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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桃错-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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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何时,我们身边已经簇拥了一大堆人。加贝唱完这首歌,人们用力鼓掌,纷纷要求他再次献歌。      
    加贝非常高兴,抱着吉他又继续唱起来,唱了一首又一首,人,也越围越多。湖面上,几只小船也摇摇摆摆地靠过来了。      
    “小兄弟,到我们船上来!”其中一只船上,一群拎着鸡爪的男女冲我们大声吆喝,“我们包你,二百元,如何?”      
    “包”这个字眼实在难听。但二百元……我的心蠢蠢欲动,伸出手指戳戳他的后背。      
    加贝沉默了一会儿,摇摇头说:“不好。”      
    “呵呵,嫌少?那再加五十,哈哈哈,正好凑个二百五!”      
    加贝厌恶地收起吉他,我用力扯住他,又急又气:“加贝,别这样啊——”      
    加贝冷冷地看着我,陌生的目光令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正僵持不下时,一位一袭古怪长裙的女孩走过来,彬彬有礼地对我们说:“小姐、先生,如果方便得话,我们老板请您二位过去一趟。”              
    12      
    同样是一家酒吧。      
    不过,这个酒吧与以往见到的任何一家都不一样。延伸出来的屋檐上铺着稻草,门是粗糙的木头,窗户用新鲜的树枝编成,门前的地板上镶嵌着漂亮的五彩石,灯光投射上去,璀璨得像星星。        
    门口竖着一个古朴的木桩子,上面用炭火烧出两个字:心湖。      
    心湖?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三毛在《前世今生》中写到她的前世,那个沉静的印第安女子,那个沉静的印第安男人,他们沉静地生活,花开花落、生老病死,一如门前波光粼粼的心湖,沉静永恒。              
    进了酒吧,里面的景象更令我恍若梦中。房间里飘荡着奇妙的异域音乐;地板上铺着坚硬的五彩砖;四壁的墙面全部用树枝贴住,泛着新鲜原始的木头气息。墙上挂着渔网、蓑衣和干枯的玉米;酒吧里凌乱有序地摆着粗大的木桩当座位;座位前的桌子是一根根圆木,被挖成狭窄、两头尖尖的船形模样。最令我惊叹的是,酒吧一侧墙壁竟然是一个炕,炕上摆着火盆,四周随意丢着古老美丽的刺绣坐垫。              
    一个长发女人,嘴里叼着一根烟,正低着头朝火盆中取火。灯光非常昏暗,当她的脸接近火盆那一瞬间,我的脑中乍然划过一道闪电。      
    这是怎么样一位女子啊!有着最粗糙的皮肤、最黧黑的面孔,却有最明亮的眼睛与最性感的双唇。长发丰韧如瀑,鬓角别着一朵孔雀兰;耳朵上垂着长长的银坠子;手腕上堆着层层叠叠的银镯子;身披宽松别致的黑袍子,上面用银线绣满玉树百鸟图案。              
    没有化妆,素面朝天。在昏暗迷离的火光中,她慵懒的姿态像油画一样耐人寻味。      
    “玫姆,他们来了。”带我们来的女子向她招呼。      
    “哦,请坐吧。”她随手拍拍自己身边的坐垫,声音也是懒懒的,沉郁的。      
    我和加贝对望一眼,脱了鞋子,围着火盆坐到炕上。      
    女人狠狠抽了一口烟,眯着眼吐出一团团烟圈,然后毫不客气地看着加贝。估计她的目光非常直率,加贝都有些窘了。      
    “我的酒吧缺一个歌手,你愿意来吗?”一句废话没有,她直奔主题。      
    “真的?!”我惊喜地脱口而出。      
    她扭脸奇怪地看看我,我尴尬地闭上嘴巴。      
    “我估计不能长期唱,要看以后的工作情况。”加贝非常老实地说。这个贺加贝,真令我恨得牙齿痒痒的,要不是隔着火盆,我真会掐他一把。      
    还好女人非常大度:“没关系。我按天付你报酬,如果你不能来,打个电话通知一声就好了。”      
    “你这里需要唱什么类型的歌?”      
    “唱你刚才在湖边唱的,干净的,热情的,像太阳。”她说着,笑了起来。火光中,她的笑容更像太阳。      
    但我无暇欣赏太阳,绕着圈子问她:“我们初次来后海,不知这里唱歌的报酬如何计算?”      
