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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宠若惊·坏小子,别这样 作者:miss_苏(红袖vip2014.01.07正文完结)-第2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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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时迟那时快,沫蝉与安迪已经交战十数个回合。

    安迪因为自信,于是攻击都是直线向前,用力勇猛刚烈;沫蝉则仗着自己身子小,四肢柔软灵活,便灵巧钻行于安迪掌风之间。安迪原本以为打败沫蝉不过是小菜一碟,却几番不能得手,愈加焦躁;沫蝉则渐渐从容,宛如庖丁解牛,游走在缝隙之间,不停说话,“左边,右边?这回是后边!安迪前辈,看头顶!”

    说得轻松,实则沫蝉每一次都宛如行走在刀刃之上。每回堪堪避开,安迪的獠牙便已狠狠咬来……

    沫蝉一慌,眼看体力不济,而安迪血红的眼睛已经近到眼前!

    就在此时,海面上忽然起了雾。缥缈的雾气,从海面上横掠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包绕住了两人。

    那白色的雾气,映着月光,恍惚看过去却又似是迷离月色倾天而降。

    安迪仿佛迷失在月色里,微微怔愣。

    只一瞬,却成了沫蝉唯一的机会!

    沫蝉没有被月色一般的迷雾困扰,她清楚地看见了安迪那一瞬间的失神,沫蝉敏捷掏出防狼电极,照着安迪心窝的位置,便狠狠击了下去!

    吸血鬼在这人间唯一离不开的便是血,而想要让血液循环起来,必得有心跳。而瞬间升高的电压能够让人的心脏骤然偷停,造成血液循环的阻滞……没有了血液供应的吸血鬼,不过是一具僵直的尸体。

    这个道理很浅显,与吸血鬼电影里要用木剑刺入吸血鬼的心脏,或者摘除吸血鬼的心脏是相同的道理——都是通过心脏的停止来阻断吸血鬼的血液供应;而且电击比刺心、挖心来得更简单易行。

    只不过现代的人们一直不敢相信自己创造的科技智慧,不敢相信普通的防身电击也有可能制服吸血鬼,非要用宗。教故事、神话传说里来找理论依据。

    安迪僵直倒地,沫蝉开心而笑,学着007的模样,再在电极端口上吹了口气……

    她不是生在千年之前的舞雩,她是活在现代社会的夏沫蝉。于是她不会迷信千年前的咒语,她只会相信和依赖人类现代的智慧。

    如果穿越真的可行,她不介意将来有机会穿越回千年前去,给舞雩送去一批现代的武器……嗯,相信那场战争会赢得更轻松。

    望着安迪那双不敢置信的眼睛,沫蝉冷笑,“真不好意思,你们吸血鬼依旧玩着几百年前的把戏,可是我们人类却一刻都没有停止进化的脚步。你们还在回忆冷兵器时代的荣光,而我们人类,哦,早就不依靠纯粹的体力了。”

    “你的速度再快,就算能比子弹还快,可是你依旧躲不过我们人类成千上万的子弹,更别说我们早有超音速的各种武器了。”

    沫蝉轻轻闭了闭眼睛,“不要试图再挑战人类。若论杀戮,这个地球上没有任何物种的能力比得上人类。”

    这不是光荣,却是不可争辩的现实。人类因为体力的短缺,因为内心始终难以远去的恐惧,为了“自卫”,将最尖端的智慧都用在了研究杀戮的武器上。

    这是进步,也是悲哀。

    那片缥缈如月色一般的雾气也渐渐散去,沫蝉嘬唇向寂空,“喵——呜!”

    雎鸠无声而来,一双眼瞳诡异竖起,一线金芒,“你竟然真的捉住这只吸血鬼了?真是让我惊讶。”

    “不是让你惊讶,是让你失望了。”沫蝉白了雎鸠一眼,“你原本想坐山观虎斗,我能捉住安迪更好,如果做不到的话,反而被安迪给咬死了,你也一样笑哈哈!”

    雎鸠没否认,只是呲了呲牙。

    沫蝉将安迪丢给雎鸠,“这一只我交给你,务必藏到吸血鬼找不见的地方。”

    “又支使我?”雎鸠扒拉扒拉头顶尖耳,“怎么不找白狼去?”

    沫蝉叹息,“安迪失踪,吸血鬼一定首先找上狼族。狼族要迎战,哪里能分神还要藏他?”

    雎鸠也正色下来,“除了藏起来他,还需要我做什么?”

    沫蝉这才笑了,伸手砸了雎鸠肩头一下,“兄弟,这还差不多。”

    雎鸠仿佛很不习惯跟沫蝉这样亲近,便向后蹦出去两米远,“你有话说话,别动手动脚!”

