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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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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惊吓得几乎跳起来,加贝也非常震惊,但他一句话也没多问,如呵护珍宝般扶着她,小心翼翼地把她扶进出租车。      
    早听说玫姆在北京最时尚的社区中有一幢神秘的豪宅,可当她打开那个漂亮紧固的防盗门后,我却被面前的景象吓了一跳。没有任何装修,几乎就是毛胚房。水泥地面、白墙、电灯泡、赤裸的暖气管道、粗糙的木头门。房间里几乎没什么陈设,简单的家具好像从旧货市场中拉来的。在一派简陋寒酸中,卧室中一张炫目张扬的床格外扎眼。床形如一朵怒放的罂粟,火红色真皮床头,大朵大朵血红玫瑰花的床褥,一幅圆形粉红纱帐从房顶垂下,朦朦胧胧罩在这朵暧昧的大红罂粟上,把欲望挑逗得排山倒海,意乱情迷。              
    我小腹发胀,脸红心跳,加贝也好不到哪儿去,尽量不去看这张勾魂摄魄的罂粟床。玫姆什么也没有意识到,踢了鞋子,如同疲倦的大鸟,沉重地伏在罂粟花上。              
    我大气也不敢出。孩子?谁的孩子?约翰逊的?还是其他阿夏的?      
    罂粟上的玫姆,头发凌乱、眼圈发青,嘴唇如干裂的土地,几道深深的皱纹出现在眼睑四周。她真是累了啊。      
    静静躺了一会儿,玫姆叫口渴。加贝四处找水,竟然没有发现热水瓶或饮水机之类的东西。玫姆说冰箱里有酒,暂且以酒代水。加贝坚决不同意,在厨房里找出一个不锈钢盆,洗了又洗,然后接了一盆清水放在煤气灶上烧。              
    看着加贝忙碌的身影,玫姆的表情非常复杂。“樱桃,你真幸福。”她痴痴地说,“有这么体贴的爱人。”      
    “嘿嘿,体贴有什么用,又没有钱。”      
    “钱?钱能带给你什么?”或许触到了她的痛处,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一把拉开床头抽屉,从中掏出厚厚两大捆钞票,“你要钱吗?给你!十万块!”说着,她将两捆钞票硬生生塞到我怀中。              
    我吓了一大跳,捧着这砖头般的钞票,进退维艰。这时加贝走过来,赶紧把钞票重新放回她手上,认真说:“别开玩笑了,你现在才需要钱补身子。”没想到,玫姆却如同收到一个炸弹似的,用力地把钞票砸到地上,咬牙切齿:“啊——呸!”              
    “到底怎么了?”我不解地问。      
    她哆哆嗦嗦捂住脸,泪水像一条清亮的小河,顺着手臂蜿蜒而出。      
    玫姆的故事应该从八年前说起了。八年前,她还是泸沽湖畔一位漂亮的摩梭少女。十八岁的她,早已经行过“穿裙礼”多年。尽管身着代表成人的水红色长裙,盘着巨大的假髻,但她的花楼始终门窗紧闭,任凭方圆数十里的阿夏们在星空下唱破喉咙。不知是幸运抑或不幸,身为小学教师的她过早接触了所谓文明社会中的伦理道德,她为自己族人沿袭数千年的走婚风俗羞耻不已,并急于离开这个地球上最愚昧的地方,投入现代文明中。              
    一个夏日的午后,她打散自己长长的发辫坐在湖畔洗头。水红的衣衫、曼妙的身姿、长长的秀发,阳光下泛着金子的湛蓝色湖水,还有开满水草花的湖畔,这一切自然天成的景致,令她宛若仙子。              
    一队游客注意到了她,大呼小叫着举起相机。一番咔嚓咔嚓后,这队人继续前行。然而,其中一个中年男人停住了。他静静坐在湖边,看着玫姆洗头,如同欣赏一幅画。是缘分还是孽债,便产于这一刻。              
    男人为玫姆留下了。男人来自北京,有高尚的身份与教养。玫姆崇拜他文明社会的光环;他倾倒于玫姆的原始野性与纯真。在静若处子的湖畔,二人相爱了。最初的爱情,正如这地球表面最后一滴眼泪的高原湖泊,有着最清澈的模样。        
    男人假期结束后,带着玫姆来到北京。到了北京后,玫姆才知道男人竟然是身居要职的官员,早已有了妻室,最小的女儿不见得比自己小多少。为了维护显赫的官位并向上钻营,他不得不把玫姆放置在最阴暗的角落,并小心掩饰。尽管从母系氏族走出来的玫姆不在乎名分,但她也逐渐明白一个道理——走婚,天下大同。愚昧与文明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区别。              