    女人非常聪明,显然听出了我这句话的意思。她嘲弄地冲我喷出缕缕轻烟,问:“你是他什么人?经纪人吗?”      
    “不,她是我女朋友。”加贝急忙解释。      
    “哦,原来是阿夏。”她微笑,目光也柔和下来。      
    “阿夏?”      
    “是的,在我家乡,阿夏就是情人的意思。我是摩梭人。”      
    哦!怪不得这里一股浓郁的少数民族气息。再看看那桌子,可不就是摩梭族猪槽船的形状,还有那木桩子、渔具、火盆,还有服务生穿的水红长裙子、戴的圆形发髻,还有那两个字——              
    “心湖,是不是指泸沽湖?”我脱口而出。      
    女人又笑了,她的笑容真迷人:“是的,那是我心中的湖水,我觉得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面湖水。”      
    “一面湖水?”我脱口而出,“有人说,高山上的湖水是躺在地球表面上的一滴眼泪;那么说,我枕畔的眼泪,便是挂在你心头的一面湖水。”      
    “哈哈哈——”女人爽朗大笑,直率地表白:“聪明的孩子,我喜欢你。”说完,她扭头招呼服务员:“阿妹,来三杯红酒。”      
    女人便是玫姆。      
    人这一生,要遇到多少缘分?有的缘分如浮萍,如过客;但有的,却会成为烙印,烙进生生世世。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生生世世?这一切,上天似乎早已经注定。              
    我们答应了玫姆。她开出的条件很不错,每晚两小时,一百元。最主要的是,她这里的客人不少,如果客人要点歌,开出的小费她分文不取。                  
    玫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谜。她的美是原始的、野性的,如同泸沽湖边的水草,自然天成,充满勃勃生机。我觉得,大美,均源自于天然,所以我说玫姆是最美的女人。              
    但加贝不这样认为。他一向喜欢静美,不喜欢张扬叛逆,所以在他眼中,挂在树上的樱桃才是最美的。这当然纯属情人眼里出西施了。      
    玫姆住在光华路的一幢高档公寓里,那是北京非常高尚的地段,据说那里的房价让人咋舌。她还有一辆大红色跑车。不过可能身为摩梭人,所以她绝少开车,而是经常走路。她的体态非常健硕,双腿丰满匀称,走起路来像非洲大草原的羚羊,快而矫健。              
    我无法想像一个仍处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女子如何从原始部落中走到北京,并拥有不菲的财富。看过杨二车娜姆的一本书《走出女儿国》,如果作者没有夸张,作为杨二车的族人,玫姆的经历估计也能写出一本天方夜谭的故事并经历一千零一夜的煎熬。              
    从女儿国走出的玫姆当然会有不少的阿夏。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阿拉伯人,说着一口地道的北京话,拥有一个著名又可怕的名字——约翰逊。不过他肯定没有NBA球星约翰逊的艾滋病。他非常干净,有时裹着纤尘不染的白袍子,有时穿着舒适清爽的亚麻套头毛衣。约翰逊在北京语言学院学语言,放学后经常带一捧鲜花来酒吧。一看到玫姆,两个人便没完没了地接吻,声音大得像火灾前的劈啪声。              
    在人们眼中,这个阿拉伯人是玫姆最钟情的阿夏,但我却不这样看。我注意到酒吧中有一个位置是任何人都不能碰的——火盆正前方。我知道,在摩梭人家,这是祖母的位置,也是最尊贵的位置。位置上的坐垫绣着斑斓绚丽的菩提扶桑凤凰,有着浓重的尼泊尔风情。每周总有两三个夜晚,一个身材略微发福的中国男人坐在上面。男人显然上了年纪,若非保养得道,估计皮肤早就松弛了。男人很安静,但他的静却有一种雷霆万钧的气势。他从来都是独来独往,而且从来都是一壶铁观音。品完这壶茶,悄然离开。不一会儿,玫姆也离开酒吧。              
    看过雅克贝汉拍摄的纪录片《迁徙的鸟》,为了心中的目的地,鸟儿们一直不停地迁徙、飞翔。我觉得很多移民都像迁徙的鸟,从这个城市迁到那个城市,在迁徙的过程中,心中隐匿太多的故事与忧伤,终于有一天,自己会被心中的负荷压得再也飞不动。              
    摩梭女子玫姆便是这样一只鸟。经常看到她疲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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