    “呸!”沫蝉都气乐了,“你臭词乱用!”

    沫蝉眯起眼望海面倒映的城市,“去找你的猫们,让它们将整个城市的老鼠都找出来,统一驱赶到静安别墅里去。”

    “啊?”雎鸠警惕地一眯眼,“你要干嘛?”

    沫蝉挑唇而笑,“五鼠闹东京啊!”

    。

    这座城市另一端,莫邪皱了皱眉,还是走进了一间豪华得假惺惺的古董店去。

    虽然现在神州各地都流行假古迹,仗着“复原”的名头,在早已不存在了的遗址上,嘎嘎新地再造出一些不伦不类的假古建来糊弄游客赚门票钱……于是像这间这种豪华得假惺惺的古董店,在一些所谓玩儿收藏的人的眼里也没觉得有问题。

    可是这间店却是实在入不得莫邪的眼,每次来看见那些假得贼光闪烁的“古董”,就觉得光污染、头疼。

    所以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实在是不愿意踏足进来。

    一进门,假门假事儿穿一长袍大褂的小伙计就一呲牙,露出里头镶着的大金牙,贼兮兮地兹溜钻到后头去禀报;然后又贼兮兮地兹溜钻出来,朝莫邪笑笑,继而又兹溜钻到门外去上窗板打烊去了。

    等门窗什么的都关好了,里头珠帘才稀里哗啦地响动一声,走出来个穿葱心儿绿的对襟褂子的男子。约莫面相上也都有不惑之年了,可是还一脸的娃娃气,笑起来碧莹莹的,跟浸透了青铜或者翡翠气似的。

    大金牙小伙计端上茶来,贼眉鼠眼地再一呲牙,“小爷跟我们东家聊着,小的先告退了。”

    那绿衫子东家捧着个水烟袋,眼珠子也贼兮兮地绕到莫邪左边去,觑着他耳朵。一看之下便跟踩着猫尾巴似的尖叫,“哎,你那耳珰呢?你今晚好容易来了,我还以为你想通了,终于打算把那耳珰卖给我了呢!”

    莫邪只能再叹口气,“靳四爷,我来是找您说旁的事儿。耳珰您就甭惦记了,我就算哪天连内。裤都抵给您,可是那耳珰是绝对不卖的。”“哎你真过分。”那靳四爷郁闷地锁回官帽椅上,一脸的遗憾,“好歹咱们也合作快20年了,就算我没少了盘剥你,跟你使劲压价,可是怎么也总算有点交情吧?谁知道,你个小气的,连一枚月光石的耳珰都不卖给我。”

    “唉你说,月光石又不值钱,我连续十年给你提价,你怎么就能这么狠心地一再拒绝我呢?”

    那位靳四爷自说自话的独角戏唱得十分精彩,可惜莫邪早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于是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只掸了掸衣袂,“四爷,我不是来卖东西,也不是来找您的。”

    “哼,你个没良心的!”靳四爷孩子气地发脾气,“你就为了那个招魂幡来的你,原来我在你心里,连个破幡儿都比不上!”

    稍后。

    靳四爷依旧捧着他那个水烟袋,也不见抽烟,就是那么假门假事儿地端着,“……招魂幡呢,从前民间丧葬都打着的,埋葬了亡人之后还要在坟上插一个的。目的就是为了招魂。”

    “就算亡人埋在坟里,三魂七魄也是要散的,坟上插个幡儿,就是为了聚拢三魂七魄,不让这个人元神没了,还希望他原样儿地囫囵个儿入轮回。家属们安的都是这个心思啊。”

    莫邪静静听着,长眉蹙紧。

    靳四爷说着又摆弄了摆弄水烟袋,“按说你们干这个活儿的,应该经常在坟上见过招魂幡啊,怎么你反倒这么好奇,难道忘了自己见过?”

    莫邪将手指头袖在袖子里,悄然握紧,“四爷我想知道的是,招魂幡真的这么灵验的话,那会不会我看见那东西,也会不知不觉里也被那东西吸走些什么?”

    靳四爷仔细地想了想,“也不是没可能啊。譬如说,那死者对你有格外的执念,就算死了也不想放过你……那么她的招魂幡一边招她的魂,也一边顺带着连你也招了。”

    莫邪阖上长睫,沉默不言。

    靳四爷便一笑,“我这也是听道士什么的胡言来的,未必能当得真。你呀,也甭往心里去。”

    “哦。”莫邪这才淡淡应了声,“无妨。”

    靳四爷再望他一眼,“有人托我告诉你两件事。”

    “第一件,是个紫色眼睛的小子说的。他说欧洲的贵族都有自己的骄傲,所以他们如果征战,只会从欧洲叫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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