自个儿老头儿的面直呼“于又一”的大名,却绝不敢在她妈妈面前这样放肆。
她貌似对我给她准备的那件小熊睡衣很有意见啊,嫌它看上去太幼稚?没品?哦,对不起那可不是我买的,管家首先得把它从商店里头买回来,然后我只是负责坐在家里点头说好而已。
怪不到我头上来是不是?
小丫头特别能闹腾,自从她住进来以后我的日子过得可谓相当精彩。首先是打球有了对手了,人家好歹也是出身将门嘛,对于各项体育运动自然不甘人后,可她怎么会觉得自己能在跆拳道上赢我一手呢?
啧,又异想天开了不是?
菲菲非常喜欢玫瑰,她说她曾经看到过一部十分有趣的韩剧,那里面的女二号有个非常荒唐非常恶俗的理想:
结婚当天她想被满屋子的玫瑰花给“淹死”。
多么的俗气!多么的小言!
可是我竟然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又搞笑又花痴,鼓着嘴说话的样子像个没有心机的小孩子。
我有满屋子的玫瑰;
还有许许多多价值连城的珠宝和钻石;
漂亮的奢华昂贵的名牌服饰和包包……
你喜欢哪一样,我统统都给你,丝毫不吝啬……
她换下华衣去找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这让我多么地生气!
他凭什么呀?他要了她的爱情不算,他还想让她为自己改变所有的一切?
为什么偏偏是菲菲?
我心里其实根本就不屑对那个小子动些什么手脚,帮他的母亲治病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凭什么能对菲菲那么随便?菲菲做错了什么?她喜欢上他,对他的温柔怜惜甚至叫我嫉妒到几欲发狂,然而他似乎全然不当回事儿。
我怎么能够忍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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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菲菲今天就要嫁给我了。本来我是想把日子给订在明天的,小丫头死活不肯。因为什么?因为明天是中国传统的七夕情人节嘛!
“两个日子竟然一起过,那岂不太便宜你了?”
听听这丫头算得多精明!
我原来还以为我老婆傻得直冒气儿,没想到人家可精着哩!
昨天咱俩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曾经问过我:“你给佟晓如她们准备了多少钱的开门红包啊?”
那帮人都是些吃人不吐渣儿的主,我敢不做好万全准备吗我?我想了想给她报了个数。
她看看我:“顾修宸,我不想做你的新娘子了,我明天也去给你做个伴娘成不成?”
我瞪瞪她,哭笑不得。她看着我可怜兮兮地抹了抹眼睛:
“呜呜呜,我长这么大还没见到过那么多钱,求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见识一下行不行?”
我抱抱她,那一刻幸福得眼泪都快流下来。
不过我们家可不缺伴娘,就缺一新娘子。
小东西自己去找佟晓如“交涉”,打小一起玩到大的姐妹,还要什么开门红包啊?能省则省呗!晚上回到家我就接到了来自于小姐的电话:
“搞定了。”她说,“随便意思一下就成,哪儿能真给那么多啊?!”
是谁说朋友都是用来出卖的?
谁能料到佟晓如会临场变节呢?
我跟着车队来到了于家的公寓,那烫着□浪的小丫头领着帮人在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