    在男人的资助下,十八岁那年,能歌善舞的玫姆到民族学院上学。毕业后,为了不招人注目,她放弃进入著名歌舞团的难得机会,在后海开了“心湖”。守着一个类似故乡的酒吧,守着自己隐秘的爱情。这一守,便又是三年。掐指算算,离开故乡,已经八年了。八年的都市光阴,把她从一个清澈如水草花的摩梭少女变成一个泼辣不羁的风尘女子。她数不清自己到底失去了多少,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              
    事实上,心智纯明的玫姆对于世俗并无太多要求。在都市漂泊多年后,她的心思竟然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回到了原地。如今,她最大的心愿便是能和爱人重回泸沽湖,依然做一名乡村教师。离家多年,她越来越忘不掉那些孩子们。他们的天真与落后,纯真与贫瘠,自卑与自大,每每想起,依然揪心。所以,每当手头有些存款时,她便寄回那所学校,希望能为贫穷的孩子们尽些力。这样一来,她更是几乎一无所有了。不过,想到自己珍藏了八年的爱情,她依然觉得富有。              
    但是她的梦最终还是破碎了。在为男人经历过五次堕胎后,这一次怀孕,她意志坚决。她说她是摩梭人,抚育自己的孩子,是传统也是能力,不会因此妨碍男人一丝一毫。然而,这个在仕途上呼风唤雨的男人早已习惯把事情处理得滴水不漏。蛛丝马迹,永远不是他的作风。所以,在给玫姆留下十万元后,他选择沉默地离开。              
    爱情的结局往往不见得圆满。但如此的残酷与开始的至美,是不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可是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个孩子,你完全可以自己生下来啊。”我有些不解。      
    玫姆叹口气,满眼无奈:“因为叔叔马上就要竞选了,我自己也不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造出什么负面新闻。其实,算来算去还是应该恨自己,一定是上辈子欠男人的,才会为男人如此考虑。”              
    我沉默。想到那个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想到那个只为一曲琴音便放弃荣华富贵的卓文君,想到为情至死的钱塘名妓苏小小。我突然有些迷惑,女人,究竟为谁而存在?爱情,究竟应该自私还是无私?              
    “算了,玫姆。你又不是缺人爱,不是还有约翰逊,还有其他——”我笨嘴笨舌地努力安慰她。      
    “哼哼,约翰逊?”玫姆冷笑,“障眼法,全部都是障眼法。”      
    “障眼法?”      
    “哈哈哈——”玫姆真正笑开了,伴着泪水的笑容格外凄凉,“知道吗?‘障眼法’这个词还是叔叔教我的。他说为了安全起见,我一定要有许多许多阿夏,这样才能分散别人对他的注意。这就叫障眼法。”              
    一股寒气从脊梁直窜后脑,我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竟有这样的男人!竟有这样可怕的哲学!      
    这时,加贝端着一碗鸡汤走过来。原来趁我们俩说话这会儿,他已经用冰箱里的冻鸡肉炖了汤。估计听到玫姆最后一句话,气愤得差点把碗砸到地上。“玫姆,快告诉我这个男人在哪里?狗娘养的,我要灭了他!”他握着拳头咆哮,额头上的青筋突突跳动。              
    我赶紧接过碗,摸他脑袋上的伤疤,提醒:“医生说了,你还没完全好,不能太激动。”      
    果然,他捂住脑袋皱起眉头,但依旧义愤填膺,怒骂:“杂种!绝不能便宜他!”      
    “不,这段冤孽已经过去,请不要再提一个字。”玫姆平静地说。看到加贝的伤疤,有此歉意:“一直在说我,都忘了问加贝到底怎么了?”      
    我简单地把加贝被打的事情叙述了一遍。听完,玫姆一言不发,默默流泪,半晌,抬头对我说:“亲爱的,如果不嫌弃,就把我看作你们的姐姐吧。在这个冰冷的城市里,多一份情谊,就多一份温暖。”       
    我的眼泪滚滚而出,加贝估计也红了眼圈。玫姆用力揽住我俩,喃喃道:“你们俩就像一对并肩作战的战士。看到你们,我就觉得还不至于太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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